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是美的对立

丑是美的对立,异或延续

罗森克兰兹《丑的美学》浅析

当我第一次意识到“美”的哲学意义时,美似乎就在我的心里超越了很多可以感知的形象,即使感受到实在的美也似乎多了不止一层的衬托。我不得不提醒自己真实的美绝不仅仅是一次心里的愉悦,或是一次精神的欢畅,更多的是脱去华丽与炫目后赤裸裸的智慧的光芒。美之所存,无处不在。我们追寻美,前提是我们要认识美,我们认识美,基础是我们能理解美,我们能理解美,根本是我们需要美。美的价值既在于它的道德原则,也在于他形而上学的原则,更在于他的审美原则,它让我们用真正的目标去鞭策自己寻找真善美。

然而思维的跳跃也好,逻辑的习惯也好,何为真美尚不曾参悟,我就放纵自己去找它世俗的对立——“丑”了,诚然,无数的大家和智者终其一生寻找和诠释着纯粹的美,但苍苍众生,世间万物,无不以阴阳内外,明暗反正存在,在寻找美的途中,我试图奋力挣脱假设和推理给美与丑增添的羁绊,力求寻找并沿着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足迹,用一种直接的朴素的判断去涤荡在心里构建的梦一般错乱的世界。

我必须承认,越是对美奋力的追逐,越是清楚地感受到丑的存在,这种丑让我很难界定它仅仅是美的对立,还是美的延续,似乎是局部缺失,异或是整体的颠倒。有时我确信丑的绝对,但有时我又更愿意相信它也是大善之美的一隅。因此我要认识丑,

认识丑本身。

对于丑的认识,我要感谢罗森克兰兹和他的《丑的美学》。他认为丑是一种轮廓鲜明的对象材料,不在美的范围之内,因而需要加以论述,但又始终决定于对美的相关性,因而也属于美学论的范围。他的这一观点,让我更加确定了对丑的思考的重要性。

丑本身是美的否定,因为产生美的那些因素可以倒错为他们的对立面,换句话说,就是由于关系的改变,倒错为美的对立面。丑和美是确实有区别的,丑不作为一个组成部分参与美,然而由于二者包含着一些相同的因素,因而又有可能在审美形象的进一步的和更复杂的阶段中,使丑服从于美,比如喜剧虽然同美有着亲缘关系,但并不能构成美的一个品种,反到是美的原则在新的形势下的继续。因此我们应该把关注点集中在同美形成自然对立的丑上面,而不是集中在公认的美的范畴内那些可以解释出美和普通人认为丑的东西之间的亲缘关系的品质上。所以,我们所关心的主要也是用怎样的思路认识积极的否定来限制最实在的丑的范围,以及凭借什么样的值得注意的根据,来确定丑在美的艺术范围的位置,从而以一种较为合乎逻辑的判断接受否定和对立的概念。

丑的美学所遵循的方针和美的美学很相似。丑作为美的否定,必须是崇高的积极地倒错,倒错为粗恶的平凡的东西(gemin ),必须是悦人的东西(gefallig )的积极的倒错,倒错为令人厌恶的东西(widrig ),或者必须是单纯的美的积极的倒错,

倒错为畸形。因此,虽然有缺点的形式和自然真实或历史真实的缺乏导致的“无形式”和“不正确”是丑的倾向显现出来的较低的两个级别,然而,只有到我们在一个能够保持自由的存在物中找到非自由的属性的时候,才能达到真正的丑或者实在的丑,而且这种非自由的属性还是在本来应该由美占据的地方积极的显现出来的。

正如罗森克兰兹在《丑的美学》中对丑的阐述,“最丑的丑不是自然界的对象上面、沼泽中间、扭曲的树木上面、蟾蜍和爬虫身上,眼珠凸出的怪鱼和巨大的厚皮动物身上、老鼠和猴子身上令人讨厌的东西,最丑的丑认识在额度的轻薄的姿态中,在激情所造成的褶皱中,在眼睛的左顾右盼的神色中和罪恶中显露出自己的疯狂性的那种利己主义,那是一个腐化时代的艺术所引起的病态的喜悦和畸形的快乐。”我们可以通过类比把这些对于丑的见解应用于无意识的对象。

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丑和人所熟知的美之间的事实上的亲缘关系,并没有真的打动美学理论家的知觉,丑的任务是把人们的感受带到美的世界的地狱中去,寻找一个荒凉的凄凄之地。而且对于新奇的、悲剧的和可怖的东西内部贯穿的力量、深度、光华和秀美等要素也不觉有与正面意义相对的等值的感染力,然而这些要素却通过普通观察者认为的丑在其中的有支配地位的一个领域,明白无误和无可质疑的塑造着纯粹的美的某种品质。

“最丑的丑”包括艺术所具有的丑,即丑的或坏的艺术。这

个丑是一个非常突出的事实,对于罗森克兰兹这样一位思想家而言,艺术中的丑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他对这个问题的处理坦率而见解独到,尽管逻辑的推理带来的致命的矛盾,但他用艺术的丑的属性的复制与剥离,揭发了我在内很多人对于丑与美的关系的思考。

按照人们对于艺术的界定,他是对于纯粹的不混杂的美的追求中产生出来的。这个定义或者说假设直接变衍生出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我们看到的艺术不但复制了美,而且也复制了丑。”如果前提和逻辑都是正确的,必然退出丑就是美,丑是对美的另一种诠释和概念的延伸;但如果断然肯定丑和美是对立,那么将颠覆人们关于艺术的概念和理解。

因此,多年以来,美和丑在艺术的框架下,被反复的论辩,丑曾经被解释为仅仅是作为可以提高美的衬托物被接纳到艺术中来,那他是为了美的缘故,而不是因为丑自身的缘故。罗森克兰兹不接受这个观点,即便他自己也无法证明他所持理由的真实性,但他坚持认为美是一种明确的、积极的和独立的东西,因此他认为美并不需要任何衬托物和黑暗的背景。毫无疑问,这一观念包含着相对的真理,因为美是积极的,而实在的丑是消极的。但是,这个过分的依赖一个假设:美是独立的和纯粹的,因而这个观点总是把美看做是某种明显的和给定的东西,不会有新奇和困难,不需要任何特别的努力或者具备任何特别的能力,就可以探得底蕴,识破伪装。而且,默认普通知觉之丑的东西,往往是

最高贵的艺术中十分突出的内容,深深的灌注着不可否认的美的品质,以至不能解释为只是同丑自身明确区别开来的美的要素的衬托物。

因此我在对罗森克兰兹的理解中,突然觉得应该用一个辩证的答案来解释这个矛盾的命题:因为美是一种绝对的存在,但丑是一种不独立的存在。所以如果说美需要依托物,是不正确的;而如果我们说丑需要依托物,就成了正确的。正如罗森克兰兹所定义的丑,是美的积极的否定,不管他是不是能实现理想化,都不失为一种丑。一个矛盾如果经常被解释和承认就不再是矛盾。性格或个性的倒错,在按照其本来面目和关系加以解释和证明后,就不再是积极地倒错。本质的区别在于有两种理想化,一种加强了倒错的轮廓并且用有力的表现突出了这种轮廓的核心和本质,另一种则是用欺骗的方法缓和掩盖了这种轮廓的性质,使之接近美,但不管是哪种,所谓的轮廓都将被从事实中剥离,只呈现出最真实的存在。

美之为美,在于其闪烁的智慧与人性的光芒,丑之所在,标的、铸塑、衬托和呈现完美和谐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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