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考核办法

国家级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考核办法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是中央文明办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国家级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着当先锋、打头阵、当主力的作用,为激励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的作用,运用网络先进手段,传播文明,引领风尚,扩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池州市文明办负责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指导。

第二条 国家级文明单位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全国文明单位不少于3-5人的要求明确人员,并报市文明办备案。

第三条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职责

提供内容稿件;

组织评论文章;

传播文明内容;

参与网上讨论;

组织推广活动。

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阵地

1、新浪微博、腾讯微博。

2、新华网博客、新浪博客。

3、中国文明网论坛、人民网论坛等。

第四条 考核办法

1、网络传播志愿者必须加入池州网络志愿者群:248802491。

2、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原创博文每月1篇,分值:20分;每天通过微博转发并评论好人365,评论员每季度按热点撰写评论3篇。

3、积极参与网上活动如微访谈、投票等每条信息(投票),每季度不少于4次。积极参与文明办组织开展的网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每季度不少10次。

考评细则见附件1

第五条 奖励制度

市文明办每季度汇总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情况,年终评选网络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颁发获奖证书,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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