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监理方案

旁站监理程序

注:一般不符合:施工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严重不符合: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行为。

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学习、掌握好国家行业颁布的技术规范、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熟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于重点、难点部位工程质量监控的程序、方法和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2.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见附件)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本工程关键点及控制方法

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监理方案

1.基坑围护方案确定

本工程泵房池体埋置较深,与周边道路交叉施工作业,需要进行基坑土体的支护,并根据施工场地土质条件及周边环境情况,确定地下室基坑支护的安全等级。围护方案的降水、防水与安全性能至关重要,直接影响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各大目标能否顺利实现,所以我们将全力以赴,派驻精兵强将进行重点控制。

2.基坑围护监理控制要点:

(1)对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设计的基坑围护方案,论证时必须对工程现场的工程地质水文情况、地质条件、市政地下管线以及附近的建筑物进行调查并核实清楚,有碍施工或由于施工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时,在方案中均应有相应妥善处理措施。根据“基坑支护规范”和相关的计算理论,协助施工单位或业主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可行性、合理性、安全性、经济性进行专题论证。

(2)方案确定后,对支护方案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应与工程主体中使用的原材料一样进行严格控制。

(3)基坑开挖之前,施工承包商必须充分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坑内深

层井点预降水,降承压水,工程环境监测,施工队伍及其人员的组织,机械选型,材料供应,安全防护,交通状况等的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在一切准备工作均充分就绪后,才能进行正式开挖施工。

(4)基坑的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其中的《基坑开挖方案》进行。上述《方案》施工单位应在开挖前上报业主、现场监理部门审核。

(5)与基坑的开挖同期或交替进行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支撑安装、井点降水等;必须在施工技术、组织协调上做好充分准备,同时也应充分准备好排除基坑积水的排水设备。监理应同步进行。

(6)每天检查井点降水深度是否已达到设计基坑底面以下一定深度,可用水位观测井等方法检查井点降水深度。

(7)按开挖流程和速度准备好挖土设备、运输车辆、运输途径、弃土场地等工作

(8)备齐必要的抢险用的设备、材料、人员。

(9)监理严格控制开挖段的放坡土坡坡度观测、量测,确保土坡稳定。按土质特性,进行土坡稳定性分析,合理定出安全坡度。并应对土坡面的表面水流和地面下的各种暗流用排水设施进行排除,严防在渗流作用下,导致灾害性事故。

(10)开挖过程中,要经常检查放坡的稳定。

(11)开挖过程中,对围护结构上出现渗漏现象,要及时封堵。

(12)在设计坑底标高留30cm的土方,要用人工开挖修平,防止局部超挖。对局部超挖的洼坑要应征得设计的同意后用砂(或用素砼)填实,同时必须设集水坑,用泵排除坑底积水。

(13)基坑挖土过程中应严格并认真作好各项检测工作。监测内容包括四周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沉降情况、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坑内外地下水的变化、观察周边建筑物的沉降和路面的裂缝情况等;测点布置由设计和监测等单位协商后确定,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定人定期进行观测,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基坑支护工程的监测工作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场地情况事先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①监测项目及其监测方法与精度要求;

②各监测项目的实施细则,包括仪器设备;

③信息反馈体系。

监测内容包括下列三个方面:

 变形监测;

 应力、应变监测;

 地下水动态监测。

各种监测的具体对象、方法见下表。各种监测技术均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规程的规定。

基坑影响范围随其开挖深度的增加而增大,一般从基坑边缘3~50M范围内的建筑物应是监测的主要考虑目标,至于监测对象,则需视建筑物的重要性及可能受影响的程度适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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