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货币银行 1

存款货币银行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存款货币银行(商业银行)基本性质及主要业务,对商业银行特性有较明确认识。

第1节 商业银行的产生和发展

一、银行的产生 1. 货币兑换业 成色鉴定 分割兑换 保管

2. 货币经营业 汇兑, 存款 3. 早期的银行

1171年威尼斯银行 二、现代银行

1、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

英格兰银行1694年政府支持私人创办的股份制银行(最早) 各国大规模股份制银行18世纪末,19世纪初 2、特点 (1)利率 (2)功能扩大 (3)信用创造功能 三、旧中国银行

1.1845年英商创办丽如银行(后改称东方银行)

2.1897年我国第一家民族资本银行中国通商银行(上海) 3.1904 官商合办户部银行 1908 大清银行

1912孙中山批准改名中国银行 1928国际汇兑银行

4.1907 交通银行 总部在上海 交通运输事业 旧中国

采矿交通事业 公私合营后

1958除H 。K 。分行外, 全部业务并入人民交通银行 1986重新组建, 不受专业限制 5. 国民党统治时期

蒋、宋、孔、陈控制的四行两局一库:中共银行(1928)、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1935)、邮政储金汇业局(1930)、中央信托局(1935)、中央作金库(1946)。 1946年6月末,国民党统治区3489家银行。

14家外资银行,USA 花旗、大通、运通、友邦、美洲、英国汇丰等。 6.中央根据地银行

(1)1928年2月,海陆丰劳动银行 (2)1929年1月,东固平民银行

(3)1948年12月1日,华北银行 北海银行 西北农民银行 四、建国后的银行 (一)79年前

1.1952年12月,所有私人银行,钱庄组成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 2.1955年,公私合营银行确定专营储蓄并与人行合并。 3.1955年下半年农村信用合作社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 4.1979年2月,再次恢复农行 5.1979年3月,中行从人行分设

7.1984年1月1日,建行从财政部分设 8.1958年10月,停办国内保险 1979年恢复国内保险 9.1979年,农村信用社恢复

河南驻马店成立了全国第一家成立信用合作社。 (二)79年后 (2003年国内的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1.1981年12月成立中国投资银行(已撤销)

政府指定向国外筹资建设资金,办理外汇投资信贷,同时兼营部分其他业务。 1988年,由国家开发银行。 1999年,由光大银行。 2.中信实业银行。1987年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直属的一家综合性银行,2001年6月底,资本金达到68.09亿元人民币。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最新排名,中信实业银行在全球最大的银行中位居第291位。 1987年与美国普惠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在我国首次成功地为中国民航租赁引进客机; 1992年5月与美国运通公司合作,在中国设立第一台外汇自动取款机;1994年3月与美国运通公司签订速汇即付业务协议,成为我国首家开展这项业务的银行;1995年4月在我国首次以出口买方信贷方式,为国有企业向国外出口生产线项目提供贷款993万美元;1995年11月与美国雷曼兄弟公司共同担任承销美国福特汽车公司2亿美元小龙债的主干事,开创了中国金融机构参与承销外国公司债并担任主干事的先例。 3.中国招商银行

1987年4月8日在深圳成立,1989年首次股份制改造,吸收了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等6家新股东入股,股东由1家增至7家,实收资本从1亿元增加到4亿元,成为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1993年,招商银行进行了第二次扩股增资,股东增加到93家,注册资本为28.07亿元。1998年, 招商银行进行了第三次扩股增资,股东单位增至106家,注册资本达到42亿元人民币。《银行家》“世界1000家大银行”2000年度排名中,招商银行位居第222位。 招商集团

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系在对深圳经济特区内原6家农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87年5月10 日以自由认购的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于1987年12月28日正式设立。1988年4月7日,普通股在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首家挂牌公开上市注册资本5亿 国家允许私人参股的商业银行 5.兴业银行

1988年8月开业,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注册资本15亿元。第五家股份制商业银

行。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去年全球1000家大银行最新排名,兴业银行按照一级资本排序,410位。2003年3月3日起, 已成立14年的福建兴业银行将更名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银行”。 1997年、2000年两次增资扩股,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上海东方国际集团、招商局集团、平安保险集团、湖南电力公司、长沙卷烟厂、深圳市华联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一大批国内知名企业入股兴业银行。 6.广东发展银行

1988成立, 注册资本15亿元 7.中国光大银行

1992年8月,现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亚洲开发银行等近230家中外股东单位参资入股,为中国最具特色的新型商业银行之一。2001年增资扩股完成后, 股份总额为74.70亿股。国内第一家有国际金融组织参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1年7月,在英国《银行家》杂志按一级资本排序公布的全球1000家大银行中,中国光大银行名列第210位。 8.华夏银行

1992年5月22号本是平凡的一天,但对于现在已是声名显赫的华夏银行来说,这一天意义重大。这一天,邓小平同志视察首钢总公司,明确提出支持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为华夏银行的诞生播下种子。

随后,首钢总公司开始筹建华夏银行。经过几个月紧锣密鼓的筹备,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华夏银行为全国性银行,华夏银行由首钢全资组建,注册资本10亿元。 1996年4月1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华夏银行以发起方式由33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并改制变更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加到25亿元,首钢总公司、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大集团有限公司等成为其发起人。

9.1995 五家城市合作银行 深,沪,石家庄,京,津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于1992年10月19日获得上海市工商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本公司于1993年1月9日开始营业, 并于1999年11月在上海股票交易所挂牌上市。注册资本39。15亿元人民币。(2003。10。)

11.厦门国际银行 工行福建分行 厦门经济建设发展 第一家中外合资BANK 福建企业投资

泛印集团(HK )60%

12. 福建亚洲银行,这家名不见经传、注册资本仅5000万美元的小型合资银行

平安银行股东之一的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的中国业务总裁叶迪奇日前在沪透露,平安银行已于日前在闽悄悄挂牌营业。叶迪奇表示,汇丰在新的平安银行中已经将股份减持至27%。(20040329)平安银行的前身就是2003年12月29日汇丰与平安保险集团旗下平安信托联合收购的原福建亚洲银行。当时汇丰动用不超过2000万美元,收购了亚洲银行50%的股权。平安信托则收购了余下的50%。之后,根据交易协议,平安信托再注资2300万美元,使其实缴资本扩大至5000万美元,并将汇丰所持的股权摊薄至双方同意的27%。

成立之初,福建亚洲银行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中、外股东各持股50%,印尼著名华商林绍良先生出任名誉董事长,原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宋庆先生任董事长。1990年代中期,双方增加注册资本金至5000万美元。此后不久,中方股东——中国银行福建信托咨询公司因央行有关规定被归入中国银行总行,中国银行总行继承了福建信托咨询公司在福建亚洲银行中的50%股权。基本上是做一些外币业务,包括对三资企业的贷款、存款和进出口融资业务等主要是由于以前林绍良先生持有的中亚银行被收归国有,而福建亚银的外方股东——香港中亚财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林绍良先生。

现年87岁高龄的印尼华人林绍良拥有近100亿美元资产,被美国《投资家》杂志列当今世界12大银行家之一,号称是“世界第六巨富”,被称为是“胡雪岩式的红顶商人”。 到1988年,年逾七旬的林绍良已经构建起了自己的“林氏王国”,经营范围涉及纺织、水泥、化工、电子、林业、航运、保险、金融、房地产、电信设备、钢铁等行业,成为一个跨亚、非、欧、美四大洲的国际财团。

1980年代,为拓展亚洲市场,林绍良先生在香港创立了中亚财务公司,即福建亚洲银行的外方股东。但在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林绍良家族的“三林集团”在东南亚的业务受到重创,印尼当局成立的印尼银行重组机构将中亚银行收归国有,并向外资出售了大部分股权。受母公司困境牵连,福建亚洲银行的业务也随之进入“冬眠期”。 13.烟台、蚌埠政府储蓄银行 14.中国民生银行

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 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截止2003年底,中国民生银行总资产规模达到3610.64亿元,存款总额2746.44亿元,贷款总额(含贴现)2017.73亿元,不良贷款率(五级分类法)1.29%。200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37亿元,主营业务利润19.68亿元,净利润13.91亿元。

据2002年7月出版的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按一级资本等项指标综合排序的全球前1000家商业银行中,中国民生银行位列第377位。

15.海南发展银行

1995年8月18日成立的海发行,注册资本金只有16.77亿元,实收资本金10.7亿元的银行。在合并5家信托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这5家信托机构中除富南信托外,其余4家都是没有获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机构。1996年,海发行五年期存款利息一度高达22%———的大背景下,海发行获得了暂时的辉煌:截至1996年底,成立仅一年多的海发行全行资本营运规模便达到86亿元,比开业前增长94.3%,几乎翻了一倍;各项存款比开业前增长152%,贷款比开业前增长97.8%;偿还了59%的历史债务,全年实际利润1.25亿元。到1997年底,海发行的资金规模发展到106亿元。

也就在这一年,由城市信用社引发的金融问题开始出现。1997年5月,海口人民城市信用社主任陈琪作案潜逃。这一事件引发了该社储户的恐慌心理,并出现集中提款现象。之后,支付危机波及全省十几家城市信用社。海南省的金融问题第一次大规模显现。 据当时的公开资料,截至1997年6月30日,分布在海南省14个市县的34家城市信用社的负债总计141.53亿元,而它们的资产总计不过137亿元,已经资不抵债。

是年8月,当时的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作出城市信用社的处理决定:保留一家,关闭5家,其余28家并入海发行。

这一决定被业界认为是海发行走上不归路的导火索。1998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

在陆续给海发行提供了40亿元的再贷款后,决定不再给予资金支持。而此时海发行单靠自身已无法满足它的债务清偿能力。

1998年6月21日,国务院、央行决定关闭海发行,由中国工商银行对其进行托管。此时,离海发行的成立时间尚不足3年———其生仓促,其死匆匆。

第2节 商业银行的类型

一、概念

也称存款货币银行,指吸收公众存款、办理工商信贷为主的金融机构

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经营、自担分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金融企业。 二、组织制度类型 1. 单一银行制 2. 总分行制

分支机构不具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 多数国家采用 3. 银行控制公司制

专以控制和收购两家以上银行股票所组成的公司,控股公司拥有银行,但实际上控股公司往往好似有银行建立并受银行择纵的组织 4. 代理行制

银行间相互有代理协议,委托对方银行代办指定业务的制度 5. 连锁银行制

两家或两家以上独立的,以公司形式组织起来的银行,通过互相持有股份,而且由同一自然人或集团所控制

USA 中西部较盛行,但无控股公司普遍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中、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买卖政府债券 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10.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1.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12.提供保管箱服务

13.经中国人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自有资本

1.来源 股份资本 公积金 未分配利润 财政拨付(国有银行) 2.作用

(1)营运的基本条件 注册资本

资本充足率=资本\资产>8% (2)信用的基本保证 (3)抗风险能力

3. 合理比例 8%~10% 二、吸收存款>0%

活期 定期 居民储蓄

企事业单位存款 1. 原则:存款自愿, 取款自由

存款有息, 为储户保密 2. 实名制与记名制

(1) 安全性

(2) 个人所得税、遗产税与征收 (3) 个人合法收入 (4) 其他非法存款 三、向央行借款 1. 再贴现

2. 再贷款 四、同业折借 五、转贴现 六、回购

七、国际金融市场 八、发行金融债券 九、在途资金

一、商业银行资产的概念

1、商业银行资产 商业银行所拥有的各种财产、债权和权利的总和,包括:现金、贷款资产、证券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资产业务 商业银行运用资产,取得收益的业务。 3、商业银行资产的特点: (1)归属于商业银行;

(2)商业银行付出一定代价而占有的资产;

(3)能给商业银行带来权益,包括物质收入和精神享受。 二、资产业务的作用 1、重要的盈利来源

(1)存贷利差占传统商业银行利润的80%,现在虽然比例有所下降,但仍然占很大比重; (2)投资收益在西方商业银行中也占相当大比重; 2、增加社会货币供给的重要渠道

流通中绝大多数部分信用货币是由商业银行通过发放贷款、证券投资创造派生存款,向社会提供信用货币。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人们又称是市场经济“血液”的制造者和供给者。 3、调节资金流向,引导产业结构合理化

(1)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向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较大;

(2)商业银行的趋利性决定它只做“锦上添花”之事,而不做“雪中送碳”。 三、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种类

商业银行的资产一般分为现金、贷款、证券投资、固定资产四大类,因此其资产业务也相应分为现金资产管理、贷款管理、证券投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四大类。 (一)现金资产管理

商业银行的现金由库存现金、准备金存款、存放同业存款、在途资金组成。

1、库存现金 为应付每天现金收支活动而保存在银行金库的纸币和硬币,属于非盈

利性资产,而且防护和保险费用较高,仅保持适度的数额。 2、准备金存款 包括法定准备金与超额准备金。

(1)法定存款准备金 商业银行依据自身存款的多少按照法定比例向中央银

行缴纳的准备金。

A 、 最初目的是使商业银行能有足够的资金以应付提存,避免发生挤兑而引起银行的倒闭; B 、 现在成了央行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 C 、 我国目前除财政性存款(不含金融机构代理人民银行财政性存款中的机关团体存款、财

政预算外存款)按100%缴存准备金外,其余一律按8%缴存法定准备金; D 、 国际上央行对准备金一般不支付利息,我国人行对法定准备金视同一般性存款按同其一

样的利率支付利息。因此,此存款为低利或微利性资产。

(2)超额准备金 又称一般性存款,各国金融管理当局通常都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在

央行开立一般性存款账户,并经常保持有足够的余额。主要用于转帐结算、支付票据交换的差额、发放贷款和调剂库存现金的余缺。

低利或微利性资产

3、存放同业存款 本行存放在其他银行的资金。主要为了便于同业之间结算收付和

相互代理业务而相互开立了活期性质的存款账户,可随时支用。 4、在途资金 又称“托收中现金”,指结算过程中本行须向其他行收款的支票,支

票所载金额在未划入本行收款账户前即称为在途资金,为非盈利性资产。

(二)贷款

商业银行利润的最大来源。 1、贷款的分类

(1)按期限的长短可分为

A 、短期贷款 一年以内,主要指流动资金贷款、季节性贷款等

西方国家这类贷款通常不规定期限,随时由银行通知(至少三五日前)收回,所以称“通知贷款”;

特点:期限短、流动性强、风险小,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 B 、中期贷款 1——5年 C 、长期贷款 5年以上

主要是各种固定资金贷款和开发性贷款;

目前各大银行正热衷于住房按揭贷款,原因:利润较高且稳定,风险(开发商跑了、房产质量问题、自然灾害等)相对小;

特点:期限长、流动性差、风险大、利率高

(2)按贷款的保障程度可分为

A 、 信用贷款 过去是贷款的主流方式,代价是留下大量的不良资产;

现在仍有办理,但主要针对一些业绩优良、信誉良好的企业,甚至出现送钱上门的现象;

工行上海分行着手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其评估的标准:个人收入水平、职业、职位、职称、家庭结构、信用记录、文化程度、年龄等 B 、 担保贷款 担保法的颁布;

文章《都是担保惹的祸》揭示上市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而造成的诸多问题

C 、 抵押贷款 可分为动产抵押(质押)与不动产抵押; 目前最常用的方式;

风险较小,贷款金额一般占抵押物价值的60——90%(根据抵押物的不同而定);

住房按揭贷款的实质即抵押贷款,无论是20——30%首付,还是零首付。 (3)按偿还方式可分为 A 、 一次性偿还贷款 B 、 分期偿还贷款

(4)按贷款质量可分为

国际上大体有两种分类方法:一类以美国为代表,以风险度为依据,加拿大、东南亚、香港和东欧一些国家和地区采用此类方法;另一类是大洋洲国家,它们以是否计息把贷款分为正常与受损。IMF 和世界银行推荐前一类分类法,我国于1998年5月开始试点推行前一种分类法,并要求在一年内铺开,此前还制定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 A 、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本息; B 、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是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

素; C 、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的问题,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

本息的贷款;

D 、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 E 、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

极少部分。

这种贷款分类方法有利于及时准确地确定扣除风险损失后的贷款的当前价值。风险贷款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就是银行所面对的信用风险的度量。为了弥补和防御已经可以识别的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可以视其具体情况计提专项呆账准备金。

专项呆账准备金计提比例参考值

逾期未还的贷款;呆滞贷款,逾期两年或虽未两年但经营停止、项目下马的贷款;呆账,按账政部有关规定确已无法收回,需要冲销呆账准备金的贷款。 2、贷款的基本条件

(1)有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

(2)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按期清偿;

(3)除自然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4)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5)企业法人对外的股本性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其资产净值的50%;

(6)申请中、长期贷款,新建项目企业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一般不得低于项目所需投资的 25%,具体执行时加工业高些,商业可以低些,盈利水平低的应高些,盈利水平高的可以低些;

(7)申请短期贷款,企业法人的新增流动资产一般不得小于新增流动负债; (8)符合国家法律、产业政策、环保政策。 3、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

(1)贷款申请 填写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保证人情况、抵押物资料、项目可

行性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

(2)资信评估 企业的信用等级、领导者的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经营效益、发展

前景、信用记录等

(3)贷款调查 抵押物、担保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4)贷款审批 审贷分离、分级审批

(5)签定合同 贷款种类、贷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担

保人、抵押物等 (6)贷款发放

贷后检查 资金使用状况、项目进展状况 (7)贷款归还 (三)贴现

(四)信用卡透支 (五)同业放款

(六)回购协议与转贴现的资金供给方 (七)证券投资

1、以短期有价证券作为商业银行的二级准备,增加资产的流动性; 2、增加银行收益;

3、国债投资可视为零风险资产;

4、银行法的限制 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原因:(1)风险,如:英国拥有300年历史的巴林银行,日本的大和银行;(2)防止垄断,限制银行对企业的控制 5、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趋势

(1) 1986年英国打破金融业务之间的界限,商业银行被允许进入证券市场; (2) 美国90年代后出现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业务趋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3) 日本1997年6月以来解除了对金融业不同行业间的限制,允许相互渗透; (4) 尽管这些国家金融业务多元化,但交叉经营并不是毫无节制的,不同金融机构

仍是以传统业务作为其经营的侧重点。在实行兼营的各机构内部,主营业务大多是彼此独立,分帐管理的;

(5) 我国光大集团旗下的光大银行与光大证券、中信集团旗下的中信实业银行与中

信证券、平安保险与平安证券、广发银行与广发证券;

(6) 巴林银行、大和银行的反面例子。 (八)固定资产 1、 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土地; 2、 标志建筑,如香港中银大厦。 (九)无形资产 1、 银行形象; 2、 传统; 3、 标志; 4、 品牌; 5、 专利。

第5节 其他业务

一、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人行2002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参考分类及定义》进行归类中间业务可分为九大类:

1、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包括国内外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类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

(一)结算工具。结算业务借助的主要结算工具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结算方式,主要包括同城结算方式和异地结算方式。

1.汇款业务,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某收款人的一种结算业务。汇款结算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形式。

2.托收业务,是指债权人或售货人为向外地债务人或购货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出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取的一种结算方式。

3.信用证业务,是由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收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三)其他支付结算业务,包括利用现代支付系统实现的资金划拨、清算,利用银行内外部网络实现的转账等业务。

2、银行卡业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业务;

银行卡是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主要指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业务的分类方式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一)依据清偿方式,银行卡业务可分为贷记卡业务、准贷记卡业务和借记卡业务。借记卡可进一步分为转账卡、专用卡和储值卡。

(二)依据结算的币种不同,银行卡可分为人民币卡业务和外币卡业务。

(三)按使用对象不同,银行卡可以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四)按载体材料的不同,银行卡可以分为磁性卡和智能卡(IC 卡)。

(五)按使用对象的信誉等级不同,银行卡可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六)按流通范围,银行卡还可分为国际卡和地区卡。

(七)其他分类方式,包括商业银行与盈利性机构/非盈利性机构合作发行联名卡/认同卡。

3、代理类中间业务,包括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金融机构委

托、代收代付:EX :2002年建行开展的中间业务中,保险代理业务已突破了200亿元; 代理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一)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政策性银行委托,代为办理政策性银行因服务功能和网点设置等方面的限制而无法办理的业务,包括代理贷款项目管理等。

(二)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指根据政策、法规应由中央银行承担,但由于机构设置、专业优势等方面的原因,由中央银行指定或委托商业银行承担的业务,主要包括财政性存款代理业务、国库代理业务、发行库代理业务、金银代理业务。

(三)代理商业银行业务,指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理的业务,例如为委托行办理支票托收等业务。

(四)代收代付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务,例如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代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性收费、代发工资、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还款等。

(五)代理证券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委托办理的代理发行、兑付、买卖各类有价证券的业务,还包括接受委托代办债券还本付息、代发股票红利、代理证券资金清算等业务。此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股票等。

(六)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其办理保险业务的业务。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可以受托代个人或法人投保各险种的保险事宜,也可以作为保险公司的代表,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代保险公司承接有关的保险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一般包括代售保单业务和代付保险金业务。

(七)其他代理业务,包括代理财政委托业务、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

4、担保类中间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银行保函等; 担保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

(一)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

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二)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借款人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收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证,以保证在借款人破产或不能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由开证行向收益人及时支付本利。

(三)各类保函业务,包括投标保函、承包保函、还款担保履、借款保函等。

(四)其他担保业务。

5、承诺类中间业务,主要包括贷款承诺业务;

承诺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前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主要指贷款承诺,包括可撤销承诺和不可撤销承诺两种。

(一)可撤销承诺附有客户在取得贷款前必须履行的特定条款,在银行承诺期内,客户如没有履行条款,则银行可撤销该项承诺。可撤销承诺包括透支额度等。

(二)不可撤销承诺是银行不经客户允许不得随意取消的贷款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备用信用额度、回购协议、票据发行便利等。

6、交易类中间业务,例如远期 外汇合约、金融期货、互换和期权等; 交易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主要包括金融衍生业务。

(一)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卖约定数量的资产,包括利率远期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

(二)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或金融指标为标的的期货合约。

(三)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基于自己的比较利益,对各自的现金流量进行交换,一般分为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

(四)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支付给卖方一笔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可于期权的存续期内或到期日当天,以执行价格与期权卖方进行约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的交易。按交易标的分,期权可分为股票指数期权、外汇期权、利率期权、期货期权、债券期权等。

7、基金托管业务,例如封闭式或开放式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是指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的基金的全部资产,为所托管的基金办理基金资金清算款项划拨、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包括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

8、咨询顾问类业务,例如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

审价咨询业务实现手续费收入2.94亿元,同比增长82.5%;财务顾问业务实现跳跃式增长,实现手续费收入同比增长237.5%

咨询顾问类业务指商业银行依靠自身在信息、人才、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以及银行和客户资金运动的记录和分析,并形成系统的资料和方案,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其业务经营管理或发展的需要的服务活动。

(一)企业信息咨询业务,包括项目评估、企业信用等级评估、验证企业注册资金、资信证明、企业管理咨询等。

(二)资产管理顾问业务,指为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资产管理服务,包括投资组合建议、投资分析、税务服务、信息提供、风险控制等。

(三)财务顾问业务,包括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和企业并购顾问业务。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指商业银行为大型建设项目的融资结构、融资安排提出专业性方案。企业并购顾问业务指商业银行为企业的兼并和收购双方提供的财务顾问业务,银行不仅参与企业兼并与收购的过程,而且作为企业的持续发展顾问,参与公司结构调整、资本充实和重新核定、破产和困境公司的重组等策划和操作过程。

(四)现金管理业务,指商业银行协助企业,科学合理地管理现金账户头寸及活期存款余额,以达到提高资金流动性和使用效益的目的。

9、其他类中间业务,例如保管箱业务等。

包括保管箱业务以及其他不能归入以上八类的业务。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系主任赵锡军对银行中间业务有专门研究,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国外,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得相当成熟。据报道,美国、日本、英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益比重均在40%左右,美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平均收入已由上世纪80年代的30%上升到目前的38.4%,日本银行则由24%上升到39.9%。美国花旗银行收入的80%来自于中间业务,美国道富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到其总收入的60%左右。在中国,中间业务的比例要低得多,, 2001年四大银行中间业务平均仅占8.5%左右,最高的也只有17%,有的甚至连1%都达不到。虽然2002年中国银行的中间业务增长迅猛,但和国际银行相比还是低得多。

很多欧美银行的表外业务利润占到了总利润的70%,花旗银行(CTbank)的中间业

务(大体等同于表外业务) 利润占到了总利润的80%,而我国的银行70%左右的收入都来自存贷差,四大国有银行的表外业务利润占总利润的份额约只有5%

从银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看,中间业务收入所占比重应该越来越大。商业银行的业务而言,一般可分为两块,一是收费业务,一是收息业务。收息业务就是存款、贷款、拆借等等,要通过若干环节的转换,以及若干种风险的有效控制,最后才会形成一部分利润;而收费业务则能直接形成利润,收一分就多一分。

国内的商业银行而言,根本没有把中间业务作为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来看待,而是把它作为传统业务竞争的一个附属手段,即一切为了争取存款。比如,银行主动联系交通、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等收费类公司,帮助其代收费用而对方不需付手续费,银行只求把收来的费用当存款存银行就行了;再比如,开展银行卡业务需要一整套电脑系统,如中型机、POS 机、ATM 机等等,巨额的投入并没有创造利润。

现行中间业务收费定价机制存在的缺陷是:收费标准的审批手续繁琐,商业银行没有决定权,而市场调节也不起作用。对于普通客户的中间业务收费大多低于这些业务的经营成本;对于高端优质客户的中间业务收费,又因为银行之间的无序竞争,无法制定客观的定价标准。

中间业务发展迅猛 银行业要摆脱“利差时代”

2003年1月20日,分别从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获悉,2002年, 建行实现中间收入43.7亿元, 占总收入的12.5%;工行实现中间收入50亿元,约占总收入的5%左右。两家银行的发言人都声称,银行正在逐步改变以存贷利差为主的收入结构。中国银行业摆脱“利差时代”的渴望空前高涨。

二、表外业务

表外业务是整个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金融机构所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且不影响资产负债总额的经营活动,该活动虽然不产生利息收入,但依靠金融机构的信誉和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工具和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来收取手续费和佣金,以改变当期损益和营运成本。广义的表外业务既包括结算、咨询、代理等无风险的金融服务活动,又包括贸易服务等有风险的金融活动。狭义的表外业务则专指贸易服务等有风险的金融活动。

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改变损益的业务。具体包括担保类、承诺类和金融衍生交易类三种类型的业务。

担保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包括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等。

承诺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

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头寸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表外业务以其盈利性高、对资本要求低的特点,成为西方国家商业银

行业务发展的一个重点,地位日趋重要。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规模较小,业务品种较为单一,其规模一般只占资产总额的15%左右。

表外业务不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运作透明度不高,因此其风险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较难预测和评估。而且,表外业务中的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潜在的风险较大。由于表外业务风险是银行整体风险的一部分,随时可能转化为表内风险。

附:

2003-06-26 中国证券报

中国银监会日前发出通知,对工、农、中、建四大银行表外项目和表外业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是不同的概念

中间业务是一个中性的名词概念。顾名思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必然包含着两个层次: 第一层是指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是经营各项银行业务或提供金融服务时,均以中间代理人的身份或服务者的身份出现,从而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中介性服务业务; 第二层是指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分类,形式上是独立于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之外的业务,实质上是与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相伴而生并长期依存的中介业务。要探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真正属性与定义,有必要从中间业务定性的依据、中间业务的基本概念和中间业务与信用业务的关系等方面去论证。

一、商业银行业务的基本分类是中间业务分类的前提

由于银行信用中介职能的发挥,单位与个人等经济主体都和商业银行建立了信用关系,因而商业银行可以为单位和个人的各项资金清算办理技术性的金融服务,利用其联系面广、信息灵通、电子化程度高和员工整体素质较好的优势和特殊地位,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理财服务。如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代发工资、代理支付各项费用、代保管贵重物品,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多种信托服务和理财业务,从而形成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我国现行的金融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明确界定商业银行业务的分类办法,因而各项业务的属性和定义,还有待权威部门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操作需要来确定。按照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和发展情况,商业银行的业务大都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三大类,或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四大类。

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信用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传统业务。其中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通过运用其自有资金及负债或银行信用转变而成的业务,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代表了银行对其营运资金的运用,也是商业银行赖以取得利息收入的重要业务,主要包括现金资产业务、贷款资产业务、票据承兑业务、票据贴现业务、投资资产业务、融资资产业务、固定资产业务、无形资产业务和递延资产业务。

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和筹集资金,形成其资金来源的业务。它是资产业务的前提和条件,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基础。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主要包括自有资本、存款业务和借入资金业务三大项。

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属于商业银行三大支柱业务之一,具有成本低、风险低、收入高、潜力大的特点,是与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相伴而生并长期依存的中介业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特别是在存贷利差小的微利时代,它独立于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之外,既是国内各商业银行互相竞争的目标和谋求新生存空间的重地,也是国际银行业务激烈竞争的主要对象。在一定的条件下,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还可以直接或间接转化为商业银行的表内资产或负债业务。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含义,从概念上可以分为狭义的中间业务和广义的中间业务,两者有密切联系又有严格区分,不能够将两者混为一谈,更不能将两者简单地画等号。

所谓狭义的中间业务,就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所称的中间业务,是指在分业经营的原则下,“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代理股票买卖业务,要严格控制开办代理证券业务。

所谓广义的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不需向外借入资金和不必动用自己的资财,利用自己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和现代电讯技术与设备,替广大客户办理各项收付,进行担保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中介业务。简言之,广义的中间业务包括狭义的中间业务和真正意义的表外业务。既包括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所有中间业务,还涵盖了巴塞尔委员会规定的表外业务。从会计核算与财务会计报告的角度,它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各项中间业务,以及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各项表外业务。商业银行办理此类业务时,既可作为当事人直接参与交易,也可以中间人、承兑人、保证人、代理付款人或其他中间代理人的身份,或者以票据关系人和服务者的身份安排交易或间接参与交易,并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管理费、安排费等,所以称之为广义的中间业务。

三、现行的中间业务定义值得商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第3条,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暂定义为:“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我们认为此定义值得商榷,应该采用简明易懂又切合实际的定义为好,其主要理由如下:

1. 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业务三者之间的概念和定义有所不同,承担的风险也有所区别。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商业银行办理国内外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和代理类中间业务的代收代付时,都会直接或间接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或表内负债的增加或减少。

2. 在一定的条件下中间业务完全有可能直接或间接转化为商业银行表内资产或表内负债,从而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业务或表内负债业务。根据我国各商业银行的业务实际,开展某些项目的中间业务时,为了避免或降低金融风险,都有可能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抵押品、质押品,使银行资产得到部分保全,防范风险的发生。例如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向承兑银行交纳比例不等的保证金,出票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作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则要承担连带责任,垫款后作逾期贷款的表内资产业务处理。因此,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担保是银行的一种“或有负债”,在特定条件下会发生质的变化;又如信贷承诺业务一旦发生,则要进入表内资产方核算,因此,这又是一种“或有资产”。

3. 中间业务(含表外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两者在业务范围的外延上具有交叉性,而这种业务交叉主要集中表现在银行卡、信用证和承兑等业务的归属上。就其性质而言,

银行卡业务、信用证业务和承兑业务既属于商业银行的传统中间业务,又因其会形成银行的“或有资产”、“或有负债”,或转化为表内资产、表内负债而可归入表内或表外业务之列,因此,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是否构成表内、表外资产与负债业务,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分水岭。

4. 商业银行的所有中间业务都是建立在信用业务基础上的。客户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各项中间业务,大都是该客户与该银行有存款或贷款联系,双方具有信用业务的关系。中间业务的发展必然会促进商业银行信用业务的发展。因为中间业务的发展可以使银行合理占用客户资金,大大增加银行的资金来源和扩大实力。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相交织,又可以促进资产业务的不断扩大。在存贷利差小的微利时代,商业银行的所有中间业务又是赖以取得手续费收入的主要业务。

5.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第3条规定,“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这就意味着只有“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才属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形成银行利息收入的业务”不属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其实,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非利息收入。例如银行卡业务中的贷记卡业务,持卡人透支信用卡存款时,发卡银行就有可能要向持卡人收取一定的透支利息。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作为承兑人的商业银行,对汇票到期日出票人账户无款或不足支付票款时,也有可能要向出票人收取利息。

由上可见,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与信用业务,既有密切的联系或形式上的某些共性,也存在不同的业务属性、风险程度以

及受金融主管部门管理的程度等方面的不同,必须合情合理地把握好两者的内在本质,并给予科学而客观的定性。

四、建议修订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定义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的性质、中间业务的属性和发展需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第3条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定义是不够科学、不够实际的,难以达到提高竞争能力、防范金融风险的预期效果。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商业银行的业务操作实际情况,商业银行现行的中间业务,既可以在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反映,也可以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既可以形成利息收入的业务,也可以形成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由此看来,客观科学地定义、评估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的关系、作用和三者的不同属性很有必要。

传统的代收代付业务、个人理财业务以及新兴的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客户服务中心业务

第5节 金融创新

一、金融创新的概念

金融业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包括金融机构设置、业务品种、金融工具及制度安排进行金融业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

二、金融创新的目的(△)

1、规避避险增加,资产流动性

2、摆脱金融管制

3、提升商业银行服务功能,提高竞争力

三、金融创新的分类

1、金融工具创新。如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有利率的保单、存款性的储蓄保单、大额协议存款、年金保险、CD 存款、长期贷款的证券化、期权、期货

2、营销手段创新。如:网络银行、给存款者额外服务、VIP 柜台

3、金融管理体制创新。如:银证通、银保通、平安银行。

四、金融创新的现状

当前我国金融服务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突破分业经营和监管方面的金融创新。如银证通、银保通、银行保底基金、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保单质押贷款、证券公司债券、货币市场基金等金融服务,具有银行、证券、保险混合业务的性质; 二是突破利率管制方面的金融创新。如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有利率的保单、存款性的储蓄保单、大额协议存款、年金保险、给存款者额外服务等;

三是利用信托投资的金融创新。如年收益为4.8%的CBD土地开发资金信托计划、法人股集合投资资金信托计划、各种信托计划、私募基金、非金融投资公司;

四是利用信息网络技术的金融创新。网上提供的金融服务越来越多、越来越方便; 五是支付方面的金融创新。如手机支付业务;

六是个人金融产品即个人理财方面的金融创新。如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理财性保险、各种代客理财业务、私人银行业务;

七是充分利用各类金融机构特点的全面合作与代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都在签订全面合作协议,趋势是实现充分代理;

八是金融机构之间股权融合。如出现了许多民营集团控股的多样化金融机构。

五、金融创新的趋势

金融资产证券化趋势是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也是衡量一国金融和金融市场是创新还是呆滞、僵化,是深化还是抑制的标尺。

概括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金融创新,主要呈现出四大发展趋势:

金融产品、金融工具的创新多样化创新目的与效果已不单纯是避险及摆脱金融管制,而是包含增加资产流动性、创新信用方式及股权形成方式、提升商业银行服务功能等多重目的。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创新表现为四种情况:一是增加流动性创新。包括所有能使原有金融工具提高变现性或可转让性的金融工具和交易产品,如CD 存款、长期贷款的证券化等。二是信用创造型创新。包括使借款人的信贷资金来源更为广泛的各项金融创新产品,如票据发行便利。三是股权创造型创新。包括使各类经济机构股权资金来源更为广泛、由债权转换为股权的金融创新,如可转换债券、附有股权认购书的债券等。四是风险转移创新。包括能在各

经济机构之间相互转移金融工具内在风险的所有新工具和新技术,如期权、期货交易、货币与利率互换交易等等。

融资方式证券化近年来,商业银行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方式渐趋衰落,而逐步向筹集资金方便、成本低、选择性强、流动性高的证券融资方式转化。一般来说,融资方式证券化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金融工具的证券化,即通过创新工具来筹措资金;二是金融体系的证券化,通过提高可转让金融工具(对第三方发行) 的相对比重改变传统的融资方式。金融体系证券化与金融创新密不可分,因为证券化过程是通过一系列金融工具来完成的,而这些金融工具又是金融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来讲,金融资产证券化趋势是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也是衡量一国金融和金融市场是创新还是呆滞、僵化,是深化还是抑制的标尺。 表外业务重要性增强表外业务是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以提供担保或中介服务收取佣金和服务费的业务活动。随着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传统的融资收益占比在逐步下降,表外业务的种类、收益逐步上升,出现了一系列表外创新业务。从目前情况看,国际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可以分为四个大类数十个品种:一是银行提供的各种担保,如票据承兑、跟单信用证等。二是贷款与投资承诺业务,如票据发行便利、循环贷款承诺等。三是外汇买卖与投资业务,如互换业务、期权业务、远期利率协议等。四是利用商业银行现有的人力、技术设备为客户提供中介服务,如代收费业务等。表外业务的迅猛发展正在改变商业银行的风险配置格局,是推动商业银行管理创新的重要动力。

金融市场一体化资讯技术的进步使全球金融市场连成一体,加快了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国际化、网络化。离岸金融市场、金融期货、期权市场的发展,使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呈现“无边界的扩张”,金融交易日益具有综合化、国际化特征。

第7节 信用货币创造

一、商业银行进行信用货币创造过程 (△)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不仅提供金融服务,而且还通过自己的业务活动参与货币创造过程。商业银行由于机构多,规模大,业务广泛,是整个货币运行的主要载体,而它具有创造信用货币的重要功能,和它办理支票活期存款业务是密切相连的。银行是如何创造信用货币的--

由于发达的非现金结算和票据的广泛使用,使得贷款的发放、款项的支付并不需要提现,只是用票据作为转帐的工具,债务相互抵消。银行得到存款后,不必完全保留不动,留存一定比例的准备金之后,就可以把其余的存款贷放出去。

货币创造过程 (假定法定准备率20%)

第一家银行

第二家银行

第三家银行

……

第十家银行

最后一家银行

合 计 存款金额 准备金 贷款金额 货币供应总额 (原始存款) 经过商业银行的信用货币创造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原始存款实现了多倍的扩张,得到了多倍的货币供应量。

二、商业银行创造信用货币过程的主要制约因素 (△)

1.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通过上述存款创造过程,可以看到,银行创造存款能力的大小,在原始存款既定的情况,基本上取决于法定准备率的高低,法定准备率越高,银行扩张存款的能力越小,反之亦然。中央银行正是通过对法定准备率这一手段的调节,对商业银行的派生存款能力从而对货币供应量实施控制的。

2. 提现率(现金漏损率)

现实生活中存款客户总会提取一些现金,从而是部分现金流出银行系统,这就是现金漏损。现金漏损与存款总额之比称为现金漏损率,也称提现率。提现率高会相应减弱存款派生的能力。

3. 超额准备率

商业银行为了安全或应付意外,总是会超过法定准备金持有超额准备,超额准备占存款总额的比率即超额准备率越高,就会削减银行的存款派生能力。

第8节 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

一、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方针(△)

商业银行经营的方针是银行进行经营管理时所遵循的基本方针,包括: 安全性方针、 流动性方针和 盈利性方针。

1、安全性方针是指银行经营中应尽量减少资产风险。银行在经营过程中要把主要来自于贷款的信用风险和来自于证券投资的市场风险尽量避免或将其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银行抵御风险的安全保证依赖于银行资本金的充足和银行资产结构中风险资产被控制在适当的比例下。

2、流动性方针是指银行经营中,应能及时满足存款人随时支取的要求。银行一旦失去其流动性,立刻就面临来自公众信任的风险,面临挤兑和倒闭。银行保持其流动性主要依靠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银行的库存现金,第二道防线是存放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和存放同业款项,第三道防线是银行所持有的短期有价证券,这些有价证券随时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转换为现金,所以流动性很强。

3、盈利性方针是指银行经营中,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以利润最大化为银行追求的目标。

这三个方针中,安全性是前提,流动性是条件 ,盈利性是目的,三者既是同意的,也是对立的,只有从实际出发,统一协调,促成最佳组合。

二、商业银行主要的经营管理理论

商业银行业务的经营管理理论经历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演变过程。

1. 资产管理理论

商业贷款理论(真实票据论)认为由于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是活期存款,所以在资金运用中必须保持较高的流动性,贷款投向应该是商业的短期流动资金,而且必须以真实交易为基础。强调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管理。

可转换理论要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除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方式外,还可持有转换性强的资产,即那些在需要时随时可以在市场上转换成现金的短期有价证券。这可以使银行获得更多的收益,前提是存在一个发达的金融市场。 预期收入理论:银行回收贷款的资金来源应该是依靠借款人将来的预期收入,强调银行应依据借款人的贷款偿还能力安排贷款的发放。

2. 负债管理理论

将流动性管理的重点由资产转移到负债项目方面,不仅能以吸收存款等被动型负债方式增加资金来源,而且可以用借款和发行有价证券等主动型负债方式扩大资金来源。

3. 资产负债管理理论

银行单靠资产管理或单靠负债管理都难以达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者的均衡,只有同时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协调管理,才能达到银行经营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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