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答法

根据本人去年在朋友处收集的资料和买的那一大摞杂七杂八的书本以及本人去年考试后所得整理总结出来的,因资料原件不在身边,只好凭记忆写下,不妥之处和不够详细的地方,请原谅。还请大家多拍砖,众人齐心,其利断金。

第一部分 对案例本身评论。

万万不要沉迷于长篇大论的就事论事,除了引用宪法条文,不要长篇引用法律法规,即使你背得很清楚,也不要在这里显摆,最多说一个法律名称或者干脆说“根据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相关规定”着墨一定要精炼,仅对其行为的合法性或不合法性作一界定,说说理由,然后再更加精炼的带一句,你认为如果这个案例中的当事人换一个什么方式处理同一件事,会有更少的争议,却能达到同样的目的(如果可以的话)。

在一个案例中,一般不会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一般会有双方或更多方(比如去年就有三方:经营者,消费者,媒体),他们的行为性质一般不宜放在一起说,也许有的行为合法,有的就不合法,或者有的合理但不合法,或者有的合法但不合理(特别是后两个,大部分都是这种,让一般的人不好说单一的合法或不合法,但有了这样两句话,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这一部份从字数,可以占到整个论述的50%.

第二部分 从对案例本身的评论上升一个高度,上升到对其反映的社会现状的评论。 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就像刚才说的,案例中的各方当事人的行为性质界定,反映了我国当前社会的公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的法律意识还不强,也可能是法制还不健全,等等诸如此类。然后还可以极精要的说一下还有哪些你知道的类似的例子,也反映了这种社会现状(也就是应证了你的话,有理要有椐嘛,只有他的单一证据不够,自己抓两个来喽)反正就是些套话,但你又不能让改卷的老师看出你套话的痕迹。

这一部分的字数,可以占到整个论述的30%.

第三部分 升华

升华至“空灵”的境界,高度至少要超过周星驰最后那一记如来神掌。画龙点睛,提神醒脑(你画的龙,你点的睛,提评卷老师的神,醒评卷老师的脑)。

所谓“空灵”,说白了有点类似于废话,但又不完全是废话,要有总揽全文、上升蜕变的作用。这一部分最好就一段,这一段最好就一句话,这句话最好就两三个逗号加一句号,感叹号也行。

从第二部分的分析再上一个台阶,这一部分有两个升华方向,一是向着法治社会看齐,说什么只有依法行政,才能共建法治社会之类的话,二是向着法理学看齐,比如法的阶级性、

法的社会性、法的本质这几个大的方向。向着法治社会是比较好升华的,向着法理学升华就有一定的难度,而且一不小心还会说错,没有一定的法学根基的话,建议大家选择前者。 这段文字,可以占到整个论述的20%.

八股文就说到这里,最后,还有一个可以凑字数而又超级显摆,让评卷老师对你刮目相看的方法,就是适当引用法学家的名言,个人感觉古代一点的法学家更好,给人一种渊博的错觉(那是指小弟偶,大家伙是真的渊博哈)但记住精而不滥,最好不要超过两句,注意把他们的名字记清楚了,别写错,那就得不偿失了哦。

我那时背的都基本上忘完了,还记得几个什么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即为合法(民事主体)、法律没有明文授权即为非法(行政行为主体)、行使权利要以不侵犯别人的合法权利为界什么的,人名记不清了,顺便在这里呼吁一下,哪个朋友有的话,帖几句上来吧:)

让评卷老师对你刮目相看的方法,就是适当引用法学家的名言,个人感觉古代一点的法学家更好,给人一种渊博的错觉

名人名言,我就记得一句“宪法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还搞不清是列宁还是马克思说的了。至于中国古代的,我记得有一句“尊尊君为首,亲亲父为首”,好象没说是孔子说的吧。好在中国的学生杜撰名人名言的水平都挺高,随便编几句象名人名言的话,再把它随便安到哪个名人头上,估计评卷的人也糊里糊涂,蒙得过去。

就是尽一切可能使你看上去象一个有法学背景的考生,这点非常非常的重要,去年我朋友在那道刑法分析题基本没做对的情况下,靠2道论述拿了46分(自己根据成绩估算的)顺利过关了,答好论述确实太重要了。还有要写空话切记不要写政治上的,好象改卷的都很反感,影响起评分。 2011年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备考方法及技巧

1、消除对论述题的恐惧心理。论述题跟我们在高中、大学时所写的议论文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但有部分考生认为自己文字功底差,或者法学的理论基础薄弱,而对论述题产生了非常大的畏惧心理。但是论述题不是议论文,我们对论述题要正确对待,通过恰当的方式复习,用一些程式化的解题思路来提高临场的答题水平。

2、合理安排,精心准备。实际上复习准备论述题并不需要像部门法那样拿出大块的时间进行准备。考生完全可以从考前两个月再开始准备,大概就是七月中旬左右,因为此时基本上考生对部门法全面复习已有两遍左右了,对司法考试的知识点已经有了全面了解,有了整体的答题框架。

3、考生在考场上应注意:(1)字迹清楚。由于第四卷的题量大,虽然答题时间是210分钟,但是答到最后论述题的时间已经不像答前面案例题时间那么充裕,因此部分考生失去

了耐心,字迹潦草,龙飞凤舞。所以此时考生仍应保持耐心,至少保证写出让阅卷老师看懂的字体;(2)由于近年来第四卷也已经是先扫描进电脑,然后进行电脑阅卷,因此考生仍要保持卷面整洁,字迹清楚,最好在答题前简单写个答题提纲;(3)尽量用短句。由于长的句子会导致一些语病,并且每位阅卷老师每天都要评判大量试卷,长句让老师失去看的心情,得分自然会有部分损失了;(4)分段论述。分段论述,会使卷面清晰,使论述更加条理。便于老师阅读和卷面的美观。

4、对非法学专业考生来说,由于只是短期的进行法学理论的学习,法学功底相对于法学专业考生有部分欠缺,因此要做好论述题,必须有意识建立法学知识体系和培养法学逻辑思维。可在平时多看看一些法学专家的的一些时评,分析等文章。

5、虽然论述题要求使不限问题,但答论述题还要记清是对所给材料进行分析,用自己的观点进行论证,而这正是我们所学过的议论的要求,即“论点,论据,论证”。所以,我们如果把论述题用其他文体进行解答,虽不违反答题要求,但是最后仍有可能得不到高分。

6、每年的论述题都是对某一方面理论原理进行出题,因此考生必须有一定理论的高度,培养自己的抽象思维。考生应了解各部门法的基本原理和观点,能进行简单的分析,防止行政法的写成民法的造成偏题。了解当年司法上的一些最新动态,因为这些都可能成为当年出题的方向。

1、加强各个法律学科的基础理论学习

司法考试论述题不同于选择题,它不追求知识的确定性,而追求知识的批判性、反思性与开放性。因此,它的主要对象是对基础理论的考察,比如重大的法律基本原则,所以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对于那些基础理论知识能够做到在理解的基础上熟练运用,最重要的是形成自己的心得。

2、关注理论热点与学者文章

这几年的论述题虽然不是直接考某位学者的观点或着述,但无疑不是在关注理论热点问题,比如2005年的第八题,就是在关注与回应《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中的“案件指导制度”,而这些制度在学术界一直是讨论热点;又如2006年第六题,实际上对于法官在司法裁判中的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以及对法律渊源的准确判断,同样是近几年学术关注的焦点,近几年的社会主义理念更是热门中的热门。因此,关注这些相关文章与着述,理解并体会其中的论点与论证思路,对于快速提高论述题的答题水平有非常好的效果。

3、关注典型案例与社会争议事件

虽然司法考试论述题不会直接针对当年或更早几年的某一热点事件来命题,但关注一些典型案件与争议事件,却可以帮助我们很好的提高分析能力。对于材料分析题来说,困扰考生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知如何从复杂的材料中有效的提炼出有意义的信息,包括涉及到实质争议的事实情节与法律问题,更无从进一步对之进行对策分析。而关注典型案件与社会争

议事件则有利于培养考生的“语感”,能够迅速找到题目中有价值的信息,在短时间内作出快速而准确的反应。

4、在复习后阶段应该动手练笔

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对于选择题进行了大量的练习,对于论述题则以阅读理论为主。此种方法需要改进。在复习的后阶段,考生需要拿出专门的时间与精力,来动笔练习,这种练习不仅仅是在一定的时间限制内进行,更重要的是要在构思之后完整的将文章写出来。

5、在考试的时候要注意提纲的写作

答论述题的时候建议考生可以先拟订提纲,这样的好处在于:首先,可以对整个文章的谋篇布局心中有数,而不至于在具体写作的时候结构散乱;其次,可以帮助你更仔细的审题。论述题的审题工作非常重要,因为一个题目可以选择不同的角度、选择不同的理论来解答,在这个过程中,特别需要选择与斟酌,没有详细审题的过程,就有离题万里、言不及意的危险,一个详细的提纲能够帮助考生对于理论根据的选择心中有数;最后,提纲还有助于提高语言的准确使用。提纲的作用是帮助清晰思维,只有思路清晰,考生在答题的时候才能用最精练与准确的语词来表达,而这对于考察考生的文字功底的论述题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6、论述题的文字首先追求逻辑性与说理性,其次才是追求文采

与修辞法律考试首先要讲究说理与逻辑,这是由法律活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论述题不需要写成美文,不需要有旁征博引,只需要恰当时候的锦上添花。首先是要将道理说通、说透,将结论建立在一个坚固的论证基础上,有充分的论点来支撑;其次,要讲究论证过程的逻辑与清晰,论点之间的无矛盾、无抵触。

论述题的答题技巧

不同出题角度要求有不同的答题技巧。现分别说明如下:

(一)给出一个案例,要求考生谈谈对案例所反映问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认识,要答好此种题目,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 需要对答题的内容,即对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准确的把握。

(1) 法性问题。合法性问题属于法律层面的问题。尽管法学中对合法性问题有各种理论,但从司法考试的要求上看,所谓合法性的问题,一是需要把握案件是否具有现行法律法规的依据,如果有,则具有了形式上的合法性;如果没有,则缺乏形式上的合法性。在现行法律法规未对有关情况进行规定时,属于法律的漏洞。对于法律的漏洞,通常

可以依据各种原则进行填补。如果经过分析,发现案件可以依据被广泛接受的原则(即法治的各种原则,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力不得滥用的原则等)进行处理,仍可以认为该案件具有合法性依据。否则就缺乏合法性依据。

(2) 理性问题。对于合理性问题的判断,需要对案件所造成的结果、影响等进行分析,同时也应当结合中国的现实进行分析。这方面,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看其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是否符合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由于我国已经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根本方略,因此各项工作都应当围绕法治建设进行。因此,任何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都面临着是否符合法治建设要求的合理性问题。

2. 需要对此种题目的要求进行准确的把握。此种题目最主要的要求是“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

(1) 什么不能“仅”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其原因在于此种题目属于论述题,而非一般的案例分析题。如果仅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那就与其他案例分析题无异了,也不符合此种题目“25分”的分值要求。

(2) 种题目的要求是不能“仅”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而不是“不能”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

因此,在答题时,对一些自己比较拿手的问题谈一下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不要只停留在这个层面。

3. 需要注意分析此种题目的评分标准。此种题目的评分标准为(以分值为25分为例进行分析):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占18分;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占5分。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1000字”,占2分。

可见,要在论述题上拿高分,除了内容上符合要求外,还应当在形式上下功夫,注意做到逻辑严谨、表述准确、语言流畅,并且最好能够符合“要点化”、“简练化”与“清晰化”的论述题的形式要求。此外,字数方面的要求也应当引起考生的注意,避免因字数不够而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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