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钢焦化厂五炼焦车间工艺技术规程

安钢焦化厂五炼焦车间工艺技术规程

1 目的

为适应安钢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的需要,根据我厂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艺技术规程,用于指导生产。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安钢焦化厂五炼焦车间所有相关岗位。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96-2003《冶金焦炭》

Q/AG J(N) 02.021-2011《冶金焦用煤技术标准》 YB/T4318-2005《焦粉和小颗粒焦炭》 4 产品目录及技术标准

产品:焦炭、焦粉、小颗粒焦炭

产品技术标准:焦炭,应符合标准GB/T1996-2003《冶金焦炭》。

焦粉和小颗粒焦炭,应符合标准YB/T4318-2005《焦粉和小颗粒焦炭》。 5 原材料及技术标准

原材料为炼焦用煤,由配煤车间提供,应符合标准Q/AG J(N) 02.021-2011 《冶金焦用煤技术标准》。 6 工艺流程

五炼焦车间工序工艺流程如下图(图1)所示:

7 工艺设备参数 7.1 焦炉本体

五炼焦车间焦炉炉型为JNX70-2型焦炉,2座焦炉为一组,每座焦炉60孔,共120孔。 7.1.1 炭化室

总长:16960㎜ 有效长:16100㎜ 墙厚 95㎜ 高:6980㎜ 有效高:6630㎜

机侧宽:425㎜ 焦侧宽:475㎜ 平均宽:450㎜ 锥度:50㎜ 中心距:1400㎜ 有效容积:48m 3 7.1.2 燃烧室

立火道个数:34 中心距:480㎜ 加热水平:1050㎜ 7.1.3 蓄热室

格子砖:层数20层 蓄热室内宽440mm 单墙厚:230㎜ 主墙厚:290㎜ 斜道口宽度: 90mm 7.2 炉门

名称单位 机侧 焦侧 炉门总重(T) 5.415 5.000 炉门刀边长(mm) 7410 7410 炉门刀边宽(mm) 640 640 小炉门高(mm) 440 小炉门宽(mm) 440 8 工艺技术要求 8.1 推焦车工艺技术要求

1、推焦顺序为5-2串序。

2、推焦时间为推焦杆头接触到焦饼表面时间,和计划推焦时间相差±5分钟,以保证K 2系数。

3、推焦电流指推焦过程中最大电流(一般指焦饼一起动时的电流)。推焦车推焦电流不应大于250A ,极限电流400A 。

4、因故延迟推焦,在故障排除后允许加速推出早已成熟的各炉焦炭,但每小时比正常计划增推炉数不得超过两炉。

5、炭化室自开炉门到关炉门的敞开时间不应超过7分钟,补炉时也不宜超过10分钟。 6、焦饼推出到装煤开始的空炉时间不宜超过8分钟,烧空炉时也不宜超过15分钟,个别情况需要延长时,必须由段长批准。

7、平煤须做到煤线均匀,不堵眼,不缺角,炉顶空间不能小于350㎜。

8、按推焦计划提前5分钟打开炉门,摘门前应确实对准炉号,在乱笺时应特别注意。

如果因故延长推焦10分钟以上时,必须重新对好炉门。 8.2 拦焦车工艺技术要求

1、推焦顺序为5-2串序。

2、实际推焦时间不应和计划推焦时间相差±5分钟以上。

3、炭化室自开炉门到关炉门的敞开时间不应超过7分钟,补炉时也不宜超过10分钟。 4、按推焦计划提前5分钟打开炉门,摘门前应确实对准炉号,在乱笺时应特别注意。如果因故延长推焦10分钟以上时,必须重新对好炉门。 8.3 装煤车工艺技术要求

1、推焦顺序为5-2串序。

2、每炉装入煤量与规定的装入煤量不应相差±500㎏以上,标准装煤量40吨湿煤。 3、炉顶空间不能小于350㎜,装煤要求不堵眼、不缺角。 8.4 消火车工艺技术要求

1、推焦顺序为5-2串序。

2、消火方式分干熄焦和低水份熄焦两种。低水份熄焦时,消火时间:小水量10-20秒,大水量50-90秒(根据实际消火效果而定)。

3、消火车风压0.5-0.8Mpa 。

4、低水份熄焦时停车控水时间为1-2分钟。 8.5 调火工艺技术要求

1、标准火道规定为第九火道和二十六火道。

2、标准火道温度应根据结焦时间来规定,其立火道最高温度不许超过1450℃。原则上规定使用高炉煤气结焦时间为19小时,标准温度为机侧1290℃,焦侧1340℃;结焦时间为20小时,标准温度为机侧1280℃,焦侧1330℃;结焦时间为21小时,标准温度为机侧1270℃,焦侧1320℃。标准温度的最终确立和变更必须根据焦饼中心温度由车间主任或技术副主任决定。

3、边火道最高温度不许超过1350℃;最低不低于1100℃;当大幅度延长结焦时间时应保持在950℃以上。

4、代表火道平均温度与标准温度相差不大于±7℃。

5、各燃烧室相对火道温度差不大于±20℃;边炉不应超过±30℃。 6、蓄热室最高温度不许超过1320℃,但不得低于900℃。 7、各燃烧室相邻火道温度差不许超过±20℃。

8、测定炉顶空间温度应在结焦时间的三分之二时进行,炉顶空间温度应不超过850℃。 9、小烟道温度应不超过450℃;分烟道温度应不超过400℃。

10、用高炉煤气加热时蓄热室任意部位吸力不得低于5Pa ,看火孔压力保持±5Pa 。 11、使用混合煤气加热时,焦炉煤气主管压力应大于高炉煤气主管压力200 Pa以上,体积混合比,焦炉煤气为高炉煤气的2-5%。 8.6 测温工工艺技术要求

1、标准火道规定为第九火道和二十六火道。

2、标准火道温度应根据结焦时间来规定,其立火道最高温度不许超过1450℃。原则上规定使用高炉煤气结焦时间为19小时,标准温度为机侧1290℃,焦侧1340℃;结焦时间为20小时,标准温度为机侧1280℃,焦侧1330℃;结焦时间为21小时,标准温度为机侧1270℃,焦侧1320℃。标准温度的最终确立和变更必须根据焦饼中心温度由车间主任或技术副主任决定。

3、边火道最高温度不许超过1350℃;要求不低于标准火道温度100℃,当推焦炉数减少,降低燃烧室温度时,应保持边火道温度不低于1100℃,当大幅度延长结焦时间时,应保持在950℃以上。

4、代表火道平均温度与标准温度相差不大于±7℃。 5、蓄热室最高温度不许超过1320℃,不得低于900℃。 6、各燃烧室相邻火道温度差不许超过±20℃。

7、温度均匀系数K 均、安定系数K 安、及推焦系数计算方法。 温度均匀系数K 均:

K均=〔2M-(A机+A焦)〕/2M 式中:M——焦炉燃烧室的数目

A机、A焦——机、焦侧测温火道温度超过其平均温度±20℃(边炉±30℃)的个数,、检修炉和缓冲炉除外。 温度安定系数K安:

K安=〔2N-(AM +AK )〕/2N

式中:N——每昼夜焦炉直行温度测定次数;

AM 、AK ——机、焦侧平均温度与标准温度偏差超过±7℃的次数; 推焦计划系数K 1: K 1=(M-A 1)/M

式中:M ——班计划推焦炉数;

A 1——计划与规定结焦时间相差±5分钟以上的炉数; 推焦执行系数K 2: K 2=(N-A 2)/M

式中:N ——班实际推焦炉数;

M ——班计划推焦炉数;

A 2——实际与计划推焦时间相差±5分钟以上的炉数; 推焦执行系数K 3: K 3= K1×K 2

8、使用混合煤气加热时,焦炉煤气主管压力应大于高炉煤气主管压力200 Pa以上,

体积混合比,焦炉煤气为高炉煤气的2-5%。

9、地下室煤气主管压力,用高炉煤气加热时,不得低于300Pa ,烧焦炉煤气时不得低于500Pa 。

8.7 交换机工艺技术要求

1、每30分钟进行交换一次煤气、废气,9#焦炉为20分时为正向,50分时为反向。10#

焦炉为整点时为正向,半点时为反向。

2、用焦炉煤气加热时,煤气主管压力应保持在500~1700Pa 范围内;用高炉煤气加热时,机、焦侧支管压力应保持在300~1700Pa 范围内。

3、高炉煤气温度小于35℃,粉尘含量<15mg/Nm3。

4、烟道吸力、煤气流量应视炉温状况,炉内煤气燃烧情况,按规定进行调节。 5、地下室、蓄热室走廊、交换机房CO 含量<0.03g/Nm3煤气。

6、使用混合煤气加热时,焦炉煤气主管压力应大于高炉煤气主管压力200 Pa 以上,体积混合比,焦炉煤气为高炉煤气的2-5%。

7、地下室煤气主管压力,烧高炉煤气时,不得低于300Pa ,烧焦炉煤气时不得低于500Pa 。 8.8 上升管、集气管工艺技术要求

1、集气管煤气压力一般保持在100~160Pa (根据调火工所测结焦末期炭化室底部压力为+5Pa而定)。

2、集气管温度保持80~100℃之间。 3、氨水主管压力:0.2~0.25MPa 。 高压氨水工作压力:2.5~3MPa 。

4、当集气管压力达250Pa 时应与鼓风机联系,调不过来并引起炉门冒火时,可放散,并向调度汇报。

8.9 废气分析工艺技术要求

1、空气过剩系数:焦炉煤气加热时为1.20—1.25;高炉煤气加热时为1.15—1.20。 2、空气过剩系数按下式计算:

O 2—1/2CO

α=1+K—————— CO2+CO

式中 K——常数(焦炉煤气为0.43;高炉煤气为2.97)

O 2——废气中氧气的体积含量(%)

CO ——废气中一氧化碳气体的体积含量(%) CO 2——废气中二氧化碳气体的体积含量(%)

3、废气分析所用仪器为奥式气体分析仪,其吸收液配比如下:

第一瓶内装氢氧化钾或氢氧化钠溶液。其溶液配比按氢氧化钾和水的重量比为1:2配置。

第二瓶内装焦性没食子酸的碱溶液。其溶液配比为将5克焦性没食子酸,溶于15毫升水中,再与32毫升水溶于48克氢氧化钾的碱溶液混合。

为避免吸收空气中的氧,上述两种溶液可在吸收瓶内混合。

第三瓶内装氯化亚铜的盐溶液。此溶液配置为将35克氯化亚铜加65克铜片,然后注入200毫升浓度为20%的盐酸,经震荡放置24小时后用120毫升水稀释。 8.10 热修工工艺技术要求

1、焦炉用耐火材料其物理化学性质(泥料包括粒度组成)必须符合技术标准。其具体规定见表2-表6.

2、热修泥料应按性质入库分别存放,不能混杂受潮。

3、修补泥料必须根据修补泥料和修补部位温度、砖的性质和采用不同的配料比,使补上的泥料能与该处旧砖的粘结牢固。

4、热修补泥料配比时,应严格按照配料比,准确均匀配制水玻璃泥浆,应在使用当天配制,并在3—4小时内用完,配料用具、水必须清洁干净。

5、喷补炉墙时要均匀、平整,一次喷补不要过厚,喷浆厚度3—5㎜,抹补厚度一次不要超过10㎜,当第一次抹泥料干燥并达到赤红后,再进行第二次抹补,抹料厚度要低于墙面,然后再喷浆填平。

6、喷浆机风压不宜过大,用磷酸或水玻璃泥喷浆补炉头墙时0.3—0.4MPa ,喷立火道砖煤气道和小烟道时为0.05—0.1MPa 。

7、炭化室炉头墙面挖补或翻修时,应保证立火道(包括斜道、灯头砖)畅通,新旧墙接头处咬茬,不用加工砖,墙面平整,灰缝宽度为3—6㎜,灰缝饱满,洞宽不反斜,无错台。

8、炭化室炉头墙面喷浆时喷嘴与墙面距离200—250㎜,角度30—45○,喷杆移动速度要均匀。

9、泥料配制:

(1)焦炉用耐火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质应合乎要求。

(2)泥料应按照热修规定的配比进行配制,配料要准确,混合要均匀。 (3)混料过粗应在配制前过筛。

(4)配泥浆用的水及使用工具应当清洁,装料桶要有盖,杜绝焦粉、杂物混入泥料中。 (5)泥料中加入水玻璃时,应在使用前加入,加入时按碱度计算,泥料中加入磷酸时在前一天配制好。

(6)掺入水泥的泥料应及时使用以免凝固。

10、焦炉各部位要定期检查和维修,检查及维护周期见表7。

1、炉柱弯曲度中期以前小于20毫米,中期以后小于30毫米。

2、上部大弹簧:投产2-3年可按13.5-14.5吨保持,以后可按14.5-16.5吨保持,晚期焦炉还可适当加大。

3、下部大弹簧:投产2-3年可按9.5-10.5吨保持,以后可按10.5-11.5吨保持,晚期焦炉还可适当加大。

4、在改变炉温时,要进行炉柱弯曲度的测量,并适当地进行拉条的松放和紧固。 5、各处小弹簧、勾头顶丝应保持有效负荷, 严禁出现松动、歪斜、掉下现象。 6、每根纵拉条的拉力应保持在20~25吨。

7、炉柱各线小弹簧保持1.5-2吨,蓄热室钢柱小弹簧1.5-2吨。

8、定期检查拉条直径,小于38毫米时进行补强,小于33毫米时进行更换。 9、炉体伸长量,投产两年后不允许超过5毫米/年。 10、夏季下暴雨后,必须及时检查一遍上部大弹簧吨位。 8.12 高压氨水泵工艺技术要求

1、高压氨水出口压力要求为2.5-3Mpa, 最高不得超过3.5 Mpa ,最低不得低于2.0Mpa 。 2、马达电流不准超过100A ,温度不得超过90℃。 8.13 地面除尘站工艺技术要求

1、除尘器前烟气温度<110℃ 2、偶和器进油温度<55℃ 3、风机轴承温度<75℃ 4、主电机定子温度<155℃ 5、主电机轴承温度<85℃ 6、除尘器阻力<2000Pa

7、偶和器出油压力0.15—0.2 Mpa 8、冷却用水:温度≤32℃,压力>0.2 Mpa 9、出焦除尘冷却水流量>20t/h 10、装煤除尘水流继电器水流量>0.5t/h 11、压缩空气供气压力≥0.5 Mpa 12、装煤除尘冷却水量>8 t/h

13、烟囱排放烟气粉尘含量:推焦除尘≤200mg/m3,装煤除尘≤200mg/m3。 9 生产状态应急处理原则 9.1 发生难推焦时的应急处理原则

发生难推焦时,首先要确保各焦炉机械设备的安全,其次要尽快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最后处理完后要按工艺要求尽快实现生产顺行。

1、调温工立刻测量该炭化室两侧燃烧室的横排温度,查明原因;白班由调火处理,中班夜班由三班调火自行处理,但须把处理的情况第二天告诉白班调火;

2、如是温度原因,则须检查、处理加热系统的故障,如有需要可适当延长此炉结焦时间,并每小时检查一次温度,必要时改变循环推焦计划;

3、如不是温度影响,应检查装煤有无堵眼,炉墙有无变形或推焦操作方面有无问题,并做好记录。

9.2 停止加热时的应急处理原则

当有如下情况时,需要停止加热:

1、焦炉煤气总管道压力低于500Pa 时,高炉煤气主管压力降低到低于300Pa 时。 2、交换系统设备损坏,不能在两个交换内修复,而影响正常加热时。 3、烟道系统发生故障,无法保持所需的必要吸力时。 4、煤气管道损坏,影响正常安全操作时。 5、鼓风机停止运转时。

停止加热期间,为保护焦炉炉体及生产人员的安全,应通知生产班停止出炉,当加热恢复后再进行出炉。

9.3 炉温过高时的应急处理原则

1、个别炉号的温度超过平均温度20℃以上和平均温度超过标准温度±7℃以上时,需检查原因,进行调节。若超过极限温度时,告诉班长,可停止加热一到两个交换时间;

2、若三班测温工本班对事故没有处理结束,必须向接班者交待清楚事故发生的情况和本班处理方法。

9.4 推焦车推焦故障时的应急处理原则

1、当推焦杆在炉内停止,手动、自动都不能退回时,按强制退回按钮,推焦杆则快速退回,由于此时推焦联锁全部解除,动作时应有专人在旁边观察,以免推焦杆跟其他机构发生碰撞。

2、正在推焦时,突然停电,切断推焦主回路电源,用手摇装置把推焦杆拉回。 3、当减速齿轮、齿接手等驱动系统出现故障时,采用倒链,将推焦杆拉回。 4、当推焦杆前进过头,推焦杆主动齿轮啮合不上时,用倒链拉回超过长度,然后手动或电动方式将推焦杆退回,重新调整好行程控制器。

5、当威胁到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可按推焦杆紧急推焦和紧急后退按钮,且必须有一司机在室外监护,防止推焦杆超限。

9.5 推焦车平煤系统故障时的应急处理原则

1、当平煤杆在炉内停止时,手动、自动都不能将平煤杆退回时,按平煤杆强制后退按钮,则平煤杆快速退回,此时平煤联锁全部解除,动作时注意安全。

2、正在平煤时突然停电,切断动力主回路电源,用手摇装置把平煤杆拉回,再用人工关闭小炉门。

3、当减速机齿轮、齿接手等驱动系统发生故障时或平煤钢丝绳断裂时,可用倒链将平煤杆拉回。

9.6 推焦车、拦焦车液压装置故障应急处理原则

1、油泵不能运转时,可通过设液压站上的手动油泵及电磁阀进行操作。

2、当油泵与手动油泵及电磁阀都出现故障时,根据情况用倒链把正在操作部位拉回原始位置。

9.7 拦焦车关炉门时突然停电应急处理原则

1、确认导焦栅在后限。

2、推上并锁紧“高速前进”电磁阀。 3、操作手动泵,升高油压,直至达到前进端。

4、松开高速前进电磁阀,推上并锁紧“吊下”电磁阀。 5、操作手动泵,直至“吊下”到位。

6、松开“吊下”锁紧装置,推上锁紧“门栓返回”电磁阀。操作手动泵直至门栓返回。 7、松开“门栓返回”锁紧装置。

8、推上并锁紧“提门钩下”电磁阀,操作手动泵直至脱钩。 9、松开脱钩锁紧装置。

10、等待送电。

9.8 导焦栅后退时突然停电的应急处理原则

1、推上并锁紧“锁闭松开”电磁阀,操作油泵,使锁闭松开。 2、松开“锁闭松开”电磁阀锁紧装置。

3、推上并锁紧导焦栅高速后退电磁阀,操作手动泵,使导焦栅后退。 4、关上炉门,等待送电。

9.9 生焦或夹框时(拦焦车)应急处理原则

如果发现炉头焦生或夹框,影响推焦时,应报告工长,将炉头焦扒出0.5-1.0米,并使焦炭与炉墙离缝后再对导焦栅。

9.10 装煤车装煤途中停电时应急处理原则

装煤中途停电,立即切断总电源,利用蓄能器的压力油,操纵电磁阀,将内套外套提起,安全阀打开,人工关闭装煤孔盖,以免烧车。 9.11 装煤车螺旋给料器故障时的应急处理原则

1、确认电流异常或异常停止。 2、停止装煤。

3、检查检查螺旋处有无咬入异物或堵煤,并处理。 4、点动操作螺旋反转按钮,去掉异物。 9.12 消火车应急处理原则

1、接焦中消火车突然开门,红焦落地时,应立即切断推焦信号,并传呼说明,制止推焦,紧闭车门,将车开至焦台以外,将夹在车门处的红焦卸到地上,再把车门关好然后再接焦,同时报告班长、工长组织人员熄灭落地红焦。

2、接焦时,消火车突然停电,应迅速切断推焦信号并报告工长组织处理。 3、在推焦途中突然停止推焦,必须得到允许,消火车方可离开。

4、自动消火装置不灵时,应立即到消火泵房进行手动熄焦,并报告班长、工长。 5、消火车机头进入熄焦塔,如遇停电(包括开过劲、掉磨电道)应立即关上窗户,切断电源,走行控制器回零,通知班长组织处理。

6、消火车在走行中忽然停电,应立即将走行控制器回零。 9.13 高压氨水泵应急处理原则

高压氨水泵所运送的氨水具有较高的压力,因此当发生紧急状况时,应先停止泵的运行,再进行检查处理。尤其在下列情况下更应注意。

1、马达振幅超过规定(应小于0.06㎜)或运转声音异常,以及温度和电流超过规定时应停泵,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2、没有冷却水时,应停止运转。

3、泵内发生汽化,出口压力为零时应立即停泵。 4、不准同时开启两台氨水泵。

9.14 鼓风机停止运转时的集气管应急处理原则

1、打开点火放散装置进行放散,使集气管压力不超过正常压力20~40Pa 。

2、打开放散管后,如果压力仍高,可将新装煤的上升管盖打开几个,并关闭桥管翻板。 3、停止集气管压力调节器运转,并将其翻板固定在安全位置。

4、炉顶各部位(除放散点火装置外)不准着火(上升管部分由上升管工负责,其余由炉顶工负责处理)。

当鼓风机再次开动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1) 、关闭上升管盖,打开桥管翻板。

(2) 、根据集气管压力情况,逐渐关闭放散管,此时集气管压力应比正常规定大20~30Pa 。

(3) 、待鼓风机运转正常后,与调度室用电话联系,待压力稳定后,再开动压力自动调节器。

9.15 停氨水时的集气管应急处理原则

1、应根据集气管压力不超过200Pa, 温度不超过200℃、最高不超过250℃的原则,适当打开一定数量的上升管进行放散;打开新装煤炉号用以调整集气管压力,打开熟炉号可

调节集气管温度。

2、通过上升管放散时,上升管不准着火。

3、未经车间主任批准,任何人不准打开备用冷水管开闭器喷洒冷水。 当再次送氨水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关闭上升管盖;

2、关闭冷水开闭器(若已送冷水时),同时打开氨水总开闭器; 3、氨水总开闭器打开后3~5分钟,开集气管氨水支管考克;

4、检查各氨水喷头喷洒情况,发现有堵塞的及时进行处理,各上升管水封槽应注满水。 9.16 集气管着火时的应急处理原则

集气管着火时,必须做到: 1、维护集气管为正压力。 2、关闭清扫孔。

3、利用灭火工具(黄泥、沙子等)扑灭火焰。 9.17 交换机仪表停电时的应急处理原则

立即改手动调节。停电后若煤气流量、压力、烟道吸力不正常时,需用手动方式调节。仪表停电后,应立即查看煤气流量调节执行器,烟道吸力调节执行器是否处在常用位置,观察煤气压力是否正常(看U 形管),若发现不正常,立即改用手动调节方式。

1、将仪表打至手动,将调节机打至“手动”位置。

2、将调节机手动摇杆拉出,将翻板摇至规定位置。若摇不动,可将调节机电源插头拔掉再摇。

3、若因仪表停电导致吸力、煤气流量回零,应立即以最快速度先将吸力调节翻板手动拉起,再处理其它。

9.18 消火泵故障时的应急处理原则

1、水泵发生故障时,改用备用泵:

2、停电或消火系统有故障时,可打开清水管或消防栓利用人工消火;

3、马达运转中发生不正常声音,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报告工长。 9.19 粉焦抓斗应急措施

1、在开抓斗机之前,应检查钢丝绳是否在滑轮内,钢丝绳在滚筒内排列是否错乱,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损坏、错乱。

2、如发现有上列异常情况,严禁开动抓斗机,并通知维检人员排除。

3、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走行滑道倾斜、钢丝绳错乱时,立即停车,断开起重电机电源,通知维检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4、起重过程中,如发现钢丝绳断裂现象,立即卸重并停车处理。

5、抓粉焦时,电动葫芦提升高度必须超过临时漏斗上沿500mm 以上方可开车。

10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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