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20**年学年度清华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分配计划

2010-2011学年度清华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分配计划

(材料清单)

2010-2011学年度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工作参考日程表 2010-2011学年度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附件1: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感谢信书写要求 附件2:2010-2011学年度研究生助学金特殊要求汇总表 附件3:2010-2011学年度清华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各院系助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

2010-2011学年度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工作参考日程表

(与奖学金评定工作日程基本一致)

联系人:王鹏([1**********])、张轩([1**********]) 电话:62794120、62795966 邮箱:[email protected]);

请各院(系、所)参照上述日程,安排好助学金评定的各项工作。

关于2010-2011学年度研究生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清研工发〔2011〕65号

各院(系、所)研究生工作组:

为了加强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工作,帮助他们减轻经济压力,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10-2011学年度研究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在研究生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应始终坚持如下原则:

1、评定过程与育人工作相结合,在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加强思想教育,鼓励受助同学自强自立,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成才报国;

2、坚持按需分配原则,充分发挥助学金的助困作用,对满足基本学业和行为规范要求的经济困难研究生以经济困难程度为主要资助标准;

3、评定过程和结果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公平、民主公开。 二、组织管理

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和管理的最高组织,具体评定工作(研究生)由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执行;

各院(系、所)成立奖助学金管理评定小组,成员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财务或教务副系主任、研究生组组长和各研究所(教研室)主管所长(主任)组成,负责院系的奖助学金的评定管理工作。评定工作中要充分尊重研究所和导师的意见,注意调动他们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

三、参评范围和资格

凡在我校正式注册,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港澳台侨及留学生除外),符合以下要求的,可以申请助学金: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自觉履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 4、经济困难; 5、生活俭朴、节约;

6、未在原工作单位、在职单位或定向单位享有工资待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本学年助学金:

1、该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该学年度学位课考试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 3、学习不努力,无进取心,科研论文工作不认真者; 4、导师或院系助学金评定小组认为不宜参评者。 四、助学金申请者及获得者的义务

1、阅读学校和院系下发的相关工作文件,在申请、评选以及后续工作中,服从学校、院系的各项工作安排;以认真、细致的态度,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各种评定工作需要的材料;

2、在获得助学金后,有义务认真撰写感谢信,向捐资人汇报学习、科研等方面情况、表达感谢之意,感谢信应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感谢信书写要求”(详见附件1);

3、助学金获得者应当努力学习,不应有滥用助学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4、如发现助学金申请者和获得者不履行应有的义务,要给予相应处理。对情节严重,且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经校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批准,除全额退还当年助学金外,还将取消其下一年度的申请资格;

5、校、院(系、所)有权对研究生的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调查,对弄虚作假者,除全额退还助学金外,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相关说明

1、我校研究生助学金主要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三个等级,具体额度视当年助学金设立情况而定。各院(系、所)评定小组应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总金额和具体要求,制定本院系助学金评定的详细计划和具体规则;

2、奖助学金评定应适当向低年级学生倾斜,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全日制工程硕士; 3、所有校管助学金的申请及提交均要求通过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贷系统完成,否则视为申请无效;

4、部分助学金对评选条件或提交材料有特殊要求(详见附件2:2010-2011学年度研究生助学金特殊要求汇总表),请各院系特别关注;

5、申请者应当了解并同意学校对奖助学金的统筹发放和最高限额原则:学生最高所获得的学校奖学金、助学金总额合计不超过15000元,超出部分金额自动捐给学校,仍作为奖助学金使用。

六、材料提交要求

各院系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应坚持经济资助与育人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获助同学的

思想教育。各院系应加强对所有获助同学申请材料和感谢信的审核,既表达对设奖单位的尊重和感谢,又引导同学在此过程中学会感恩、传承爱心,毕业后回馈社会和人民。

1、所有获得助学金的同学除在研究生奖助贷系统上完成网上申请外,还应提交以下纸面版申请材料:

① 清华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请提交附件3中的详表,不用提交系统自动生成的简表,1份);

② 感谢信(所有获得助学金的同学均须提交,1份);

③ 对于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助学金,还应提交专用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论文、照片、成绩单等特殊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助学金详见附件2)。

申请人应如实、完整、详细地填写助学金申请材料中的各项信息,并按要求认真撰写感谢信;所有获助同学的申请材料和感谢信经院系初审、汇总后提交至研究生部,如研究生部审核不通过,将扣除10%的助学金(限期修改再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获助资格);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获助资格。

2、院系提交材料清单:

助学金汇总表(详见附件4:各院系助学金评定情况汇总表,不用提交系统自动生成的简表,按奖项排列);所有申请人的申请表(按附件3格式提交,按学号排列)、感谢信;有特殊要求的申请材料(按奖项分类)。

联系人:王鹏([1**********])、张轩([1**********]) 电话:62794120、62795966 邮箱:[email protected]

清华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1年09月28日

附件1:

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感谢信书写要求

各位同学:

你们好!祝贺你们今年荣获奖学金(助学金)!

全校奖学金(助学金)大部分是来自我们的学长、校友、社会各界友好人士、企事业单位的捐赠,他们当中有的人将毕生的积蓄捐出来支持我校的教育事业,有的企业在经营比较艰难的情况下仍旧不忘清华,为加深学校、获奖获助学生与捐款人(捐款单位)的感情联系,表达对捐款人(捐款单位)的谢意,请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的同学写一封信,请严格按照信件格式。

一、所有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均须写感谢信。 二、用带有“清华大学”抬头的信纸。 三、信的基本内容如下:

1、称谓(参照附件);

2、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级、专业、籍贯等;

3、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家住城镇还是农村、父母的职业、家庭人口、目前的经济状况如何等(获助学金的同学必写);

4、汇报一下一年来的学习、生活、参加各项活动(特别是公益活动)的情况,取得的成绩;获得该项奖学金(助学金)后的感受及想法,如该项奖学金(助学金)是连续的,请写清是连续几年; 5、结束语(祝愿); 6、落款,必须用手写签名。 四、字数不少于500字。

以上意见供参考。祝愿同学们来年取得更好的成绩!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1年9月28日

附件3:

2010-2011学年度清华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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