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中国传统的制度文化

第四章 中国传统的制度文化

宗法制

宗法制是中国古代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成,到周代渐趋完备。与宗法制密切相关的是分封制,西周的土地,名义上属于国王所有,由国王分封给诸侯。在宗法制度之下,政治关系与血缘关系合一,社会成员按照宗法的原则组织起来 宗法制产生的历史背景

完整的宗法制出现在周代。周王自称天子,周朝王位的传递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周王自称天下的大宗,是同姓贵族的最高家长,也是政治上的共主,掌握着国家的政权与军权。 宗法制的特点

1、 用自然血缘关系来确定人们的社会关系。在宗法制度下,社会结构以宗族为基本单位,每个社会成员依据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确定其在宗族中的位置

2、 用自然血缘关系将人们紧紧连载一起,总而限制人们社会关系的发展。对于一般家族成员来说,他们很少有个人的权利,他们的个性几乎全部淹没在血缘宗族中

宗法制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文化影响

宗法制作为一种曾经实施的政治制度已成为历史,但宗法制在中国所留下的历史影响,却异常深远。宗法关系、宗法观念长期存在于中国古代社会结构之中,并深远地影响着传统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家国一体,父权与君权相结合的政治结构,在中国历史文化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以亲亲为基础,以君王国家为核心的伦理型文化是中国传统社会具有持久凝聚力的精神保障,也是中华文化经历磨难而未中绝的文化动力。在魏晋南北朝时代长达数百年的分裂局面之下,在统一的国家基本上不存在的时候,中国文化仍能保存传承,就得益于中国有一个以亲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它是中华民族重新走向聚合的社会基础

当然,宗法制度原则与君主制度的结合,也给中国文化带来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在伦理政治的限制之下,人们固守在一定的名分之内,循规蹈矩是社会对个人的一般要求,易于养成唯上、唯书、唯亲的被动性格,人们大多缺乏文化创新的活力

宗法观念对秦汉以后国家政治结构的渗透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家天下”政权模式的长期延续。宗法制度原则的本质就是家族制度的政治化。

2、亲亲伦理政治原则的不断扩张

3、宗法原则成为维系王朝政治的习惯力量

君主专制制度

是指以古代君王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君主专制脱胎于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制。 三公九卿

自秦朝统一后,皇帝建立起一套在中央政权机构中以三公、九卿为主要官员的中央官吏系统,以帮助处理日常政务。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职责分别是辅佐皇帝,治理国家,协助皇帝处理军务,负责监察事务。三公之下有九卿,即太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分理中央事务

三省六部

三省六部是隋唐时期为了限制相权而实行的政治制度。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同为国家最高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执行等政务,使传统的丞相权力一分为三。六部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为行政事务的职能管理机构,隶属于尚书省 郡县制

郡、县早在战国时代,已成为各国的国内一般行政区划,秦汉吸取西周分封制导

致王权削弱的教训,以郡县制全面取代分封制,在地方建立起郡、县两级地方行政机构,直属中央,郡、县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郡县制至清代基础沿袭未改,只是“郡”的名称历代稍异

什伍里甲制度

什伍里甲制度是专制时代控制人身自由的最基层的组织形式。在春秋时期,齐国就推行什伍制,十家为什,五家为伍,什有什长,伍有伍长,什长、伍长负责闾里治安。秦国在商鞅变法后,实行什伍连坐法,一家有罪,什伍连坐同罪。后代里甲制即由此发展而来。在这种严密的居民组织系统之下,人们的自由流动几乎不可能发生

秦汉以后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的特点

1、 皇帝总揽天下大权

(1) 君主是全国的最高权威和绝对权力的拥有者

(2) 君主通过有效的行政手段控制国家政权

(3) 君主以土地国有的形式与赋税政策控制着国家的财政经济

(4) 君主有任意制订与更改法律的威权

(5) 黄寺是全国最高的军事统帅,掌握着天下兵权

2、 拥有庞大的官僚办事机构

(1) 从中央政权机构看,自秦朝统一后,皇帝就建立了一套以三公九卿为主要官员的中

央官吏系统。隋唐以后则实行三生六部制。

(2) 从地方机构看,秦朝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郡县两级地方行政机构直属中央,郡县

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

(3) 严密的人身控制

3、 严密的人身控制

(1) 严格的户籍管理是专制王权严密控制人身的最重要措施

(2) 什伍里甲制度是专制时代控制人身自由的最基层的组织形式

家天下

宗法观念对王权政治的最大影响是它确立了绝对君权下的“家天下”的政权模式,使传统中国的社会政治出现“家国同构”的格局。

宗法制和王朝政治之间的内在联系

植根于农业社会的宗法制度与宗法观念在中国有着深远的影响,它们是王权政治的沃土。一方面,在王朝出现危机的时刻,宗室贵族每每自觉地担当起匡扶社稷、复兴王朝的政治使命,使家天下的王权政治模式得到不断的复制与再生。在中国古代,皇室贵族拥有封地与优厚的待遇,人口众多,他们对外有一职的家族利益。而一般臣民习惯于视皇族为国家利益的代表,在国家出现危机时,皇室宗亲自然成为他们拥戴的目标。西汉末年的刘秀就是依赖王室后裔的特殊身份而重建汉家天下的。另一方面,在宗法文化的侵染下,人们将家天下的王权政治视作天经地义的统治模式,不仅旧贵族要重振家门,就是农民一起的领袖也模仿者旧有的宗法模式,构建新的王朝。两千年来的封建社会,王朝国姓屡经更迭,王朝政治模式却一如既往,宗法制是维系王朝政治的重要力量

君主专制制度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影响

秦汉以后君主专制制度日益成熟和完善,高度集中的专制王权,皇帝总揽天下大权,拥有庞大的官僚办事机构,对民众进行严密的人身控制,这一切都给传统中国社会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在专制社会里,中国古代社会文化形态和民众生活几乎很少不受到集权政治的影响。特别是高度专制的明清时代,无孔不入的政治权力造成了传统文化的沉闷与单调

科举制

科举制是由皇帝亲自主持、以分科考试形式录用人才的取士制度。科举制度不仅造就了中国

的官僚阶层,而且创造了中国特色的士人文化。隋代为科举制的初创时期,唐宋渐趋成熟,促进了文化的进步。明清时期科举制日益僵化,成为文化发展的桎梏,科举制度对传统中国文化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察举制

汉代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员杜可以向皇帝举荐贤士。这种由地方官僚察访人才,向朝廷举荐的方式,称为“察举”。汉代察举制度是中国科举制度的雏形,它为隋唐时期的科举制的出现作了重要的铺垫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曹魏时期建立的一套较察举严格的选官制度。中央在各州郡设“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地士人,按其才德声望评定九个等级,然后根据士人的品级,向吏部举荐。从本质上看,它同样维护的是士族的利益

明经

明经科,在于察举通晓儒家经典的人才,东汉时开始设置。隋唐以后,汉代察举考试中强调的儒家经学仍作为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

诗赋取士

唐代科举考试中最重视的是进士科,进士试主要是诗文,是一种文学考试,因此唐代崇尚文学成为一代风气。在诗赋取士的利益驱动下,唐人创作热情高涨,唐诗时代的形成与科举制度有相当的关系

行卷

唐代的科举考试没有后代那样严格,考前的举荐相当重要。为了获得达官贵人、社会名流的赏识与推荐,士子们在应试前,带着自己平时所作的诗文投献给名公巨卿,这种诗文称为“行卷”

策论

引经注律

是儒家思想影响古代法律制度的又一方式。秦汉时期注经风气盛行,在这种风气下,人们开展了注释法律的工作,以儒家经典作为法律注释的依据。汉代引经注律盛况空前,引经注律过程也就是对封建法律进行儒家化的改造

科举制的特点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重大变革,与前代选官制度比较,具有以下三个显明的特点:

一、士人自由报名应试,应试者不论出身、地位、家业,不必由官员推荐;

二、考试定期举行,不必等候皇帝下达诏令;

三、严格考试,录取与否以考试成绩为标准,声名德望以不再是任职的主要依据。 科举制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在科举制度之下,古代中国建立起稳固的文官体制,这种文官考试制度在人类制度史上有着重要的开创意义,它在世界文明史上产生了广泛影响。科举制造就了文官政治,文官政治又培育了一个超越地域、家族与军事势力的知识阶层,这一阶层的利益、活动都与中央集权相联系,因此科举考试的价值导向与精神意旨对社会文化形态发生着直接的影响。

(1)科举制培育与维系了传统文化。科举制将儒家思想全面推动到社会各层面,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精神;科举制强化了读书尚文的文化传统,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造就了大批的优秀人才。这是其正面作用。

(2)科举考试耗费了士人几乎全部的精力,读书做官成为知识阶层的最终目标,造成传统文化畸形发展;科举制是对极端专制王权的维护;知识阶层在科举制的牢笼之下,缺乏主体

意识与创造性思维,这是其负面作用。

科举制对唐宋文化面貌的影响

1、

2、 科举制将儒家思想全面推进到社会各层面,称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可心。 科举制强化了读书尚文的文化传统,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发展,造就了大批优秀

的文化人才

法律

是由国家统治者为协调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秩序而创制出来的带有强制性的制度规范。 《法经》

战国时期,在各国普遍制定与公布成文法的基础上,魏国李悝对诸国的成文法进行了总结,制作了《法经》六篇,《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初具体系的封建法典。

《唐律疏义》

唐高宗命长孙无忌对《唐律》进行考证、疏议,著成《唐律疏议》一书,公元654年唐高宗颁行《唐律疏议》。它是汉代以来对于法律注释解说的集大成著作,它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是儒家经义法典化的范本。

“春秋决狱”

从董仲舒开始即以《春秋》的精神与事例附会法律,《春秋》经义不但成为法律的补充,其权威性甚至还高于法律。

儒家文化对传统法律制度的影响(中国法律制度的伦理特性)

中国古代的法律来源于礼制规范,这些礼制规范依据宗法原则调整着社会等级秩序。因此历代的法律制度都贯彻礼制的等级名分原则,“亲亲为大”“孝悌为本”成为立法的指导思想。三纲是封建礼数的核心,亦是古代法律维护的中心,不但父权、夫权直接来自于家族,即使君权也是以天下最高的家长身份来体现。在家国一体的政治体制下,维护家长制的孝受到高度重视。自古就将不孝、非上视为罪大恶极。隋唐以来都把这种罪名列为十恶重罪规定在法律总则之中。无论是刑法、行政法、民法还是诉讼法基本上是以家族主义为中心,根据人们不同的等级名分确定其法律地位与法律待遇。古代法律中对亲族复仇的姑息,对亲属犯罪的容隐,对亲族犯罪的株连等,都体现了古代法律对家族制度的重视,以及家族血缘关系在社会生活中的巨大作用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文化特色

1、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以儒家伦理学说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具体表现为:

(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伦理特性)

(一)以“三纲”为核心的封建礼教作为指导立法、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

(二)贯穿“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的精神,以德为主,德刑并用是统治者所倡导的统治方法;

(三)通过引经断狱、引经注律等方式使儒家经典法典化。

2、家族本位的伦理法占有重要地位

3、皇权至上、法自君出

4、强调等级特权,主张同罪异罚

传统礼俗规约的起源

人类的群居必定依靠一定的相互习惯的适应方式,否则人们就不可能成为一个集合体。这种相互适应的、大家公认的原始行为习惯,就是礼俗的萌芽,约定俗成、潜移默化是习俗生成传衍的一般特性。随着私有制的出现,社会出现贫富分化,统治阶级与国家体制相继产生,传统家族内的行为规范,已不能适应社会控制欲社会秩序的需要,因此制定统一遵行的礼仪制度势在必行,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了

传统礼俗规约的特点

传统礼俗的核心是保证宗法的伦理关系,因此传统礼俗规约有着鲜明的伦理色彩,其特点是:

1、

2、

3、 传统礼俗的等差性,严整的礼俗制度维持的是不平等社会秩序 传统礼俗的调和性,主义等级关系之间的协调 传统礼俗的规范性,这时传统礼俗最根本的特性。礼俗对社会生活的规范是通

过礼义原则和礼俗规制的内容结合实现的

传统社会礼与俗的关系

1、

2、 礼与俗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文化混淆未分时,不存在俗与礼的区别 礼起源于俗,但礼不同于俗。两者的区别在于:俗是民众自发形成的行为习惯,具

有纷繁的复杂性特点;礼是自上而下的一套社会行为规范,其中贯穿着特定的整合社会的理念。礼具有规整、严密、适于操作的特点。

3、 伴随着阶级分化、文化分层的过程,礼逐渐从原始习俗中提纯出来,民俗是礼制生

成与推行的基础

4、 上古社会礼主要表现在祭祀活动上,礼是一种与神灵沟通的仪式。礼最初是人神关

系的调节,后来扩展到人,最后扩展到社会,成为严格的额社会行为规范。礼,具有“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的重要作用

通过传统社会礼与俗的关系,体会两个文化层面的关系

礼与俗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文化混淆未分时,不存在俗与礼的区别;伴随着阶级分化、文化分层的过程,礼逐渐从原始习俗中提纯出来。礼起源于俗、但礼不同于俗。礼最初是人神关系的调节,后来扩展到人,最后扩展到社会,成为严格的社会行为规范。礼具有“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左传})的重要作用

因此,历代统治者处于社会控制的需要,强调礼仪原则,礼仪制度的化导与示范作用,以教化或强制的形式,使人们自觉遵循礼制的越是,“化民为俗”成为大小官吏的治政目标、在统治阶层不遗余力地灌输下,传统社会的礼仪制度大多成为人们生活中的行为规范。礼制化为民俗,与中国古代家族势力通过家法、家规对礼制的维护有关,古代社会的家礼是国家礼制精神与庶民日常生活的结合。在家国一体的政治格局下,家族制度上升为国家礼制,然后又由国家礼制下降为民间家礼俗规。礼俗的这中升沉变化反映出传统中国社会的伦理特性 五礼

是古代国家礼仪制度,大约定制于周代。五礼分为:吉礼、祭祀之礼;凶礼,死礼、凶荒之礼;宾礼,朝见之礼;军礼,出征、田猎等礼;嘉礼,冠婚、饮食、宾射等礼

祭祀典礼的类别:天神、地袛、人鬼

天神祭祀包括天帝祭祀、日月星辰祭祀、气象神祭祀三种。

地神祭祀主要包括大地祭祀、社稷祭祀、山川祭祀等。

人神祭祀主要有宗庙祭祖、祭先王先师等。

冠婚礼的意义:周公六礼、冠礼

“周公六礼”

古代贵族婚礼的六道仪式: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冠礼是古代的成人礼。

皇家贵族礼制的文化特性

皇家贵族礼制可谓“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无不以明示等级尊卑为宗旨,皇家贵族的礼仪活动注意规模与程式,将礼仪过程视为国家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强化王权,明晰统治集团内的等级与名分关系,礼制成为维系传统社会的强有力的文化纽带。

岁时礼俗的伦理性

岁时节日礼仪对民众的伦理轨范有两重意义,一是自然伦理属性,二是社会伦理属性 人生礼俗

人生礼俗指依照人生历程的阶段性变化而定期进行的礼仪习俗,它主要包括诞生礼、成年礼、婚礼和丧礼。此外,表明进入重要年龄阶段的祝寿仪式与一年一度的生日庆贺,也属于人生仪礼的范围

家训族规的规范功能

一是以孝悌之道为礼俗之本,强化家族内部的伦理关系;

二是以诚信忠厚为修身之本,塑造传统社会的理想人格;

三是以劝戒惩罚的礼俗规条,规范家族成员行为,补充国法。

庶族平民礼俗与社会上层礼制的关系

在传统中国总阀政治文化的背景下,无论社会哪一层面,都脱离不聊宗法伦理的制约,民间的礼俗虽然在形式与内容上与贵族礼制有着显著的差异,但它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1、它们来源于同一文化母体,所依托的是同一宗法社会结构,贵族不过是特殊家庭,皇帝是特别的家长,贵族社会的礼制精神,以及相当比重的礼仪行为都是从家族文化中产生出来的,如“亲亲”、“尊尊”等宗法原则,一直是传统社会礼法制度的思想基础。

2、统治阶层非常重视礼仪的示范作用,以严格的礼制规定,与公开盛大的礼仪形式,向社会显示礼法的森严,达到软控社会的目的。因此上层礼法思想渗透民间,家族社会模范国家礼制,制定自己的家法族规。

3、 随着社会的变迁,朝代的更替,士庶差别的消失,贵族礼制除保留在统治集团内部外,相当部分俗化为庶民的行为规范,如“周公六礼”成为一般婚俗模式。

人生礼俗的家族特征

人生礼俗指依照人生历程的阶段性变化而定期进行的礼仪习俗,它主要包括诞生礼、成年礼、婚礼和丧礼,其家族性特征在每一阶段均突出地表现出来

从诞生礼仪看,婴儿一出生,甚至于出生之前就受到父族与母族的精心呵护,婴儿的教育与培养成为家族的重要事务

成人礼原来是独立的人生礼仪,由于传统社会重视家庭形式,个人知识家庭的一个成员,个人的能力与资格从属于家庭的需要,因俄日成年礼逐渐演变为婚礼的一部分

婚姻礼仪的每个环节都贯穿着明确的家族原则,婚姻缔结着家族关系,婚姻延续了家族的香火

而丧葬礼仪中最能体现家族社会关系的是丧服礼制,亲属要依与死者血缘关系的愿景穿着不同的孝服“守制”

家事的主要内容

孝悌

耕读为本

修身

整肃门户

严守尊卑秩序

善择婚姻

慎选继子

丧葬宜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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