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徐志摩

我眼中的徐志摩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再别康桥》

普通却又特别的文字饱含了作者的依惜与不舍之情,让读到这句诗的人心里生出一种莫名的情愫,我想,这正是徐志摩诗作的独特魅力。也正因为是这句诗,让我认识了他——徐志摩。

徐志摩本来与诗是,一无家族渊源,二无个人癖好,可是,在英国剑桥大学留学期间,却一反往常,不写则已,一写不止,形成了他诗歌创作的暴发期。那么他在大学的“康桥”到底发生了什么呢?我想以这段时间谈谈我眼中的徐志摩。

浪漫风格——在康桥留学期间,他深受英国文学艺术的熏陶,接触了大量的英国文学作品并为之痴迷。他吹着了这股“奇异的风” ——欧风,他踏着他们的路,于是借助诗的形式,把他的思想感情“奇异”的表现出来,因此便形成了他浪漫柔情的风格。除此之外,他还忘情于康桥的自然美景中,在大自然的美中,发现了人的灵性,找到了天人合一的神境,待诗人离英返国时,康桥已成了诗人“难得的知己”,诗人称康桥为自己永远的精神依恋之乡,此时的诗人,心头盛满离愁别绪。在诗里,诗人热烈而又缠绵地倾诉自己对康桥的精神依恋。这里的康桥,不仅实指诗人生活过、求学过的地方,它更是作为在“楼高车快”的现代生活之外的一块精神净土而存在于诗人心中,它就是大自然,就是美和爱,就是和谐。诗人对康桥的欣赏和赞美,实际上就是对大自然、对美和爱、对和谐的一种欣赏和赞美。

情圣——他浪漫的写作风格,除了在康桥受到文化的熏陶之外,我认为更多的是因为他与林徽因的爱情。1921年秋天,他认识了“人艳如花” 的“才女”林徽音,并与她交往甚密,随后谈起恋爱,甚至有论婚嫁之意。于是,徐志摩在1922年3月向张幼仪提出离婚,认为他们不应该继续没有爱情,没有自由的结婚生活了。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这是徐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他在追求着的一种理想的人生。他说过:“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幸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甜蜜的洗礼。”可见他被林徽因的魅力深深吸引,并为其开始创作诗篇。哪怕是最后林徽因对他不告而别、与他人结婚,徐志摩依旧深爱着她,甚至最后为了赶去参加林徽因的演讲,付出了自己的生命。因此,我想用“圣”字,来描述徐志摩,并不是对爱情的熟练把玩、境界高远,而是他那颗永远单纯,梦幻,理想化的真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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