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隋唐部分)

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隋唐部分)

2007-07-25 13:36

隋代三省六部

隋文帝即位后,废除北周六官制,建立三省六部的中央官制。朝廷的主要职掌在三省六部。三省即尚书、门下、内史;六部则指尚书省下设的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后改刑部) 、度支(后改户部) 、工部共六个朝政机构。三省的长官相当于宰相,彼此各有所职,分掌国家大政。内史长官为内史令,副长官为内史侍郎;门下省长官为纳言,副长官为门下侍郎。内史、门下二省设在宫内,主管皇帝生活起居和宫廷保卫,其亦有谏诤及匡正皇帝过失之责。尚书省的长官为左右仆射,是朝政的总管。尚书省六部的长官为尚书,分别掌管国家曰常行政,并参议朝政。除此以外,中央官制内另有较次要的秘书省、内侍省分掌政务,另又有御史台作为朝廷的监察机构。此外还有十一寺作为朝廷事务的执行机构。隋唐以后各朝官制名称虽有所变化,但基本上仍沿隋制。

隋代科举制

为隋代通过考试选拔人材的制度。魏晋以来,均以「九品中正制」选拔、任用人材,由是导致门阀世族垄断朝政。隋代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打击门阀世袭,故在开皇末年实行科举制,规定六品以下官吏须由尚书省吏部铨举,废除了传统的州郡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隋代的考试制度,除有秀才、明经科外,炀帝时又加了进士科;进士只试策,明经除试策外还试经。这两种科目都适应了一般士绅的要求,通过考试,即可入仕。由是就算是一般庶族寒门,只要有才就有机会跻身掌权的统治阶层中。后来唐代进一步完善科举制,起到奖拔寒庶、抑制门阀的重要作用。

《唐律疏议》

唐高祖时开始制订唐律,太宗时修订完成,高宗时又命长孙无忌等人对律文逐条加以解释,叫做“律疏”。律疏与律文具有同等效力。疏与律统称为《永徽律疏》,后世称为《唐律疏议》。《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最完整的一部封建法典。

牛李党争

从宪宗至宣宗的四十余年间,朝臣中分成以李德裕为首的世族官僚,及以牛僧孺、李宗闵为首的寒门官僚两大集团。他们各自结党、相互倾轧,为祸甚烈,史称「牛李党争」或「朋党之争」。原来宪宗元和年间,李德裕之父李吉甫为相,主张对藩镇用兵。庶族出身的进士牛僧孺、李宗闵等应试策,反对对藩镇过分强硬,李吉甫怒而加以排斥,牛李二党由是交恶。后来李德裕任翰林学士,因恶中书舍人李宗闵曾讥其父吉甫,指责牛僧孺等藉科举营私舞弊,贬李宗闵为剑州刺史,连带被贬者共十余人。到牛僧孺等得势,又反过来贬逐李德裕一派。于是牛、李便各自交结宦官,党同伐异,作意气之争,使国乏诤臣、朝政荒废,加速了唐之衰亡。

南衙北司之争

宦官掌握了中央禁军军权后,地位更加巩固,权势愈加膨胀,以至操纵官员的任命,掌握废立皇帝乃至生杀皇帝之大权。宦官专权的局面就形成了。当时固然多数官员屈服于宦官的权势,看他们的眼色行事。但是也有奋起抗争者。唐制,朝官的衙门多在皇城,宦官则居宫城,皇城在宦官衙门(在宫城)的南面,因此,便以南衙代指朝官,北司代指宦官。南衙北司之争,就是朝官和宦官的冲突与斗争。宦官专权既威胁到了皇权,也引起朝臣的反对,因此,当皇帝和朝臣想有所作为时,势必与宦官展开斗争。其突出事件有“二王八司马”事件(永贞改新)和“甘露之变”。

庄田

亦指隋唐时期的封建皇室、贵族、官僚、地主及寺院道观所占有的以土地为主的产业。又称田庄、

别业等。在开元、天宝时期,地主、官僚庄宅周围的田地不断扩大,庄田或庄园的称呼普遍使用。建中元年(780)实行两税法后,庄田成为土地占有的主要形式。唐代地主一般把庄田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租种庄田的农民,一般称为庄客、田客,他们要把收获的粮食一半以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他们对地主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还要服一些临时的劳役,有的庄客也要从事一些手工业劳动。庄田产品多用于自给,少数也出卖。

安史之乱

唐安禄山、史思明发动的叛乱。玄宗后期,政治黑暗,中央实力削弱,藩镇握有重兵。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伪称奉密诏讨杨国忠,率藩、汉十五万军于范阳(今北京)起兵叛乱,连败唐军,攻入洛阳。次年正月,自称雄武皇帝,占有河北大部州县。七月,玄宗逃往蜀中,朔方留后杜鸿渐等迎太子李亨(肃宗)于武灵(今属宁夏)即位。叛军进入长安,所至烧杀抢掠。至德二载(757),安禄山被其子安庆绪所杀,唐将郭子仪等与回纥援军收复两京,安庆绪退至邺城(今河南安阳),安禄山部将史思明降唐。次年,史思明复叛,并南下救援安庆绪,解邺城之围,干元二年(759)杀安庆绪于范阳,自称燕帝,再度南下攻入洛阳及附近州县。上元二年(761),叛军分裂,史思明被其子史朝义所杀。宝应元年(762)十月,唐军收洛阳,叛军北逃。次年正月,史朝义穷蹙自缢,叛乱始平。叛乱历时七年余,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唐朝从此由盛转衰,北方形成藩镇割据局面。

牛李党争

唐代后期以牛僧孺和李德裕为首的朋党之争。双方结党基本上都不是基于共同的政见,而是通过各种关系建立起来的。两党对进士科都十分重视,在执政时,两党也均做过一些有益的事,但对于严重的社会矛盾却无心解决,派系间的斗争削弱了中央的力量,使外重内轻的局面愈发严重。旧说,宪宗元和三年(808),牛僧孺、李宗闵对策时因讥讽宰相李吉甫(李德裕父)而久不得升迁,双方结怨。穆宗长庆元年(821),李宗闵因其婿以关节进士及第,被贬出朝,旧史有谓翰林学士李德裕证成此事者。从此各分朋党,相互倾轧。大和三年(829),李宗闵得宦官之助为相。时李德裕为浙西观察使,被召入朝,裴度荐以为相。四年,李宗闵引牛僧孺同相,出李德裕为四川节度使。此后双方攻讦不休,成为朝中形同水火两大派系,史称“牛李党争”。五年,以维州受降事,两党斗争更烈。李党所为,牛党必斥之。故李德裕虽有善政,亦收效甚微。武宗时,李德裕入朝为相,李宗闵被贬死,牛僧孺亦被贬黜。宣宗时,牛派得势,李党全部被罢斥,李德裕被贬死与崖州,牛僧孺还朝后亦病死。牛、李便各自交结宦官,党同伐异,作意气之争,使国乏诤臣、朝政荒废,加速了唐之衰亡。两大派互相倾轧近40年,据今人研究,认为旧史所述事实谬误颇多。元和三年对策讥弹的权贵指宦官,有与僧孺、宗闵同时以对策被排斥之皇甫湜策为证。长庆元年,李宗闵被贬事,李德裕并未介入,正式此事者为元稹。并认为,牛李党争的开始,最早只能从大和四年李宗闵引牛僧孺同相起算。从该年至大中初元不过十七八年,旧史称四十年亦误。错误在于传世数据多出牛党之手所致。

通典

书名,唐杜佑撰,二百卷。书成于贞元十七年(801)。通记历代典章制度建置沿革史,始于传说中唐天宝末,间及肃宗、代宗、德宗三朝。分为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典,各冠总论,下系子目,凡有一千五百八十四条,正文约一百七十万字,注文约二十万字。取材博综古今,广采群经、诸史、地志,汉魏六朝文集、奏疏,唐国史、实录、档案、诏诰文书、政令法规、大事记、《大唐开元礼》及私家著述等,皆按时间顺序分类纂次。各典于历代制度多究其原本,明其始末,并引前人议论,参以己见,见其得失,其中以食货、职官、边防各典较为精到。为中国典制文化专史的首创之作,对后世史书编纂影响甚巨。内容略古详今,唐代

部分约居全书的四分之一,多属原始数据,其价值不在《唐六典》、《唐会要》等书之下。惟记事偶有遗漏,兵典叙兵法而不载兵制,礼典一门竟全书之半,于体例殊未允当。亦已窜入宪宗朝数事。书约初刊于北宋。

《元和郡县图志》

书名,即《元和郡县志》的原名。唐李吉甫撰。四十卷,目录两卷。书成于元和八年(813)。仿《括地志》体例,以元和时全国行政区划为准,依十道分卷,据四十七镇分篇,篇首各冠地图。分叙以府州为单位,大抵首列户名,次叙沿革,继以府境八至、贡赋,终以辖县建置、去州府里程、山川、河流、城邑、名胜、古迹及历代大事。凡垦田、监牧地、水利设施、工矿盐政、军事设施、病马配备、重要关亭寨障,无不叙及。所记开元、元和户数、乡数、贡物名品、各地境界及去长安里程,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有关自然、经济地理记载,可采甚多。叙述沿革,往往直源《尚书" 禹贡》。于南北朝政区及治所变迁,尤为可观。宋以后地图、目录并佚,缺卷十九、二十、二十三、二十四、三十五、三十六共六卷,故今本三十四卷,其中卷十八、二十五又各存半卷。书初刊于南宋淳熙三年(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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