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
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分割财产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的知识内容。
一、事实婚姻的认定
对于构成的事实婚姻,我国法律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三、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如下:
1、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男女双方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事实婚姻离婚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2、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相关文章
- 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
-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库
- 协议离婚后的财产隐瞒诉讼
- 如何处理分家析产纠纷
- 律师称微博可能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 确认感情确以破裂的司法解释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
- 婚姻家庭法案例分析
- 婚前财产婚后发生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时如何处理分析
- 离婚案件的房产及债务分割概述
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附理解与说明 20140521 深圳中院 阅读提示:指引于2014年5月21日经由深圳中院审判委员会民事行政执行专业委员会第10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条目序号内的侧线标注部分为条文规定具体说明.△ 为了正确审理婚 ...
唐某诉李某某.唐某乙法定继承纠纷案 [裁判摘要] 夫妻之间达成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双方通过订立契约对采取何种夫妻财产制所作的约定,是双方协商一致对家庭财产进行内部分配的结果,在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夫妻之间的真实意思 ...
协议离婚后的财产隐瞒诉讼 离婚协议中,部分财产分割意见没有写入协议,引来两起诉讼案件,时间长达两年之久,当事人精疲力竭. 男方代理人:杨生顺律师 简要案情:张男与杨女于2003年结婚未生孩子,2006年双方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内容 ...
如何处理分家析产纠纷? 律师处理分家析产纠纷的主要环节有:认定家庭共有财产共有人.确认分割方式.订立析产协议,在诉讼中针对分家析产纠纷举证等. 一.认定家庭共有财产共有人 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在调解分家析产纠纷时,认定家庭共有财产及其共有人是能 ...
律师称微博可能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专栏作家大仙最近发了条微博,饭局上,抬望眼,满座衣冠胜雪,基本都离过.昔日的亲密伴侣变身为对簿公堂的仇敌,离婚并不是两个个体的对抗,其实更像两个智囊团的斗争.夫妻各自的支援团体在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上互不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
①三台县某厂工人方某于1952年与赵某结婚,生育一儿二女,均已结婚另立门户.1986年7月,赵某因病去世,方某一人独居.平时儿女少有看望,垂暮之年,倍感孤独凄凉.1987年12月经人介绍,方某与54岁的周某相识.俩人都因丧偶感到孤独,想找个 ...
婚前财产婚后发生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时如何处理分析 婚姻法对于何种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规定相对明确,但由于财产可能会产生收益,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或者财产的形式转化后如何认定该财产是否属于婚后夫妻共有财产边显得相对复 ...
法律服务电话:027-51817616.手机:[1**********].李律师 婚姻是人生幸福的港湾,当两人步入婚姻殿堂时,每一对夫妻都希望拥有美满和谐的婚姻.但平静海面有时也会掀起波澜,甚至卷起惊涛骇浪.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