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1 总则 ........................................................................................................................................... 1

2 设备管理工作部门与职责 ....................................................................................................... 1

3 机械设备购置制度 ................................................................................................................... 2

4 机械设备进场、安装验收制度 ............................................................................................... 2

5 机械设备使用制度 ................................................................................................................... 3

6 机械设备检查、维修与保养制度 ........................................................................................... 3

7 设备报废及技术改造管理制度 ............................................................................................... 4

8 红旗评比制度 ........................................................................................................................... 5

9 实行“二率”、“三定”管理制度 ........................................................................................... 5

10 帐、卡、档案管理制度 ......................................................................................................... 5

11 机械设备交接班制度 ............................................................................................................. 6

12 机械设备大修、更新标准 ..................................................................................................... 6

13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 7

14 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 7

15 小型设备及机具制度 ............................................................................................................. 8

16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 8

17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办法 ....................................................................................................... 10

18 附则 ....................................................................................................................................... 13

19 附表 ....................................................................................................................................... 13

1 总则

1.1 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设备的现场管理,促进设备资产的有效经营,根据局、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及其有关规定,结合大冲制梁场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梁场内的一切生产设备、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机械,试验计量仪器和检测仪器不在本制度范围内。

2 设备管理工作部门与职责

2.1 设备管理部门

梁场的设备管理工作统一由设备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应协助设备部做好梁场的设备管理工作。

2.2 设备管理工作职责

2.2.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2.2.2 对设备进行统一分类编号、设置标牌、建立健全的设备台帐、技术档案(说明书、履历书及原始资料)。建立健全设备管理的各种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

2.2.3 掌握好梁场设备配置动态情况,及时办理设备采购工作和办理公司设备的调拨手续。

2.2.4 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梁场的设备管理工作。

2.2.5 掌握梁场设备的数量,技术状况及安全情况。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和维修新技术。

2.2.6 制订设备维修、保养的计划,负责设备的保管、保养和维修工作,合理安排设备维修,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2.2.7 负责梁场红旗设备的评定管理工作。掌握设备的运行、保养及操作人员工作质量等原始资料,并按要求建立好设备档案,为红旗设备的评比提供有利依据。

2.2.8 按期统计梁场设备管理工作的有关报表;负责对设备事故的处

理工作,协同安质部办理设备事故的上报工作

3 机械设备购置制度

3.1 机械设备共分为三类:I类设备、Ⅱ类设备、Ⅲ类设备。I类设备为特种设备,包括起重机械、提梁机等特种设备。Ⅱ类设备为混凝土生产、浇筑设备,包括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运输车及其配套设备等。Ⅲ类设备为钢筋加工设备、张拉、压浆设备小型机具等,包括电焊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对焊机、调直切断机、电动油泵、千斤顶等。

3.2 购置原则:由梁场工程技术部根据制梁施工需要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经梁场场长同意签字后,上报公司。先由公司在内部进行调拨,下达《设备调拨通知单》,如公司没有合适的设备时,才能进入机械设备购置程序。

3.3 购置前设备部应填写《机械设备购置申请报告》,经梁场场长签字同意后报公司相关领导签字批复。

3.4 《机械设备购置申请报告》经公司物资设备部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后,梁场方可进行设备的采购工作。

3.5 当现有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梁场制梁需要时,工程技术部应向场长提出新购机械设备的建议;经场长审批后交设备部组织所需机械设备购置事宜。 4 机械设备进场、安装验收制度

4.1 设备到现场后,由设备部、安质部对设备进行验收,及时收集设备随机备件、工具、技术资料等。

4.2 不需要安装的I、Ⅱ类机械设备在进场后由设备部门对设备的外观质量、技术性能、安全指标等逐台进行验收,并每台设备填写一份《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Ⅲ类设备进场后可批次验收,并填写《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

4.3 需安装的I、Ⅱ类机械设备由设备安装人员严格按照图纸进行安装施工;在机械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后设备部应会同各部门进行试运转或调试工作,对机械的外观质量、安装调试运行情况、技术资料等进行验收,并填写《设备安装试运转验收单》,全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5 机械设备使用制度

5.1 机械设备的使用要根据设备规定的性能使用,不得超负荷使用。

5.2 机械操作人员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听从施工人员的统一指挥,作业中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确保作业质量和作业的安全性,及时完成任务。对施工中出现的违章指挥,操作人员有权不执行操作。

5.3 现场指挥要根据作业内容调配好施工机械,合理使用,以充分发挥设备的效力,满足施工生产要求。

5.4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5.6 积极开展技术改造、修旧利废工作,保证机械设备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6 机械设备检查、维修与保养制度

6.1 机械检查是调动、提高广大职工劳动积极性、荣誉感、责任心,改进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6.2 由副场长负责,设备部组织,联合各部门每周对大型起重设备、搅拌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他设备施行月检,并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记录表》。检查主要是对设备的技术状态、维护保养情况、各机构运转情况、记录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3 设备部应根据机械设备整机状况编制维修计划。

6.4 应严格执行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对严重失保,失修而影响施工生产的保管负责人,在机械设备检查中机况较差的机械设备保管负责人可视情节轻重,给予100-200元经济处罚。

6.5 设备修理分为项修和大修。项修:是项目修理,根据设备的结构、使用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对其中丧失精度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某些部件或总成进行针对性修理,修复后的部件或总成性能要满足或达到产品原设计要求。大修:属于恢复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解体检查,修复或更换全面磨损的零、部件。大修后的设备要全面恢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恢复外观,配齐必要的部件。

6.6 凡是需大修的设备,梁场设备部首先向公司物资部申报,报告内容:

大修机型、机号、送修依据和项目,并由梁场场长签字,待公司批准后方可送修。

6.7 公司批准需要大修的设备修理完后,及时把修理情况(修理时间、内容和检验单等)报公司物资部,设备送修,承修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办理交接手续,修理过程中,承修单位应将设备修理情况,主要部件的修理尺寸,更换件的规格和修理后测试结果等详细填写修理记录,随出厂手续移交梁场设备部。对修好的设备,应按验收标准认真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与承修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6.8 维修保养完后,在设备履历书的《修理记录表》中填写修理和保养情况。

6.9 机械设备应边用边养,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对Ⅰ、Ⅱ类设备,除了做好日常保养外,还应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由物设部根据整机整备情况,制定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通知作业班组进行实施。

6.10机械定期保养时间应尽量避开生产繁忙时段,根据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进行,当生产与保养时间发生矛盾不能按期保养时,经设备部门同意可延期,但必须保证保养时间不得超过规定间隔期的5%。

6.11 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强制执行,坚决抵制和制止先用后养、只用不养的恶习。施工员有权检查、监督维修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后限期整改。 7 设备报废及技术改造管理制度

7.1 设备报废条件: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事故损坏无法修复的;设备再经修复或改造,但投入的价值超过原值的50%以上的

7.2 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工程技术部提出报废申请,经设备部审核,场长批准后报公司物资部对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认不能使用或丢失的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书》,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公司设备部和财务部及时办理销帐手续。

7.3 已经确认报废的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应拆除回收。

7.4 车辆的报废,必须严格按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办理。

7.5 凡是生产性能不能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经改造后可以满足的且改造费用不超过原值的30%的设备,由工程技术部提出申请,经设备部审核、梁场场长批准后进行改造,并做好相关记录。

8 红旗评比制度

8.1 梁场生产要求所必需的所有大型设备全部到场并安装、调试、检验、正式运行半年后,由梁场场长负责,设备部组织,工程技术部、安质部等部门相关技术人员参与,开展红旗设备的评比活动。之后每年年底进行一次红旗设备评比。

8.2 红旗设备必需做到完好率达到90%以上,利用率达60%以上。

8.3 红旗设备的评比同样从设备保养、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经济效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评比,评比得分最高的且满足第2条的要求的设备即为红旗设备。填写《红旗设备报批表》报公司备案。

8.4 每年年底进行红旗设备评比工作被评为红旗设备的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或司机给予每人100-500元奖励.

9 实行“二率”、“三定”管理制度

9.1 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是衡量设备管理实施情况验证的一个重要指标。通过设备部每个季度填送报表来如实反映设备性能和状况,以便梁场领导对进场设备做出适时的调整。

9.2 为了保障设备的完好率,提高设备的利用率,设备的操作人员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操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做好详细的原始记录。

10 帐、卡、档案管理制度

10.1 设备部应根据进场设备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设备台帐,并及时更新设备台帐,建立设备档案,做到台账、设备相符。

10.2 物设部应为Ⅰ、Ⅱ类设备建立设备履历书,每台设备一本。

10.3 设备部应每月对设备的运转记录进行收集统计,填写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表。

11 机械设备交接班制度

11.1 I、Ⅱ类设备交接班制由值班司机执行,多人操作的机械,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Ⅲ类设备不进行交接班。

11.2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工地或机械设备停放处,交班人员必须在接班的情况下方可离开工地或机械设备;无人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工地或机械设备。

11.3 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本班完成的任务情况,机械设备的运转记录,安全注意事项和交班人负责做好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

11.4 交接班记录要求详细填写,经双方签认后方可交接,不得擅自涂改,遗失、撕毁、未填写(或未交接)交接班记录而造成的机械事故由交班司机负责。

11.5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交不接:

1)缺油、缺水;

2)两人对各部运转情况及紧固情况不共同检查;

3) 上班次完成工作量不清;

4)安全质量注意事项交待不清;

11.6单班作业的机械虽无交接记录,但也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养护工作,并填写运转记录。

12 机械设备大修、更新标准

12.1 设备大修

设备大修是指恢复性修理。全面解体检查,修复和更换全部磨损的零部件。大修后的设备要全面恢复设备性能和安全装置,恢复外观,配齐必要的部件,主要几何精度(能力)达到出厂标准(或合同要求),保证使用到下一次大修。附属设备及电气装置与主机同时修理。

12.2 设备更新

设备更新,是指以新的设备替换在技术上或经济上不宜大修、改造和

继续使用的旧设备。它可对设备的有形和无形磨损作出综合补偿,以保障简单再生产的正常运行,同时对扩大再生产起到一定的作用。设备更新,实质上是企业技术改造的重要内容。

13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3.1 机械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3.2 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作业。

13.3 所有用电设备都应该按规定做良好的接地保护,并配备漏电保护器。

13.4 凡设有安全保护装置的机械设备要确保装置齐全有效,并定期检查、调整。

13.5 注意做好机械的防寒、防冻、防雨、防洪、防风工作,机械集中停放场所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3.6 关键设备和部位,要有安全标志,并安排专人负责。

14 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4.1 设备操作人员因违规操作或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非正常损坏为设备事故。设备事故按其直接经济损失、修复费用和停机时间来确定,可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有一到二个总成损坏,经修理后可以完全恢复完好并经济损失在500元以内的事故。

大事故是指全机损坏,但经修理后可以完全恢复,经济损失在500元到30000元之间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无法修复,损失大于30000元的事故。

14.2 设备事故的处理要严格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且做好保护现场工作,逐级上报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质量性能;组织召开现场事故分析会,严肃

处理事故责任者;认真做好设备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对经常发生故障的部位和部件应分析研究原因和规律,运用事故案例对事故责任者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14.3 对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及违反操作、使用、维护和修理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追究其责任,除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20%赔偿外,每次罚款200元,累计三次者,除按规定罚款外,取消其操作资格。

15 小型设备及机具制度

15.1 小型设备及机具由各班组负责保管、使用和保养。

15.2 各班组应派专人进行保管和使用,更换操作人员须上报物设部同意。

15.3 操作人员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进行保养及使用。严禁违章操作。

15.4 小型设备及机具(包括附件和配属工具)遗失或因操作和保养原因造成损坏无法修复,按其实价的50%赔偿,可修复的按实际发生的修理费全价赔偿。

15.5 在运转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上报,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15.6 机械需添加的油料由班组提前两天向物资部提计划。

15.7 机械运转时,专职司机应随时观察运转情况,严禁擅离职守或进行其它工作。

15.8 班后应擦拭干净妥善保管,做好防水防火,并正确搁置。 16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1、起重设备由设备部门负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逐台建立设备登记卡,根据本单位设备情况制定起重设备的定期检查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年检情况要记入设备登记卡,与其产品说明以及数据等有关技术资料一起立卷存档.

2、对新安装,改造,大修,自制的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必须符合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等规定,提出技术资料,经本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起重机械的技术参数和电气控制系统都不得任意修改,确需修改时,一定要事先提出设计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3、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和劳动保护设施,不得任意损坏,一经损坏,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整修。严格“十不吊”制度,(1) 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一经发现车间安全员应及时制止;并教育当事人,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出现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做好“三不放过”教育工作,(1) 不找出事情的原因不放过;(2) 企业不吸取教训不放过;(3) 没有有效可行的措施不放过。

4、设备部门建立和健全关于起重机的登记维修保养,定期检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等制度,并教育有关人员认真执行。

5、应根据使用情况,按规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术检验,检验时应当检查金属构架各种动力设备,传动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钢丝绳链条,吊勾链销和紧固件是否完好,安装得是否妥当和磨损程度等情况,并且对起重机械作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验。

6、对装拆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GB4387-84《厂内运输安全规程》和1956年劳动部发布的《装卸,搬运劳动作业条件的规定》等规定,装拆时需经有关

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安装,拆卸过程由管理部门安全员监督和专人指挥下进行,要设置安全警戒线,并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7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办法

17.1 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办法

1各施工队要用电,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与书面申请一起报国电科技工程部批准,在指定变电站接引电源;

2 电气设备设置必须标准、规范,线路必须按规程要求设置。临时电气设施安装完毕,必须经国电科技工程部验收合格方可送电;

3 用电单位必须在电源侧安装准确的计量装置(电度表),因故不能安装计量装置时必须经国电科技工程部同意,收费办法按总表减去分表,余量电价由该单位承担;

4 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 各施工队根据用电情况制定用电、运行、维修等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定制度; 6 各施工队须按照规定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7 对于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安全检查,施工承包商每月进行一次,南京龙源公司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

17.2 接地及接零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

TN-S系统,在正常情况下,电气设备

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地;

2 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部分接地,一部分接零; 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4 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绝缘多股铜线;

5 采用接零保护的单项220V电气设备,应设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作接零保护;

6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7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8氧、乙炔管道分别连接成整体后予以接地;

9 施工现场高度在20米以上的井字架、脚手架、起重机械、烟囱、水塔等均应设防雷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10 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等方法,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严禁利用氧、乙炔管道,供水、供电管道,起重机轨道作为接地线或自然接地;

17.3 配电箱(盘)

1 购买或自制配电箱(盘)的结构、材料选择等必须满足《火电工程安

全施工设施规定》第九项的技术要求;

2 现场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被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开关柜或配电箱应编号、明确负责人、设置危险标志、围栏等,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3 配电箱内的配电线路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盘内,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 4 配电盘应有防雨设施;

5 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配电箱和用电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

17.4 配电线路

1 从各变电站至配电箱的引出线架设和直埋应符合规程要求;

2 地下电缆通过施工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3电气作业人员应配备足够的绝缘工具,绝缘工具应定期进行检验; 17.5 施工现场照明

1 现场应采用广集式照明灯塔;

2 工具房、临时工棚及一般场所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灯具距地面的距离不小于2.5米。严禁导线在钢结构上缠绕;

3 易燃、易爆场所的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 17.6 电焊机

1 电焊机应采用集装箱式管理,电焊机集装箱购买或制作应符合《火电工程安全施工设施规定》第十二项的技术要求;

2 集装箱内的电焊机及外接点,均应有相应的编号,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固定牢靠、外观完好;

3 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置放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遮蔽棚; 4 电焊机导线不得靠近热源,并严禁接触钢丝绳和转动机械; 5 电焊机导线穿过道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6 电焊工作平台应可靠接地。在狭小或潮湿地点作业时,应垫木板或采取其他防触电措施,并设监护人;

7 电焊机的二次线易采用YHS型橡胶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长度不

应大于30米。 17.7 施工用电

1 电器设备不得超过铭牌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

2 开关熔断器必须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严禁倒接,开关应标明名称,单项刀闸开关应标明电压;

3 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刀闸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4 刀闸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断丝应有保护罩,熔断丝不得削小使用,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丝; 5 熔断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 6 严禁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18 附则

18.1本制度由梁场设备部编制并负责实施和解释。

19 附表

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大冲制梁场

机械设备使用计划

单位: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大冲制梁场

场长:

日期:

总工: 工程技术部部长:

14

设备调拨通知单

( 一公司 )设调字第 号

下列设备决定由 无偿调拨给 使用,希

望双方根据此通知按规办理交接手续。

机械设备购置申请报告

申报单位(章): 申报日期:

单位领导: 设备部部长: 填报人:

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

设备安装试运转验收单

年 月 日

红旗设备报批表

填报单位:

主管:

电话:

填报人: 年 月 日

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大冲制梁场 设备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报废申请书

申请单位: 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大冲制梁场 年 月 日

场长:

设备部: 工程技术部: 填表人

20


© 2024 实用范文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64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