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

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

批准: 年 月

审核: 年 月

编制: 年 月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日 日 日

目 录

1 概述

1.1 工程简介

1.2 编制目的和依据

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2.1 安全管理目标

2.2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3.2 安全保证机构

3.3 安全监督机构

4 安全管理

4.1 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目录

4.2 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措施

4.3 安全强制性条文管理措施

4.4 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管理措施

4.5 作业人员行为规范化管理措施

4.6 安全通病管理措施

4.7 分包安全管理措施

4.8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措施

4.9 应急管理措施

5 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5.1 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调整管理要求

5.2 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作业控制点

6 文明施工管理

6.1 现场布置条理化管理措施(含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6.2 设备材料摆放定置化管理措施

6.3 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6.4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7 安全检查及评价考核管理

7.1 安全检查计划及管理措施

7.2 项目安全管理评价计划及管理措施

7.3 项目安全管理考核措施

1、概述

1.1 工程简介

1.2 编制目的和依据

1.2.1编制目的

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提升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作业人员和设备财产安全,指导本工程施工、监理各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特制订本方案。

1.2.2编制依据

1.2.2.1国家有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8号2009年8月27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主席令第46号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1.2.2.2法规条例规范;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24日

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

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

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

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9.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2.2.3国家电网公司主要安全管理文件;

1.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工〔2003〕153号)

2.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82-2014)

3.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07]25号)

4.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4)

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5-2014)

6.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生技

[2012]352号

7.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创优规划编制纲要〉等7个指导文件的通知》基建质量〔2007〕89 号

8.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的决定》 国家电网基建〔2011〕1515号

9. 《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释义》(国家电网办〔2010〕250号)

10.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电网基建[2010]166号)

11.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要求及技术措施》的通知》(基建质量[2010]19号)

12. 《输变电站新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 )

13. 《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2013版)

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86-2014)

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施工方法》(第一辑2011版、第二辑2012版)

16.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国网(基建/3)189-2014)

17. 现行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其他有关制度、规定和企业标准

18. 工程相关专业规程、规范;

19. 国家电网公司及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有关输变电工程管理的相关文件。 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2.1安全管理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76-2014)等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的安全职责,参建各方做到事前预控周密、过程控制严格,实现施工安全的可控、能控、在控。具体目标包括:

1)、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

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六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故;

3)、不发生六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

7)、不发生基建信息安全事件;

8)、不发生对 省电力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2.2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⑴ 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

⑵ 保护生态环境,不超标排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落实环保措施,废弃物处理符合规定,建设环境友好型工程、绿色环保工程;

⑶ 力争减少施工场地和周边环境植被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

3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3.2安全保证机构

由业主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专责,施工项目经理、总工、安全管理专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组成安全保证机构。从技术上针对工程的特点提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根据施工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标准。 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3.3安全监督机构

由基建部安全管理专责、业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成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全过程对照相关规程、规定、措施(作业指导书)进行跟踪监督,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

理上的缺陷。

4 安全管理

4.1 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目录

4.1.1业主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1)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3)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4)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5)安全奖惩细则;

(6)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1.2业主项目部安全管理台

1、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等有效文件清单;

2、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

3、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

4、项目应急处置方案;

5、安全例会纪要(记录);

6、监理、施工报审文件及审查记录;

7、分包审查记录;

8、项目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

9、安全管理文件收发、学习记录;

10、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评价记录;

11、参建项目部安全考核评价记录;

12、事故统计、报告记录。

4.2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措施

1、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等职能部门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

2、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及脚手架、大型起重机械安拆及作业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企业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后,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

3、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和机械管理部门(必要时)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备案,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后实施。

4、项目施工应有作业指导书或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由施工项目部技术员编制,经施工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项目总工程师审核,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施工项目部技术员交底后实施。作业指导书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应有独立的章节。

5、施工作业需办理工作票,由施工负责人填写,经施工项目部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风险等级较低的作业由施工队长签发,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项目,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发。施工负责人通过宣读作业票的方式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作业人员签名后实施。

4.3 安全强制性条文管理措施

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电气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和《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2、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填写《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整改,并应保存整改记录。未整改合格的,严禁通过验收。工程项目投运前,参建各单位应分别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

3、《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和《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应填写规范、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按工程项目单独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4.4 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管理措施

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做到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标准化。施工现场应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对人身、设备实施有效防护。做到安全隔离设施、孔洞防护设施、施工用电设施、危险品防护设施、起重作业防护设施、高处作业防护设施、消防设施、架线跨越作业防护设施、预防雷击和近电作业防护设施、有害气体防护设施标准化。

依据不同依据不同施工作业要求,按照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使其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

施工项目部分阶段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报审计划,明确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设施的种类、数量、使用区域和计划费用,报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批准。

施工项目部按照审批后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计划,选配使用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设施,进行设施和用品的采购、制作,提交施工企业统一配送。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进场前,应经过性能检查、试验。施工项目部应将进场的标准化设施报监理项目部和业主项目部审查验收。

施工项目部应安排专人对安全装备设施进行登记管理,并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领用发放台账和检查试验登记台账。

施工作业前,施工班组应按要求布设安全设施,领取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给施工人员。

4.5 作业人员行为规范化管理措施

工人员通过不断的培训学习,提高安全技能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遵章守规,做到作业行为规范化。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带胸卡,着装整齐,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特种作业、特殊工种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非此类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施工作业前应检查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落实,做到措施不落实不作业,严格依照施工方案施工,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纪律,不违章作业。

爱护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遵守使用规范,未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拆除、移动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对于确需临时拆除的设施,应采取相应的临时措施,事后应及时恢复。

施工人员应有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意识,自觉维护施工成品、半成品和防护设施,严禁乱拆、乱拿、乱涂和乱抹。

4.6 安全通病管理措施

1、安全通病防治工作执行重在现场、突出重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逐步消除原则。

2、确保通病治理工作扎实推进,要建立治理安全通病的奖惩机制,细化各施工阶段重点防治内容,在具体作业中,落实相关安全通病防治工作。

3、加强对通病治理情况的考核评价,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通病治理情况的考核,及时总结评价治理效果,不断改进工作水平。对安全通病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各单位治理情况。

4、做好执行反馈和经验总结工作,根据治理效果,按年度调整重点防治内容, 更新通病内容和防治措施。总结安全通病防治工作经验,不断完善防治措施,提高输变电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

4.7分包安全管理措施

1、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要求。 负责分包安全动态监管。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批施工承包商申报的施工分包计划、申请,优先从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分包商,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控制施工分包范围,填写施工分包计划一览表,填写施工分包管控记录表。

2、参与分包准入动态监管。分包工程开工前,对于选择合格分包商名录之外的分包商,督促施工项目部收集分包商资质等材料,上报省级公司基建部门复核,经复核批准同意后才允许进入工程施工。

3、参与分包合同动态监管。在分包合同签订同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要求签订分包安全协议。

4、参与分包人员动态监管。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定期收集施工项目部填报的工程分包人员动态信息一览表,填写施工分包人员动态信息汇总表,报建 设管理单位汇总。审核专业分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变更,报建设管理单位批准。

5、负责分包队伍考核动态监管。工程完工后,组织施工、监理项目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定期填写施工分包单位考核情况一览表,报建设管理单位汇总。

6、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对其分包商的安全管理,对不满足要求的分包队伍,实行停工整顿或清退。

7、督促施工承包商及时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或劳务费用。

8、按照要求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项目分包管理有关内容

4.8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列与提取

1. 公司投资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在编制估算、概算书时,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列要求,按照规定的科目和费率计列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对环境复杂、“急、难、险、重”的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特殊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用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所需支出。

2. 项目法人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在招标、合同签订时,应依据相关规定单独计列安全文明施工费,不纳入竞争报价。

3. 建设管理、监理等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

4. 建设管理单位在拨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应按照工程现场投入计划和实

际情况,单独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建设初期,可适当超前支付先期布置所需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与使用

1.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提、使用应立足满足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和环境改善需要,优先用于保证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和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所需的支出。

2. 施工企业应及时向施工项目部拨付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给专业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专业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劳务分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总包单位统筹管理使用,确保相关费用全部用于分包人员和分包现场的安全生产。

3.未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所需费用,在总体施工费用中予以落实。对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不足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补充资金,满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超出部分从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4.9应急管理措施

1、基建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应急管理体系,在本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基建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基建专业应急工作组,组织编制基建专业应急预案,落实基建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实现快速应急响应。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应急工作组,组长由业主项目部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担任;施工项目部负责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2、项目应急工作组及其组成人员应报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备案(包括通讯方式)。项目应急工作组应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及通讯方式在其管理范围内公布,并确保通讯畅通。

3、项目应急工作组应组织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经监理和业主项目部审核,报建设管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项目应急工作组在工程开工后或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制定并落实经费保障、医疗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物资保障、治安保障和后勤保障等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项目应急工作组接到应急信息后,立即按规定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救援工作,同时上报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响应要及时、迅速、有序、处置正确。事故(事件)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急响应结束。

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现场必须迅速抢救伤员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5 施工安全风险管理

5.1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调整管理要求

1、按照动态识别、科学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对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管理。通过对输变电工程开工前的固有风险分析,结合项目实际作业特点,在施工作业前对风险进行动态识别,重新评估风险等级,对风险作业采取针对性的预控措施,保证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在控、能控状态。

2、施工安全风险等级识别与评估。输变电工程开工前,业主项目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开展项目交底及风险初勘工作。施工项目部根据项目交底及风险初勘结果,在《输变电工程固有风险汇总清册》中选择符合本工程的作业工序及其对应的风险等级,确定本工程各施工工序固有风险等级,编制符合

本项目的《施工安全固有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清册》,报监理项目部审核。

3、施工项目部筛选本工程三级及以上固有风险工序,建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固有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经施工单位审核后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发布。

4、施工项目部根据项目作业实际情况,在各工序作业前按照《施工作业必备条件指标判定》对各工序作业施工必备条件进行判定,若出现不符合项,不得施工。在施工作业必备条件指标都符合的条件下,施工项目部根据人、机、环境、管理四个维度影响因素的实际情况,在各具体作业前,按照《维度实际情况与K 值的取值关系》计算出各项作业风险动态修正系数K ,对《施工安全固有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清册》中固有风险值(D1)进行修正,得出动态风险值D2。

5、依据动态风险值D2,查阅《施工安全风险值D 与风险等级关系表》,确认实际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等级,建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台帐》。现场作业要检查施工作业必备条件指标是否具备,以及四个维度影响因素的取值情形与作业实际情形是否一致。当四个维度中因子与动态评估时选定内容发生明显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变化情况报施工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根据四个维度影响因素的实际情况,重新计算动态风险值及作业存在的安全风险等级,报监理项目部审核。施工项目部应将项目的《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固有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和施工作业前经计算得出的三级及以上动态风险成果,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报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批准。

6、二级及以下施工安全风险等级工序作业由施工项目部组织开展风险控制。 三级及以上固有风险工序在具体作业前,施工项目部要组织进行实地复测,填写《施工作业风险现场复测单》,对施工作业必备条件指标进行符合性判定,

按照动态安全风险等级确定方法,计算动态风险等级,分析不利因素。针对风险管理不利因素,优先采取改变施工组织等针对性措施,降低三级及以上施工工序风险等级。采取措施后仍为三级及以上风险的,要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B 》,制定“输变电工程施工作业风险控制卡”,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确认。对一项作业中有多个工序风险等级的,风险等级按其中最高的等级进行控制管理。

7、四级及以下固有风险经过动态修正后出现五级风险的,要通过改进施工方法和改善人、机、环境、管理四个维度中某些指标的条件,把风险等级减低为四级及以下后,再行施工。采取措施后仍然确定为五级风险作业,施工项目部必须重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由业主项目部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有关参建单位应参加),报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备案。作业时各级管理人员要到岗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条件不能满足时必须停止施工。

8、监理、施工项目部应张挂“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公示牌”,将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地点、作业内容、风险等级、工作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计划作业时间进行公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确保各级人员对作业风险心中有数。为突出区别风险等级,三、四、五级作业风险应分别以黄、橙、红色和具体数字标注。三级及以上风险等级的施工作业,相关人员要按照《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人员到岗到位要求》进行作业监督检查,按作业步骤对风险控制卡进行逐项确认后,方可有序开展作业。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实施期间,各项目部通过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动态实时监控。

5.2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作业控制点

1、开挖深度在3m 到5m 之间的基坑挖土

2、变电站主建筑物模板安装

3、变电站主建筑物模板拆除

4、变电站高度超过8m 或跨度超过18m 的模板支撑系统

5、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

6、起重机械临近带电体作业

7、主变压器进场就位及套管安装

8、一次设备耐压试验

9、变压器局放及耐压试验

10、高压电缆耐压试验

11、系统调试

6 文明施工管理

6.1现场布置条理化管理措施(含现场总平面)

参照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7-2014),通过施工总平面布置及规范建筑物、装置型设施、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牌等式样和标准,以期达到视觉形象统一、整洁、美观的整体效果。

现场施工总平面应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各个功能模块,一般分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区、设备材料堆放区。各模块区主要由现场围墙、环形混凝土道路、钢管栏杆等分隔而成。

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按作业内容或施工区域,由绝缘网、围栏(或提示遮栏)等对作业场地进行围护、隔离、封闭,并设置安全标志、标识,明确安全责任人。

规划、绘制施工平面定置图,实现机料堆放的固定、有序。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如下:

6.2 设备材料摆放定置化管理措施

所有施工机械都必须标明设备状态,分完好机械、待修机械及在修机械三种状态牌,机械完好状态牌中部为蓝色,底部为绿色;机械待修状态牌中部为蓝色、底部为黄色;机械在修状态牌中部为蓝色、底部为红色。

所有材料/工具都必须标明状态,分完好合格品、不合格品二种状态牌,合格品标识牌中部为蓝色、底部为绿色;不合格品标识牌中部为蓝色、底部为红色。

中、小型机具应保持清洁,表面油漆完好,并悬挂醒目、规范的操作规程标牌。中、小型机具在现场露天使用时,应有牢固且标准适用的防雨设施。工具房、集装箱宜集中放置,且摆放整齐。

施工用电设施:变电所施工用电严格按国家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站内配电线路宜采用直埋电缆敷设,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7米,并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一、二、三级配电盘柜和便携式电源盘必须满足电气安全及相关技术要求,漏电保安器应定期试验,确保功能完好。

照明设施:施工作业区采用集中广式照明,局部照明采用移动立杆式灯架。 消防设施:按规定配备合格、有效的消防器材,并使用消防器材架、箱。 其它设施:

氧气瓶、乙炔瓶现场搬运使用托架(小车)。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使用箱笼。

绿化:办公区、生活区宜设置绿化带,种植花草树木。

饮水点:在适宜的地点设置工棚式饮水点,保持室内清洁、饮水洁净卫生。 吸烟室:在现场适宜的区域设置箱式或工棚式吸烟室,禁止流动吸烟。

6.3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1、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要素

成品、半成品保护是贯穿施工全过程的关键性工作,作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可以使已经完成的工序、分项工程顺利的转入后续工序,从而为单位工程的最终验收和交付创造良好的条件。完成的精品还没到交工前就遭到损坏,这是很多大广场工程的通病和缺陷。

本工程项目现场施工人员多,工期紧迫,工作面重叠,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有很大难度,因此提高成品、半成品保护意识至关重要。成品、半成品保护是工程质量管理、项目成本控制和现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制定保护成品、半成品计划措施,指导我项目部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保护成品的同时也保护半成品。

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的责任人为项目经理,施工全过程具体实施人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和 各工种工长。

2、成品、半成品保护阶段管理

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该项目各分项工程的特点,项目部计划实施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

A .工序施工阶段

B .分项工程面层施工阶段

C .单位工程完成最终检验竣工交付阶段

2.1 工序施工阶段,各作业班组长在对操作者进行技术交底时,必须对操作 者提出成品、半成品保护的要求。

2.2 工序转序联检时,其检查的内容包括成品、半成品保护。

2.3 分项工程面层施工阶段,专业工长要有针对性的提出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质量检察员对实施效果进行实地考核。

2.4 单位工程完成最终检验竣工交付阶段,实行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巡查制度,如果保护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 补救措施。

3、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责任

3.1 施工阶段成品、半成品保护责任

设立专门的成品、半成品保护班组,直接由项目经理领导,人员数量根据形 象进度情况随时调整,保证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处于受控范围内。

3.2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半成品保护责任 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单位。在工程收尾阶段,各专业分包单位在进入施工作业面时必须持有项目经理部签发的“作业申请单” (按照常规工程作法)方能够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

3.3 工序交接责任 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 (主要指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 要办理交接手续。

交接工作在质量总监的协调下有序进行,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装修施工人员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到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与其它专业分包协调后,其它专业派人协助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它专业人员恢复其成品。

3.4 成品保护技术交底责任 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对专业工程师进行成品保护交底, 各专业责任工程师 对各操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及成品保护工作交底。

4、成品保护组织措施

根据本工程各分段施工的实际情况,由于工期较紧,工序繁杂,各工种交叉频繁,对于成品和半成品,通常容易出现二次污染和损坏,直接影响整体工程质量。

因此必须加强成品保护,针对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成品保护制 定以下措施:

4.1 设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4.2 制定正确的施工顺序:制定重要区域的施工工序流程,将各专业工序相 互协调,排出一个空间的工序流程表,各专业工序均按此流程进行有序施工,根据施工流程安排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间,严格控制工作面的人流量,如不符合流程时间的工种一律不准随意进入其他施工区。严禁任何违反施工程序的作法。

4.3 作好工序标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半成品标 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的标牌。

4.4 工序交接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 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 止成品的污染、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4.5 对已完成施工的区域,派专人负责保护。凡未经项目部经理许可,一概 不得进入已完工区域。

4.6 预验后要修整的项目须持有特殊许可证方可进入现场。

4.7 全场统一成品保护标志,施工重要部位挂牌警示保护。

6.4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1、审查施工项目部环境及水土保持管理体系、专责人员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及措施,督促施工项目部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和控制措施的培训、交底,并检查相关记录。

2、审查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中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内容,检查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中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条文执行。

3、根据工程情况,在安全工作例会中描述环境及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内容。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控制措施。检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施工记录文件。

5、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要求施工项目部立即采取措施,可靠处理;当发现施工中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时,先口头指令暂停施工,在报业主项目部同意后,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应立即向监理项目部和项目法人报告。监理项目部应督促事故责任单位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环境污染事故调查,提出监理处理建议,并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6、建设过程中,配合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参与、配合环境及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7安全检查及评价考核管理

7.1安全检查计划及管理措施

1、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开展例行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检查、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等活动。

2、项目安委会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业主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开展一次安全检查。

3、各类检查事先编制检查提纲或检查表,明确检查重点,检查表可参考《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办法》中的输变电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评价表。

4、针对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通病、安全隐患和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问题,下发安全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反馈单,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同时业主项目部填写工程安全检查管控记录表;对重大问题提交建设管理单位或项目安委会研究解决;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责任单位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报业主项目部批准,分阶段实施。

5、参加工程月度例会,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专题分析,督促责任单位制订针对性措施,保证现场安全受控。

6、配合上级单位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按要求组织自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要求。

7、按照要求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安全检查管理有关内容。

8、配合项目安全事故(件)调查分析与处理,监督责任单位按要求整改。

7.2项目安全管理评价计划及管理措施

1、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7-2014),变电站在土建及构架安装初期、电气安装中期,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评价。

2、建设管理单位或业主项目部组织有关专家、工程参建各方,按评价时段要求做好安全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并填报输变电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评价报告。

3、评价工作结束后,监督责任单位进行问题整改闭环。

4、按照要求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评价有关内容。

5、配合省级公司做好安全标准化管理评价的抽查工作

7.3项目安全管理考核措施

1、监理、施工企业内部应制定基建安全奖惩制度,落实奖励费用,确保奖惩制度落实到位。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合同中明确对安全文明施工、违章及未遂事故(事件)的考核要求,依据合同有关条款及本规定有关要求,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参建方进行安全考核及评价;合同中应明确安全保证金金额,并作为现场考核资金来源之一。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安全工作考核依据之一;业主项目部对管理评价不合格的项目部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业主项目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项目部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罚。监理项目部对现场发生的违章及未遂事故(件),应签发书面通知并进行处罚,报业主项目部备案。违章与事故考核罚款应纳入安全管理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业主项目部对设计企业、监理、施工项目部进行安全管理综合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经建设管理单位审核后上报省级公司,考核结果与招投标挂钩。

3、发生基建安全事故(事件),应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等级,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事件)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考核。基建安全事故(事件)信息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按公司有关制度,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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