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压桩监理细则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静压桩工程)

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上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0年 7 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 - 2 - 二、专业工程的特点: ........................................... - 4 - 三、监理工作依据: ............................................. - 4 - 四、监理工作流程: ............................................. - 5 -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 - 8 - 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施工监理措施: ............................ - 11 - 七、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 ...................................... - 13 - 八、旁站监理工作 .............................................. - 16 - 九、桩基工程的检查验收 ........................................ - 17 - 十、PHC 管桩施工监理检查记录表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万科浦江镇127#—1项目 2) 建设单位:上海加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设计单位: 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 总包单位:上海市第五建筑公司 5) 监理单位:上海三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 施工单位:上海智平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2. 工程概况

浦江镇127-1地块工程桩基工程位于闵行区浦锦路以西、江梅路以北。本工程桩采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工程A总桩数 2129根(包括试桩数量),地下室外墙下未注明的桩顶标高均为-5.850,其余未特别标注的地下室框架柱承台下桩顶标高为-6.350。其中桩顶标高为-7.650,-7.850的桩型为:桩长为 20m,分为两节桩,第一节(近地面)为 PHC-AB400-80-10, 下节为 PHC-A400-80-10。 其余桩顶标高的桩型均为;桩长为 21m,分为两节桩,第一节(近地面)为 PHC-AB400-80-11,下节为 PHC-A400-80-10。抗拔试桩 A桩型为:桩长为 26m,分为两节桩,上节(近地面)为 PHC-B400-80-13,下节为 PHC-AB400-80-13,桩顶标高为-1.350。

工程桩B总桩数488根(包括试桩数量),工程桩 B分为2种桩型:工程桩 B桩型1为:桩长为 34m,分为三节桩,第一节(近地面)为 PHC-AB400-80-12,其余两节为 PHC-A400-80-11。工程桩 B桩型2为:桩长为 33m,分为三节桩,第一节(近地面)为 PHC-AB400-80-11,其余两节为 PHC-A400-80-11。试桩 B桩型为:桩长为 40m,分为四节桩,上两节(近地面)为 PHC-AB400(80)-10,下两节为 PHC-A400(80)-10。

工程桩 C总桩数136根(包括试桩数量)。 工程桩 C分为5种桩型:工程桩 C桩型1为:桩长为 34m,分为三节桩,第一节(近地面)为 PHC-AB500-100-12,其余两节为 PHC-A500-100-11。工程桩 C桩型2为:桩长为 33m,分为三节桩,第一节(近地面)为 PHC-AB500-100-11,其余两节为 PHC-A500-100-11。工程桩 C桩型3为:桩长为 32m,分为三节桩,第一节(近地面)为 PHC-AB500-100-10,其余两节为 PHC-A500-100-11。工程桩 C桩型4为:桩长为 31m,分为三节桩,第一节(近地面)为 PHC-AB500-100-11,其余两节为 PHC-A500-100-10。工程

桩 C桩型5为:桩长为 30m,分为三节桩,第一节(近地面)为 PHC-AB500-100-10,其余两节为 PHC-A500-100-10。试桩 C分为3种桩型:

试桩 C桩型1为:桩长为 40m,分为三节桩,上两节(近地面)为 PHC-AB500-100-13,下一节为 PHC-A500-100-14。试桩 C桩型2为:桩长为 39m,分为三节桩,上两节(近地面)为 PHC-AB500-100-13,下一节为 PHC-A500-100-13。试桩 C桩型3为:桩长为 38m,分为三节桩,上两节(近地面)为 PHC-AB500-100-13,下一节为 PHC-A500-100-12。 二、专业工程的特点: 1) 地基地质:

本工程地质情况由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勘察。该拟场地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根据揭示地层的土性、成因,属滨海平原地貌类型,2地貌形态较为单一,地面标高约5.1m左右。采用静压法沉桩,本工程桩当选择○53-2 层灰色粉质粘土夹砂质粉土为桩基持力层时,需穿越○425层灰色粉砂或○

7层灰色粉细砂为层粉砂,沉桩后期,阻力随进入持力层深度增加而增加,若以○

桩基持力层时,沉桩阻力更大,故沉桩需采用与单桩承载力及桩身强度相匹配的沉桩设备,并应妥善安排沉桩顺序,控制沉桩速率,以保证沉桩顺利进行.应先进行试沉桩,后大面积施工工程桩。 2) 周边环境:

本工程地块东侧和南侧分别是浦锦路路和芦恒路路,沉桩施工时,需进一步查明管线分布,并采取措施保护道路上各种管线和东侧的浦锦路,应采用应力释放孔或防挤沟的措施,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另现场有部分暗存在,施工前期需详细探明。

三、监理工作依据: 1、相关法律、法规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管理办法》(建市[2002]189号); 3) 其它地方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2、合同文件

1)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 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协议;

3)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以书面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及有关文件; 3、设计文件

1) 全套设计施工图纸;

2) 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 4、相关规范、规程及图集: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4)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5)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6)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7)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3号; 8) 《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 9)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DBJT08-92-2000; 10)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2000沪G502。

5、已批准的《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等。 四、监理工作流程: 1. 监理工作内容

1) 编制静压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 协助业主确认静压桩工程的承建商(施工单位),并签定静压桩工程合同书; 3) 协助业主和督促承建商(施工单位)编写静压桩工程开工报告;

4) 审查静压桩承建商(施工单位)的施工分包合同,及相应的施工资质及人员状

况;

5) 熟悉压桩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的预制桩技术标准;

6) 审查静压桩承建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书、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

进度计划,如有质疑,提出修改意见;

7) 审查承建商(施工单位)提交的成品桩出厂合格证、规格、外观、隐蔽验收

记录等,根据地质资料,综合考察施工设备性能、数量,对是否能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做出判断。对上述不合格者,提出更换要求;

8) 检查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坚持旁站监督,根据生产进度,签署工程付款凭

证,对违反施工规范、设计要求和技术操作规程者,必要时签发停工通知单;

9) 确认静压桩的静载荷试验及动力载荷试验结果,对不满足承载力要求者,会

同业主、设计单位、检测单位及承建商(施工单位),会审检测结果,并提出解决办法。 2. 监理工作流程 1) 成品管桩验收流程

2) 沉桩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3) 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4) 投资控制流程

(1)月工程量审核流程

(2)工程变更监理审核流程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1. 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 质量目标风险分析

PHC管桩静压沉桩过程应控制的关键是PHC管桩成品质量桩机的合理选择、接装质量、沉桩的质量及最终沉桩压力和桩顶标高的控制。

PHC管桩龄期过长,超过1个月以后,蒸压养护的高强砼会疏散,脆性增加,影响桩的耐击打能力,易引起桩身开裂或打碎现象。

桩机选择不当会引起沉桩困难,从而引起桩顶混凝土破碎,压力过大还会使桩身产生的瞬间拉应力超过混凝土抗拉强度引起桩身横向裂缝,严重的使桩发生断裂。

由于接桩质量差,可引起桩位偏差,桩身倾斜,严重者接桩处在沉桩过程中或开挖产生侧向土压力作用下松脱开裂,造成严重事故,所以接桩质量至关重要。对重要工程应抽取10%的接头进行超声探伤检测。

由于地层情况不明或地下障碍物未清除使沉桩困难,造成桩身倾斜或桩身破裂。

如不明确最终沉桩压力或停压条件,盲目沉桩,当压力过小可能会引起承载力不足问题,当压力过大,甚至沉不至设计标高而盲目沉桩,则可能使桩身破碎、折断,同样使承载力损失,及时按实际情况作出判断,防止因沉桩不当造成质量事故。

2) 桩位放样允许的偏差如下:

群桩 20mm 单排桩 10mm

3) 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打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压入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强制性条文)

桩基承载力和质量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规定时,工程桩进行静载荷试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对砼预制桩桩身完整性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接桩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并按要求办理书面隐蔽验收手续,方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对重要工程应抽取10%的接头进行超声探伤检测。

压桩停压条件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对上海市打入桩一般以桩顶标高控制为主,以最后压力为辅。 2. 进度控制要点与目标值 1) 比较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异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实施项目进度控制中,要特别重视纷繁复杂的影响因素对

进度计划在执行过程呈现的可变性和不均衡性,要注意相关单位对进度的影响,设计对进度的影响、材料物资供应的影响、不利施工条件的影响、资金因素、技术因素、施工组织不当、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对于上述影响要做到有预测并及时处理,对关键线路上的影响因素要全力组织解决。进度差异导致多个平行分包商计划的变化,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总承包单位予以妥善解决。

3) 进度控制目标值为经审核批准的计划进度完成节点。 3. 投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

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作技术经济合理性预测分析,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现场计量的基础上,按施工合同的约定的工程量计算

规则和支付条款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4. 施工现场质保体系审核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

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2) 对桩基分包、总包单位项目班子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并留下

书面报审记录。

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施工监理措施:

(一)事前控制

1. 充分了解本工程施工的特点与难点,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2. 审查施工队伍的人员资质,重点检查质保体系,并予以批复;

3. 参加业主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例会,明确各方的人员职责;组织施工监理交

底,重点介绍工程项目的监理程序和方法;

4. 参与工程的设计技术交底或图纸会审;

5. 熟悉本工程的地质情况,打桩方式、方法和技术要求,对静压管桩要求明确

以压桩力控制为主还是以桩长控制为主,对于锤击的要明确最后的贯入度,并且要注意配桩长度,配桩节数应控制在五节内;

6. 审查进场打桩设备,审查其设备进场报告和性能检测年检报告,是否满足打

桩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准进场使用;

7. 参加规划控制点的现场交接验收,检查施工现场的定位、放线,并组织复测;

8. 调查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作好测量控制点的引测工作,应引测两套控制点,

并在邻近建筑物上作出测量标记,以观测施工过程中的挤土作用对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等)的影响;

9.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重点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管桩施工对邻近建

筑物影响的防护措施及方案,对重要的建筑物应采取多种措施组合使用;

10. 审查开工条件和开工报告,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否齐全,"三通一平"

是否完成,人员设备是否到位,场地承载力是否满足桩机工作要求,签认开工申请报告。

(二)事中控制

1. 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严格管理工序之间的交接手续,特别

要检查对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每道工序作业后按有关规定验收,并由现场监理人员签署意见。

2. 加强隐蔽工程的核验工作,上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按对工程质量影响程度不同,对各因素建立质量管理点。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

3. 按照合同规定,行使质量否决权,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与建设单位研究

下达停工令:

(1) 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经提出后仍不采取改进措施;

(2) 隐蔽工程(管桩的焊接)未经过现场监理人员检查而自行隐蔽;

(3) 擅自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4) 使用没有合格证的材料或合格证与使用材料不符;

(5) 未通过资质审查的工作人员进场施工;

(6) 其他严重质量问题。

4. 发生质量缺陷时,会同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并监督实施。

5. 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督管理。

6. 对比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

7. 对完成的桩基工程按照现行质量验评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

(三)事后控制

1.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桩基质量验评报告。

2.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复核桩轴线、桩位的偏位情况。

3. 协助施工单位及时做好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4. 核查动测或静荷载试验报告,就桩基阶段作出监理工作总结。

5. 审查桩基阶段工程决算。

七、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

(一)桩身断裂:桩在沉入过程中。桩身突然倾斜错位,当桩尖处土质条件没有发生特殊的变化而压力逐渐减小或突然减小,这时可能是桩身发生断裂。

1. 原因:

1) 桩的细长比过大,沉入时又碰到较硬的土层;

2) 桩制作时桩身弯曲超过规定桩尖偏听偏离桩的纵轴线较大,沉入后桩身发生

倾斜或弯曲。

3) 桩入土后遇到坚硬的障碍物,把桩挤向一侧。

4) 稳桩时不垂直打入地下一定深度后,再用走桩机架的方法校正,使桩身产生

过大弯曲后,压力过大使桩断裂。

5) 两节桩在接桩时不在同一轴线上产生折曲。

6) 桩在反复长时期打击中,桩身产生拉应力,当拉应力值大于混凝土抗拉强度

时,桩身某处即产生横向裂缝表面混凝土剥落,如拉应力过大钢筋超过流限,桩即断裂。

7) 桩制作时混凝土强度不够吊运过程中产生的裂缝或断裂未被发现。打桩时出

现断裂。8)混凝土强度不够;桩身有蜂窝或漏振造成不密实;上部地层较硬;油门大造成重锤高击;桩斜、桩身有异物;压桩过程中调整桩机。

2. 监理措施:

1) 施工前对桩位下的障碍物应清理干净,必要时对每个桩位用钎探了解。沉桩

过程中发现有过大的偏位时,就应停压,探查清楚后才能施工。对桩构件每件都要进行检查,发现桩身弯曲超过规定,桩尖不在桩纵轴线上不宜使用。桩的细长比不能太大。

2) 在稳桩过程中如发现桩不垂直应及时纠正桩打入一定深度后发现严重倾斜

时,不能用走架的方法来校正,而应拔出再打。接桩时要保证上下两节桩在同一个轴线上,接头处应严格按操作规范要求执行。

3) 桩在堆放、吊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发现桩开裂超过有关验收规定

时不得使用。

4) 加强制桩监控;对原材料监控及搅拌混凝土质量监控;压桩开始后,不得调

整桩及导杆,压桩前,仔细分析现场地质资料,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预测。

5) 断桩如距地表较近,可挖出后,从断桩处进行接桩。

(二)桩顶碎裂:在沉桩过程中桩顶出现混凝土掉角、碎裂、坍塌甚至桩顶钢筋全部外露打坏。

1. 原因:

1) 设计时没有考虑到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机具等因素,混凝土设计强度偏低或

者桩顶钢筋网片不足,主筋距桩顶面距离过少。

2) 加强制桩监督管理,桩的振捣方向要从桩顶向桩尖逐渐进行;网片筋尺寸与

焊接要作为一个重要环节检查;。桩制作时混凝土配合比不良,施工控制不严振捣不密实。

3) 混凝土养护时间短和养护措施不当,致使钢筋与混凝土在承受冲击荷载时,

不能很好地协同工作,桩顶容易发生严重破裂。

4) 桩顶面不平,桩顶面与桩轴线不垂直;桩顶保护层过厚。

5) 桩顶与桩帽之间接触不平;桩沉入时不垂直,使桩顶面倾斜,造成桩顶面局

部受集中应力而破碎。

6) 混凝土强度不够;

7) 桩顶保护层太厚或太薄;

8) 桩头部分砂浆多,石子少;

9) 桩断面不规则:

10) 桩顶平面与桩身轴线不垂直。

2. 监理措施:

1) 沉桩前应对桩构件进行检查,检查桩顶面有无凹凸不平,桩顶平面是否垂直

于桩轴线,桩尖有否偏差,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桩不宜采用或经过修补后才能使用。不合格的桩在打桩前进行调换。

2) 检查桩帽与桩的接触面处及衬垫是否平整,如不平整应进行处理方能施工。

桩要稳好,一定要垂直,检查衬垫是否失效。如果失效或不符合要求的要更换或加衬垫;如桩顶损坏严重,可加工一个钢板帽套在桩顶部。

(三)桩顶位移桩位偏移超过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发生在桩桩顶标高处。

1. 原因:

1) 桩入土后,遇到大块坚硬障碍物,把桩尖挤向一侧。

2) 两节桩相接时,两节桩不在同一轴线上产生了曲折。

3) 桩数较多时,土壤饱和密实,桩间距较小,在沉桩时相邻的桩产生横向位移,

土被挤到极限密实状态而向上隆起相邻的桩被浮起。

4) 在软土地基施工较密集的群桩时由于沉桩引起的孔隙水压力将相邻的桩推

向压力小的一侧或向上浮起。

5) 打、压桩中,桩机自身未调平导致导杆不垂直;

6) 地层分层角度大或软硬差异较大,未掌握地层规律;桩定位不准确;接桩不

正;地下有障碍物,桩尖制作偏心,桩自身弯曲。

2. 监理措施:

1) 弄清地质情况合理安排沉桩的次序,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预测偏移

2) 量,随着打桩的实际情况决定桩位。

3) 采用井点降水、砂井或盲沟等方法降水或排水。降低地下水位,降低水

4) 压力。

5) 沉桩以后,一定要有一个养桩期,不得沉桩的同时开挖基坑,养桩的时

6) 间视具体土质条件,基坑开挖深度、面积、桩的密集程度及孔隙水压力释放

情况来确定,一般在28天左右。

7) 打桩前调整导杆垂直度;桩机就位,垫平桩机:桩就位,调整好桩垂直

8) 度;随时分析地层变化规律,调整打、压桩油门或压力值;施工前要进行钎

探,探测地下有无异物,并清除地下障碍物;

9) 对接桩严把质量关,接桩时在两个不同角度进行观测,调整桩垂直度,对上、

下桩平面不水平情况要充填好衬垫,加强制桩监控打桩前调整导杆垂直度;桩机就位,垫平桩机:桩就位,调整好桩垂直度;随时分析地层变化规律,调整打、压桩油门或压力值;

10) 施工前要进行钎探,探测地下有无异物,并清除地下障碍物;对接桩严把质

量关,接桩时在两个不同角度进行观测,调整桩垂直度,对上、下桩平面不水平情况要充填好衬垫,加强制桩监控。

(四)沉桩达不到要求:桩设计时总是以桩的最终压力值和桩顶标高作为控制标准,一般情况下,以一种标准为主,以另一种标准为参考。但在沉桩时达不到控制标准。

1. 原因:

1) 地质勘探工作深度不够,勘探点不够,勘探资料粗略,对工程地质情况不明,

尤其是持力层起伏没有标明,致使考虑持力层或选择桩长时有误,也可能设

计单位设计要求过严超过施工机械能力或桩身混凝土强度。

2) 勘探工作是以点带面,对局部硬平层,软夹层不可能全部了解清楚,尤其在

复杂的地质工程地质条件下,还有地下障碍物,如大块石头、混凝土块等。沉桩过程中遇到这种情况,就会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施工控制标准。

3) 以砂层作为持力层时,由于其结构有变化,同一层砂土强度有差异,桩数逐

渐增加时,砂层越挤越密,最后则出现沉桩沉不下去,达不到设计标高。

4) 桩顶打碎或桩身打断,致使桩不能继续打入。

2. 监理措施:

对于工程地质情况一定要勘探清楚,如有不明,必要时必须补勘;设计院时正确选择持力层或标高;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桩断面尺寸,及一节桩的重量,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及打桩顺序。

(五)安全控制:

1. 打桩施工前应对邻近的建筑物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施工时随时观测,发现

情况及时处理。

2. 打桩机械司机在施工操作时,必须听众指挥信号,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应经

常注意施工机械运转情况,发生异常立即检查处理。

3. 3)桩制品应达到强度达到100%时方可运输和打桩。

4. 桩在起吊和搬运时必须做到吊点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没有提出要求,则吊

点在桩距离两端0.21桩长处,才能起吊。

5. 桩的堆放应符合要求:

1) 场地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不均匀下沉。

2) 垫木与吊点位置应相同,并应保持久在同一平面内。

3) 桩号相同的堆放在一起,桩尖朝向桩机方向的另一侧,便于施工。

4) 多层桩堆放时,垫木应上下对齐,最下层的垫木要加大加厚。也可以底层加

了垫木以后上面不加垫木,但要堆放整齐,防止滚动、坍落,堆放太高时,要防止地基下沉,引起桩的折断。

八、旁站监理工作

根据国家建设部及本市的有关法规、监理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对本桩基工程应严格实行旁站监理,为确保工程达到预期质量目标,为此监理项目部对桩基工程以下工序做全过程旁站监理:

1. 试打桩

监理人员应对试桩进行全过程跟踪,包括插桩、打桩、接桩、送桩和停打收锤,配合检测部门做好各种数据的记录,为以后桩基施工积累经验。

2. 电焊接桩隐蔽过程

监理人员在电焊接桩时,应根据规范要求,对焊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质量应符合规范规定办理书面验收记录,并对接头打入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控。

3. 对沉桩的标高、桩位偏差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规定要求执行。

4. 送桩和停压

对沉桩停压进行旁站,严格控制桩顶标高和最后的压力,以保证符合设计要求,桩顶标高误差±50mm范围内,最后压力和标高应符合试打桩和设计的规定。

九、桩基工程的检查验收

1. 检查要点

1) 在桩壁上用笔标示尺寸,以mm为单位,高度宜为米。压桩标准制定最后沉

桩压力及桩顶标高。将经纬仪架设在不受打桩振动影响的位置上对管桩垂直度及桩顶标高进行测量。

2) 根据设计及试打桩标准确定的标高和最后沉桩压力来确定可否成桩,满足要

求后,做好记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间验收工作。

3) 实际控制成桩标准中的标高和最后沉桩压力出入较大时,应会同有关部门采

取相应措施,研究解决后移至下一桩位。

4) 打桩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应暂停打桩,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解决:

5) 沉桩速度突变;

6) 桩头混凝土剥落、破碎、桩身出现裂缝;

7) 桩身突然倾斜、跑位;

8) 地面明显隆起,邻桩上浮或位移过大;

9) 桩身回弹曲线不规则。

2. 桩基础工程验收程序

1) 施工前应检查进入现场的成品桩,接桩用电焊条等产品质量。

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桩的贯入度情况、桩顶完整状况、电焊接桩质量、桩体垂

直度、电焊后的停歇时间。重要工程应对电焊接头做10%的焊缝探伤检查。

3) 施工结束后,应做桩体质量检验及承载力检验。

4) 桩的质量检验应符合规定。

5) 桩基的轴线及桩位小桩放好以后,不得随意碰撞和振动,送桩时留下的桩孔

应及时回填密实。

6) 监理员要注意:经过压桩施工验证后,桩尖持力层及以上地层与现场工程地

质资料要基本相符,未发现较显著的地质变异情况

7) 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现场标高基本一致时,可待全部桩施打完毕后一次性

验收。

8)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现场标高需要送桩时,在送桩前应进行质量评定;

待全部管桩施工完毕并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进行竣工验收,绘制打桩工程竣工图。

9) 静力压桩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静力压桩质量检验标准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