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审计部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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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务 审 计 部 工 作 细 则

法务审计部经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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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审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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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员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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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审计部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

一、 部长岗位职 1·主要权利,

1) 有权向综合计划管理申小提出本部门人员的任免、奖惩建议 2) 有权对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与调控。 3) 有权依据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对各部门、各驻外机构在签订 合同过程中不符合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和违背集团公司利益的行为提出改正建议,以及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建议。 4) 有权对审计查实的违规、违法行为向总经理、副总经理提 出纪律处分和经济处分,直至提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建议。 5) 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综合计划管理中心经理提请对相关部

或人员进行审计。

6) 参与各类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起草、签约及处理各类诉讼

活动。 2·主要责任:

1) 对本部门的工作作风、工作成绩依集团公司规章制度负全面 经济及行政责任。

2) 制定本部门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报送综合计划管理中

心,并负责计划实施。

3) 及时解决和协调下属在工作中遇到的间题。

4) 对法务人员合同审查及履行监督处理意见和审计人员审计工作

报告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5)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与外界经济纠纷,当纠纷发生时,

时组织人力、物力妥善处理。 二、 法务人员岗位职责 1、主要权利:

1)有权向法务审计部长提出合同审查意见。

2)有权向法务审计部长提出对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违规行

为的处罚建议。

3) 有权对合同履行过程申的纠纷隐患向法务审计部长提出处理对策。 4) 当法务部长对本人工作建议不予处理或处理严重失当时,有权越级 向综合计划管理中心负责人反映。

5) 有权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谈判、起草、签订工作。 6) 有权向各部门收集与合同有关的资料。 2·主要责任:

1)审查各类经济合同,提出审查意见和违规处理建议。

2) 负责各类经济合同格式、管理表格的设计和合同统计表格的制作及填写。

3) 负责办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

4) 监督合同履行,按月提出合同履行重点监督对象及监督措施,经 法务审计部长批准实施。

5)协助司法机关处理与公司有关刑事案件。 三、 审计人员岗位职责

1·主要权利:

1)有权向法务审计部长提出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初步报告和处理意

见。

2) 有权向相关部门调取审计所需资料及证据。

3) 外出审计时,对紧急情况有权征得法务审计部长或综合计划管理 中心负责人同意后酌情直接处理。

4) 法务审计部长对本人工作意见不予处理或处理严重不当时,有权越 级向综合计划管理中心负责人反映。 2·主要责任:

1) 向法务审计部长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初步报告和处理意见。 2)重证据,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踏踏实实地做好审计工作。 3) 重点做好驻外机构的年度审计、离任审计。 4) 认真接待和记录、处理举报线索及材料。 5) 严守工作秘密。 6) 健全审计工作档案。 四、法务审计部工作纪律

1·不得执法犯法,以审计办案为名谋取私利。 2·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3·不准参与可能影响审计办案工作的宴请。 4·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 5·不准伪造、涂改、隐匿、销毁证据材料。 6·不准凭主观臆断、个人好恶办案。 7、不准走马观花、敷衍了事、查无结果。

8、不准相互推诿、瞻前顾后。 9·不准假公济私、浪费钱财。

合同审查及管理工作细则

一、 合同谈判及起草 1.

确认谈判对方资格,查验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信状

况,明确对方是否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签订小额合同,对方即便不具有法人资格,也应领有营业执照。 2.

以下合同的谈判需由业务部门,财务中心、法务审计部联

合进行,并由法务审计部起草合同: 1)

生产技术中心工程承包、加工承揽、材料采购合同和印刷

合同; 2)

营销中心企划部直接主签的广告、印刷合同。

以上合同在合同条件、往来客户较为固定以后,可由各业务部门遵守已有条件独立操作。 3.

其他合同由各业务部门自行谈判起草。

二、 合同草案审批 1.

购销合同在开始履行以前不需审批,因此本条合同审批不

包括购销合同在内。 2. 3. 1)

审批流程

合同草案报批应附相关说明及资料:

印刷合同、生产技术中心合同应附三家报价和其他客户资

料、合同项目必要性说明。 2)

广告合同应附媒体报价,媒体选择和时段、版面、发布期

间选择理由。

3)

产品经销合同,应有经销产渠道、覆盖范围、业绩,以及

合同地域内市场开发现状说明。 4. 1)

审批审查权限

以下合同须经总经理审批

A . 联合谈判确定的合同草案

B . 公司需付款五万元以上的仓储输、租房以外合同。 C . 省级市场总经销合同。 2)

中心经理对以下合同进行审批或审查:

A . 对联合谈判的合同是否本部门所需及是否适应本部门工作要求签署意见。

B . 全面审批决定本部门其他合同。

中心经理可根据工作需要授权本中心有关管理人员审批部分合同,但应将这种授权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和下属机构。 3)

符合以下条件的合同由法务审计部作法律审查:

A . 仓储运输、租房以外的合同/

B . 我方付款金额20000元以上的广告合同。 C . 产品经销合同。 D . 其他合同。 5. 1)

审批标准:

中心经理审批合同标准:

A . 合同对本部门工作是必要的。

B . 合同符合公司各项业务规章制度的要求。

C . 合同的价格、付款、交货等条件是合理的

2) 法务审计部审批合同标准:

合同条款合法完整,有利于保护公司利益。

6. 审批期限:各部门对送审合同必须当日审批,当日转送相

关部门。

三、 合同履行及监控

1. 凡涉及我方付款的合同,除合同规定先期支付部分款项外,

均需有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明材料才能支付款项。财务中心

负责审核证明材料在质量、数量、履行期限和地点等内容的完

整性。

2. 产品的销售合同在发货时需清楚注明收货商家名称,经财

务审核登记。向商家交货时,送货人必须取得收货方真实签字

盖章的送货单或对方已收到货物的其他合法有效凭据。

四、 合同资料管理

1. 合同及履行资料收取:

(1) 合同原件统一由法务审计部保存。我方为付款方的合同,应由

法务审计部复印一份给财务中心。空白购销合同由法务审计部编

号登记发放。

(2) 购销合同原件每月28日前连同当月所有合同的履行情况表寄

至营销中心转法务审计部;其他合同原件在盖章后即留存一份原

件给法务审计闻。

(3) 所有关于发货、付款、验收文件的原件均由财务中心统一保存,

法务审计部必要时可调取,并留存复印件。产品销售合同对方对

我方出具的收货证明原件每月28日统一寄至营销中心交财务中

心。

2. 法务审计部合同档案:

(1) 分四类建立合同档案:即生产中心合同、营销中心销售合同、

营销中心广告印刷合同`营销中心其他合同。

(2) 由专人负责保管、清理。

(3) 已履行完毕的合同,从档案中清除,集中保管。

五、 合同帐管理

1. 法务审计部填制产品购销合同登记表、产品经销代理合同登记表、营销中心广告合同登记表。

2. 财务中心对产品销售合同发货、收款情况予以逐笔登记,每月15日制作明细发货、收款情况表。

3. 法务审计部根据第2项资料,每月18日前区分各销售机构制作月末销售合同履行情况汇总表,据以分析当月合同履行情况。

六、 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罚则

1. 合同主签部门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罚则:

(1) 合同应报批而未报批,未加盖集团公司印章而先予执行的,对

责任人分别情况以行政处分及500至2000元的罚款。对该合同

或已经履行的部分,公司视情况决定是否追认,若不追认,合同

签认自行承担和处理其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2) 购销合同及不需报法务审计部审查的合同。内容违反公司强制

性规范,第一次处以100至200元的罚款;第二次处以200至500

元罚款;第三次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超过三次予以降职处

分,取消其代表公司签订合同权利。因合同内容不符合公司强制

性规范造成经济损失,由合同签订者按损失数额的100%赔偿。

(3) 集团公司为付款方的合同,合同主签部门未依规定程序申请款

项,而自行以其保管或使用的其他资金支付的,对责任者处以

1000至5000元罚款。如经审查发现收款方实际无权收受款项,

已收到部分责令当事者追讨,给集团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决定付款

者全额赔偿。

(4) 产品销售合同送货人未能取得对方出具的有效收货证明而交

货的,责令立即补办,并对送货部门负责人处以500至5000元

罚款。如因此造成货款不能收回,责令送货部门负责人全额赔偿。

(5) 集团公司为付款方的合同,合同主签部门验收把关不严,出具

不实合同履行证明材料的,或者财务中收未收到符合本章第三条

第1款要求的证明材料而付款的,处以2000至10000元罚款。

对方履行合同标的质量低劣,数量严重短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责令责任人全额赔偿。如果内外勾结,故意损害公司利益,予以

开除,并责令赔偿,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6) 不按期向总部有关合同及资料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签订及履行

资料原件的,对责任部门回收困难的,对责任人予以行政纪律处

分。

(7) 驻外销含有机构所辖市场应收货款数额明显偏大,占总发货金

额比例超过公司允许的合理范围的,责令一月内改善。如在规定

期限不能得到较大改观,将按相应比例扣减其工资或提成。

2. 对合同管理部门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罚则:

(1) 合同管理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审批合同,将视情节扣减其

业绩考核分1至5分。

(2) 各业务归口部门对不需法律审查、严重违反强制性内容签订规

则的合同予以批准,对合同理性和必要性审批不严,导致资源浪

费或财产损失的,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纪律处分,并

处200至2000元罚款。

(3) 法务部门对条款的法律审查把握不准致使合同无效或对我方

严重不利,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并处200至2000元罚款。

(4) 法务部门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出月度和年度合同履行、签订

纵使数据表格,将给予纪律的处分,并处200至2000元罚款。

3. 对各业务部门的处罚建议由法务审计部提出。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执行;对法务审计部执行。需依司法程序处理的,由法务审计

部负责。

4. 如果同违反数项规定,则合并处罚。

经济诉讼和刑事案件处理条例

一、 我方作为原告的经注诉讼

1. 下列情况之一可作为原告提起经济诉讼:

(1) 各销售单位发现债务人出现无力支付货款,拒绝支付货款或货

款催收极为困难的情形,而向法务审计部报告的。

(2) 债务人已经或可能出现破产、倒闭、停产、停业情况。

(3) 法务审计部门在监督合同履行及审计过程中发现债务人有严

重违约行为,将导致我方遭受损失的。

(4) 其他部门认为合同对方有违约行为,将使我方遭损失的。

2. 案情调查及分析:

(1) 出现第1条所列情况的,法务人员应立即调查核实对方违约事

实,获取相关证据。

(2) 在已有证据及事实的基础上分析胜诉和挽回损失可能性。

3. 立案批准:

由法务审计部长填写立案申请表,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报总经理批准。

4. 起诉前准备:

(1) 通过各种途径调查对方资状况,主要财产及常用帐号。

(2) 调查对方工商登记情况,明确被被告主体资格。

(3) ]拟定起诉状,整理证据,准备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

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财产保全申请和财产保全担保书。

5. 起诉:

(1) 根据合同规定和履约状况,确定管辖法院。

(2) 申请起诉费用,递交起诉法律文书。

6. 诉讼阶段注意事项:

(1) 重视证据的收集和法律依据的查找。

(2) 仔细查阅和分析对方证据和论点,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况,寻求

应对策略。

(3) 注间处理好与法院办案人员的关系。

(4) 坚决维护公司利益,不作无原则的妥协。

7. 判决的执行:

(1) 判决生效后,应在6个月内申请执行。

(2) 取得法院承办人员支持,积极催办。

二、 我方作为被告的经济诉讼

1. 可能成为被告的案件线索来源:

(1) 各部门处理不当或客观原因导致我方可能或已形成违约的,应

积极主动报告法务审计部。

(2) 法务审计部在工作中发现相关部门的行为可能或已经导致我

公司严重违约的。

2. 出现上列第1款情况的处理:

(1) 查找违约原因及事实。

(2) 如违约可能导致对方起诉,应积极寻求与对方友好协商,妥善

处理,化干戈为玉帛。

(3) 如协商不成,应积极搜集和保存证据,查找法律依据,以应付

可能出现的诉讼。

3. 诉讼阶段:

(1) 根据事实和法律,据理力争。

(2) 机动灵活,如调解有利,是争取调解。

4. 判决阶段:

(1) 如判决公正,且需我方赔偿,应继续寻求调解方案。

(2) 如判决于我公司不公正,应积极准备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三、 刑事案件的处理

1. 刑事案件处类:

(1) 集团公司以外的人员危害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违

法行为。

(2) 集团公司员工出现贪污、侵占、挪用或其他侵害本公司财产及

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2.

1)

2) 内部立案调查: 出现第1款所列情况,法务审计部立即自行对线索进行初查。 初查发现情交基本属实,应即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后,调取有关证据。

3) 填写刑事案件举报申请,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向有管辖权的司法机递交控告书或举报书。

3.

1)

2) 进入司法程序: 如司法机关立案,则予以全力配合调查。 如司法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则在十五天内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如复议仍被驳回则进一步搜集证据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 如给我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由检察机关或我公司诉至人民法院,法务审计部应即代表公司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4.

1) 案件档案管理: 案件档案依我方作为原告的经济诉讼,我方作为被告的经济诉

讼,刑事案件分三类分别建档。

2) 我方收集的与案件有关联的证据、领导批示文件,司法机关法律文书均应附后,妥善归档。

附:经济纠纷案件、刑事案件处理流程图:

实用合同范本

一、 广告发布业务合同。

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并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于年 日期间发布 广告。

2 。

3。

4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

得改动广告样稿。

5.乙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

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要求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6.广告样稿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7.广告单价惠 元,扣除代理人费 元,播出次数,总计 元。

8.付款方式:

9.违约责任:

(1) 广告发布期间不符的责任

(2) 广告发布次数短少的责任

(3) 发布发布时段或版面不符的违约责任

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1.其它

12.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印刷合同

甲方: (定作方) 乙方: (承揽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印刷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印刷品名称、数量、交货期、纸张:

2.印刷品质量要求:

3.甲方提供的样稿,乙方提供的纸张样张,在付印之前的订样应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和质量验收标准。

4.交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在或其指定地点,甲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5.结算方式和期限: 6.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7.违约责任: 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房产租凭合同 NO 。 号 签订地点: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 市 区 路 栋 号的房产租给乙方 使用(注明用途)。

2.租凭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3.甲、乙双方约定租金 元/月,乙方须年度向甲方交纳租金。 4.租凭期间,乙方不行损坏,变更甲方财产,未经甲方许可损坏、变更甲方财产的,应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

5.如乙方因工作需要,须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违约责任; 7. 8.

其它约定:

合同期满 日前,如乙需继续租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

应重新订立租凭合同。 9.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比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四、 承揽合同

定作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

项目各称、任务量、酬金、完成期限、备注

2. 3. 4. 5. 6. 7. 8.

项目的内容及质量技术要求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结算方式及期限 违约责任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五、 加工定作合同

定作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1.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目、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2.定作方带料

3.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4.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5.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6. 7. 8. 9.

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包装要求及费用项目 交货方式及地点

支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10. 结算方式及期限 11. 违约责任

12.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4. 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六、仓储保管合同 存货方: 保管方: 1.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 货物品名 (2) 品种规格 (3) 数量 (4) 质量

(5) 货物包装 2. 3. 4. 5. 6. 7.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货物入库、出库水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违约责任:

(1) 保管方责任:

A . 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就承担赔偿责任。 B .

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

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C .

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

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D . 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交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E .

其它约定责任。

(2) 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保管费 %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

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 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到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找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保管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 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及时提供包装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7)其它约定责任 8.保管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9.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

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产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0.争议的解决方式。

11.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 1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

存货方(章): 保管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八、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方: (甲方) 承运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运甲方货物达成如下协议。 1、货物的品名、重量、件数、规模、容积、包装种类。

总计货物价值(大写):

2、发货方名称、地址、电话: 收货方名称、地址、电话:

3、装车及发货地点: ,到货地点: 装车及发运日期: ,运到日期: 运费金额及支付期限、支付方式: 托运方押运人姓名及权利:

承运方收货后,应对托运方出具盖章签字的“承运人收货证明”两联,收货人据以收取货物。 托运方义务:

按期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方组织装车运输, 按时支付费用。

货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规定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承运方义务:

按时到过指定地点组织装车和发运,将货物安全准时运到目的地,及时通知收货人验收并提取货物。 按货物价值总额投保平安验。

把托运方生托传递的有关货物运输的文件单据安全地带递给收货人。

10.违约责任: 承运方违约责任。

A .货物延迟运达合同指定地点,应按每延迟一日支付运费总

额的 %作为违约金。

B .货物延迟运达合同指定地点,应按每延迟一日支付运费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C .赔偿非因意处事故发生的货物实际损失。

D .如未按约定办理保险,发生意处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负责赔偿。 托运方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内容签订规则

注:本章内容中,凡不含“可”、“可以”、“一般”等字样的条款,均为强制性内容规范。

一、产品购销合同

1、价格:遵守公司统一价格政策,并约定对方应遵守的统一零售价或分销价格。

2、付款方式及期限:采用分期付款的,首期款不得少于50%,全部货款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交货后30天,不得有“货到付款50%,余款下次补货时付清”等不明付款数额,付款日期的条款。

3、货地点:应明确某市某地。长途运输费作,市内运输费用,提货费用在未另行约定的情况下依法可根据交货地点确定。如:交货地点在太原市火车站,则市内运输费,提货费用由购方承担;交货地点在购方单位,费用均由供方承担;交货地点在武汉火车站,费用均由购

方承担,我方只代办托运。

4、交货期限:不宜订得太死,宜采用“X 月X 日前发货”、“款到XX 日发货”等方式。使用“发货”,而不使用“交货”、“到岸”、“到货”一词,能避免因意处原因导致我方延迟交货责任。

5、合同有效期:“款到发贷”条件下,应订立具体合同有效期,期限过后,对方即使付款,我方也享有货主动权。其他条件下不需订立有效期。

6、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规定,发生纠纷首先协商,协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法院或武汉市法院落解决。

7、各办事处自带已盖章的空白购销合同,只能视为集团公司对办事处签订购销合同的授权,因此购销合同中禁止约定总经销或总代理事宜。

8、当地办事处或分公司皆不具备法人资格;严禁以办事处或公司名义签订合同、轩议,否则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二、总经理、总代理合同

1、通常我们在合同中使用的“总经销”和“总代理”一词可以互用,但总代理合同中,我方可授权总代理商处理因销售活动产生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如广告活动、产品质量纠纷处理、冒牌产品的侵权纠纷处理等。由于此类事件较难把握、纠纷隐患多,尤其代理商往往要求返点返利,因此一般不许合同中存在这些内容,特别情况需订立此类合同的,应充分考察对方资信状况,并由总部亲自草拟合同,方可与对方正式洽谈。

2、明确地域时间范围、月最低回款额。

3、相互考察试用条款,我方对其考察包含回款,铺货、促销的能力和表现。

4、供货方式、交货期限。

5、结算方式:每批货物首期付款不低于50%,每笔款全部支付完毕的期限为交货后最迟30天。

6、总经销商或总代理商除自身应遵守我方统一价格政策,未经允许不得超出范围销售外,还应对其网络内所属分销商和直销商作出同样约定,并督促其执行。

7、除专营百货的经销商代理商外,对对方还应约定其不得经销或代理其他同类产品。

8、取消总经销资格的条件;

违反上述第5项的,及违反上述第6项,情况较为严重,扰乱我方市场体系的,及任意连续两个月完不成回款任务的,我方有权取消其总经销资格。

9、违约责任:

A .单批货物交货,付款的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规定办理。

B .合同终止时完不成回款任务,应按未完成部分一定比例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实际损失。

10.在上述条款内容齐备情况下,可不另行签订购销合同,只须经销商或代理商提出书面补货申请,并对我方所交货签单验收即可。如另行签订购销合同,不得与总经销或总代理合同相抵触。

11.经销商或代理商提出的条件,各办事处认为必需的其他条款,只要双方接受,也可以规定在合同中。

三、(特约)经销、(特约)代理合同

1、此类合同介于购销合同和总经销、总代理合同之间,我方不承担保证其独家经销或代理权利的义务。

2、价格、结算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期限的内容与购销合同法律规则相同。

3、在对方遵守结算方式及价格条款的情况下,我方可以承担保证供货的义务,如有违反,我方可随时终止履行经销代理合同。

4、需方每次要货,须签订购销合同。

5、违约责任:单批货的的违约责任,按购销合同约定;经销商或代理商违反价格政策的专违约责任,适用总经销,总代理的法律规则条款。

四、广告制作发布合同

1、依据广告发布媒介不同,将广告合同分为以下几种:

1)印刷品广告,主要指报纸、杂志、传单广告。

2)电波广告,主要有电视广告、广播广告等。

3)户外广告,主要有路牌广告、招贴广告、霓虹灯广告、橱窗广告等。

4)交通工具广告。

2、广告的设计制作;

1)如广告的设计作为合同标的内容,应规定广告主题,创意设计应

达成效果,设计完成时间,设计定稿应经双方确认。

2)如广告的制作作为合同标的内容,应规定制作应达成的直观效果,制作所用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和材料质量、广告载体各个方面要求、广告样稿的确认,验收及质量异议期。

3)路牌或霓虹灯广告应约定发布期结束后,路牌或霓虹灯等物体的所有权。

3、广告发布时间及时段;

1)广告发布时间应明确写明发布开始时间,如系不连续发布,则应在广告发布时间表中标明具体日期;如我方只打算发布合同规定的一部分期间,可约定后续发布应接到我方书面通知后进行。

2)电波广告必须有明确具体的广告发布时段,如晚间7:30-7:35之间,并同时注明在XX 节目前的第几个播出或是插播。

4、广告发布地点或版面:

1)户外广告应有具体明确的发布地点,附有地形图,标注参照物。

2)报纸、杂志等广告应明确第几版及版面大小。

3)交通工具广告应订明交通工具的名称、种类及号码。

5、广告发布内容:

1)以样稿,样带等或双方确认的设计稿为准。

2)发布内容非经我方同意,不得作任何改动。

6、制作发布费用及支付:

1)规定明确具体的费用总额;

2)一般根据制作发布进度分期支付,区分制作阶段,发布阶段支付。

3)费用直接由总部向对方支付,采取支票或汇票方式。

7、 外广告、交通工具广告应由发布方自负费用进行维护,以保证

发布效果,维护时间超过3天,发布期间应相应顺延。

8、违约责任:

1)制作发布质量严重低劣,如户外广告色彩图案效果差,影响广告效果,广告内容发生根本性错误等承揽方无权收取费用,并按费用总额10%-50%承担违约责任。

2)区分广告发布的期间,地点,时段等各因素对我方广告发布效果和利益的影响,分别视各种情况订立违约责任条款。如广告发布是为配合交易会,发布期间不符,则承揽方无权收取费用,并应支付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承担违约责任。

五、印刷合同

1、订明印刷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金额。

2、订明所用纸张种类及尺寸、规格和质量规格。

3、印刷质量要求:字体美观、色泽牢固、清晰无重影等。

4、印制彩单,一般要求提供胶片给我方。

5、验收:样稿、纸稿样品和付印之前的打样作为验收标准,并须经双方签字确订。验收时应由双方签订书面验收文件,对印刷品数量、质量各方面状况作出说明,交货后十五天内我方有权对印刷品数量、质量提出异议。

6、付款方式:采用验收后付款或预付部分款项,其余部分验收后付款的方式。

7、违约责任:

1)印刷品纸张、印刷质量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我方有权拒收,并要求对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30%作为违约金。

2)其他情况违约责任,依《经济合同法》之《加工承揽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六、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1、由于我们的货物运输通常是集装箱运输和零担运输,在铁路货物运输中一般采用GF -91-0403标准货物单作为运输合同。

2、我方作为托运人应填写运单内容及注意事;

1)“发站”栏和到“站栏”,应分别按>规定的站名完整填写, 不得简称.

2)托运人名称和收货人名称应填写完整名称。

3)托运人地点和收货人地点应详细填写所在省、市、自治区城镇街道和门牌号码。

4)包装栏记明包装种类,如“木箱”、“纸等”等。

5)货物名称、件数、托运方确定货物重量栏也属我方填写范围。

6)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填写需要由托运人声明的事项:

A .货物状态有缺点,但不致影响货物安全运输,应将其缺点具体注明。

B .托运人派人押运的货物,注明押运人姓名和证件名称。

C .委托承运人代封的货车或集装箱应标明“委托承运人代封”。

7)货物在承运后变更到站或收货人的,应提出“货物变更申请书”

由处理站代为更正。

3、承运人填写内容及注意事项:

1)承运人/托运人装车栏,如由托运人组织装车,应将承运人三字划掉,并同时注意其核收运费中是否包含装车费用。

2)价格确定由运价号和运价里程从货物运价率表中找出适用的运价率填写。

3)货票第XX 号根据该批货物填发的货票号码填写。应注意其真实准确性。运到期限由承运人计算。

4)领货凭证由发站盖戳表明承运期后,连同货票丙联一并交给托运人,托运人应及时将领货凭证交收货人,收货人领货时在到站票丁联上签字。

4、货物的保险

货物保险目的是预防意处事故发生,导致货物受损而无法索赔。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投保,如需投保,应在承运车站提出申请。

5、违约责任

本条款一般不出现在运单中,均由法律明确规定,故而必须十分注意运单的填写。如货物由承运人装车和代封,则因装车不妥导致的损失由承运人承担,反之由我方承担。

七、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1、承运方一般必须是领有公路运输营运执照企业。特殊情况下必须由个体承运的,必须了解清楚承运人情况,要求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驾驶执照等证明原件查验,留存复印件。

2、公路货物运输,尤其是长途安全性较差。因此一般应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保险可以由我方办理,也可由对方办理,应视情况决定。

3、应注意调查行业运费标准和保险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的收费标准,以便洽谈价格。

4、如承运人比较可靠,可不派押运人。

5、费用支付采取先预付50%以内,余额在运到后支付,或全部在货物运到后支付。

6、承运人出具承运人收货证明后,应立即将该证明寄给或由押运人带给收货人,以便收货人及时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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