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票代售审批

印花税票代售审批

一、业务描述

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向税务机关申办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批后予以许可。

二、报送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委托代售印花税票协议》4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安全保证说明;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基本流程

四、办理时限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实提供资料完整、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接收,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之应补正资料或不予接收的原因。

2、办税服务厅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办理。

3、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办理结果。

4、本事项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

五、受理部门

威宁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六、表格下载

该项事务所需填写的《税务行政申请审批表》为免填单业务,由纳税人到办税窗口口述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纳税人签字确认。

安置残疾人企业税收优惠

一、税收优惠内容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财税〔2009〕70号。

三、申请减免税需报送资料

(一)取得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

件;

5、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不需要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单位以及因认定部门向其收取费用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的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基本流程

五、申请减免期限

纳税人应在次年的5月31日前向主管地税机关提请备案。

六、办理时限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

七、表格下载

该项事务所需填写的《税务资格备案表》为免填单业务,由纳税人到办税窗口口述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纳税人签字确认。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一、税收优惠内容 (一)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含本数)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其所得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政策依据

财税〔2013〕52号 、财税〔2014〕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税总发〔2014〕58号。

三、申请减免税需报送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2、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说明。

四、申请减免期限

申请减免期限为次年的5月31日前事后备案。

五、办理时限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

六、办理流程图

七、表格下载

该项事务所需填写的《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为免填单业务,由纳税人到办税窗口口述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纳税人签字确认

企业财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备案

一、报送资料

1、《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

2、《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报告》;

3、确认企业资产的损失发生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基本流程

三、办理时限

资料完整录入相关信息,当场办结,并于办结后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核查;

提醒纳税人,当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四、受理单位

企业所得税在地税部门申报的,到威宁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一、业务描述 营业税核准类优惠事项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营业税优惠

二、报送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房屋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交易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基本流程

四、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完整的,办税服务厅人员录入相关信息,并于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审核;

办税服务厅人员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通知纳税人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

本事务为即时办结

五、受理部门

威宁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六、表格下载

该项事务所需填写的《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为免填单业务,由纳税人到办税窗口口述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纳税人签字确认

营业税核准类优惠事项

一、业务描述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营业税优惠办理

二、报送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赠与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遗嘱继承的提供受贿赠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情形分别再提供:

1、离婚财产分割的,提供离婚证明原件、民政部门确认的财产分割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2、继承不动产的,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3、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的,提供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赡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情况,提供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基本流程

四、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完整的,办税服务厅人员录入相关信息,并于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审核;

办税服务厅人员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通知纳税人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

本事务为即时办结

五、受理部门

威宁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六、表格下载

该项事务所需填写的《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为免填单业务,由纳税人到办税窗口口述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纳税人签字确认

营业税事后备案类优惠事项

一、业务描述

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营业税优惠

二、报送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2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医疗服务取得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基本流程

四、办理时限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纳税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录入相关信息,并于办结后1个工作日内转一下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提醒纳税人,当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五、受理部门

威宁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六、表格下载

该项事务所需填写的《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为免填单业务,由纳税人到办税窗口口述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纳税人签字确认

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一、业务描述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二、报送资料

1、《纳税人减免申请审批表》;

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原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5、售房合同或协议;

6、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材料。

三、基本流程

四、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填写内容完整,即时办结。

办税服务厅录入相关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审核;

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

提示纳税人,当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五、受理部门

威宁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六、表格下载

该项事务所需填写的《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为免

填单业务,由纳税人到办税窗口口述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纳税人签字确认

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一、业务描述

个人无偿受赠或继承不动产个人所得税优惠办理

二、报送资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下列情形分别应再提供

1、属于继承不动产的,继承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房主死亡证明、房产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房主死亡证明、房产所有权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的,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将房屋赠与父母、子女的,提供出生证明、户口本等证明材料;赠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此外,还需提供房产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赠与协议。

4、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此外,还需提供房产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赠与协议。

三、基本流程

四、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填写内容完整,即时办结。

办税服务厅录入相关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审核;

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

提示纳税人,当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五、受理部门

威宁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六、表格下载

该项事务所需填写的《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为免填单业务,由纳税人到办税窗口口述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纳税人签字确认

契税优惠办理

一、业务描述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办理

二、报送资料

1、《契税纳税申报表》

2、房屋转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权属变更、过户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家庭唯一住房证明材料。

三、基本流程

四、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填写内容完整,即时办结。

办税服务厅录入相关信息,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审核;

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

提示纳税人,当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五、受理部门

威宁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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