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有监理的全部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为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主持安全监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的专题安全会议,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学习。

(3)、负责贯彻落实筹建处有关安全管理精神,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与外部安全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

(5)、在各种节假日期间为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由监理部总监带头轮流进行值班。

2、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安排和指导安全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参加筹建处安全监察环保部召开的安全周例会,参与安全监察环保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组织或委托他人组织安全专项检查,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4)、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及检查其运行情况。

(5)、审核监理部各种安全周报、总结安全通知和工作计划等。

(6)、对所监理各种项目的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月度和季度考核。

(7)、负责审核承建单位安全专项措施费的使用和安全专项措施费的审批。

3、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业主和监理中心的有关安全政策、法规和规定,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管理从严”的指导思想,作好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2)、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进行施工现场安全巡查、监督,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如高空作业没有安全防护栏、安全网、电气设备及线路有损伤等)和违章作业(如高空作业不系双保险、不戴安全帽等)时,及时要求承建单位进行纠正,对施工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如发现重大事故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总监和主管安全副总监汇报,以便研究处理对策。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4)、积极参加筹建处安全监察环保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督促整改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

(5)、督促现场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制度。

(6)、积极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召开的安全周例会、月例会。

(7)、做好安全信息工作,及时编写周、月、年安全报告和安全工作计划。

(8)、完成总监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交给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9)、参加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以“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10)、具体落实安全专项措施费的使用和验收。

(11)、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安全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要求他们督促承建单位进行整改。

4、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现场监理工程师是现场安全施工的主体责任者,全面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对现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

在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措施时,重点审查安全措施并对施工过程中有预见性的提出安全措施,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2)、高危作业、排架搭设拆除等重大危险源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作业指导书,监理工程师对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并对照作业指导书检查施工过程。

(3)、监理工程师经常学习并熟知筹建处有关安全文件,并在安全巡视过程中进行对照检查。

(4)、监理工程师在验收仓号时将安全防护检查纳入质量检查的重要项目,确保安全第一,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坚持不开仓,并在各道工序验收中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予验收,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

(5)、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及停工整改,必须实行旁站监理,是否是重大隐患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确定,有争议的由安全副总监决定。凡停工整改,监理单位必须发出书面指令并报筹建处安全监察环保部。

(6)、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违章现象及时制止,对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7)、协助和督促施工单位推广和开展班前会、预知危险活动、作业指导书等有关安全措施,并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8)、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险情和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和通知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并由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向筹建处安监室及有关部门汇报。

(9)、现场监理工程师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大检查,提高自身的安全责任心。

三、监理工程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监理工程师实行安全生产一体化,在进行“四控制”的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2)、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要遵守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监理工程师的违章行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对制止不听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通报监理单位对其进行处理。

(3)、监理工程师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护具,佩戴上岗证,监理工程师有义务互相提醒、检查安全护具的佩带。

(4)、需到高空部位检查质量时,要佩戴安全带,并执行双保险。

(5)、在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操作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

(6)、在施工现场有易燃材料的部位严禁吸烟。

(7)、到排架和高空部位工作时,必须走交通梯和安全通道,不得攀登爬翻越抄近道。

(8)、进行二班倒工作的监理工程师,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休息好、不得疲劳作业,更不得酒后上班。

(9)、积极参加监理部召开的安全会议和安全学习,学习熟知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出谋划策。

一、奖赏:

安全管理是每一位监理工程师应尽的义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每一位监理工程师的本职工作。为促进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管理积极性规定如下:

1、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而避免

安全事故发生的监理工程师,给予鼓励和表扬。

2、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能积极抢救、维护现场的监理工程师给予鼓励和表扬。

3、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在全年提出安全隐患、预防措施最多的监理工程师(安全专职监理工程师除外),给予鼓励和表扬。

二、处罚:

1、在审批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时,对未认真把关而造成事故的监理工程师,视事故严重性给予50~200元处罚;发生重大事故对该监理工程师进行清退。

2、高危作业、重大隐患整改时,发现指定旁站监控的监理工程师脱岗现象时,给予处罚。

3、在开仓验收时,未执行安全检查签证制度时,发现一次给予20元处罚。

4、因仓面安全设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对验收开仓监理工程师视事故严重性给予50~200元处罚,发生重大事故时对该监理工程师进行清退。

5、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有违规现象时,发现一次给予50元处罚。业主或承建单位发现并通报监理部的给予50元处罚。

6、对酒后上班的监理工程师,发现一次给予50元处罚,对屡教不改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清退。

7、对不积极参加安全会议和安全学习的监理工程师,对无故缺席的监理工程师给予50元处罚。

8、对所管辖工地存在习惯性违章而视若无睹的,经安全工程师或筹建处安全监察环保部发现给予施工单位经济处罚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也相应给予50元处罚。

9、对所管各部位的安全违规现象发现却未制止,经筹建处或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发现后给予现场监理100~500元处罚,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加倍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10、、对所管各部位的安全违规现象未及时发现,经筹建处或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发现后给予现场监理50~200元处罚,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加倍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以上奖惩条例由监理部各级领导和安全专职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监督,并由

总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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