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局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12.4”确定为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为认真组织开展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根据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现就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二、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助推“三大目标”实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全市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内容

(一)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大力开展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四中全会决定的主要内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五个原则和五大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等,引导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的方向。

(三)大力宣传与枝江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大力宣传全市普法依法治理的成果。宣传普法工作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推进法治枝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重要成绩,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五、活动内容

2014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由市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安排宣传人员、展板、宣传资料参加全市“12·4”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方案见附件1);

(二)卫生计生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参加全省学法用法及无纸化系统法律知识统一考试。

(三)市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在单位门前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牌和条幅,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专题法治宣传片、普法动画视频、法治宣传谚语、法治宣传标语等,在活动期间要办一期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专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单位要把全国首个“12·4” 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好抓到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二)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各单位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紧扣“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法治宣传;要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组织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和法治文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切实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各单位“12·4”活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统计表、图片资料(均需纸质和电子版)于 2014年12月14日前上报市卫生计生局疾控科,做为201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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