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报国务院批准的重点项目实际用地范围四至调整,后续如何处理?

2014-09-09 | 来源: 部长信箱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网名: 黄先生/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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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你好,重点项目农转用征收已经国务院批准,但实际实施过程当中,因一些原因四至做了局部的调整,请问这个问题怎么处理?

回复:你好!经有权一级机关或单位批准设计变更导致的用地调整,应向原批准用地政府部门申请撤消原批准用地行为,保持其原有权属和用途;调整后的用地应重新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耕地保护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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