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效应

  [摘要]利用1996年~2007年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模型,考察了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全国总体就业有负影响,但影响力度很小。进一步的地区分析表明,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东、西部地区的就业有负影响,对中部地区的就业则无显著性影响。最后给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最低工资;就业效应;劳动力成本;面板数据   [中图分类号]F241.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9)12-0008-04      我国自1994年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最低工资对就业的影响一直都是许多经济学家争论的焦点。但是,国内学者对于最低工资就业效应的研究大多都只停留在理论层面上,缺乏实证研究,无法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有意义的参考依据。而目前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重要时期,既要承受人口自然增长的惯性压力,又要承受体制转轨时期的失业压力,同时还面临着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富裕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压力,多重压力交织在一起,使得我国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因此,在当前国内就业形势严峻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有必要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影响这一问题倾注更多的关注。鉴于此,本文将选取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996年~2007年的面板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全面考察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的影响。      一、文献综述      目前国外已有大量的文献对最低工资与就业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但并未取得一致的观点。这些观点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方以Neumark和Wascher等人为代表,他们的研究结果与标准模型的预期结果相同,认为最低工资对就业有负影响;另一方以Card和Krueger等人为代表,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最低工资不仅不会减少就业,甚至有可能会对就业产生正影响。   对于为何会出现与标准理论不同的研究结果,经济学家们给出了许多解释。Machin&Manning(1994)对传统的完全竞争模型的现实有效性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买方垄断模型可能更贴近劳动力市场的实际情况,根据买方垄断模型,当最低工资处于一定区间范围内,最低工资的提高不仅不会减少就业,甚至还会增加就业[1]。Lemos(2007)认为从实证的角度来看,不适宜的计量工具,不正确的计量模型(内生性问题,序列相关,无效的工具变量等),数据缺陷以及数据遗漏都有可能造成非负就业效应的结果[2]。   在我国,由于最低工资制度实行的时间比较短,相关数据积累的很少,实证研究可谓是凤毛麟角。罗小兰(2007)使用1993年~2005年的时间序列数据,考察了上海市最低工资与农民工就业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最低工资的提高对农民工的就业会产生正影响[3]。罗小兰(2007)使用1994年~2005年中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模型,再次考察了最低工资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其结论为,最低工资的增加对就业的影响存在一个阀值,在该阀值之前,最低工资的增加会促进农民工就业,而超过该阀值之后,最低工资的增加将会对农民工的就业产生负影响[4]。      二、计量模型和数据说明      (一)模型设计   本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并在借鉴Neumark(2001)[5]模型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实证模型:   logEit=β0+β1logMWit+β2logMWit-1+β3logXit+μi+εit   (1)就业水平(Eit):本文采用从业人员数来反映各个地区的就业水平,该指标包括了16周岁及以上,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它能够很好地反映一定时期内全部劳动力资源的实际利用情况。   (2)最低工资变量(MWit):考虑到各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大都制定了多个档次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调整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在这里选用各地区最高档次的最低工资标准并利用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对于计算所得的名义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以1996年为不变价格对其进行调整,得到实际最低工资标准。   (3)最低工资一期滞后变量(MWit-1): 考虑到企业生产规模和投入要素的调整都需要时间,因此在考察最低工资的就业效应时,还应该考虑最低工资的滞后效应。   (4)控制变量(Xit):影响就业水平的因素很多,为了加强模型的解释力度,对一些主要变量进行控制是十分有必要的。采用实际国内生产总值RGDP,来控制劳动力需求冲击对就业的影响,同时,采用15岁~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数LS来控制供给冲击对就业的影响。此外,模型中还加入了地区效应变量μi,来控制其他一些不可观测的或无法度量的地区影响因素对就业产生的影响。   为了得到最低工资的就业弹性并减少变量数据的波动性,模型采用了对数线性形式,此外,考虑到面板数据的截面异方差性,我们利用截面加权的广义最小二乘法(EGLS)对模型进行估计,以纠正截面数据带来的异方差性影响。   (二)数据说明   在考察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对就业的影响时,受统计数据的制约,在进行计量分析时仅用时间序列数据无法满足大样本的要求,从而会影响估计的精度,因此,本文将使用1996年~2007年全国27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年度面板数据来解决小样本问题。湖南,福建,海南和西藏由于最低工资数据收集的不完整而没有被列入。重庆1997年才从四川省划分出来成为直辖市,因此为了保证数据的前后一致性,四川省1996年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以及劳动年龄人口数为剔除重庆后的数据。按照传统的区域分类,我们将全国划分为东、中、西三个区域,以考察最低工资标准对我国不同地区就业的影响。本文中的最低工资数据来自中国劳动人事网和劳动咨询网,其他数据则均来自于国家统计局各年的《中国统计年鉴》和各地区统计年鉴。   图1给出了在剔除物价因素影响后,1996年~2007年全国以及东、中、西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值的变化趋势。通过观察我们发现,全国及地区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值的变化趋同,都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从全国范围来看,职工月平均工资从1996年每月的503元,增长到2007年的1,789元,增加了1,286元,年均增长率为15.0%。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一直位居三大区域的最前列,并且与中西部地区的差距正在逐步扩大,东、中、西部地区1996年~200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幅和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671元、1,060元、1,116元以及15.4%、14.9%、14.6%。这说明最近十几年来我国各地区居民的收入虽然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导致区域间的工资水平差距日益拉大。相对职工月平均工资而言,最低工资的增长趋势则要平缓一些,1996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的平均值为每月209元,2007年为514元,12年间只增加了305元,年均增长率仅为10.4%。各地区最低工资水平的增长速度相当,基本上都维持在11%左右的水平上。通过观察最低工资与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值的变动趋势图(见图2)可见,全国以及东、中、西部地区该比值基本上都呈现出逐年下滑的趋势(个别年分除外)。从全国范围来看,1996年最低工资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为0.41,2007年下降到0.28;分地区来看,东、中、西部地区则分别从1996年的0.39、0.47和0.42下降到2007年的0.27、0.33和0.29,其中比值最高的是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次之,东部地区最低。而国际上最低工资与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一般在40%~60%之间,显然我国最低工资标准总体而言要低于国际上的一般水平。这说明我国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过低,并且各地区贫富差距正在逐步拉大,而东部地区相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贫富差距最大。

  三、计量结果分析   笔者采用截面数据加权(cross section weighting)的固定效应方法,分别对全国以及东、中、西部地区样本进行回归,结果见表1。全国以及东、中、西部地区的回归均取得了较高的拟合优度,Hausman检验结果证实了模型中固定效应的存在性。此外,为了确保估计结果的有效性,还对模型的残差项进行了平稳性检验,LLC共同单位根检验和IPS个体单位根检验的结果均拒绝了残差项含有单位根的原假设,由此可以认为模型中的残差项是平稳序列,回归结果是可信的。   从全国范围来看,最低工资的就业弹性系数为-0.082,且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异于零。最低工资一期滞后项的就业弹性系数在10%的统计水平上也显著异于零,就业弹性系数为-0.041。因此,总体而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我国当年和来年的就业都会产生负影响,但影响力度不大。实际GDP对就业有显著的正影响,说明经济增长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就业水平,这与理论预期相符。但实际GDP增长的就业弹性系数不是很高,仅为0.206,这说明,经济增长创造就业的能力还是相当有限的。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在目前我国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过程中,由于有相当一部分劳动者无法适应新的岗位需求,从而产生了结构性失业;此外,近些年来,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技术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越来越大,技术进步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也出现了资本、技术对劳动力的替代现象。这些都制约了经济增长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劳动力供给对就业有显著性负影响,与理论预期不符。笔者认为可能的解释是:在目前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且劳动力整体技能水平和文化素质偏低的情况下,企业真正缺少的是有经验、懂技术、会操作的技能型劳动力。因而,劳动力供给对就业的影响,要视技能型劳动力的供给情况而定。   分地区来看,东、西部地区最低工资的就业弹性系数在5%和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分别为-0.234和-0.057,中部地区最低工资的就业弹性系数在统计上不显著,这说明最低工资的提高对东、西部地区当年的就业有负影响,且对东部地区的影响要大于西部地区,而最低工资的提高对中部地区的就业不会产生显著性影响。东、中、西部地区最低工资一期滞后项的就业弹性系数均在统计上不显著,也就是说,最低工资的提高不会对东、中、西部地区来年的就业产生显著性影响。东、中、西部地区,实际GDP的就业弹性系数均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异于零,分别为0.362,0.094,0.179。劳动力供给的增加对东、西部地区的就业有显著性正影响,弹性系数分别为0.269和0.168,而对中部地区的就业则有显著性负影响,弹性系数为-0.179。   由以上分析可见,当前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就业影响的主要特征是:   第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我国总体就业水平有负影响,但影响力度很小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释:一方面,最低工资的提高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但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最低工资制度的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再加上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做的不到位,企业违法操作的成本很低,许多企业面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采取了各种方式来变相规避,实际支付的工资仍然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从而使得最低工资对就业产生的影响相当有限。此外,由于我国当前要素替代弹性较低,企业对低工资劳动者的需求还缺乏弹性,这部分劳动者工资水平的上升不会导致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对劳动力替代现象的大量出现。因而最低工资的提高对我国当年和来年的总体就业水平产生的负影响很小。   第二,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各地区的就业影响不同   笔者认为可以从地区间企业差异和最低工资标准差异这两个方面来寻找原因。在我国东部地区,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聚集着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些企业技术含量低,一直以来都是以廉价劳动力作为其竞争优势,工人的工资水平也大多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制定的,最低工资的提高无疑会使该地区企业面临的劳动力成本增加的压力更大。此外,东部地区的企业由于竞争激烈,利润本来就很微薄,再加上生产的产品需求弹性大,他们又不能轻易提高产品价格。面对最低工资提高造成的利润下滑,企业要么减少产出规模,要么退出市场,这些都会减少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再者,自从1994年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东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直位居全国之首,而中西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则相差无几。因而,相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最低工资的提高会对东部地区的就业产生更为明显的负影响。   四、结论   在前面实证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本文得出如下结论:   1.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偏低   近几年最低工资标准虽然每年都在提高,但经过物价折现后的实际最低工资的增幅则相当有限,最低工资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更是呈现出逐年下滑的趋势,这说明各地区劳动者的收入差距正在逐渐拉大。由于目前最低工资标准还比较低,对全国总体就业水平产生的负面影响也很小,各地政府在充分地考虑了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后,应该进一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使其真正成为低收入阶层的有利保障。   2.最低工资的实施情况不容乐观   目前,由于企业违规操作的机会成本很低,再加上政府对最低工资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劳动者对最低工资的相关规定并不了解,这些都使得很多企业实际支付的工资水平仍然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政府要加大对不执行最低工资行为的惩罚力度,严格监督企业的实施情况,同时还要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以及开展咨询活动等方式对最低工资制度进行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此外,各地政府部门还应该加大扶持力度,在帮助求职弱势群体提高技能素质的同时,还要多创造一些就业和再就业机会,规范就业信息的公布渠道,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求职人员的工作搜寻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帮助求职者及时了解劳动力供求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形成自己比较切合实际的心理价位,在择业时不至于盲目屈就。只有在最低工资标准得到有效落实的情况下,最低工资制度的建立才是有意义的。      [参考文献]   [1]Machin,Stephen,Alan Manning.Minimum Wages,Wage Dispersion and Employment:Evidence from the UK Wages Councils[J]. Industrial and Labor Relations Review,1994,47(2):319-329.   [2]Lemos,Sara.A Survey of the Effects of the Minimum Wage in Latin America[R].University of Leicester Discussion Paper,2007.   [3]罗小兰.我国劳动力市场买方垄断条件下最低工资就业效应分析[J].财贸研究,2007,(4):1-5.   [4]罗小兰.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就业效应分析――对全国、地区及行业的实证研究[J].财经研究,2007,(11):114-123.   [5]Neumark,D.The Employment Effects of Minimum Wages: Evidence from a Prespecified Research Design[J].Industrial Relations,2001, (1):121-143.      The Employment Effects of Minimum Wage Standards in China: Based on the National and Regional Empirical Research   Shi Juan   (School of Economics,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uhan 430074,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uses panel data model to investigate the employment effects of minimum wage. The empirical results show that the minimum wage standards in the country will have a negative effect on the employment, but the effect is small. The further analysis shows that the minimum wage will have a negative impact on the eastern and western regions, but will have a non-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central regions. Finally,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relevant policy recommendations.   Key words: minimum wage;employment effect;labor costs;panel data      (责任编辑:张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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