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教育的机会均等

本文首发《经济资料译丛》作者:杜玉翔(乔治梅森大学传播学博士生)

每次开学第一节课,我通常会跟学生开玩笑说,上这门课的学生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都喜欢考试,因为每次考试必定全勤。听到这样的冷笑话,学生无奈地捧场笑笑。上个学期有一次考试,学生正在奋笔疾书时,我顺便点了一下人数,却发现少了一人,心想:“谁这么大胆,100分(占总成绩10%)都敢不要。”正在核对学生名单时,突然想起有一个学生到ODS(Office of Disability Service,残疾服务办公室)的考试中心答题去了,因为她有某种身心障碍,需要特别的措施,确保她和别人站在同一个起点上。

我在美国大学教传播学基础课的五年中,虽然这样特殊的学生不是每个班都有,但我也遇到了一些。记得最开始的教学培训,教授提醒我们第一节课讲授课程纲要时,务必要提及学校的一些服务和资源,其中第一个就是残疾服务办公室。学生若有某种会影响课程学习和表现的身心障碍,可以去ODS取得证明交给授课老师。为了保护学生隐私,证明上一般不会写明哪种障碍,但是会告诉老师这名学生需要什么样的措施来弥补这种障碍,而不会处于不利的位置,影响该生在课程中的表现。

当时的我虽然表面上没说什么,但是心里却毕竟有些忧虑:第一次教美国大学生,所谓正常的学生都不一定能教好,更何况还要面对这些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这样的担忧也是有原因的,因为之前没有类似的经验。在国内时几乎没有跟有身心障碍的人接触过,从幼儿园到大学的教育中,所有的同学都是所谓正常的普通人。那时对于残疾人的概念很窄,联想到就是有身体残疾的人,行动、视听或者言语等方面有障碍。不止在学校,生活当中也少遇见,当时觉得他们之所以被“隐藏”是因为很多学校和生活场所缺乏硬件的支持。

硬件方面的支持确实是很重要的一点,特别是对于有身体残疾的人。初来美国的时候,最先看到的就是这些硬件方面的完善。美国很多大学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校园高低不平,我待过的两所大学都是这样。但即使有这些先天地理的不足,却能看到后天的弥补,尽可能帮助残疾人使用所有设施,比如有台阶的地方旁边都会有坡道,每一座楼的大门都可以按开

关打开,很多楼虽然只有2、3层也会有电梯,几乎每一个卫生间都会有适合残疾人用的单间等等。以前的大学两个教学区之间距离远,有往返的校车,虽然乘车只要5分钟,但是因为课间只有10分钟,大家都很匆忙。尽管学校里坐轮椅的学生没有几个,但是所有校车的配置都可以搭载这些学生。有坐轮椅的学生乘坐时,校车会先从车门口放下坡板,司机会下车把该生推上车,然后在残疾人区用车上的绳带将轮椅固定,5分钟后到达目的地时,又会反过来进行这套程序。这样5、6分钟的车程时间上通常会加倍,车上的其他学生没有人抱怨,而这些程序司机一天当中可能要完成几次,但他每次都是笑着做这些事情,因为对于这些学生和司机而言,这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后来五年的教学中,我发现更重要的另外一面,那就是对于残疾人软件方面的支持,而且也看到自己对残疾这个概念理解的狭窄。“残疾”这个词并不是英语Disability很好的翻译,用“身心障碍”更合适一些。教学没多久,还是让我碰到了拿着ODS证明的学生。第一节下课后有个学生递过来一张纸,说他有一定的障碍,考试时需要去ODS的考试中心。我看了一眼面前无比“正常”的学生,如果没有这个证明,我不会把他跟残疾服务办公室联系在一起,这正反映了我对于这个概念的狭义理解。当我查看ODS网站时,才发现身心障碍包含很多方面,除了传统意义上的身体残疾(比如行动、言语、视听等)外,还包括学习障碍、注意力缺失、多动症、自闭症、脑创伤、心理障碍等。比如这个学生,虽然没有写明他的障碍,但从要求提供的措施来看,应该是学习障碍。这些措施包括需要1.5倍的时间考试,考试的时候周围要尽量没有干扰,需要其他人帮他涂写答题卡等等。除了考试外,还有上课时需要有人帮他记笔记,允许使用电脑,需要课堂录音等(这些措施不一定都会执行,是否执行由学生自主决定)。

按照国内教育的思维,这个学生在大学的出现似乎违反了机会平等的原则。毕竟学生能否升学不是应该以学习能力来衡量和决定吗?而且大学的文凭不也应该证明一个人的学习能力吗?我查看了ODS的一些资料,它明确地表明所在的乔治梅森大学在录取学生时,对有身心障碍的学生的录取程序和标准跟其他学生没有任何差别。而这个有学习障碍的学生被录取了,反映了美国录取方式的特别,说明这里大学录取方式从本质上并不会歧视有身心障碍的学生,因为不是以考试为主的方式,而是对申请文书、成绩平均积点、课外活动、社区服务等各方面都会参考。这样的录取制度意味着有身心障碍的人在申请时不一定就处于劣势。

在大学里包容这些有身心障碍的学生,给予他们适当的弥补,其实并不会影响大学文凭的份量。我在ODS政策中关于“大学的责任”一节中看到这么一句话:“(学校)以学生的能力评估他们,而不是以他们缺失的能力(Evaluate students on their abilities and not their disabilities)评估他们。”我们知道人的能力有各种各样,每个人的长短处不一,我们不应该拣选出一两种能力来衡量所有人,如果那样反而是一种教育的不公平,造成机会的不均等。这几年我接触的一些有学习障碍的学生(主要是考试或者书写障碍),他们在课上的发言、讨论都是非常积极的。或许在考试为主的教育制度下他们会被标识为差生甚至是不合格的学生,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真的就是差生,需要反思的是不合理的教育和评估制度。而美国的录取和教育制度尽可能地将最多人包含在教育系统里面,给人们一个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这样对于他们以后拥有成功的事业和快乐的人生有很好的帮助。而这样做的结果不只是残障学生受益,整个社会也会减少一些无谓的负担。

虽然我没有接触过身体有障碍的学生,但是我的同事教过一些这样的学生,他们有听障和视障等情况,这样对于老师的挑战更大,但是都是会依据ODS要求的弥补措施调整教学要求和评估方式。这样的学生一般都会有一个学习助手,帮助他们能够接受同样的教授内容,达到同样的课程要求。当然作为学术机构颁发学术文凭,大学还是要维持一定的学术标准,这意味着对于一些身心障碍严重的学生没有办法做学术上的妥协。这样的学生可能没有办法获得大学的文凭,但是他们仍可以体验大学的生活,社会和教育机构不该剥夺他们这样微小的要求。乔治梅森大学有一个特别的项目叫做“Life”(人生),专门针对一些智力有缺陷的人,让他们体验大学生活。这里面的学生因为有智力障碍,不能获得乔治梅森大学的文凭,但是他们可以跟其他学生一起上一些基础课,其中就包括我在教的“人际交流”和“公共演讲”这两门课程。

去年春季学期,我的人际交流课就有一个Life学生。每一个Life学生都有一个助手,会一起上所有的课,帮助他们跟其他同学交流、记笔记、准备作业等。当时的助手是教育学院的一名研究生,主修特殊教育,做Life学生助手正好可以让她直接体验她研究的领域,增加相关经验。学期初我对于班上有Life学生有些担心,但是整个学期下来,在她助手的帮助下,这个学生各方面表现都很“正常”。这段经历对我、对那个学生而言都是非常正面的。课程最后一项任务是一个关于文化的演讲,虽然这个学生说话还是很吃力,表达仍是不清楚,但是在她介绍土耳其文化时(其父母来自土耳其),我看到了她自豪的样子,这种自豪其实不只是为她的文化,也是为自己一个学期的表现。尽管学期结束,她没有成绩,没有学分,但是这样正面的体验,有助于她以后经历正面的人生。

这个学期我教一门人际交流课,开课之前ODS一名工作人员跟我联系,她告诉我说我将有一个特殊学生。这名学生有公共演讲障碍,不能站在台上面对人群。人际交流课有几个小组演讲,我们最后决定让这个学生课后独自跟我演讲。ODS的这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最后对我说,她希望这个学生能有点突破和进步。我能体会出她的关心和真诚。第一节课前,我私下找这个学生谈话,我说这节课不需要每位学生到讲台作自我介绍,但是会有一个集体活动,所有人同时站起来找一个人谈话,谈话中找到两个人的共同点。我问他可以做吗,他说可以,只要不是他单独站起来就好。但是当我要开始做这个活动的时候,他还是悄然收起书包走了,之后还退选了我的课。

我有点担心,便发邮件给ODS,解释了整个过程。我说我可以针对他公共演讲方面的障碍对他个人的任务和作业做出调整,但是没有办法改变整个上课方式,因为人际交流需要很多课堂讨论、交流的活动。ODS那边回信说她可以理解,会和学生看一下其他选择,比如在线上这门课。知道他有其他选择后,我的担心少了些,而且我知道不管怎么样,他总会有ODS那些真诚的人关心他。即使他在大学这段时间不能改变和突破,甚至这一生都不能做公共演讲,不能站在人群前面发表自己的看法,也没有什么大不了,这并不会剥夺他拥有成功事业和快乐人生的机会。

想到这里,我真的不担心了。

(杜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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