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死缓 追缴赃款6100多万 ·都市快报

广东省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

一审被判死缓 追缴赃款6100多万

2014-03-01

今年1月底,周镇宏出庭受审。

犯罪人:周镇宏

年龄:57

籍贯:广东普宁

原职务:广东省委统战部部长,第九届、第十届广东省省委委员

刑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犯罪事实: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广东茂名系列腐败案负有主要责任

涉案金额:共计6100多万

简历

1996-1998年

广东省科协专职副主席、党组书记(1994.09-1997.07在中山大学物理系凝聚态物理专业学习,获理学博士学位;1996.04-1997.05挂任湛江市副市长)

昨天上午,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周镇宏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7月至2011年春节,被告人周镇宏在担任中共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当选政协常委和政协委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何俊海等33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2464万余元。此外,周镇宏对折合人民币370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

法院认为,周镇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周镇宏对部分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数额特别巨大,其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周镇宏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在被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简历显示,周镇宏曾任广东省茂名市市委书记。在其离任后,茂名市发生震惊全国的巨大贪腐案。案件涉及303名干部,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领导全部涉案,其中多名干部为周镇宏提拔。调查该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以来,已有李春城、衣俊卿、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蒋洁敏、季建业、廖少华、陈柏槐、郭有明、陈安众、付晓光、童名谦、李东生、杨刚、李崇禧、冀文林、祝作利、金道铭等21名省部级官员被调查。

1998-2002年

湛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2-2007年

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3.03-2004.01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7年-2012年

广东省委统战部部长

2012年1月

被中纪委带走调查,遂免职

2013年2月8日

被中纪委双开

综合新华社报道

2014年2月28日

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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