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合同20**年

合同编号:西安福禄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联 系 电 话 :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西安市福禄装饰工程部 单 位 地 址 : 湖滨花园8单元1-501

委托代理人: 吴飞 联系电话: [1**********]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西安市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地址):

2、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及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3、承包方式:A,乙方包工包料B:乙方包工并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具体项目详见甲乙双方确认预算表、变更表。

4、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工期限: 天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人民币):

详见合同附件《预算表》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定

《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a、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b、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它项目。

四、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工作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

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不得有下列行为:

6.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6.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6.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6.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6.5强迫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7、须涉及以上第“6”条行为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有关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作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8、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对相关的施工图、预算表、变更单进行审核并签字。

9、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并由相关设计师负责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10、乙方进场施工,未竣工前,除经乙方事先同意的甲方指定的专业承建商(如空调、水景、园艺、音响、厨房设备等)可按乙方进度表入场施工外,不得随意指派其他与本合同同类的其他承建商进场施工;但该类公司须遵守乙方各项规定包括工程上的规定,以便达到乙方设计意图。

11、为使双方责任分明,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须向乙方提供其拥有本项目地点的居住权的证明,如物业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业主同意使用该物业的证明文件等,如因甲方居住权纠纷导致工程延误,责任在甲方;如乙方必须撤场,乙方所收工程款不予退还,工程款不足时,甲方须补足。

五、乙方工作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待工程完工结清尾款后,凭甲方

缴款收据办理保修服务卡。

2、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范、质量标准,按期、保

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载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3.2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3.3不得扰邻及污染环境,在相关施工规定时间的时限内,不得从事敲、砸、创、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因进行装饰装修方式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3.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4、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及提供查阅条件。

5、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六、材料供应

1、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1.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1.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修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1.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则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付给乙方违约金每天50.00元。如甲方所提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代购材料、加收代购部分10%服务费、运输及保管费用。

七、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

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变更减少的工程量(以工程价计算)超过总工程量的5%时,乙方按照减少的工程价收取15%的施工管理损失费。

3、当乙方施工至木作基层完工时,甲方提出更改木制作,乙方收取甲方材料损耗费;当木制作竣工并退出工地时,甲方再提出增加木制作项目,乙方在原木作报价基础上加收15%的管理费。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须进行小项变更,可酌情处理变更项目,若甲方需变更项目过大或过多时,甲方需签工期延长签证单及加付延工费用。

5、减项退款额按乙方实收到的工程款退还,减项退款不退合同中所收取的管理费。

6、若本合同享受公司优惠活动,在施工中发生减项,则取消原优惠,按原单价执行结算。

八、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1.2不可抗力。

1.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应顺延。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九、质量标准

1、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标准。(A《陕西省家庭装饰施工标准(试 行)》规定;B、《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质量检查认证部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西安市室内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委托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检测,检测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应先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养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1隐蔽工程验收;

1.2竣工验收。

2、甲、乙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1、1.2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检,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检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应填写工程验收单。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未出现在报价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4、工程验收七日内甲方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追讨欠款的权利;甲方未结算工程决算价款时,未经验收,如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5、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贰年。水电的保修期为五年。

6、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之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7、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8、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件七),无保修卡的概不享受保修。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木制品基础完工,天花龙骨框架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4、如甲方未按本条第一点规定的时间付款,开工期及合同总工期均按实际付款日加四天予以顺延。

十二、违约责任

1、合同签字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付另一方总造价10% 作为违约金;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4.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

4.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4.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不合格部分工程价款,并加罚退还款项的5%(除水、电项目、拆除项目、灯具、开关、洁具、配件项目),乙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5、关于停工:

由于甲、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将暂停施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

同通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

5.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或变更工程款,经协商,在三日内无结果。

5.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自行变更工程或乙方施工队私下交易,隐瞒乙方。

5.3甲方提供劣质、不符合规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或在施工限定的时间内不及时提供材料或设备到现场。

5.4同场其他非乙方施工队伍未予以配合,甲方不予以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

5.5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5.6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预算规定的材料。

5.7乙方提供伪劣、淘汰装饰材料(经有关质检部门检验认定的)。

5.8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打架斗殴、有偷盗破坏行为。

5.9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

5.10如双方同意复工,则责任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停工期间的损失,按合同总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并按停工时间、合同工期自动顺延。

5.11如乙方无任何理由自行停工、延误工期,甲方有权索赔停工期间的损失。

十三、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须签定书面协议。

2、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项目以预算书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施工中实际发生的为准,竣工后进行结算。

3、施工图或效果图等一切相关图纸或文档中所标注的用材若与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中所列明的用材有差异,以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为准。

4、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十四、争议解决方案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西安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西安市室内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投诉,请求调解处理。如果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双方事先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五、附则

1、关于合同中有关用语的说明:

1.1本合同中“竣工”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以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1.2本合同中“验收合格”是指: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经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2、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4、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5、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条款及各合同附件。

2、施工图纸。

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补充规定。

十七、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

卫生间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建设部规定)

2,保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问,乙方须及时

无条件进行维修;

4,保修期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的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当使用乙方酌

情收费维修 ;

5,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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