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总工程师岗位职责及技术管理体系

大通煤业有限公司煤矿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及技术管理体系

一 、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我国煤炭工业经过多年的发展, 已经形成了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 展的一个行业。从企业结构来看,有集团公司式的煤炭企业,也有 单一煤矿的煤炭企业。 “煤矿总工程师” 既包含集团公司的总工程师, 也包含煤矿的总工程师。本章重点界定煤矿总工程师的领导地位, 岗位职责、权限和应具备的条件。 1、 总工程师岗位定位 (1)煤矿总工程师是煤矿全面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 (2)煤矿必须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副总 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分管技术工作,对总工程师负责。 2、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 (2)负责煤矿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组织加强技术管理,推进 技术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 (3)组织编制煤矿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季度生产计划, 提出实现技术经济目标的技术措施。 (4)组织制定和批准煤矿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业规程、 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管理制度。 (5)组织编制和审查矿区(矿井)地质勘探、新井建设、矿井 改扩建、技术改造、开拓延深、采区设计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重大技

术方案和设计。 (6)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资源合理开发、抽掘采平衡、合 理集中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煤炭洗 选加工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 (7)充分了解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消极影响和破 坏作用,积极开展环境协调、资源节约开采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工 作。 (8)组织研究和实施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的技术措施,组织制定 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 大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灾害应 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保障计划。 (9)煤矿发生重大事故和灾害时,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 制定事故和灾害的抢险救援措施,参与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认真 分析总结事故原因教训,制定和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10)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技 术攻关和科技交流;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 新工艺、 新装备、 新材料; 负责科技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工作。 主持技术 人员的技术业务考核和职称评定工作。 3、 (1)煤矿重大技术措施、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工程技术 人员研究,并做出决策。 (2)集团公司对各矿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管理部

门负责人的任 命,应征得总工程师的同意。

(3)负责安排和调整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资金、新技术和新产品 研发资金。

二、总工程师应具备的条件

煤矿总工程师应由具备下列条件的技术人员担任: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锐意改革创新,有奉献精神。 (2)热爱煤炭事业,崇尚科学,尊重事实,坚持原则,作风民主。 (3)应该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工程技 术系列高级以上职称,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较丰富的实践 经验、较强的技术决策、技术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能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有关重大技 术问题。

三、技术管理综述

1、技术管理内容 煤矿技术管理的内容,按矿井的类型可分为基本建设矿井(包 括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矿井)技术管理、生产矿井技术管理;按矿 井技术管理的专业可分为生产技术管理、机电技术管理、 “一通三防” 技术管理、洗煤技术管理、安全技术管理、技术创新管理、环境保护 技术管理等。 ①基本建设矿井技术管理 建设项目技术管理: 煤矿建设项目技术管理的内容主要有: 《矿井总 体规划设计》 《项目申请报告》 《煤矿建设项目或行性研究报告》 、 、 、 《煤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报批,以及建设过程中的单项工程

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写。技术管理 工作要贯穿煤矿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全过程,其相关的详细内容见本 篇第 3 章煤矿建设项目技术管理。 ②技术改造矿井技术管理 煤矿技术改造是指在不提升矿井生产能力的前提下, 通过矿井部 分环节的技术改造提高煤矿的安全条件、生产效率、工作环境、综合 利用等方面的水平。主要有以下几种: (1)采用新型采、掘、机、运机械化设备装备现有生产矿井,提 高矿井的机械化程度。 (2)改变分散、不合理的生产布局,实现矿井的合理集中生产。 (3)对矿井生产系统的薄弱环节进行改造,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的 保障能力 (4)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对生产系统的老、旧、杂设备进 行淘汰或更新,提高矿井生产效率、降低能耗,保障安全生产水平。 (5)采用先进的掘进、开采工艺和生产方法及其他方面的技术, 提高矿井安全生产能力。 (6)改善安全生产设施,配备可靠的安全监测装备,提高矿井安 全装备水平和抗灾能力。 (7)提高矿井环境保护水平,改善矿井井上、井下环境。 (8)提高洗选水平和煤炭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经济效益。 (9)采用先进的地质勘探技术,进一步探明矿区地质情况,提高 矿井安全生产水

平和煤炭回收率。

技术改造矿井的技术管理是指对拟采有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 艺及改造所采用的新方案、新设计进行技术经济评价、论证和报批, 并对技术改造矿井改造过程中各阶段的技术进行管理。 ③生产矿井技术管理 生产矿井技术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制订矿井采掘生产、顶板管理、冲击地压、 “一通三防” 、防 突管理、瓦斯防治、地热防治、矿井防治水、地质勘探、环境保护等 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 (2)地质勘探、煤炭储量的技术管理。 (3) “一通三防” 、瓦斯抽采及防突的技术管理。 (4)矿井生产水平及采区、工作面接替的工程技术管理。 (5)编制并实施采掘作业规程。 (6)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7)防止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等矿井灾害、 事故的技术管理。 (8)煤炭洗选的技术管理。 (9)矿井环境保护及煤炭综合利用的技术管理。 ④企业技术创新管理 煤矿企业技术创新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煤矿技术创新管理体系,完善相关制度。 (2)煤矿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 (3)煤矿科研项目的管理。

(4)煤矿科技成果的管理。 (5)煤矿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 (6)煤矿知识产权的管理。 ⑤技术管理组织机构 技术管理机构是煤矿管理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服从于整个煤 矿的管理形式,以利于煤矿整体目标的实现和良性发展。 技术管理机构的形式及特点: ①大部制管理模式: 大部制管理模式, 是指煤矿技术管理与生产管理同设在一个部门, 在行政管理上由分管生产的副职负责统一管理, 在业务管理上分别由 集团公司或煤矿总工程师与分管生产的副职进行管理的管理模式。 这 种管理模式有利于技术与生产实际相结合, 使技术能更好地应用于生 产中。但由于煤炭生产的特殊性,这种管理模式要统筹兼顾,否则会 造成“技术跟着生产走”的局面,限制了技术的独立性、严肃性和客 观性。 大部制管理模式中一般包括安全、生产、洗选、科技、职工教育 等内容,其中生产部门包括生产、通风、机电、地质、测量等专业。 ②分系统管理模式 分系统管理模式,是指煤矿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分别设在不同部 门,由分管生产的副职与总工程师分别管理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有 利于技术的独立性、严肃性和客观性,但由于技术人员相对脱离生产 一线,技术不一定能及时、准确地服务于生产。

分系统管理管理模式中一般要分别设立安全、生产、技术、通风、 机电、地测、洗选、科技、职工教育等部门。 煤矿可根据矿井本

身生产能力大小和工采条件选择技术管理模 式。生产能力较小、开采条件简单的煤矿宜采用大部制管理模式,生 产能力大或开采条件复杂的煤矿宜采用分系统管理模式。

四、技术人员的配置及素质要求

1、技术人员的配置 煤矿管理机构必须健全安全、生产、技术、调度指挥、 “一通三 防” 、机电、地测、防治水等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关人员;要设立安 全、生产、通风、地质、机电、洗选、科技、职教等相关业务部门, 以实现专业化管理,并配齐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采矿、通风、机电、 地质、测量等主体专业技术人员。 总工程师应组建一套精干的技术管理机构进行技术管理。 一般情 况下,应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设置分管设计、生产、通风、地测、机电、 安全、基建等工作的副总工程师。为了加强技术管理,各业务部门都 要设置主任工程师,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技术工作。总工程师对下设业 务部门进行直接领导或专业技术领导。 2、技术人员的素质要求 职业道德:热爱煤炭事业,能安心从事煤炭技术工作。 业务素质:熟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及技 术标准。 技术素质:有相应的科学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安全知识。

综合素质:有现场工作经验,能根据现场情况从技术上制定可行 的方案、施工设计、作业规程或措施。

五、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加强技术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项 重要工作。煤矿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以下 3 个方面: (1)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政策方面的制度。 (2)煤矿内部各种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包括:①中长期及年度计 划管理制度; ②作业计划管理制度; ③地质报告审批及储量管理制度; ④科研及技术开发管理制度;⑤生产衔接及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 量、回采煤量)审批制度;⑥采掘工作面设计;⑦作业规程审批管理 制度;⑧机电设备检修及管理制度;⑨安全检查制度; ⑩事故追查 制度;11 质量管理制度;12 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3 各种灾害预防处 理预案;14 岗位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3)技术管理责任制度。煤矿应根据煤矿组织机构特点明确各部 门、各岗位职责,明确各技术人员的业务范围、领导关系、应负的责 任和相应的权力。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应从煤矿的实际出发, 依据国家及行业规定进 行制定,并严格执行、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修订完技术管理的 职责划分

六、技术管理的职责划分

各专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生产技术部门的职责

(1)负责煤矿生产工作中采煤、掘进、辅助运输、顶板管理、矿 压观测、冲击地压、

质量标准化、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2)负责本专业新技术推广、新工艺应用等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3)负责矿井生产衔接的编制工作。 (4)负责煤矿生产中技术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和措施的编审工 作。 2、通风部门的职责 (1)负责煤矿通风系统管理,保障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 (2)负责防尘、煤层自燃及防灭火、井下爆破管理工作。 (3)负责矿井的瓦斯管理及监测监控管理工作。 (4)负责瓦斯的抽采工作。 (5)负责矿井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 3、地质部门的职责 (1)负责矿井建设及生产过程中的地质和测量工作,为生产设 计和煤炭生产各项工作提供所需的地测资料。 (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3)负责煤炭资源申请工作,加强储量管理,提高资源回收率, 延长矿井寿命。 4、机电部门的职责 (1)负责煤矿机电设备选型、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 (2)负责机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和发电、供电管理。 (3)负责井下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工作。

(4)负责煤矿机电设备技术改造工作和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的 应用。 5、安全部门的职责 (1)负责制订煤矿的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安全计划。 (2)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安全设施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安 全检查。 (3)负责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负责指导、协调煤矿安全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 6、科技(含环保)部门的职责 (1)统一管理矿井科技项目的开展,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装备。 (2)从各种渠道收集科技信息并组织技术交流活动,开展群众 性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3)负责矿井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计量工作。 7、职教部门的职责 统一管理煤矿职工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不断提高职工的 素质。

七、各专业部门技术管理内容

1、生产技术部门技术管理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 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决定、通知等,严格执行上级 部门颁发的各种生产技术标准和要求。

(2)建立健全本企业与生产有关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和管理 制度,并进行贯彻落实。 (3)制定矿井采区、工作面及其他井巷工程设计、审批、申报 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4)制定矿井中长期、年度、季度采掘衔接计划技术管理制度, 并组织实施。 (5)制定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与安全技术措施技术管理制度, 并负责落实。 (6)制定矿井矿压监测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7)制定矿井支护材料、器材及代用品的使用管理制度,并负 责

落实。 (8)制定矿井残留煤炭资源回收工作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 实。 (9)制定矿井技术档案、生产图纸、文件的管理制度,并负责 落实。 (10)参与其他相关的技术工作。 2、通风部门技术管理内容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 生产的规定、决定等,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和通 风技术标准。 (2)建立健全与通风有关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并进行贯彻落实。

(3)制定矿井通风管理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4)制定矿井瓦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5)制定矿井火工品管理、井下爆破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 实。 (6)制定矿井防尘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7)制定矿井防止和预防煤与瓦斯突出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 落实。 (8)制定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9)制定矿井防煤层自燃及防灭火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10)制定矿井地热防治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11) 制定矿井通风作业规程、 措施技术管理制度, 并负责落实。 (12)参与其他相关的技术工作。 3、地质部门技术管理内容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 生产的规定、决定等,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地质、测量 方面的技术 标准和要求。 (2)建立健全与地质、测量有关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管理 制度,并进行贯彻落实。 (3)制定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4)制定矿井采空区、老窑区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5)制定矿井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6)制定矿井储量、 “三量”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7)参与其他相关的技术工作。 4、机电部门技术管理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 的规定、 决定等, 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机电质量标准和机电技术标准。 (2)建立健全与机电有关的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并进行贯彻落实。 (3)制定矿井电气试验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4)制定矿井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并进行贯彻落 实。 (5)制定矿井设备定期检修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6)制定矿井设备管理、操作规程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7)制定矿井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并负责落实。 (8)制定矿井杂散电流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9)制定矿井机电规程、措施技术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10)参与其他相关的技术工作。 5、安全部门技术管理内容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 的规定

、决定等,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安全技 术标准。 (2)制定、修改、完善煤矿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3)制定煤矿安全工作规划和年度安全工作安排。 (4)参与其他相关的技术工作。

5、科技部门技术管理内容 (1)制定科技发展远景规划及科技开发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并 组织实施。 (2)制定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的开展和评议管理制度, 并负责落实。 (3)制定矿井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管理制度, 并负责落实。 (4)制定矿井科研成果、革新成果申报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5)制定矿井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6)制定矿井计量工作管理制度,并负责落实。 (7)参与其他相关的技术工作。 6、职教部门技术管理内容 负责全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工种人员的上岗培训、业务 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安排、落实,并建立职工培训档案。 各专业技术管理部门的协作要求为了保证煤矿技术管理工作正 常进行,煤矿各专业技术管理部门要做好相互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工 作: (1)明确各部门在技术中的职责和职能划分。 (2)明确各部门技术管理工作的具体工作流程。 (3)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资料、技术的交流。 (4)当各技术部门之间在技术管理工作中产生分歧时,要明确 轻重关系, 在无法自行协调时要上级技术管理部门或上级技术负责人

进行协调。

八、技术管理运行

煤矿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 明确各级部门的管理 职责,依法规范煤矿技术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技术管理的审批权限。

九、技术管理审批程序

煤矿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明确各种技术管理程 序。 (1)新建、改扩建及技术改造矿井编制的有关技术文件,必须严 格按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报批。 (2)矿井开拓延深项目,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延深 设计的主要原则, 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方案设计和初步设 计,报省级煤炭主管部门审批,然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预算 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由省级煤炭主管部门或由其委托地方煤炭主 管部门 (3)利用国家贷款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矿井生产环节局部改造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矿批准,改造 设计由上级煤炭管理部门批准。 (5)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报上级煤炭管理部门 审批。采区地质报告提前 1 个月送交设计单位,采区设计提前 3 个月 送交施工单位。新采区移交生产前,由矿组织验收。 (6)采煤工作面设计由矿设计部门编制,由

矿总工程师审批。特 殊情况下工作面的设计,报上级煤炭主管部门批准。新工作面移交生

产前,由矿组织验收。 (7)国家及行业有明文规定时按规定执行。

十、组织技术文件审批权限划分

(1)矿井新建、扩建由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2)矿井技术改造、开拓延深设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市级以上 煤炭主管部门审批。 (3) 矿井的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或由有资质的设计单 位设计,由上级部门审批。 (4)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设计由矿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由各矿总工 程师组织审批或上报上级单位审批。 (5)矿井各专业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技术人员进行编 制,由各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 (6)国家及行业有明文规定时按规定执行。

十一、技术资料管理

煤矿各技术管理部门均应设立专门的资料档案, 由专职保管人员 管理,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各种技术资料的完整。 技术资料应分别保存在技术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 技术管理 部门保存的资料可以有期限, 档案管理部门管理的资料应该是长期保 存。矿井报废后其技术资料应报上级有关管理部门进行保存。 1、矿井建设技术资料管理 矿井建设技术资料包括矿井报批、核准和建设中的相关报批、验 收批文,以及矿井地质、设计、施工等资料。这些资料在矿井建设投

产后移交矿井生产和档案管理部门长期保管至矿井报废。 档案管理部 门的资料在矿井报废后转由上级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矿井生产资料管理 矿井生产资料包括矿井在投产后探明的地质资料,矿井生产、通 风、供电、运输、防治水、瓦斯抽采等资料,采区(工作面)设计资 料,矿井改扩建资料等。这些资料都要根据矿井生产变化随时补充更 新,并按年度分类归档。归档资料保存至矿井报废时,按要求上报上 级管理部门进行长期管理。 2、矿井生产施工资料管理 矿井生产施工资料包括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供 电、防治水、瓦斯抽采等小型工程的设计、施工资料。这些资料保存 时间至少在 1 年以上。 当工程进行完毕且不再对周边其他工作造成影 响后,其生产施工资料方可不再保存。不再保存的资料必须按规定履 行销毁报批程序,之后方可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3、生产矿井技术管理 采掘技术管理 ①采掘技术管理的内容 生产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采掘技术管理工作。 采掘技术 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决定等,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发 的各种生产技术标准和要求。

(2)

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接替。 (3)生产过程中的抽、掘、采衔接方案的编制;采、掘工程等具 体工作的设计;采、掘工程规程、措施编审。 (4) 收集和掌握各环节生产动态情况, 调整技术方案和技术管理。 (5)做好本部门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②采掘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 煤矿采掘技术管理部门应设主任工程师,负责本部门的技术工 作,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可设立采煤组、掘进巷修组、设计组、矿压 组等。 ③采掘技术管理的职责划分 矿井设立采掘技术管理机构后,要明确各管理机构的职责、工 作内容、工作流程等。 (1)采煤组负责矿井采煤工作面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工作 面作业规程及初采初放、拆除放顶、过老窑空巷、过地质构造等专项 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强采煤工作面工艺管理、资源回收率管理, 加强工作面日常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2)掘进及巷修组负责矿井巷道掘进及巷修技术管理工作。组织 编制掘进工作面及巷修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和巷道开口、过老窑空巷、 过地质构造等专项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加强掘进和巷修工作面日常 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3)设计组负责矿井开拓延伸、环节改造、采区及采煤工作面方 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掘开单项工程设计。

(4)矿压组负责顶板管理、井下采掘矿压管理、冲击地压管理工 作。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负责 矿压安全装备计划的编制和上报;负责组织审批矿压规程措施。 机电技术管理 ①机电技术管理的内容 机电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机电技术管理工作。机电技 术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定期检修、更新与报废的技术管理。 (2)机电配件技术管理。主要包括机电配件资料技术管理,机电 配件消耗定额技术管理,机电配件储备定额技术管理,机电配件计划 购置技术管理,机电配件到货验收、保管、支领、使用技术管理,机 电配件回收、修复、报废技术管理。 (3)机电规程措施技术管理。主要包括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编制审 批技术管理、机电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编制审批技术管理、机电工程施 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会审技术管理。 (4)发供有电技术管理。主要包括电力调度技术管理、变电站和 电力线路运行技术管理、继电保护整定技术管理、发电厂技术管理、 电力建设项目技术管理、转供电技术管理、电力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技 术管理。 (5)井下电气技术管理。主要包括井下设备电气材料的防爆检查 技术管理,井下供用电技术管理,井下电气试验技术管理,井下局部

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技术管理,井下电缆使用、维护、测试

技术管理。 (6)主要设备性能测试技术管理。主要包括大型固定设备及性能 测试技术管理,特种设备及性能测试技术管理,电缆、胶带、钢丝绳 性能检测技术管理。 (7)机电设备大修技术管理。主要包括机电设备大修的计划组织 技术管理、机电设备大修的周期与内容技术管理、机电设备大修工艺 技术管理、机电设备停产检修组织技术管理。 (8)采掘设备的配套及衔接技术管理。主要包括采掘工作面机电 设计、盘区机电设计、 (9)特种设备、大型固定设备档案技术管理。 (10)监测监控系统技术管理。 (11)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技术管理。 (12)产量监控系统技术管理。 (13)人员跟踪定位系统技术管理。 (14)通信、调度系统技术管理。 (15)机电节能降耗技术管理。 ②机电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 机电技术管理部门设主任工程师负责本部门的技术管理, 且配有 专门分管设备、配件、供电、大型设备、特种设备、监测监控、井下 电气、通信的技术人员,分管各项业务的技术工作。 ③机电技术管理的职责划分 (1)参与本单位机电部长远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总体负责技术

把关。 (2)组织制定机电技术标准的修订和实施。 (3)组织编审机电重点工程设计、技术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措 施等。 (4)组织制定机电业务方面的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5)组织机电技术难点攻关。 (6)推进机电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装备。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内容 煤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是

指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和防灭火技术管理,具体包括矿井 通风系统技术管理、瓦斯抽采系统技术管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技术 管理、通风安全监控系统技术管理、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技术管理、防 灭火系统技术管理。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组织机构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一通 三防” 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总工程师负责 “一通三防” 技术管理工作。 煤矿应设立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和“一通三防”管理部门,管理 部门设主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日常技术管理工作。管理部门 下应设立矿井通风、瓦斯抽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煤尘、防灭 火、安全监测监控和通风调度等管理机构,负责相关业务的管理。各 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员,负责具体技术管理工作。 在煤矿科研部门或“一通三防”管理部门下应设立“一通三防”

研究机构,具备条件的煤矿可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研究部门

,研 究解决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职责划分 ①煤矿总工程师“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的职责 煤矿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通风专职副总工程 师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技术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审定煤矿“一通三防”长远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审定煤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标准及管理制度; (3)组织审查煤矿“一通三防”重点工作工程设计、技术方案、作 业规程、安全措施等; (4)组织煤矿“一通三防”技术难点问题研究攻关; (5)定期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一通三防”工 作,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6)组织审定煤矿“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实施; (7)推进“一通三防”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推广使用新技术、新 工艺、新装备。 ②煤矿“一通三防”管理部门技术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煤矿“一通三防”长远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制定煤矿“一通三防”技术标准及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编制、审查煤矿“一通三防”重点工程的工程设计、 技术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等。 (4)负责组织煤矿“一通三防”技术难点问题研究攻关。

(5)定期组织“一通三防”工作会议,安排、落实、总结“一通三 防”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 (6)组织编制煤矿“一通三防”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7) 负责推进 “一通三防” 技术进步与技术创新, 推广使用新技术、 新工艺、新装备 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 地测及防治水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 地测及防治水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 也 是煤矿生产和建设的组成部分。其基本任务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质、水文和测绘方面的技术政策、法律法 规和标准规范,及时收集掌握与之有关的各方面信息; (2) 根据煤矿生产不同阶段的需要, 提供有关地测、 防治水的资料, 为煤矿正常生产当好参谋; (3)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地质、水文等问题,测设井巷施 工的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要求正确进行。 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 ①防水煤柱留设管理 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留设防水煤柱: (1)煤层露头风化带; (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邻近地带; (3) 和与强含水层间有水力联系的断层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老空区;

(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与岩溶洞穴; (6)分区隔离开采边界。 各种防水煤柱应根据地质构

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 开采时围岩性质及岩层移动特征等因素,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留 设。 各类防水煤柱一经上级审查批准,不得随意变动。 有突水历史的矿井,或防水承压开采的矿蟛,应分水平、分采区 实行隔离开采。各分区之间,要留设防水煤柱并按《煤矿安全规程》 要求建立防水闸门,以便在发生突水时,能够控制水势,减少灾情, 保障矿井安全。 ②承压含水层的管理 若煤层顶板受开采破坏后,其导水裂隙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强含水 层时,掘进、采煤前必须对含水层采取疏降措施。 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厚度较大时,能承受的水 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开采后隔水层不至于被破坏,水也不可能突然 涌出,可以不疏水降压开采,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 程师批准。 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厚度较小时, 能承受的水头 值汪于实际水头值进行开采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采取疏水降压的方法,把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值降到隔水层能 允许的安全水头值以下, 并制定安全措施, 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2) 承压含水层的补给边界已经基本查清, 可预先进行帷幕注浆,

截断水源,然后疏水降压开采,但必须编制帷幕注浆工程设计,报省 (区)煤炭厅(局)批准。 (3)承压含水层的补给水源充沛,不具备疏水降压和帷幕注浆的 条件时, 可酌情采用局部注浆加固底板隔水层或改造含水层为隔水层 的方法, 但必须编制专门的设计方案在有充分防范措施的条件下进行 试采,并制定专门的防止淹井措施。措施包括防止突水、建筑防水闸 门、留设防水煤柱、增加排水能力等内容,报省(区)煤炭厅(局) 批准。 探放水技术管理 煤矿探放水技术管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开展充水条件分析,坚 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①每年年初,根据年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 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②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不断地补充和 修订。发现水患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 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③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应及时报送矿总工程师 及生产安全部门。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 文地质条件和充水因素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 (3)在煤矿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巷道掘进之前,应采用钻探、物

探、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

。地测部门要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 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 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 (4)矿井工作面采煤前,应采用物探、钻探、化探等方法查清工 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地测部门要提出 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 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采煤。发现断层、裂隙、陷落柱等构造充水 时,必须采取注浆加固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 不得开采。 (5)采掘工作面遇到一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探放水,探水前 必须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①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②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③打开防隔水煤(岩)柱放水前; ④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 碎带时; ⑤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⑥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时; ⑦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 煤层与含水层 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⑧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 ⑨接近其他可能突水地区时。

(6) 采掘工作面探水前, 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 确定探水警戒线, 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放水钻孔的布置 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探放 水设计由地测部门提出,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严格按设计进行探 放水。

十二、资源储量管理

1、生产矿井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资源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规 定。 (2)查清生产矿井煤炭资源情况,定期测算储量的变化及采出、 损失情况,为矿井生产及建设提供依据。 (3)对资源的开采实行业务监督。对违反技术政策、破坏和丢失 煤炭资源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积极寻找煤炭资源,扩大可采范围,增加可采储量。 (5)进行储量核实、报损、注销、地质和水文地质损失、转出、 转入的核算工作。 (6)及时掌握和分析资源储量的利用状况,查清资源储量损失的 原因和地段,对于回采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分析原因,提出降低开 采损失的意见。 (7)对矿井的“三量” (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及其可 采期进行统计,研究与分析矿井采掘的正常接替问题。 (8)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按时编报矿产资源储量报表,履行矿产

资源储量报销手续。 2、 (1)大、中型矿山必须建立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小型矿山必须

配备地质测量人员。 各矿地测机构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资源储量管 理人员, 其职责是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要求, 负责矿山储量管理, 建立矿山储量台账,编制矿山生产有关资源储量图件及《矿山储量年 报》 。 (2)储量管理必备的制度:①储量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②生产 矿井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或规定;③生产矿井资源储量标准化标准。 3、资源储量分类标准 (1) 资源储量的分类应严格执行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 /储量分类和国土资源部印发的相关文件。 (2) 生产矿山设计开采范围内的探明和控制的资源储量为基础储 量;设计开采范围以外的查明资源量为内蕴经济资源量。未进行正规 设计的正在开采矿山,采矿许可范围内查明资源量视为基础储量。 4、矿井储量的动态管理和回采率要求 1)储量动态管理 储量动态管理应该按照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 进行。 2)采出率要求 (1)采出率是矿山开采过程中资源储量开采消耗情况的直接反 映, 是考核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 开采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 采出率与损失率的关系:

采出率(%)=1-损失率(%) (2)煤炭资源采出率必须达到有关规定要求:厚煤层采区采出率 不低于 75%,中厚煤层采出率不低于 80%,薄煤层采区采出率不低 于 85%。 (3)采出率计算方法根据《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生产矿井 、 储量管理规程》进行。 按照开采准备程度, 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采准备的那部分储 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即所谓“三量” 。 《关于矿井和露天矿井开拓煤量、 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划分范围、 计算方法和矿井巷道划分范围的规定》 (简称《三量规定》,对合理 ) 可采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 (1)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 3~5 年以上。 (2)准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 12 个月以上。 (3)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 4~6 个月以上。 “三量”合理可采期限与很多因素有关,例如矿井类型、矿床地 质条件(煤厚、倾角、煤层层数等) 、瓦斯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开 拓方式和巷道布置、采区工作面长度、掘进和回采速度、采掘力量配 比及采掘机械化程度等。单凭“三量”可采期的数字现今已难以衡量 采掘接替关系的正常程度, 可利用新方法探求解决采掘平衡问题的新 方向。 5、储量管理具备的图纸、台账和储量报表 1)矿井具备的储量图纸

(1)矿山储量年报要求的图纸; (2)矿井分煤层保有资源储量估算图; (3)矿井分煤层损失量计算图; (4)矿井“三量”计算图。 2)资源储量管理应具备的

台账 (1)矿山资源储量台账; (2)查明资源储量台账; (3)开采设计资源储量台账; (4)资源储量变动台账; (5)开采结束资源储量比较台账; (6)资源储量损失统计台账; (7) “三量”计算台账; (8)压覆煤量台账; (9)工作面、采区、矿井损失率计算统计台账。 3)资源储量管理应具备的储量报表 (1)矿山储量年限; (2)年度固体矿产开发利用基础报表; (3)年度储量动态报表; (4)年度储量损失报表; (5) “三量”报表; (6)矿井、采区、工作面采出量损失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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