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言可畏"与"有口皆碑"

前几天看到某艺人发表言论,说起“人言可畏”这个成语。几十年前,自从阮玲玉自杀后,“人言可畏”大致就成为指责好事者、多管闲事者散布流言蜚语、暗中伤人的专用词汇。口称“人言可畏”者,常常向公众扮演一个受害人的形象。我总是主张任何事物都要从两面看,不能在一个方向上走极端,比方说艺人,他(她)们一方面经常用“人言可畏”对付自己的负面新闻,另一方面又无不希望建立“有口皆碑”的红轰效应,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两者的关系?

如果把“人言可畏”看成坏的,它就可以被看成是流言蜚语的不怀好意,除了街头巷尾的长舌妇、偷窥癖、卫道士,还可以“剑指”无良媒体的狗仔队,甚至可以指责是道德伪君子用“人言可畏”杀人,……,于是,我们经常见到某些人指责“人言”的无聊、庸俗、多管闲事,看到某些艺人对狗仔队大打出手、恶言相向。然而,我们也应该反过来看,“人言可畏”其实也是舆论监督,是民主的声音,是公共道德对个人主义和错误引导的谴责。因此,当某些人使用“人言可畏”时,虽然他们可以批评可畏的“人言”以捍卫自己的个人权利、个人自由、个人隐私,但是,他们也同样应该通过“人言可畏”检讨自己的行为,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

如果把“有口皆碑”看成是好的,它一般是指某人对社会做出了有益的贡献而受到广泛好评,是人们愿意接受的民主结果。对于艺人或各种明星人物来说,“有口皆碑”是他们竭力想获得的最高成就,这也无可厚非。对于社会有贡献的人,就应该大力宣扬。但是,我们同样应该反过来看,在当今社会,“有口皆碑”经常是可以人为制造的,是可以花钱买来的。只要有钱,只要能与媒体暗中勾结,只要会做秀、造声势,获得“有口皆碑”的红轰效应并不算太难,甚至还可以把“人言可畏”改造成“有口皆碑”。

一般来说,“有口皆碑”比“人言可畏”更容易赚钱,但也不能绝对。有些人为了赚钱,也不惜使出贱招,故意制造“人言可畏”的局面,以自残的方式赚钱。还有能力更强者,可以在制造了“人言可畏”吸引大众注意力后,又轻轻松松地把它转换为“有口皆碑”。除了这些被操纵的舆论外,明星等公众人物常常只是对失控的“人言”感到担忧和紧张。然而,在一个民意表达真正自由的状态下,公众人物如果要想享受“有口皆碑”的荣光,就必须接受“人言可畏”的结局,关键在于公众人物个人的真实表现。当然,在民意可以被操纵的情况下,尤其是可以用金钱来操控媒体的时候,明星之类的人物往往不太需要对个人的言行修养多下功夫,只要关注好自己在媒体上人为营造的形象即可,这些事情常常由经纪公司辛苦打点。

明星对于“人言可畏”和“有口皆碑”的态度,颇为类似某些民主教人士。明星希望获得“有口皆碑”的人气,就好比民主教人士希望统一舆论;明星指责“人言可畏”的虚伪,就好比民主教人士批评大众的“愚昧”、“愤青”。两者的素质都够糟的,因为两者背后都有利益的强大力量。民主教的权威人士也是可以制造的,方法比制造明星的“有口皆碑”稍微复杂一点。比方说接受某个神秘人物或机构的资助,到世界一流大学读书,或成为“访问学者”,在国外媒体上获得“有口皆碑”的好评,就可以回来闯荡中国江湖了。回到中国以后,还可以继续接受什么“基金会”的赞助,搞研究搞课题,成果又频频被外媒“有口皆碑”,比如在世界著名杂志上当一回封面人物之类。当国内有人批评他们,他们便像明星撒娇一样说国内素质太差,“人言可畏”啊。

由此,对于大众来说,面对“人言可畏”或“有口皆碑”的局面,光听明星或媒体的言论或评论是不够的。比如某媒体评出一个什么“杰出人物”排行榜,不能只看结果就相信了“杰出”,而应该看看是哪个媒体,要看看这个媒体的立场和倾向,以及搞出这个排行榜的动机。简单化地接受这个媒体制造的“有口皆碑”的结果,大致属于不想分辨是非的粉丝,以宗教的情怀拜倒在偶像面前。有理智的人就应该怀疑一下,这个“有口皆碑”的结果是否真实?目的究竟何在?所以,我们对于“人言可畏”和“有口皆碑”,两者都不能绝对,这个世界很复杂,它的复杂之处就在于我们难以看清动机,而结果又经常是可以制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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