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金控组建方案(中关村科技金融控股公司)

关于组建“中关村科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方案

一、名称和性质 (一)名称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为:中关村科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中科金控股集团;英文全称:Zhongguancun Financial Holding Group Co., LTD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英文简称:ZGC Financial Holding ,英文缩写为ZGCFH 。

(二)性质集团公司是以“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整合相关金融资源,组建而成的国有大型金融控股企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进行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改组和规范。

二、注册资本和法定住所(一)注册资本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300 亿元,具体由监管单位另行核定。资产规模逐步达到1000 亿元以上。(二)法定住所集团公司的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10 号泰鹏大厦9 层。

三、目标模式和管理体制(一)目标模式通过市场化、国际化运作,将科技金融资源资本化,打造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现代科技金融综合服务控股集团,围绕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开展体系化的投、保、贷、典、租、银等业务,打造全能式的科技金融服务网络,形成整体竞争优势;通过“集团控股、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集体上市”模式,发展成为

科技金融上市公司。以战略目标为导向设臵集团内部业务单元,既包括能够提供即期资金来源的业务模块(银行、信托等),也包括具有发展潜力的业务模块(证券、基金、保险、创业投资等)作为未来发展的后盾,以保证集团公司拥有稳定的现金流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管理体制中关村科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产权单位(或者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国资公司),北京市金融局进行双重管理。产权单位进行股权管理,北京市金融局进行业务指导。

四、功能定位和业务板块

(一)功能定位中关村科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应设有资产经营、产权交易、信用担保、创业投资等业务平台以及信托、证券、银行、基金、保险、金融租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期货等业务单元。

(二)业务板块作为中关村科技金融行业的主导型“金融航母”,要成为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金融控股集团,旗下需要拥有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产业投资基金、地方法人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期货公司、城镇银行、风险投资公司、信用担保公司等门类齐全、风控严密、治理完善、效益显著的金融机构,为中关村科技企业发展提供一揽子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指导思想和组建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整合资源、搭建平台、金融创新、服务企业”的工作方针,聚集整合北京市和中关村科技金融服务资源与企业项目资源,打造资本与技术高效对接的平

台;建立科技金融组合服务机制,打造科技金融服务联动式的平台;促进科技金融工具和产品的创新,打造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平台;坚持市场服务与公共服务相结合的“双维”目标,打造企业发展与公共服务一体化融资服务平台;面向中关村“一区多园”企业和机构提供多样化服务,打造中关村科技金融服务基础性平台,大力推动中关村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 组建原则 1.依法组建。集团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与有关企业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2.优化资源配臵,服务国家战略。集团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专业化金融业务和规模经济的要求,加强资源整合,调整结构,规避重复建设,提高金融资源利用效率。 3.突出金融服务的系统创新。集团公司以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基础,利用先进的多网互联技术,加强业务创新,不断增强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提高科技金融业的运营效率。 4.稳步实施。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应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妥实施,保证安全、稳定和正常经营,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5.需求带动,市场导向。强化市场配臵金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6.产融结合,先行先试。坚持促进科技创业与金融发展良性互动,实现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共赢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创新政策的试点步伐。

六、组建基础和组建方式

(一)组建基础为充分利用和依托现有科技金融资源,可在现有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合相关企业和金融平台,组建“中关村科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组建方式集团争取获得北京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在政策扶持、环境改善、加强监管等方面的必要支持,对相关金融企业的产权结构、业务架构、人事关系等进行必要调整。作为先进的金融经营组织模式,金融控股集团的组建应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理顺内部治理结构,在确保集团国有控制权的同时,发挥市场配臵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引入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资金来源完善股权结构,实现同股同权、依法合规、市场化运作。中关村科技科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国有企业资产划转、并购重组、采取“1+N ”(包括证券、信托、银行、基金、期货、创投、信用担保、金融租赁、城镇银行、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种金融和类金融机构)模式组建。除现有的证券、信托、期货、基金及风投等可以直接注入金融控股集团以外, 需要重振和开拓新的重要战略业务单元。

七、组建措施

(一)按照政府主导的原则,组建初期应通过北京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帮助,对现有存量资产进行调整和重新布局,夯实基础,并逐步优化资源配臵、完善金融资源平台。

(二)增加资本数量,扩大资本构成形式,吸引各类资本进入。吸引有资金实力的央企资本、外企资本、民企资本,协

调北京金融局、国资公司、北京国有企业的资本进入。

(三)整合各类金融机构,搭建企业融资平台。中关村发展集团的股权投资业务、重大项目投资业务、金融业务划进入金融平台。中关村发展集团可主要聚焦于高科技产业园区规划与开发业务,更有利于中关村发展集团成为主营业务突出的上市公司。

(四)规范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现代化企业制度。

八、集团的发展目标、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发展目标近期目标:以市场为导向,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快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实现资源、技术、人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臵,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收益和经济效益。到2015 年底,初步建成科技金融信息服务保障系统,形成银行、证券、保险、担保、信用一体化的经营格局,成为中国市场上有竞争力的科技金融服务商。远期目标:成为亚太地区卓越的科技金融控股集团,并成为全球科技金融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持续的金融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和国际合作,优化资源配臵,提高核心竞争力,为中国科技金融业提供全方位的平台化信息服务,为国内科技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充分的金融支持,力争到2020 年,实现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紧密结合,把中关村建设成为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地位相适应的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科技金融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建设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实

现一批重大政策创新,培育支持创新创业的科技金融文化,形成符合创新发展需要的科技金融发展环境。资源聚集规模效应显著增强。科技金融资本大量汇聚,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得到充分发展,聚集一批专业服务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兴金融机构,发展一批功能齐备、服务高效的科技金融中介组织,基本形成协同合作的科技金融组织体系。科技与金融对接机制显著优化。信用激励、风险补偿、投保贷联动、政银企多方合作、市场选择聚焦重点和分阶段连续支持的创新服务机制进一步健全,形成政府资金与社会资金、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有机结合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资本市场服务效能显著提升。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上市公司数量不断扩大,形成科技信贷、创业投资、多层次资本市场与科技保险等相结合的高效融资服务体系,基本确立适应科技创新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功能的科技金融市场体系。辐射带动功能作用显著发挥。科技金融活动高度活跃,国内外科技创新项目大量汇集,成为全球科技创新资源与创新资本高效对接的重要枢纽,建成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金融服务品牌。(二)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科技企业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

2.对有关国有资产行使相应的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3.根据市场需求、国民经济和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及国家产业政

策,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改革方案及重大管理决策。 4.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优化配臵金融要素,组织实施重大投融资活动,对资源利用效果负责。加大科技金融创新力度,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科技企业融资难题的解决。 5.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 6.指导和加强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管理集团及集团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搞好集团公司内部企业文化建设。 7.承担北京市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主要权限 1.集团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部分国有金融资产收益,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对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关事宜,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3.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集团公司享有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合作权。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臵,依法决定或参与决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任免和管理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全资企业的领导人员;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7.北京市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九、集团公司的机构设臵和党的组织

(一)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产权单位向集团公司派出监事会,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二)集团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长是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三)集团公司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设臵内部管理机构。

(四)集团公司党的组织及纪检、监察机构的设臵,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十、集团公司的内部关系(一)集团公司与有关内部企业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母子公司体制。集团公司应进一步规范与有关企业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有关企业积极性。(二)集团公司在制订集团发展战略、调整结构、协调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是投融资、资本运营、市场开拓和金融合作与交流等重大投融资、经营活动的决策与管理中心。(三)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对集团公司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遵守集团公司章程,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发展战略、结构调整、专业分工等重大决策。集团公司依照法定

程序检查、考核有关企业业务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四)集团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及审计监督制度,加强资金和成本管理,实行合并财务报表制度,统筹管理核心业务,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在国内外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十一、集团公司与外部的关系(一)集团公司接受北京市金融局等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二)集团公司的资产与财务关系由产权单位负责。(三)集团公司组建过程中,涉及上市公司股权重组时,有关各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集团公司在决策和管理过程中,要依法保证有关上市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防止控股股东损害小股东合法权益。(四)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涉及有关社会、城市行政管理等方面事宜,以及与地方有关的经济联系,继续接受当地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与国内同行业的其他科技开发区金融服务公司之间是平等、竞争、协作的关系。集团公司与其他科技金融企业要加强协作,促进我国科技金融行业业健康发展。

十二、集团公司的重点工作(一)充分发挥科技金融服务一体化平台作用以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现有金融业务为基础,强化集团内部不同金融业务间的协同效应,搭建统一的营销平台,建立客户、产品联动的新机制,从而进一步提高为客户服务的能力。(二)整合聚集中关村科技金融服务资源借助外部的力量,整合一批金融机构、服务中介,为科技企业提供“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务。

(三)建立科技融资项目收集、评价机制 1. 打造高效的线上服务系统依托现代科技化网络化技术,建立政策性、实用性相结合的科技金融服务网站,不同类型的投资、服务机构得到集中展示。设立中关村示范区科技金融政策信息专区,设立创业投资、科技担保、小额贷款、天使投资、银行贷款等各类融资产品的展示专区,设立中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融资需求、项目融资专区,设立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类融资服务中介机构专区。建立科技金融投资机构、创新创业企业、融资服务中介组织等多方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科技金融服务网站将各类信息、资金、资源实现高效对接。批量处理科技企业融资需求,具有在线咨询,在线提交需求,在线匹配与推荐,服务流程进度查询、投融资资讯、SNS 社区等功能,形成和管理项目数据库和投融资交易数据库,帮助科技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丰富科技企业的信用档案。 2. 坚持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一是开展大型投资项目对接活动,通过投融资论坛、项目对接会、投融资沙龙、政策解析会、创业秀,上市企业投融资俱乐部、集中企业项目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投融资机构与企业的直接交流。二是搭建科技金融综合化实体平台,集展示、交易、活动、培训、创业交流于一体,使金融机构、服务中介、科技企业之间,有效衔接;三是组建高素质队伍,秉承“服务至上”的理念,针对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3. 设立科技金融专项服务窗口通过科技金融专项服务窗口,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配备专业人员,与各园区管委会

进行项目对接,将收集的有融资需求的高成长性创新创业企业信息汇集中科金集团,由中科金集团根据企业融资需求情况,设计提供有针对性的股权、债权融资服务,以满足不同产业、行业、企业的不同需求。根据“一区多园”的产业特点,首先以两个或三个园区作为科技金融超市服务试点,推进其他园区科技金融超市服务工作。将海淀园、丰台园、石景山园作为科技金融超市服务推广首站,与园区金融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在园区形成服务示范窗口,逐步向其他园区拓展推进科技金融超市服务工作。 4. 定期开展项目评估与发布对收集到的投融资项目,组织专业人士和有关专家,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挖掘储备有投资价值的项目资源,建立投融资项目资源库。同时联合集团所属子公司、银行、投融资机构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定期举办“投保贷”战略合作项目集群发布活动,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和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提供双向优质服务。(四)建设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围绕中关村园区科技企业,建立涵盖科技投资、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科技典当、科技信用、科技租赁、科技保险等专业服务体系,同时搭建科技金融媒体平台和综合化的实体平台,有利于进一步宣传和展示中关村科技创新形象,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 1. 发展科技投资科技投资以股权的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科技投资服务以中科金集团和中关村创投为基础,发挥“母基金”的引导作用,充分整合园区孵化器、天使投资机构、PE 基金等投资机构资源,利用风险资本的价值发现和价值评估专业优

势,引导风险资金投资具有高成长性、高科技含量、市场前景广阔的战略新兴产业,成就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科技企业。 2. 发展科技信贷科技信贷是通过联合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信贷机构,为科技中小企业提供便捷、高效、透明的“一站式”贷款融资服务,解决科技企业的长、短期的运营资金缺口。建立科技企业和信贷机构的沟通机制,提高企业的申贷成功率,降低融资成本。建立科技金融服务统贷平台。在中关村管委会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支行等商业银行的大力支持下,设立科技金融统贷平台,拟定合作贷款规模200-300 亿元(3 年)。中科金集团负责平台建设、运作及日常管理,联合旗下子公司及社会专业投资融资机构开展多层次信贷服务,以满足“一区十六园”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短、小、急、频”的贷款需求和园区开发建设企业的中长期资金需求。通过多渠道信贷服务平台,实现财政资金的放大示范效应,为中关村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百千万工程”做出贡献。 3. 发展科技担保针对科技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信用缺失、缺乏有效的抵押物或抵押物不足的情况,服务平台推出科技担保服务。科技担保允诺当科技企业不能履约时,由担保公司承担其对应的全部义务。为科技企业的融资、业务拓展、资本运作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 4. 发展科技租赁租赁融资是科技企业设备融资的一种重要途径。科技租赁中,出租人在整个租期始终拥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可以确保出租人的财产安全并有效规避经营风险,因而出租人对承租人的审查更注重其使用租赁设备产生的现金流量,而不过

多强调出租人的信用历史或过去的财务记录。因此,科技租赁可以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那些信用低。不易举债方式融资以及未在银行建立起信用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从而更好地满足科技中小企业发展中对长期资金的需求。 5. 发展科技典当科技典当业务,适用于科技企业短期的应急融资,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融资成本高、规模小,但典当也有一定的优势。首先,与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信条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当行对客户的信用要求几乎为零,典当行只注重典当物品是否货真价实。第二,与银行贷款手续繁杂、审批周期长相比,典当贷款手续十分简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动产抵押,也比银行要便捷许多。第三,客户向银行借款时,贷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银行指定的范围,而典当行则不问贷款的用途。 6. 建设科技信用体系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在多年经营中,累积了数以千计的客户。这些客户资料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信息和财务信息,还包括融资交易信息,同时结合工商、海关和媒体的信息,以及和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的合作,将有助于构建科技企业的信用体系的构建。科技企业信用档案在企业融资过程中,将起到重要的参考辅助作用:第一,拥有信用档案的企业,将优先获得平台的专业化服务,并享受一定的优惠;第二,信用评级较高的企业,优先被推荐到金融机构。信用促融资,融资促发展。 7. 发展科技保险科技保险是指为了规避科研开发过程中由于存在诸多不确定的外部影响而导致科研开发项目失败、中止、达不到预期的风

险而设臵的保险。科技保险的险种是由保监会和科技部共同分批组织开发并确定的,第一批险种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等6 个险种。北京中关村科技创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将与保险公司深入合作,引入科技保险服务,降低科技企业的运营和研发风险。 8. 建设科技金融媒体平台打造有影响力的中关村科技与金融沟通交流的媒介,宣传展示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与服务的重大政策、战略举措和突出成果,研究探讨科技金融创新与发展的问题与趋势,助推服务平台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与创新创业企业的投融资对接,营造中关村技术与资本共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9. 建设科技金融综合化实体平台科技金融综合化实体平台是将各类信息、资金、资源整合统一的物理空间,集办公区、展示区、交流活动区、培训区、综合服务区于一体,同时利用现场的各种传媒载体,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宣传金融产品,并推荐金融机构,是线下服务的重要载体和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有四个:成果展示:设立科技成果展示专区,营造中关村园区的科技氛围,体现中关村在科技方面的引领作用。促进交易:设立中关村示范区科技金融政策信息专区;设立创业投资、科技担保、小额贷款、天使投资、银行贷款等各类融资产品的展示专区;设立政府资金及补贴申请专区;设立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各类融资服务中介机构专区;科技企业可以获得“一站式”金融服务,与金融、服

务机构各方高效对接。承接活动:承接各类金融和创业活动,如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发布会、科技企业募资路演、创业培训系列课程、资本沙龙、创业评选发布会等。创业交流:设立企业家联盟和投资联盟,企业家之间和企业家与投资人之间可以在这里进行常规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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