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购计划表

篇一:煤矿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监管,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生产物资供应,保障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物资为各煤矿的生产用设备、配件、辅助用设备、机物油料、五金、日杂、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建材等。

第四条 树立诚信经营,供需双赢的思想。坚持“货比三家”的采购原则。通过比品牌、质量、价格和服务的方式,优化物资供应渠道。

第二章 物资采购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供应部,各煤矿下设供应科或在综合科内配备相对固定的专(兼职)计划采购员,负责协调本矿物资计划和采购工作。

第六条 供应部的职责

一、负责指导各矿制定物资计划采购、物资保管、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

二、负责对各煤矿计划采购员各项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负责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审定、采购合同的签订以及各矿物资仓储管理的指导;

四、负责物资采购的询价、议价、比质、比价和采购工作;

五、负责按计划和采购程序按时、按质、按量采购各矿申购的各类生产物资;

六、负责联系落实采购物资的运输和提货事宜。

七、负责定期组织各矿清理废旧物资和闲置报废设备,向公司提出

处置报告,盘活资产。

第七条 各煤矿计划采购员的职责

一、负责本矿各类物资的计划申报、货物提取、入库验收;

二、负责本矿物资仓储、领用发放的管理,做到出入库准确无误;

三、负责对保管员的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在本矿的落实与执行;

五、负责本矿供货信息的沟通和反馈,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六、负责管辖范围物资仓库内的卫生与安全工作。

第八条 物资采购遵守的原则

一、未经审核批准的申购物资一律不得采购;

二、库房内备用品及闲置物资应首先使用;

三、凡本地区能采购的物资,在无价格和质量优势的情况下不得到外地采购;

四、大宗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必须签订购销合同,按程序交财务部和法律顾问(必要时)进行合同评审,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签字后执行;

五、在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做到同类的企业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服务,协助供应部择优确定采购单位;

六、对于试用后的物资,是否采购必须征求矿上生产技术部门的同意后再行采购,不得在试用鉴定前采购。

第三章物资采购的管理

第九条 为优化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在各矿所在地通过比选或招标的方式设立物资固定采购点,由公司统一负责物资采购(除炸材外)和货款结算,各矿计划采购员负责到指定地点提货和收货。石粉、石

料、日杂、农资产品等零星物资以及生产急件的采购,由供应部审定价格后,委托各矿计划采购员在当地采购。

第十条 各单位物资采购计划要按程序申报,每月25日前向公司供应部申报下月的采购计划。具体申报程序为:使用部门申请,部门主管签字后必须交由各矿保管员签字(证明库房有无备品,是否需要购买),再由矿长或分管矿长签字,综合科统一编制采购计划以书面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上报公司供应部。供应部汇总各矿采购计划,交由公司分管生产和供应的副总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总经理批准实施。各单位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计划,造成因计划漏报物资掉缺,重复申购物资积压,由此造成对生产的影响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所在单位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 对生产急件的采购,由申购部门打急需物资申购报告,经矿长或分管矿长签字,送公司供应部。以生产副总审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同意后(可电话电话请示),由供应部组织急购。

第十二条 小批量(5万元以下)的由供应部采取询价、比质、比价、比服务,经分管副总审批后采购;机器设备和大宗物资的采购(5万元及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做到不错订、不漏订,及时准确做好物资货源落实工作。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中要明确产品产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交货地点、结算方式、运杂费承担者、包装、运输、验收方式、经办人经济责任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特殊情况需要先款后货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同意。采购物资的品种、质量、数量与计划有误的由供应部负责协调处理,协调处理不好的承担其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 对于市场及生产厂家短缺而申购部门又急需的物资,供应部要及时征求申购部门意见,在申购部门同意后可以采购使用部门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则出现不良后果由供应部负责。

第十四条 供应部必须按采购作业原则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质量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损失,根据过错造成原因,由申购单位和供应部相应责任人员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供应部未能按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及早报告申购部门主管说明异常原因,提出相应解决方案,拟定补救办法和处理对策,对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特别重大事项,应及时汇报总经理。

第十六条 各单位申购计划后,应随时与供应部加强联系,了解清楚物资采购动向;供应部也须随时与申购单位加强沟通和信息反馈,以便申购单位合理安排生产。

第四章 物资验收入库管理

第十七条 采购物资入库时,保管员要及时通知本矿申购部门、生技 科、综合科等相关人员到场一起参加验收,按照采购清单核对清点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是否与计划合同及购货凭证相符,检查包装封印是否完好,计量物资按净重验收,计件物资按清点数量验收。保管员、参加验收部门的人员均应在验收单上签字,并作为财务部门付款的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 在入库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公司供应部,并同时 做好原始记录备案。对责任不清的物资严禁验收入库。

第十九条 验收出不合格的物资,保管严禁接收,并同时报告供应部 处理。如发现保管员未验的物资收入库,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保管员负全部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对托收而货未到,或货到发票未到,申购单位应及时通

知供应部,尽快查实情况,协调处理。

第五章 物资的发放管理

第二十一条 物资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 用料”的原则进行发料。发料时要坚持“一核对、二签字、三记帐、四盘点”的程序,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锈蚀、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由保管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领用物资时,须填制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 到仓库领取,领取物资时要有发料人,领用人签字。

第二十三条 保管员应严格遵守先办理领料手续后发货的原则,严禁 先出货后补办手续和自行发货。特殊情况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按照部门领料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不准在作任何更改,如填写错误必须重写。对不符合规定的领料单,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第二十五条 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以及废旧物资的处理,各矿须书面报告公司,经公司相关部门鉴定,领导审批、定价,保管员凭公司财务部收款出库凭证,方可对外出售。

第二十六条 设备配件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其中工具必须建立工具领用卡,规定使用年限,达到使用年限的,实行以旧领新制,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旧件退库的,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度可领用。

第二十七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按照公司《劳保用品发放规定》执行。领用劳保用品时由各单位申请,综合科审核,矿长审批。

第二十八条 办公用品由各矿办公室编制计划,矿长审核,交公司行政部汇总后,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供应部统一采购,各矿由专人领取后负责登记发放。

篇二:煤炭计划书(1)

煤炭交易项目

贯彻国家“五大发展理念”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体现,使我公司(华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煤炭不断涨幅情况下成立一家由新能源为主的年轻而充满活力的企业,公司以新能源开发,煤炭销售以及供给为主,我司向全国各地的纳士融资。建立一个以采煤·运输·监管·洗煤·焦化·销售的现代物流产业和煤炭企业的发展,以煤化工为核心的煤炭产业是公司未来发展重心。总体发展思路是:以煤炭深加工为导向·以煤炭物流为支持·以煤化工为核心的循环产业体系。项目前期是以东营国企的利华益集团合作,每月交易数量为6万吨5300-5500大卡的电煤。需融资500万的资金,投资人占未来项目收益30%,投资人一次交易投资回报可达6%,年投资回报在72 %。

项目优势说明:

1、 煤炭采购方(利华益集团)有确定的内部高层关系;

2、 采购(利华益集团)对煤炭采购有绝对决定权,无需再向内部其他人请求批示;

3、 采购方资质好,都有自己的正规流程;

4、 投资回报高,风险小,运营周期短

5、 我司可接受银行托管支付形式,煤炭到指定各个化工厂后才支付70%的预付款。

6、 投资人有初步意向后,可提利华益集团的正式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我司的运输计划。 7、 除本计划书说明的电最终采购方以及煤炭供应方外,我们还有其他的合作伙伴。 项目情况说明:

由于春节放假目前各个地方存煤量大、且价格仍然处于快速上涨的阶段,伴随着煤炭会进入库存旺季,将进一步刺激煤炭的销售,价格也会随之进一步上扬。

买方情况:

利华益集团(总部),以及各个化工厂。

对于利华益集团方面,需要的煤炭指标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000大卡,目前他们以从秦皇岛的挂牌价购买,购买了5300大卡的煤炭,价格为740元每吨,而目前我们可以拿到的平仓价格(到港口价)为每吨645元(为5300大卡),因此集团采购5300大卡的价格为每吨每卡为0.125左右(与卡数成正比关系),每吨可以做到30到50(转 载于:www.zaIdian.cOM 在 点 网:煤矿采购计划表)元的利润。 项目运作流程

1、 首先,会根据集团需求签署煤炭采购合同

2、 我方在合同签订后4-5日内,将煤运输到指定地点;

3、 如果指定地方非最终的达到地点,我们需要配合买方做二次运输;

4、 运输到各个化工厂(买方)地点后进行验货验收;

5、 验收完毕后最多3日内电厂(买方)全额打款,买方打款后我们需将剩余费用付给卖方。

项目一次运作周期

合同签订以及确认时间2-3天,发货到指定地点时间4-5天,二次转运时间4-5天,结款时间3天以内,因此最高时间为20天,最低运作时间少于17天。

其中,如果运作得当,合同签订以及确认时间可以压缩到1天,结款时间最低可以压缩到3天,因此最理想的情况时,最低运作时间可以为12天。

运作周期的缩短对于项目成本投入以及资金流的回笼将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如何将运作周期简短是很重要的问题。

融资原因

目前需要建一个融资平台来运作此事,通过搭建平台运作有几大优势:

第一,可以保证利益最大化。如果只是走简单的中介作用,则每吨的收益最多5—10元。如果自己构建平台,则最高可达每吨30-50元左右。

第二,对于全局都有掌控。对于买方和卖方,都能有所掌控,对于项目的进展、流程等都可以监控负责。

第三,伴随以后项目的扩大(仅仅是利华益集团就可以做到一个月6万吨,同时,后续可以做很多客户),可以有较好的支撑,规模扩大很容易。

第四,有这样的平台,以后运作(包括价格的谈判、寻找更低价格的货源)都会有很大的好处。

第五,有这样的平台才可以不被买方和卖方分离,有了这样的平台,才有使买方和卖方产生较强的粘合度(对于集团人员的内部利益分割也才好运作)。

融资规模(向投资人融资500万,股份30%)

由于一次项目的时间较长,因此一次采购建议做到6万吨。等后续运营顺利后再逐渐增加。 每吨每卡采购价为0.11元(此为含税价格,如果不含税,则价格为0.105每卡

另外,需要准备100万资金作为准备金,以防不时只需。

利润回报 ( 投资人-年投资回报72%)

则一般情况下,60,000吨煤,销售毛利润为60,000X30=1800000万元,业务员的工资以及其它大约8万左右,税前利润:180-8=172 万元

每月次性总收益为172万

另外,我们可能得到某个城市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上的优惠政策。所以,投资人的投资回报要大于72%

风险与防范问答:

Q:如何保证集团(买方)确定向我们购买煤炭?

A:在未确认我们短期内可以供货的实力前,买方可以提供盖章合同的复印件,在此不能提供合同原件的原因是如果提供了合同原件,则此就进入买方下月的煤炭采购计划,如果我们不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煤炭,会对集团下月的煤炭供应产生较大影响,从而会对电厂煤炭采购负责人带来较为严重的问题。

如果我们确认了在短期内即可供货,买方可以随时签署合同。

Q:在已经有长久合作的基础上,买方为什么要更换供应商?

A:这关键是利益拿取的问题,目前的供应商主要是沿用了原先的供应商,由于自身职位的特殊性,集团联系人出于安全考虑,不想从当前的供应商拿取利益,而是希望通过自身找寻可靠的供应商获得利益。此外,目前集团,稳定的供应商所获得每月计划只是占总计划的一部分,剩余的部分都是每月额外采购的,因此不涉及到供应商的更换。

Q:买方联系人是否能够决定煤炭采购?是否需要向其他人请示?

A:我们的内部人员为集团副总以及煤炭采购绝对高层人员,除非是涉及较大采购(单笔采购超过10万吨以上),否则不需要向任何人做请示。

Q:买方会不会随意调整采购价格?

A:买方的购买价格是随行就市的(以秦皇岛挂牌价为准),如果挂牌价涨,则购买价涨,我们获得的利益更高,如果价格跌,则我们可以要求卖方给我们的价格降。

但合同签订后,采购价格都已合同签订价格为准。

Q:买方采购数量以哪里计算的数量为准?

A:而我们购买,也是以煤场(卖方)运到集团卸煤地点,因此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是由卖方承担。等到了 集团卸煤地点时,以集团过磅重量为准,在汽运途中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Q:买方检验在什么地方检验?如何保证检验的客观公正?

A:买方检验是在本地检验,检验方式为机器探头对煤炭随机采样,然后进行化验(全程有摄像头监控),最终的验收结果以该检验结果决定。我们对于卖方的检验结果也以买方检验结果决定。

Q:买方检验后,如果检验结果优于或劣于合同签订要求的标准,买方购买价格是否会有变化?

A:会有变化,如果检验结果优于合同签订要求的标准,则价格相应做正比例提高。如果检验结果劣于合同签订要求标准,则价格相应做正比例降低。

对于我们向买方购买的煤炭,指标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但如果指标优于卖方原先提供指标,则购买价格不变,若指标劣于卖方原先提供指标,则购买价格正比例降低,损失由卖方承担。

Q:买方会不会验收完毕后拖着不给钱?

A:首先,买方的信誉非常好,这点是做过详细调查的,同时,集团是根据财务的余额进行煤炭采购的(是以这种方式进行),从而避免了到货后财务上无钱支付的情况;其次,买方联系人是内部主管煤炭采购的高层人员,对于煤炭采购,如果不是涉及特别高的数量(10万吨以上),都有决定权;再次,对于给买方人员的利益,是需要在付款后才能提供的;最后,买方联系人承诺,如果验收完毕后四个工作日不打款,可以不拿属于他的那部分钱。 。

Q: 卖方是否确定能够解决车皮问题?

A:卖方确定可以解决车皮问题,并同意在合同签订前提供车皮计划书给我们。

Q: 卖方需要多长时间来完成车皮的调度问题?

A: 我们需要提前15天告知卖方车皮计划,以便卖方提前安排,从而能够在指定时间内发出货物。

Q:卖方的销售数量在什么地方清点?

A:卖方的销售数量在达到我们指定的地点后清点,中间一切损失由卖方自行承当。 Q: 如何保证流程的顺利进行?

A:从煤炭的始发到煤炭的转运,到最后集团的验收,全程都会有人现场跟踪。 Q:投资方如何监控资金的安全?

A:投资方可以派人全程监控项目的运行。

市场背景说明:

近日,煤炭价格继续上涨,这已是该指数连续第五周上涨,虽然 春季一向被称为煤炭的消费淡季,煤价也会有明显回调,但今年淡季不淡,煤价向下调整时间和幅度都不太大。主要原因是今年春季西南地区干旱导致水电大幅下降,而火电上升从而加大了对煤炭的需求。目前,虽然干旱得到缓解,部分省市甚至出现大到暴雨的天气,但夏季用电高峰即将来临,用煤需求仍将保持较高的需求。

同时,由于几个原因,今夏煤价仍然可能出现较大幅度上涨:

一是今年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带动主要高耗能产品持续快速增长。

二是由于运输瓶颈依然存在,从而影响夏季用煤高峰时期中东部地区煤炭有效供给。 三是国际煤价未来存在继续走高的可能性,这将在一定程度上拉高国内煤价。

四是西南地区的旱情仍有可能导致今夏水电出力下降,从而进一步增加火电需求,助推煤价上扬。

(短期内中国面临经济转型与财政政策退出风险,煤价可能会波动较大。煤进口同样影响国内电煤价格。煤价长期上扬,但短期内还是有波动的。规避波动风险的办法是快速周转,跟着市场价走)

甲方:华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利华益集团(国企)

篇三:煤炭采购管理制度

XX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规章〔2016〕第37号

《XX厂煤炭采购管理制度》已经于2016年3月20日通过,现

2016厂长:

年3月20日

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厂煤炭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标准规定了XX厂燃料采购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管理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XX厂燃料采购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则

第三条 主要管理职则

一、负责发电用煤(油)的计划和采购工作,并负责其采购合同的具体签订工作。

二、负责监督入厂燃料的数量和质量验收管理工作。 三、负责燃料的储备量调整工作。 四、负责燃料的结算和核算管理工作。

五、负责与铁路运输部门和主要供煤方的工作协调关系。 第四条 协调管理职则

一、负责协同计划部煤场盘点工作。 二、负责协调财务部燃料付款工作。 第五条 其他管理职则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 内容、要求与程序

第六条 每年年初燃料管理中心根据计划部制定的发电、供热等生产指标计划确定全年的用煤量,根据各时段的发电、供热指标分解情况,确定各时段的用煤量。

第七条 原则上不得燃用市场采购小窑煤炭,仅燃用白音华煤炭和国电平煤集团煤炭。平煤集团煤炭按统配煤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第八条 正常情况下我厂将按照蒙东能源集团公司的总体安排部署燃用经赤峰白音华物流公司中转的白音华煤炭,但在白音华煤矿、赤大白铁路或白音华物流公司无法供应我厂煤炭时或集团公司允许我厂燃用统配煤时,我厂将启动统配煤采购程序。只有白音华物流公司和平煤集团无法满足我厂燃煤的情况,我厂报请集团公司同意后,可以启动市场煤采购程序。

一、正常采购程序: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政策和我厂用煤需求量,与赤峰白音华物流公司签订煤炭采购合同,合同价格及结算办法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二、统配煤采购程序:根据我厂燃煤需求和市场行情,在与国电平煤集团公司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煤炭价格、运输方式及结算方式,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监察部要全过程监督。

三、市场煤采购程序:

㈠、根据煤炭市场行情,煤炭的采购采取招标与议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量的多少根据需求量来确定,符合条件的由燃料管理中心与其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㈡、市场采购的煤炭,矿方的资质齐全,煤炭价格由燃料管理中心和监察部共同对煤炭市场进行调研后确定,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燃料管理中心和矿方或供煤商签定合同。

㈢、市场采购的煤炭,由燃料管理中心组织,办公室人员参加,

共同到矿方采样,采样要符合国标规定。一份煤样由燃料管理中心化验,另一份由发电二分场化验,第三份交监察部监察人员备查。监察人员对煤样采、制、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将煤样化验结果于次日下午报主管厂长。

㈣、两份化验结果均能满足要求时(低位发热量在3101—3500大卡/千克之间,挥发份≥40%,干燥基灰分≤40%),双方商定煤炭价格、结算方式及运输方式并签定供煤合同。

㈤、两份化验结果一个满足要求,另一个不能满足要求时,由监察部的监察人员牵头化验第三份,判定结果执行三取二原则。

㈥、两份化验结果均不能满足要求时,不得选用该矿的该批煤炭。

㈦、签订煤炭合同中,必须明确分时段的供应量,以及煤质变化时的煤价变化情况。对于没有按着热值以及挥发份来确定煤炭价格的煤炭,当低位发热量低于3000大卡/千克时,结算价格按,当可燃基挥发份低于40%时,每降低1%(不足1%按1%计),结算价格降低2元/吨。(已经按着较低挥发份值或热值确定价格的除外)用月加权平均热值、挥发份来执行此条规定。对于全天化验不合格的煤炭(热值低于2900大卡/千克,挥发份低于40%),在得到化验结果的当天,通知该煤矿,连续两天煤质不合格的,立即通知矿方停止供煤。

㈧、没有严格执行XX厂煤炭采购管理办法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按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和嫌疑腐败规定,由厂务会研究决定给予有关人员处分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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