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作业指导书

目 录

1. 总则 . ....................................................................................................................................... 1

1.1 编制目的 . .......................................................................................................................... 1 1.2 适用范围 . .......................................................................................................................... 1 1.3 编制依据 . .......................................................................................................................... 1 2. 工程概况 . ................................................................................................................................... 1 3. 储罐工程施工管理范围和界面 . ............................................................................................... 2 4. 监理的工作流程、方法和检测措施 . ..................................................................................... 2

4.1 监理的工作流程 . .............................................................................................................. 2 4.2 监理的工作方法 . .............................................................................................................. 3 4.3 监理的检测措施 . .............................................................................................................. 3 5.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 ........................................................................................................... 3

5.1 对EPC 分包商体系建设核查 . ......................................................................................... 3 5.2 对EPC 分包商文件资料核查 . ......................................................................................... 3 5.3 对EPC 分包商施工机具、设备及仪器的进场核查 . ..................................................... 3 5.4对EPC 分包商施工环境检查 . .......................................................................................... 4 5.5对EPC 分包商施工技术核审 . .......................................................................................... 4 5.6对EPC 分包商工程开工条件的核查 . .............................................................................. 4 5.7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审查表 . ............................................................................................... 4 6. 监理在储罐安装阶段的质量监督、检查控制 . ..................................................................... 5

6.1 储罐安装及防腐、保温的质量控制点 . .......................................................................... 5 6.2 储罐安装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控制 . .......................................................................... 6 6.3储罐防腐、保温的质量监督、检查 . ............................................................................. 18 7. 监理在交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检查 . ........................................................................... 20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实现项目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和科学化,规范和明确储罐安装施工监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和检查控制要点。 1.2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云南成品油管道工程第六合同项储罐建设的施工阶段,监理人员的检查、验收与管理。 1.3 编制依据

1.3.1《项目管理手册》。

1.3.2《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50341-2003。 1.3.3《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l28-2005 1.3.4《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储罐工程》SY4202-2007 1.3.5《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 1.3.6《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通则》 SY4200-2007 1.3.7《钢制焊接油罐结构》JIS B 85 01-1999 1.3.8《涂装前钢材表面处理规范》SYT0407-2012

1.3.9《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及除锈等级》 GBT8923—88 1.3.10《钢制容器防腐和保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 /T4509-93 1.3.11《石油罐导静电涂料施工及验收规范》 GBl6906-1997

2. 工程概况

安宁-蒙自251.2公里,途径安宁、晋宁、玉溪、峨山、通海、建水、个旧、蒙自县(市),安宁-玉溪段与中缅管道并行。设计压力8兆帕,管径273.1、323.9毫米。采用L360钢级高频直缝电阻焊钢管。共设置3座站场为安宁首站、玉溪分输站和蒙自末站,建设安宁—保山干线1#阀室和安宁—蒙自干线1#-8#阀室,工程总造价约14亿人民币。

3. 储罐工程施工管理范围和界面

储罐工程施工管理范围和界面表

4. 监理的工作流程、方法和检测措施

4.1 监理的工作流程

领取施工图 审查施工图 提出所需标准和规范 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

底 编制作业文件 核查特殊工种人员资质、 工程材料、设备 核查开工报告 核查施工工序质量、隐蔽工程质量,评定分项工程质量 工不符合项 参加试运投产 管理工作总结 上交存档资料。

4.2 监理的工作方法

监理的工作方法主要有:巡视、旁站、平行检查和见证等。 4.3 监理的检测措施

监理的检测措施主要有目视、量测、试验和书面检查等。

5.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熟悉设计施工图纸、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熟悉施工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参加审查图纸和设计交底。核查EPC 分包商施工准备阶段各方面是否经过EPC 项目部的审查。 5.1 对EPC 分包商体系建设核查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现场区段应核查EPC 分包商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核查内容如下: 5.1.1项目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HSE 管理保证组织机构; 5.1.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HSE 管理制度; 5.1.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的资质证和上岗证; 5.2 对EPC 分包商文件资料核查

5.2.1检查EPC 分包商是否建立、健全完善的项目组织机构,明确各种规章制度;项目工程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质量管理手册是否编制完善并经过EPC 审查;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HSE 管理方针、目标、两书一表是否编制完善并经过EPC 审查。

5.2.2核查施工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现场施工的实际需求,其中特殊工种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上岗证,监理区段管理人员对其证件进行现场核实并记录。

5.2.3核查EPC 分包商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案是否经过EPC 审查,质量保证及安全措施是否可靠并有针对性。

5.2.4核查工期计划,是否经过EPC 审查批准。

5.2.5核查施工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连续和均衡性,所需人力、材料、设备的配备与进度计划是否同步,是否经过EPC 审查批准。 5.3 对EPC 分包商施工机具、设备及仪器的进场核查

5.3.1核查EPC 分包商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是否将施工机具、设备及仪器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其数量、型号及性能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并报EPC 审查批准。

5.3.2核查进场机具、设备、仪器是否经计量检定部门检验合格且贴有标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4对EPC 分包商施工环境检查

现场的地方关系协调,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进场施工证,施工营地已建成并经过EPC 的QHSE 预审,且符合健康、安全、环保相关要求。 5.5对EPC 分包商施工技术核审

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齐全,现场的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配备齐全,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做好相关记录,各工序的技术交底工作已完成,使操作人员明确掌握其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安全防火规定等。 5.6对EPC 分包商工程开工条件的核查

5.6.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HSE 方案及两书一表、质量计划已获得EPC 批准。 5.6.2 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设备机具已获得EPC 和监理部审查批准。 5.6.3主要工程设备、材料已落实,并获得EPC 和监理部审查批准。 5.6.4施工现场做到四通一平。 5.7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审查表

6. 监理在储罐安装阶段的质量监督、检查控制

6.1 储罐安装及防腐、保温的质量控制点

6.2 储罐安装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查控制 6.2.1 储罐安装监理工作流程

第一节壁板组对焊接检验 大角缝组对焊接检验 罐体垂直度、椭圆度、局部凹凸度检验 罐体附件组装检验 罐底严密性试验 浮顶底板严密性试验 收焊接质量等级核定 验 资料整理归档。 6.2.2 基础的检查验收

6.2.2.1储罐安装前,应对基础表面尺寸(基础中心标高、支承罐壁的环墙标高)进行复查,并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2.2.2沥青砂层表面应平整密实,无突出的隆起、凹陷及贯穿裂纹,沥青砂表面凹凸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2.2.3储罐安装前,应按《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安装。

6.2.2.4油罐基础的表而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中心标高允许偏差为±20mm 。

(2)支撑罐壁的基础表面,其高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有环梁时,每l0m 弧长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得大于6mm ,整个圆周长度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得大于12mm 。

b. 碎石环梁和无环梁时,每3m 弧长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得大于6mm ,整个圆周长度内任意两点的高差不得大于20mm 。

(3)沥青砂表面应平整密实,无突出的隆起、凹陷及贯穿裂纹、无分层,沥青砂层表而凹门度应按下列方法检查:

a. 当油罐直径等于或大于25m 时,以基础中心为圆心,以不同半径为同心圆,将各圆周分成若干等分,在等分点测量沥青砂层的标高,同一圆周上的测点,其测量标高与计算标高之差不得大于12mm 。

b. 当油罐直径小于25m 时,可从基础中心向周边拉线测量,基础表面每100m 2范围内测点不得少于10点(小于100 m2的基础,按100 m2计算) ,基础表面凹凸度允许偏差不得大于25mm 。 6.2.3 罐板的检验

6.2.3.1储罐用的钢板、型材和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中应标明钢号、规格、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供货状态及材料的标准。当无质量证明书或对质量证明书有疑问时,应对材料进行复验。复验项目和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应满足设计图要求。

6.2.3.2储罐用的钢板,必须逐张进行外观检查,钢板表面不得有气孔、结疤、拉裂、折叠、夹渣和压入的氧化皮,且不得有分层,其表面质量,应符合现行的钢板标准的规定。 6.2.3.3钢板表面锈蚀减薄量、划痕深度与钢板实际负偏差之和,不应大于相应钢板标准允许负偏差值,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2.3.4钢板应作标记,并按材质、规格、厚度等分类存放。存放过程中,应防止钢板产生变形,严禁用带棱角的物件垫底。

6.2.3.5型材应按规格存放,存放过程中防止型材生产变形,并应作标记。 6.2.4焊接材料的检验存放

6.2.4.1施焊所用的焊条(丝) 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出厂检验理化试验报告及二次复试报告。

6.2.4.2施焊的焊条应无破损、变色、脱皮、偏心等现象,焊丝应无锈蚀污染现象,所用焊

剂无变质现象,保护气体的纯度和干燥度应满足焊接工艺规程要求,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焊接工艺规程要求。

6.2.4.3焊条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烘干,在无要求时低轻型焊条烘干温度350~400℃,恒温1~2h ,焊接现场应设置恒温干燥箱(筒) ,温度控制在100~150℃随用随取,当环境相对湿度大于80%时,限领2h 使用量,当环境相对湿度小于80%时限领4h 使用量,当天未使用完的焊条应收回作好标识,并重新烘干后使用,重复烘干次数不得超过两次,纤维素焊条在包装良好无受潮时可不用烘干,若受潮时必须进行烘干后使用,烘干温度100~150℃,恒温时间0.5h 。

6.2.4.4在焊接过程,出现焊条药皮脱落、发红或严重偏弧时应立即进行更换和隔离处理。 6.2.4.5焊材入库应严格验收,并作好标记验收。

6.2.4.6焊材的存放、保管,应符合JB/T3223《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的要求。 6.2.5 罐板、壁板、底板、浮顶和内浮顶预制加工的检查 6.2.5.1罐板预制加工检查

(1)油罐在预制、组装及检验过程中所使用的样板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构件的曲率半径小于或等于12.5m 时,弧形样板的弦长,不得小于1.5m ;曲率半径大于12.5m 时,弧形样板的弦长不得小于2m ,直线样板的长度不得小于1m ,测量焊缝角变形的弧形样板,其弦长不得小于1m 。

(2)钢板的切割和焊缝坡口应采用机械加工或自动、半自动火焰切割加工,罐顶板和罐底边缘板的圆弧边缘可采用手工火焰切割加工。

(3)用于对接接头厚度大于10mm 的钢板和用于搭接接头厚度大于16mm 的钢板,板边不宜采用剪切加工。

(4)钢板边缘加工面应平滑,不得有夹渣、分层、裂纹及熔渣等缺陷,火焰切割坡口产生的表面硬化层及氧化物应磨除。

(5)标注屈服强度大于390MPa 的钢板,当用于底圈和第二圈罐壁时,应对坡口表面进行磁粉或渗透探伤。

(6)储罐焊接接头的坡口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焊接工艺规程要求。

(7)所有预制构件在保管运输及现场存放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损伤或锈蚀。 6.2.5.2壁板预制加工检查:

壁板预制前应检查排版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圈壁板的纵向焊缝应向同一方向逐圈错开,其间距应为板长的1/3,且不得

小于300mm ;

(2)底圈壁板的纵向焊缝与罐底边缘板对接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00mm ;

(3)对壁板厚度大于12mm 。且屈服强度大于390MPa 时,有补强板的开口、人孔、清扫孔等,应在补强板及开口接管与相应的壁板组焊焊接并检查合格后,按设计要求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

(4)抗风圈和加强圈与罐壁环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 ;

(5)包边角钢对接接头与壁板纵向焊缝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

(6)直径小于25m 的油罐,其壁板宽度不得小于500mm ,长度不得小于1000mm :直径大于或等于25m 的油罐其壁板宽度不得小于1000mm ,长度不得小于2000mm ;

(7)壁板卷制后,应立置在平台上用样板检查,垂直方向用直线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得大于2mm ,水平方向用弧形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得大于4mm ;

(8)壁板预制加工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E B

6.2.5.3底板预制加工检查

(1)底板预制前,应根据设计图要求及材料规格绘制排版图。

(2)罐底板采用对接接头时,中辐板尺寸允许偏差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弓形边缘板对接接头的间隙,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其外侧宜为6~7mm ,内侧宜为8~12mm )。

(4)储罐安装过程中不应损坏基础,如有损伤,必须进行修复。

(5)罐底板铺设前,其底面应刷防腐涂料,但每块底板边缘50mm 范围内不刷。

6.2.5.4浮顶预制加工检查

(1)双盘式浮顶,单盘的排版可采用条形板或人字形排版,并绘制排版图。

(2)浮舱内(外)边缘板和环向隔板的预制,浮顶底板及顶板预制后的平面度,应用直线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得大于4mm 。

(3)单舱的预制,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2.6 储罐的组装焊接检查

6.2.6.1罐底组装焊接:

(1)底板铺设前,事先按图纸要求及标准规定将底板下面刷好防腐涂料,每块板的边缘50mm 范围内不预涂刷,罐底对接接头间隙,手工电弧焊板厚≤6mm时、间隙5±1mm ,板厚>6mm时、间隙7±1mm 。

(2)罐底边缘板采用对接接头时,对接焊缝应完全焊透,表面应平整,垫板应与对接的两块底板贴紧,其间隙不得大于1mm ,垫板应长出边缘板50mm :

(3)中幅板采用搭接接头时,其搭接宽度允许偏差为±5mm ,,中幅板与弓形边缘板之间采用搭接接头时,中幅板应搭在弓形边缘板上面搭接宽度可适当放大。

(4)搭接接头三层钢板重叠部分,应将上层底板切角,切角长度应为搭接长度的两倍,其宽度应为搭接宽度的2/3,在上层底板铺设前,应先焊接上层底板覆盖部分的角焊缝。

(5)罐底的焊接应采用收缩变形最小的焊接工艺及焊接顺序,中幅板焊接时,应先焊短焊缝,后焊长焊缝,初层焊道应采用分段退焊或跳焊法,焊缝热影响区表面无裂纹、气孔、弧坑等缺陷,焊后局部凸凹变形≤2L%且不应大于50mm 。

(6)边缘板的焊接首先施焊靠外缘300mm 部位的焊缝,在罐底与罐壁连接的角焊缝,焊完后且边缘板与中幅板之间的收缩缝施焊前,应完成其剩余的边缘板对接焊缝的焊接。

(7)弓形边缘板对接焊缝的初层焊应采用数名焊工均匀分布,对称施焊,收缩缝的第—层焊接应采用分段退焊或跳焊法。

(8)罐底与罐壁连接的角焊缝,应在底圈壁板纵焊缝焊完后施焊,并由数对焊工从罐内、外沿同—方向进行分段焊接。

6.2.6.2罐壁组装焊接:

(1)罐板组装前应对预制加工的壁板进行复验,确认无误后方可组装,底圈相邻两壁板上口水平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 ,在整个圆周上任意两点水平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6mm ,壁板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mm ,组装焊接后,在底圈罐壁1m 高处,

内表面任意点半径允许偏差±25mm 。

(2)壁板组装时应保证内表面齐平,纵向焊缝错边量,当板厚小于或等于10mm 时,不应大于1mm ,当板厚大于10mm 时,不应大于板厚的1/10且不应大于1.5mm ,环向焊缝错边量,当上圈壁板厚度小于或等于8mm 时,任意一点的错边量均不得大于1.5mm ,当上圈壁板厚度大于或等于8mm 时,任意一点的错边量均不得大于板厚的2/10且不应大于2mm 。

(3)组装焊接后,焊缝的角变形用1m 长的弧形样板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厚>25mm,局部凹凸变形≤10mm。

(5)罐壁的焊接应先焊纵向焊缝,后焊环向焊缝,当焊完相邻两圈壁板的纵向焊缝后,再焊其间的环向焊缝,焊工应均匀分布并沿同一方向施焊。

(6)纵向焊缝采用气电立焊时,自上向下焊接,对接环焊缝采用埋弧自动焊接时,焊机应均匀分布,并沿同—方向施焊。

6.2.6.3浮顶组装焊接

(1)浮顶的组装,应在罐底板焊接检查合格,并在底圈壁板和第二圈壁板安装焊接后进行。

(2)浮顶宜在搭设临时胎架上或在底板上组装。浮顶底板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临时支架安装后,应用水准仪检查,其高度允许偏差为±10mm 。

(4)浮顶的底板、顶板和单盘板的直径放样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5)浮顶应与底圈壁板同心,浮顶外边缘板与底圈壁板间隙允许偏差为±15mm 。

(6)浮顶内(外)边缘板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内(外)边缘板对接接头的错边量,不应大于板厚的15%,且不大于1.5mm 。 b. 外边缘板垂直允许偏差为又应大于3mm ;

c. 内(外)边缘板与弧形样板的局部间隙,不得大于10mm 。

6.2.7 储罐焊接的要求

6.2.7.1储罐焊接必须严格地执行国家标准。

6.2.7.2储罐焊接前必须进行焊接工艺试验和评定,制定焊接工艺规程及焊接工艺作业书(指导书) 。

6.2.7.3进行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是按照焊接工艺规程,经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合格焊工,现场焊工必须按取得的相应项目施焊。

6.2.7.4焊接设备的性能,焊接参数应符合焊接工艺规程要求。

6.2.7.5焊接环境要求:在下列环境中,如无有效的防护措施时,不得进行焊接施工:

(1)雨、雪、雾天气;

(2)大气相对湿度超过90%;

(3)低氢型焊条手工电弧焊风速超过5m/s,纤维素型焊条手工电弧焊风速超过8m/s,药芯焊丝半自动焊风速超过8m/s,气体保护焊风速超过2m/s;

(4)环境温度:碳素钢焊接时低于-20℃,低合金钢焊接时低于-10℃,标准屈服强度大于390MPa 的低合金钢焊接时低于0℃。

6.2.7.6焊工施焊时严禁在坡口以外的罐壁上引弧,焊机接地线的材质必须与母线一致,并有可靠的连接方式,以防止和避免接地线与母材之间产生的电弧烧伤母材。

6.2.7.7储罐焊接定位焊的长度,普通碳素钢和低合金钢,不应小于50mm ,屈服点大于390MPa 的低合金钢不应小于80mm ,焊接时始端应采用后退起弧法,终端应将弧坑填满,多次焊的层间接头应错开,双面焊的对接接头在背面焊接前必须清根。

6.2.7.8管道焊接时,根焊必须焊透,每遍焊完后应认真清渣,根焊与热焊宜连续进行。

6.2.7.9对有预热要求的焊缝,经焊接性试验及焊接工艺评定确定,在焊接过程中的层间温度不低于其预热温度,预热宽度应为焊缝两侧各100mm ,异种钢焊接时,预热温度应按可焊性差的钢材的要求确定。

6.2.7.10焊后需热消氢处理的焊缝,应在焊接完毕后立即进行消氢处理,消氢处理的加热温度宜为250~350℃,保温时间为0.5~1h 。

6.2.7.11焊接时应按焊接施工技术措施或焊接工艺卡严格控制焊接线能量。

6.2.7.12标准屈服强度大于390MPa 的低合金钢焊接时,除应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焊条电弧焊用的焊条,其熔敷金属的扩散氢含量不应超过5mL/100g(甘油法) 。

(2) 板厚大于25mm ,采用碳弧气刨清根时,应进行预热,预热温度宜为100~150℃。

6.2.8 焊缝的检查与验收

6.2.8.1储罐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缝的表面及热影响区,不得有裂纹、气孔、夹渣和弧坑等缺陷,对接焊缝的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mm ,咬边的连续长度不得大于100mm ,焊缝两侧咬边的总长度不得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0%;标准屈服强度大于390MPa 或厚度大于25mm 的低合金钢的底圈壁板纵缝如有咬边,均应打磨圆滑。

(2)边缘板的厚度大于或等于10mm 时,底圈壁板与边缘板的T 形接头罐内角焊缝靠罐底一侧的边缘,应平缓过渡,且不应有咬边。T 形接头焊缝应符合图样规定。

(3)罐壁纵向对接焊缝不得有低于母材表面的凹陷,罐壁环向对接焊缝和罐底对接焊缝低于母材表面的凹陷深度,不得大于0.5mm ,凹陷的长度不得大于100mm ,凹陷的总长度,不得大于该焊缝总长度的10%。

(4)浮顶罐壁内侧焊缝余高,不得大于1mm ,其它对接焊缝的余高应符合下表规定:

(5)对接接头的错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纵向焊缝的错边量:焊条电弧焊时,当板厚小于或等于10mm 时,不应大于1mm ;当板厚大于10mm 时,不应大于板厚的0.1倍,且不应大于1.5mm ;自动焊时,均不应大于1mm 。

b. 环向焊缝错边量:焊条电弧焊时,,当上圈壁板厚度小于或等于8mm 时,任何一点的错边量均不应大于1.5mm ;当上圈壁板厚度大于8mm 时,任何一点的错边量均不应大于板厚的0.2倍,且不应大于2mm 。自动焊时,均不应大于1.5mm 。

(6)标准屈服点大于390MPa 的钢板,其表而焊疤应在磨平后进行渗透检测或磁粉探伤,无裂纹、夹渣和气孔为合格。

6.2.8.2焊道返修与修补检查:

(1)焊缝的返修的焊工必须取得焊接返修证的人员进行操作。

(2)罐板在制造运输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表面缺陷的修补,深度超过0.5mm 的划伤、电弧擦伤、焊疤等缺陷,应打磨平滑, 打磨修补后的钢板厚度应大于或等于钢板名义厚度,缺陷深度或打磨深度超过1mm 时,应进行补焊并打磨光滑。

(3)焊缝内部的超标缺陷由无损检测单位确定,并由返修焊工返修,返修后的焊缝,应按原规定的方法进行无损检测,并应达到合格标准。

(4)焊接的修补必须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进行,其修补长度不应大于50mm ,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5)对屈服点大于390MPa 的低合金钢,焊接修补缺陷清除后应进行渗透探伤,确认无缺陷后方可进行修补,补焊后应打磨平滑,并应作渗透或磁粉探伤,其焊接修补宜采用回火焊道,焊接的修补深度超过3mm 时,应对修补部位进行射线探伤。

6.2.8.3焊缝无损检测及严密性试验

(1)从事储罐焊缝无损检测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技术监察部门颁发的并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2)屈服强度大于390MPa 的钢板,焊接完毕后至少经过24h 方可进行无损检测。

(3)罐底焊缝的无损检测检查,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边缘板对接焊缝在根部焊道焊接完后,应进行PT 检测。在最后一层焊接完毕后,应在此进行PT 或MT 检测,300mm (罐壁下)进行RT 检测。

(4)罐壁纵向焊缝当板厚大于或等于25mm 时,每条焊缝应进行100%的RT 射线检测,当板厚小于25mm ,每条纵向焊缝的任意部位取300mm ,进行RT 射线检测。所有T 字缝应进行100%RT射线检测。

(5)底圈壁板和不同壁板厚度的无损检测及合格标准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RT 检测和UT 检测不合格时,应在该检测长度的两端延伸300mm 作补充检测,但缺陷的部位距离底片端部或UT 检测端部75mm 以上者可不再延伸,如延伸部位的检测结果仍不合格时,应继续延伸进行检查。

(7)环向对接焊缝,每种板厚(以较薄的板厚为基准),在最初焊接的3m 焊缝的任意部位取300mm 进行RT 检测,以后对每60m 焊缝及其尾数内的任意部位取300mm 进行RT 检测,上述检查均不考虑焊工人数。

(8)底圈壁板与罐底的T 型接头的罐内角焊缝,应按下列程序检查。标准屈服强度大于390MPa 的钢板,罐内角焊缝初层焊完后,还应进行PT 检测。在罐内角焊焊缝焊完后,应对罐内角焊缝进行磁粉检测或渗透检测,在储罐充水试验后,应用同样方法进行复验。

(9)在标准屈服强度大于390MPa 的钢板上或在厚度大于25mm 的普通碳素结构钢及低合金钢板上的接管角焊缝和补强板角焊缝,应在焊完后或消除应力热处理后及充水试验后进行MT 检测或PT 检测

(10)开孔的补强板焊完后,由信号孔通入100~200kPa 压缩空气,进行焊缝严密性

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11)浮顶底板的焊缝,应采用真空箱试漏法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负压值不得低于53kPa ;浮舱内外边缘板及隔舱板的焊缝,应采用煤油试漏法进行严密性试验;浮舱顶板的焊缝,应逐舱鼓入压力为785Pa (80mmH 2O )的压缩空气进行严密性试验,均以无渗漏为合格。

(12)无损检测设备、仪器应经法定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13)无损检测探伤检查比例、数量及验收合格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工程焊接工艺规定。

(14)对不能进行射线探伤的焊接部位,按设计指定的现行标准进行渗透或磁粉探伤,无缺陷为合格。

6.2.9储罐附件预制、安装检验

6.2.9.1罐体附件预制

(1)抗风圈、加强圈,包边角钢等弧形构件的成形宜采用冷加工。

(2)热煨成形的,不得过烧、变形等现象,其厚度减薄量不应大于1mm 。

(3)抗风圈除按图样预制外,还应有两块留有调整量,并按实际尺寸进行安装。

(4)转动浮梯,宜现场整体预制。浮梯起拱度为L/1000(L 为浮梯长度),且不得大于20mm 。

(5)预制浮顶支柱时,应留有比设计图样长80mm 的调整量。

(6)量油孔、导向管可分段预制,现场拼接。

6.2.9.2罐体附件安装

罐体的开孔接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孔补强板的曲率,应与罐体曲率一致;

(2)开孔接管法兰的密封面应平整,不得有焊瘤和划痕,法兰的密封面应与接管的轴线垂直,倾斜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且不得大于3mm ,法兰的螺栓孔应跨中安装。

(3)补强圈的材质及厚度,应与开口处的罐体相同。

(4)盘梯踏步板宽度应一致,同一个梯子的踏步间距必须相同。

(5)平台梯子的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护腰及踏脚板),其本身的接头采用对接。

(6)盘梯应完全支撑在罐壁上,盘梯的下端不应与基础接触。

6.2.9.3浮顶附件安装

(1)浮顶附件应在浮顶顶板组装焊接后,按图样的位置安装;

(2)浮舱内的附件,应在浮顶顶板铺设前放入。

(3)浮顶支柱的垫板,应在底板焊接及检查完毕后进行安装、焊接。

(4)开孔时,应先开浮顶顶板的孔,后开浮顶底板上的孔,开孔边缘或补强圈边与其他焊缝的距离应大于50mm 。

(5)量油管(导向管)的安装,铅垂允许偏差不应大于L/1000(L 为总长),且不得大于10mm 。

(6)凡接触液体的附件,应在充水前安装。

(7)浮顶试水后,当水位比浮顶立柱高出200mm 时,应调整各支柱的实际高度。

(8)转动浮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浮梯轨道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b. 浮梯上端的转轴和下端的滚轮,应转动灵活;

c. 浮梯中心线的水平投影,应与轨道中心线重合,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mm 。

(9)导向机构安装应无卡涩现象。

(10)罐顶排水管,应在罐外预组装,并进行水压试验和升降试验后,再运进罐内进行正式安装。

(11)密封装置在运输和安装时,应注意保护,不得损伤。刮蜡板应紧贴罐壁,局部最大间隙不应大于5mm 。

6.2.10充水试验检验

6.2.10.1油罐建造完毕后应进行充水试验,并应检查下列内容:

(1)罐底严密性检查

(2)罐壁强度及严密性检查

(3)固定顶的强度、稳定性及严密性检查

(4)浮顶的升降试验及严密性检查

(5)中央排水管的严密性检查

(6)基础沉降观测检查

6.2.10.2充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充水试验前,所有附件及其它与罐体焊接的构件应全部焊接完毕,并检查合格。

(2)充水试验前,所有与严密性试验有关的焊缝,均不得涂刷油漆。

(3)充水试验应采用淡水,罐壁使用低合金高强钢时, 水温不应低于15℃;

(4)充水及放水速度按基础设计要求确定,在充水试验中,如基础发生不允许的沉

降,应停止充水,待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试验。

(5)当充水试验到达放置期限后在放水之前,罐壁的各等分观测点分别测量罐壁的垂直度及允许偏差,不应大于罐壁高度的0.4%,且不得大于50mm ,放水过程中不得使基础浸水。

(6)罐底的严密性试验,在上水试验前采用负压真空试漏对罐底焊缝进行检查,确认后再进行充水试验,试验过程中以罐底无渗漏为合格。

(7)罐壁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应以充水到设计最高液位,并保持48h 后,罐壁无渗漏,无异常变形为合格。

(8)固定顶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罐内水位应在最高设计液位下1m 进行缓慢充水升压,当升至试验压力时,罐顶无异常变形,焊缝无渗漏为合格,试验后应立即使油罐内部与大气相通,恢复到常压。

(9)固定顶的稳定性试验应充水到设计最高液位后,用放水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时应缓慢降压,达到试验负压时,罐顶无异常变形为合格,试验后应立即使油罐内部与大气相通,恢复到常压。

(10)浮顶的升降试验,应以升降平稳导向机构及密封装置无卡涩现象,浮梯转动灵活,浮顶与液面接触部分无渗漏为合格。

(11)中央排水管的严密性试验,在储罐充水前,应以390kPa 压力进行水压试验, 持压30min 无渗漏,并且浮顶在升降过程,中央排水管的出口应保持开启状态,不得有水从管内流出为合格。

6.2.10.3基础沉降观测检查:

(1)每台罐基础在罐体组装前,应对基础进行一次观测,并做好测量记录,在罐体及其所有附件安装完毕后,在充水试验前应再进行—次观测,并做好记录。

(2)沉降观测时,在罐壁下部每隔10m 左右,设—个沉降观测点,点数为4的倍数,且不得少于16点。

(3)充水试验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对基础进行沉降观测,基础不均匀沉降的许可值,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4)当设计无要求时,具体沉降观测方法严格执行GB50l28-2005标准规定。

(5)试验完毕后,罐内放水应分段进行,不可过快,并应用管道连接排至指定的部位,不得随意排放。

(6)排水后应对罐内彻底进行清扫,除去锈蚀及其杂物,检查底板及壁板无明显变

形和凸凹,各附件完整且无异常现象,储罐总体试验为合格

(7)当充水到设计最高液位并保持48h 后,观测每天的沉降量小于前天的沉降量的1/10,直到沉降稳定,到达放置期限后,方可开始放水,放水速度≤2m/日,注意地基回弹。

6.3储罐防腐、保温的质量监督、检查

6.3.1储罐防腐、保温的监理工作流程

审核图纸 保温支撑架安装喷砂除外观检查 保温材料安装检查

6.3.2储罐防腐的质量监督、检查内容

6.3.2.1罐体防腐工程需在罐体外侧盘梯、保温支架、浮顶、消防及工艺管线等焊接工作全部结束及罐体充水试验合格后进行。

6.3.2.2防腐所用的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并有齐全的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和二次复验报告。

6.3.2.3罐板表面喷砂除锈质量应达到GB8923-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的Sa2.5级,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经PMC 施工监理确认合格后进行防腐涂料施工。

6.3.2.4浮顶的上下表面及船舱的内表面,船舱的上、下表面,船舱内侧板外表面和罐体抗风圈以上外表面彻底清除铁锈、油污后,涂刷防腐涂料施工(遍数按设计要求)。

6.3.2.5所有平台、盘梯、转动浮梯及其道、抗风圈,加强圈及其栏杆外表面,彻底清除铁锈及油污后,涂刷防腐涂料施工(遍数按设计要求)。

6.3.2.6凡遇下列情况之—者,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不得进行涂刷作业:

(1)风、雨、雪、雾等天气;

(2)环境温度低于5℃、高于45℃;

(3)灰尘过多;

(4)被涂表面温度高于65℃;

(5)环境相对湿度大于85%。

6.3.2.7对储罐的防腐必须严格地按设计要求涂装,涂装的颜色,涂刷的每层厚度和整体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3.2.8储罐液体环氧涂料电火花检测应严格地按SY/T0319-98标准执行,附着力测定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标准规定。

6.3.2.9储罐防腐为溶剂涂料防腐时,检测应采用磁性漆膜测厚仪或涂层漆膜测厚仪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6.3.2.10涂漆质量应符合下表要求:

6.3.3储罐保温的质量监督、检查内容

6.3.3.1油罐外侧保温绝热工程,需在罐体外侧防腐工程结束后进行

6.3.3.2储罐所用的保温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材质证明及使用说明书,其产品的名称、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3.3.3保温层应绑扎牢固,接缝应错开,外保护层接缝应向下,绑扎间距管段250~300mm ,储罐及设备保温层绑扎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3.3.4保温层结构的层间应粘贴牢固、密实饱满、表面平整、圆弧均匀、无断裂和松弛现象,其保温厚度与设计相符。

6.3.3.5保护板安装应搭接固定牢固,铺设时由下向上进行,上一层保护板必须搭接在下一层保护板的外面,竖向重叠100mm ,周向重叠1-2个波纹宽度,设计有要求时严格按设计搭接尺寸施工。

6.3.3.6外保护层必须密封良好,无松脱、翻边、翘缝、凹凸现象。 6.3.3.7保温施工质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7. 监理在交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检查

7.1在EPC 对工程预验收的基础上,监理组织检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隐患、查未完工程,对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逐条消号,直至达到初步验收条件。

7.2储罐工程完成后,应进行交工验收。验收工作除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并进行检查、验收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7.3储罐交工验收时,EPC 需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7.3.1储罐技术特性(包括储罐容积、设计压力、允许工作压力、压力试验、设计温度、工作介质)。

7.3.2储罐竣工图及排版图。

7.3.3储罐的设计变更单及材料代用单。 7.3.4储罐的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材料和附件制作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出厂质量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b. 储罐几何尺寸检查记录。 c. 储罐罐体组装记录。 d. 储罐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e. 储罐基础复检记录、储罐的隐蔽验收记录。 f. 焊接质量的检查结果(包括返修记录)。 g.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h. 无损检测报告(RT 、UT 、MT 、PT 真空试漏)。 i. 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报告。 j. 防腐、保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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