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建设 1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标准

基本标准(基础分100分)

⒈救死扶伤,极端负责(20分)。医院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已任,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做到热爱本职,安心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一丝不苟,不怕脏,不怕累,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献身卫生事业。 ⒉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10分)。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⒊举止端庄,文明服务(15分)。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做到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不发生冷、硬、顶、推现象。

⒋廉洁奉公,不谋私利(30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勒索病人财物,不滥检查、滥开大处方。 ⒌言语谨慎,保守医密(7分)。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⒍团结协作,尊重同行(5分)。团结协作,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互相尊重,取长补短,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搞亲疏有别,不做忌贤妒能和影响团结的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⒎钻研技术,精益求精(5分)。对业务技术精益求精,虚心学习,刻苦钻研,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更新知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运用新的医学模式,发展医学科学,提高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扣分标准

1.热爱专业,坚守岗位,救死扶伤,尽职尽责,及时解除病人病痛。一项未做到,扣除3—10分。

2.尊重病人人格,不讽刺挖苦病人,不调戏女病人,对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一视同仁。一项未做到扣除2—3分。

3.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和蔼,解答问题耐心,仪表端庄整洁,举止稳重。一项做不到扣除3—5分。

4.遵守医德纪律,不接受病人宴请和钱物,不开人情方、人情假、“搭车药”,不滥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处处维护病人的利益。违反一项,一次扣除15—30分。

5.对病人的疾病相关隐私不得泄露,不拿病人病情当谈话笑料。违反一项,一次扣除4—6分。

6.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互敬互爱、互相支持、互相帮助,遇到疑难病人不得推诿扯皮,工作中不得抬高自己,贬低他人。违反一项,一次扣除4—6分。

7.为了病人,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细致,操作细心,不发生差错、事故。发生一次差错扣除5—10分,发生事故直接扣除10分。

二、考评方法

医德医风评价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按照《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内容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领导评价、社会评价,并确定等次。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考核的7条标准内容和加分、扣分项,结合自己的实际表现,认真逐一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个人日常医德医风行为、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三)领导评价:由党支部考评小组组织进行。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日常行为纪实,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逐个评价,并填写考评组评语。

(四)社会评价:由行风办组织考评。参照自我评价、科室评价、领导评价情况,根据个人参加医德医风培训情况,在医德医风出院病人、门诊病人调查问卷反馈情况,病人投诉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总评,确定考评等次。

考评结果:总分达98分为优秀,90分—97分为良好,80分—89分为合格,79分以下(含97分)为不合格。

三、组织实施

⒈评价范围。医院在编职工均接受评价。其中:医疗、医技、护理人员适用本制度,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考评办法参照本制度执行。

⒉评价要求。每年开展两次考评,半年一次,评价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或人事档案。

⒊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应聘、提薪、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每年对医德医风“优秀”人员给予奖励表彰;对医德医风“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并限期改正。被评为“不合格”者,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⒋组织领导。医德医风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行风办具体组织实施,有关职能科室和考评小组要认真考评,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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