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设备安装观测细则

xxxx 工程

监测设备安装、观测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xxx 工程项目监理部

xxx 年四月

批 准:xxx

编 制:xxx xxx

目 录

1 总 则 ............................................................................. 4 1.1 目的 . ............................................................................ 4 1.2 编制依据 . .................................................................... 4 1.3 范围 . ............................................................................ 5 2 开工条件控制.................................................................. 6 2.1 施工措施计划编报 ..................................................... 6 2.2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审查 ............................................. 7 2.3 施工条件检查 ............................................................. 7 2.4 审签开工批复文件 ..................................................... 8 2.5 其它 . ............................................................................ 8 3 施工过程控制.................................................................. 9 3.1 仪器采购与保管 ......................................................... 9 3.2 仪器检查与率定 ......................................................... 9 3.3 观测仪器的安装与埋设 ........................................... 10 3.4 仪器观测与维护 ....................................................... 11 3.5 观测资料的整编 ....................................................... 11 4 施工质量检查.............................................................. 155 4.1 仪器检查率定 ......................................................... 155 4.2 仪器埋设 . ................................................................ 155

4.3 安装埋设质量的检查和检验 . ................................. 155 5 评定验收 ..................................................................... 166 5.1 仪器设备的验收 ..................................................... 166 5.2 安装、埋设质量评定 ............................................. 166 6 计量和支付 ................................................................. 177

1 总 则

1.1 目的

为有利于本工程观测、监测设备埋设工程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特编制本细则。

1.2 编制依据

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

1.2.1 有关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与图纸、施工措施方案、技术说明及资料

1. 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2. 发包人与施工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图纸、文件; 4. 《xxx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5. 经过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 ;

6. 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使用技术说明;

7. 工程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等技术资料。 1.2.2 有关现行规程、规范和规定

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 2.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 176-2007);

4. 《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

5. 《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 6. 《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255-2000);

7.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178-2003) 8.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

9.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l2897-91); 1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11. 《国家三角测量规范》(GB/T17942-2000); 12. 其它有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规定。

以上所列标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版本时,则按新颁发的版本执行,除以上规范外,部颁和国家有关现行规范均应遵守。

1.3 范围

本细则涉及的监理工作的主要工程内容为变形观测、渗流压力观测、上下游水位观测、土压力观测、缝隙观测等本工程的观测仪器和设备的采购、率定、安装、埋设、观测、资料整编等。

2 开工条件控制

2.1 施工措施计划编报

2.1.1 观测设备采购计划的编报

承包人应在观测设备安装前56d ,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指示,提交一份观测设备采购计划,报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包括:

1. 设备清单;

2. 各项设备的采购时间和计划安装时间;

3. 采购仪器申报表(包括仪器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埋设部位、计划进场日期、承运方式与到货地点);

4. 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1.2 观测设备安装和埋设措施计划的编报

承包人应在观测设备安装前28d ,提交一份观测设备安装和埋设的措施计划,报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包括:

1. 各工程建筑物埋设观测设备的安装项目; 2. 安装方法;

3. 安装时间与建筑物施工进度的协调; 4. 施工期观测安排和设备维护措施; 5. 质量保证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2.1.3 施工期观测规程的编报

承包人应在观测工作开始前28d ,编制一份施工期观测规程,报送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

1. 观测点的位置和埋设时间。

2. 各种观测设备的观测要求、观测程序和方法。 3. 观测设备的维护。 4. 观测资料的整编方法。

2.2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审查

承包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人审查。

2.3 施工条件检查

2.3.1 仪器设备资料上报

承包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56d ,向监理人报送拟采用的仪器设备详细资料,经批准后,方可采购,若监理人 认为仪器设备不满足要求时,承包人应则应按监理人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在28d 内按下列要求提供更换后的仪器设备资料。

承包人应提交的仪器设备资料包括: 1. 制造厂家名称、地址。 2. 仪器使用说明书。

3. 仪器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工作原理。 4. 仪器设备安装方法及技术规程。 5. 仪器测读及操作规程。

6. 观测数据处理方法。 7. 仪器使用的实例资料。 2.3.2 安装、埋设及观测工作人员审查

承包人应在观测仪器设备开始安装埋设前56d ,将拟派遣的具有丰富操作经验的观测专业人员简历报送监理人审查。 2.3.3 安装、埋设施工设备审查

承包人应根据安装、埋设方法选用合适的施工设备,向监理人报送施工设备的相关资料。

2.4 审签开工批复文件

上述承包人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在7d 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同意按此执行”、“按修改意见执行”、“修改后重新递交”、“不予批准”4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递交”或“不予批准”,否则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相应工程的开工申请报告,监理人将在收到开工申请报告24h 内签发相应工程的开工批复文件。

2.5 其它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人报送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承包人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人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同意。

3 施工过程控制

3.1 仪器采购与保管

3.1.1 仪器设备采购

1. 承包人应要求生产厂家在仪器设备出厂前,检验全部仪器设备,并提供检验合格证书。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派代表赴厂家参加主要仪器设备的检验和验收。

2. 仪器运至现场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厂家提供的全部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2 仪器设备保管

1. 进场仪器设备应按使用、保管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安全、防潮的库房内妥善保管。

2. 对不符合技术要求或保管、埋设过程中被损坏的仪器设备,承包人应予以更换。对埋设过程中不符合操作程序和工艺要求的,应及时予以纠正、返工直至合格。由于承包人保护、埋设、安装不当或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或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

3.2 仪器检查与率定

3.2.1 仪器的检查

仪器的检查内容包括:

1. 电缆的耐久性和防水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技术要求,应通过防水绝缘检查,并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合格。

2. 数量。

3. 电缆应保持无接头的最大安装长度(每支仪器连接的电缆长度要留有一定的富裕度,尽量减少电缆的接头,电缆接头必须进行硫化或其他有效的处理措施),电缆裁剪后应及时分别编号。

4. 仪器与电缆连接后应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连接后的接头应作防水性能和绝缘性能试验。

5. 电阻式仪器电缆连接后应测量并记录电缆线芯线电阻、仪器电阻和电阻比。

6. 仪器与电缆连接后,在电缆测量端应有清晰耐久的仪器编号标记。

3.2.2 仪器的率定

仪器的率定应在国家计量认证过的并具有相应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率定的方法和结果要满足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等。

3.3 观测仪器的安装与埋设

3.3.1 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制造厂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仪器设备的安装和埋设。若发现施工图纸存在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后的18d 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亦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通知后18d 内答复承包人。

3.3.2 承包人应在仪器埋设测点放样24h 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查验,如果发现测点与工程部位有矛盾时,承包人对有矛盾的部位应暂缓实施。

3.3.3 承包人应严格按批准的安装和埋设措施计划和厂家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仪器设备的安装和埋设,埋设前24h 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进行旁站监理,并作好仪器埋设现场记录。

仪器埋设现场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 监测项目及仪器埋设位置。

2. 埋设仪器的型号、规格、设计编号、出厂编号。

3. 仪器埋设前后和埋设安装过程中的观测读数,仪器埋设示意图。

4. 仪器埋设时的现场环境记录(包括天气、温度、湿度等)。

5. 仪器埋设后的电缆走向、牵引保护情况。

6 仪器埋设质量事故及处理记录。

7. 仪器埋设人员及埋设时间。

3.3.4 仪器埋设中应使用经过批准的编码系统,对各种仪器设备、电缆、观测剖面、控制坐标等进行统一编号,每支仪器均需建立档案卡。

3.3.5. 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完成后,承包人对仪器埋设单元工程进行质量检验与质量自评,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定。

3.4 仪器观测与维护

3.4.1 各类观测仪器埋设安装后,承包人应及时记录初始读数,并按照合同文件、设计要求和监测技术规范的测次按时进行观测,直至向发包人移交观测设施和观测工作为止,以保证观测成果的连续性。

3.4.2 在施工观测期间,承包人应按期向监理人提交观测资料。施工期内,承包人除按监理人指示负责观测外,还应对工程建筑物进行巡视检查,并作好记录。若发现工程建筑物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增加观测仪器的测读次数,并立即报请监理人共同研究处理措施。

3.4.3 在施工期观测期间,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有关规定,为发包人人员接受观测仪器设备和顺利进行观测工作的交接,以及为发包人在施工期的日常观测提供一切方便。

3.4.5 泵站、清污机桥、翼墙墙身的倾斜观测,应在标点埋设后,填土过程中及放水前后进行。施工期间,按不同荷载阶段,定期观测,完工放水前后,应分别观测一次。放水前,应将水下的沉降标点转接到上部结构,以便继续观测。

3.5 观测资料的整编

3.5.1一般要求

1. 每次观测后应立即对原始数据加以检查和整理,并应及时作出初步分析。每年应进行一次资料整编。在整理和整编的基础上,应定期进行资料的分析。

2. 资料整理和初步分析中,如发现不正常现象或确认的异常值,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

3. 整编成果应做到考证清楚,项目齐全,数据可靠,方法合理,图表完整,说明完备。

4. 在下列时期应进行资料分析,并提出监测报告:

①水下阶段验收前;

②充水后每个月(汛期)、季(非汛期);

③竣工验收时;

④出现异常或险情状态时。

5. 充水后,每次分析资料时应对工程工作状态作出评估。

3.5.2资料的整理

1. 资料整理应做好原始观测数据的检验、观测数据的计算。填表和绘图、初步分析和异常值之判识。

2. 原始观测数据的检验

①对观测数据应作以下检验

a 、作业方法是否合乎规定;

b 、各项检验结果是否在限差以内;

c 、是否存在误差;

d 、是否存在系统误差。

②经检验后,若判定观测数据不在限差以内或含有误差,应立即重测;若判定观测数据含有较大的系统误差时,应分析原因,并设法减少或消除其影响。

3. 观测数据的计算

①经检验合格的观测数据,应换算成监测物理量(位移、孔隙水压力、土应力、测缝计等)。当存在多余的观测数据时,应先作平差处理再换算物理量。

②对于测得的上、下游水位和气温应计算各自的日、旬、月及年平均值。

4. 填表和绘图

①应将所得的物理量填入相应的表格或存入计算机。

②应绘制各物理量的过程线图及原因量与效应量的相关图。必要时还可绘制有关物理量的分布图。

5. 初步分析和异常值之判识

应根据上述图表和有关资料,及时进行初步分析。分析各监测量的变化规律和趋势,判断有无异常的观测值。对于经检验分析初步判为异常的观测值,应先检查计算有无错误,量测系统有无故障。如发现疑点,则应及时重测一次,以验证观测值的真实性。

3.5.3资料的整编

1. 每年汛前必须将上一年度的监测资料整编完毕。资料整编应包括资料的收集、审定及编印等工作。

2. 凡历年共同性的资料,若已经整编刊印,则其后无须重印,只在整编前言中加以说明。

3.5.4资料的分析

1. 一般要求

①资料分析的项目、内容和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对于变形量、孔隙水压力及巡视检查的资料必须进行分析。充水时的分析工作可酌情处理。

②直接反映工程工况的监测成果,应与设计预期效果相比较。 ③应分析工程材料有无恶化的现象,并查明其原因。

④对于主要监测物理量宜建立(或修正)数学模型,以解释监测量的变化规律,预报将来的变化,并确定技术警戒范围。

⑤应分析各监测量的大小、变化规律及趋势,揭示工程的缺陷和不安全因素。

⑥分析完毕后应对工程工作状态作出评估。

2. 方法

资料分析通常采用比较法、作图法、特征值统计法及数学模型法。使用数学模型法作定量分析时,应同时用其他方法进行定性分析,加以验证。

3.5.5监测报告

1. 承包人应使用批准的格式将各项仪器的有关参数、仪器安装埋设后的初始读数和全部仪器设备档案卡等整编成册。

2 .承包人应在施工期及时整理分析全部观测资料,绘制测值变化过程线,并定期将观测成果分析报告报送监理人。

3.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在工程竣工时,或根据工程安全检查的需要,按SDJ336-89的规定,向监理人报送工程建筑物监测报告。

4. 各期检测报告要求

监测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概况、巡视检查和仪器监测情况

的说明、巡视检查资料和仪器监测资料的分析结果、各建筑物工作状态的评估及改进意见等。各时期监测报告的主要内容:

Ⅰ、第一次充水时

①充水前的工程情况概述。

②仪器监测和巡视工作情况说明。

③巡视检查的主要成果。

④充水前各有关监测物理量测点(如综合标点、沉降观测点、孔隙水压力、测缝计、土压力等)的充水初始值。

⑤充水前施工阶段各监测资料的分析和说明。

⑥根据巡视检查和监测资料的分析,为首次充水提供依据。 Ⅱ、充水后、竣工验收时:

①工程概况;

②仪器监测和巡视工作情况说明。

③巡视检查的主要成果。

④该阶段资料分析的主要内容和结论。

⑤充水以来,工程出现问题的部位、时间和性质以及处理效果的说明。

⑥对工程工作状态的评估。

⑦提出对工程监测、运行管理及养护维修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Ⅲ、工程出现异常或险情时:

①工程简述。

②对工程出现异常或险情状况的描述。

③根据巡视和监测资料的分析,判断工程出现异常或险情的可能原因和发展趋势。

④提出加强监视的意见。

⑤对处理工程异常或险情的建议。

4 施工质量检查

原型观测工程的质量控制,主要表现在仪器设备的采购及检定控制、仪器设备安装埋设控制、观测过程控制、观测资料和成果质量控制等几个方面。

4.1 仪器检查率定

监理工程师要重点检查率定仪器的单位是否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并具有相应的检验资质;率定设备是否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率定方法和率定结果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等。

4.2 仪器埋设

在仪器埋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旁站监理。重点检查位置、仪器规格型号、仪器埋设方法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仪器埋设后的电缆走向、牵引保护等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3 安装埋设质量的检查和检验

1. 每项观测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完毕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立即对仪器设备的安装埋设质量进行检查和检验,经监理人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工程建筑物的施工。

2. 观测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重点检查观测频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观测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对出现异常情况的部位承包人是否上报监理工程师,并按设计和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进行观测;监测资料和成果是否按监理工程师的规定及时上报,成果质量是否满足要求等。

3. 监理工程师要随时检查承包人的现场观测情况,必要时应对观测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5 评定验收

5.1 仪器设备的验收

5.1.1 仪器设备出厂验收

承包人应要求生产厂家在仪器设备出厂前,检验全部仪器设备,并提供检验合格证书。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派代表赴厂家参加主要仪器设备的检验和验收。

5.1.2 仪器设备进场验收

采购的仪器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厂家提供的全部仪器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1.3 仪器设备测试

承包人应按产品说明书对全部仪器进行全面测试、校正、率定。测试报告应在安装前21d 报送监理人审查。

5.2 安装、埋设质量评定

5.2.1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每一观测单元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应填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组织质检员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核定。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按有关规程、规范和有关监理文件执行。

5.2.2 完工验收

承包人应及时申请进行原型观测工程验收,并向监理人提交包括以下内容的完工资料:

1. 仪器设备编号和仪器设备说明书。

2. 仪器的率定和检验记录。

3. 仪器设备安装埋设的施工记录。

4. 仪器设备安装埋设竣工图。

5. 隐蔽部位的验收记录。

6. 施工期观测原始资料以及观测成果分析报告。

6 计量和支付

6.1 各项观测仪器设备,应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各项目规定的单位计量。其支付工程量,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签认的现场安装埋设数量计算,并按《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各项目单价进行支付。该单价应包括观测仪器设备(包括备品备件)的采购、运输和保管及率定,为完成全部观测仪器设备的安装埋设作业所需的人工、材料、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及仪器设备的检验、校正、施工期观测和设备维护、质量检查和验收以及观测成果整理分析和编制工程监测报告等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6.2 观测墩、水准点及其它测量标志观测墩,应按施工图纸或监理人签认的现场埋设数量,以个为单位进行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进行支付。该单价应包括为完成上述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的一切费用。

6.3 观测仪器的电缆,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签认的现场实际埋设数量,以米(m )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进行支付。该单价包括电缆材料的采购、运输和保管以及现场敷设等所需的人工、材料和使用设备及辅助设施等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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