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职责分明,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各级负责人和全体员工都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负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公司经理任组长,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担任,对公司安全管理具体负责;其他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对各自分管工作种涉及安全方面的内容具体负责。

第二章 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第四条 安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1 -

(二)召开安全例会定期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控制指标,研究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统一布置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针对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责成有关部门落实。

(五)审议事故调查报告,对在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部门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六)审查和评议安全生产先进表彰工作,对在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抢险救护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个人给予表彰。

第三章 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 公司经理职责

(一)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国铁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建立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对稳定的安全管理人员。

- 2 -

(四)组织开展员工安全、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研究改善公司员工生产工作环境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要求员工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对安全生产实行科学管理,关心、支持并表彰对安全生产有功人员,对违章、失职的部门和个人做出处理决定。

(六)发生事故时,在快速报告的同时,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主持公司各类事故及重大违章现象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六条 分管安全副经理职责

(一)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

(二)主持召开公司安全例会,布置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事项;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检查、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生产作业过程中的违章现象,对存在的隐患督促整改落实。

(四)主持制定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范,并督促检查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计划,并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维稳和恢复生产各项工作。牵头公司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 3 -

第七条 其他分管副经理职责

(一)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方面内容的,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研究、分析和部署分管工作内的安全工作,提出相应对策,解决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分管工作内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范。

(三)对分管工作内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协调处理跨分管工作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八条 生产部负责人职责

(一)落实生产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二)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总结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检查,落实防范措施。

(四)检查生产作业员工职业卫生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

(五)落实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部门有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六)执行事故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管理权限严格事故调查,及时上报事故处理情况。

- 4 -

第九条:其他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则。

(三)加强对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制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抢救抢险,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条 工(班组)长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规范,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负责对新进员工、转调岗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在安排工作时,要布置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本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严禁违章指挥,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救援,及时落实防护措施。

(四)生产和安全必须坚持工前布置、工间检查、工后总结;对员工明确分工,保证本班组范围内的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定期组织本班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岗位、生产作业现场 - 5 -

的不安全因素。

第十一条 员工安全职责

(一)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则及各项安全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按要求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冒险作业。

(二)当他人违章作业时,应加以制止,若不听劝阻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

(三)对本岗位的设备、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装置应经常检查,保证其处于良好的状态,发现故障或隐患要及时排除,排除不了时应及时向工(班组)长汇报。

(四)积极参与本部门的安全活动,主动提出各项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五)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第四章 各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生产部安全职责

(一)运转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始终,确保行车和道口安全。

- 6 -

2、全面掌握车场、线路、道口等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性能,保持车场和道口设施、设备的完好和线路畅通,随时掌握行车动态。

3、加强与货运部和收发货人的协调,满足货运需要,及时安全完成车辆取送和调车作业。

4、做好对当班人员的安全检查,随时进行查岗,对于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及时进行查处。

5、定期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及业务培训,定期召开安全例会。

6、发生行车事故、路外伤亡事故及道口故障,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理,并及时上报。

(二)货运职责

1、发送的危险品应按国铁有关规定办理,到达的危险品应及时向收货(卸车)单位提供危险品的品名、种类、性质、数量、包装和防范注意事项。

2、监督装卸车人员按照规定装卸货物,做好货物的核对工作,组织货损货差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统计工作。

3、负责装卸车过程中的车辆安全,装车必须按照国铁要求装载加固。装卸完毕按国铁规定关闭,紧固车门窗、端侧板,联接车钩、风管,确保行车、货物安全。

- 7 -

4、确保车场、站台的货物、机具、人员与线路的安全距离,确保装卸线的整洁和畅通。

(三)工程技术职责

1、掌握全公司的设施、设备状况,使其保持良好状况,发现故障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生产的正常进行。

2、在既有设施、设备及其周围施工时,要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铁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和正常。

3、督促代维单位做好线路、通信、信号的养护和维修,满足安全运输的需要。

(四)经营职责

1、对组织到的货源,发站后应及时将货物的品名、数量、包装等通知相关部门、人员。

2、对承运的危险品,应要求货主按国铁危险品运输的规定办理手续,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危险品的品名、种类、性质、数量、包装和防范注意事项。

3、协助做好货运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一)负责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 8 -

(二)加强对职工进行遵章守纪、法律法规教育,组织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建立职工培训档案。

(三)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对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宣传,提高全员的安全文明生产意识。

(四)负责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工作和人力资源配置满足生产安全必须。

(五)负责公司的劳保用品、防暑降温、防寒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工作,组织工伤、致残程度的劳动鉴定。

(七)负责对公司汽车的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财务科安全职责、

(一)对安技经费、消防经费、防暑降温费等及时按规定列入年度计划,并做好费用的监督管理。

(二)对计划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环境的安技经费和劳动保护费用,及时安排列入财务计划,监督专款专用。

(三)公司规定的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职责。

第五章 各生产岗位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 运转值班员安全职责

- 9 -

(一)随时掌握车场内的设施、设备的状况,经常保持道岔的灵活完好,通信、信号、场内照明的正常完好,场内线路的整洁、畅通。发现故障及异常及时组织排除、抢修和处理。

(二)及时安全的完成车辆的取送和调车作业,配合货运对准货位,及时翻钩。配合国铁行车部门处理在地铁路段所发生的突发事件。

(三)全面了解线路、道口状况,保持与化鱼山联系,掌握行车动态。

(四)按规章要求做好接发车工作。

(五)随时保持与各道口联系,做好当班道口的安全管理,配合道口处理突发事故、故障和出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 道口员安全职责

(一)道口人员必须具备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身体健康的要求。

(二)坚守岗位、集中精神、忠于职守、立岗了望,坚持“两不依赖”,按标准使用信号接、送列车,确保列车的安全通过。

(三)维护道口的交通秩序,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确保铁路畅通。

(四)管理道口的设施、设备,进行道口设备的安全操作,发现设备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采取应急措施。 - 10 -

(五)经常保持与行车值班长的电话联系,恶劣天气更要加强了望和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六)穿着规定的防护服,文明生产,起落栏杆、开关栏门要及时,确保行车及车辆、行人通过道口时的安全。

(七)发生故障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要“先防护,后处理”。 第十七条 货运员安全职责

(一)车辆送达或取走前,要检查、排除装卸线及站台上危及行车安全的障碍物。

(二)车辆到达之前,要在货位上立岗迎接车辆,对好货位,并做好相关措施。

(三)在装车过程中要监督装车人员,按国铁要求进行装载、加固、苫盖。

(四)货物卸车完毕要检查货物堆码,清道距离,货车清扫,确保取走的车辆的车门窗端、侧板,车钩,风管符合国铁要求。

(五)对于因装卸损坏的车辆要及时安排修复或处理。

(六)货物破损、变质、受湿、污染情况及时编制记录,并按有关要求加以处理。

(七)要监督装卸人员及时清除散落在装卸线上的物品,保持装卸线整洁。

第六章 附则

- 11 -

第十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本部门主要安全工作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并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十九条 各部门工作人员应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二十条 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当岗位发生变动时,接替人员为自然接任人,延续履行岗位安全工作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部在工程建设期间,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有关法规和规定,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对本责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每年在安全一号文中下达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控制指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管理目标和岗位业绩一并考核。

- 12 -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