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具管理制度

1 目的

明确公司量具、检测设备的采购、进厂验收、领用、周期检定、报废、保管等各方面的要求,加强计量器具的管理,增强使用人对公司财产的责任心,避免量具的非正常损坏和丢失,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量具、检查设备的管理(外购和自制) 3 职责

3.1 质保部和技术部工艺科负责量具的规格、型号以及使用范围的确定,并由质保部负责填

写《采购申请单》;

3.2 采购部负责量具、检测设备的采购入库; 3.3 质保部负责量具的入库验收;

3.4 质保部和技术部工艺科负责检测设备的入库验收;

3.5 质保部负责编制《年度量具检定计划》和《年度检测设备检定计划》,并负责执行; 3.6 质保部负责建立量具总账册,并负责量具的编号、入库验收、登记、发放等工作, 3.7 各量具的领用人员负责对自己领用的量具进行保养,对精度出现问题的量具向质保部提

出更换或维修申请;

3.8 各检测设备的责任人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检测设备进行保养,对精度出现问题的检测设备

向质保部提出维修申请;

3.9 质保部负责每月对个人领用量具的使用情况及帐物相符的检查; 4 管理活动

4.1 对购回的量具,经过质保部的检定、验收,合格的进行建账登记、编号、建卡,不合格

的退回采购部处理,凡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的均做不合格处理(此环节主要是防止不合格的量具流入企业);

4.2 质保部会同技术部工艺科根据工序需要配发放常用的量具,由质保部进行登记,个人领

用的所有量具由其自行保管;

4.3 量具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员工使用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下班前必须将量具擦拭干净后放

回量具盒内防止生锈,日常使用中要经常校准、对零,一经发现量具失真,立即停止使用并交质保部处理,如果发现员工私自拆卸处以20元以上罚款;

4.3 质保部负责对现场所领用的量具每月检查一次(每月15号),如领用人办理岗位调动或离职手续时,到质保部办理量具归还或移交手续,若遗失将按规定赔偿; 4.4 以下原因造成量具损坏、丢失和检测设备损坏,应予处罚或赔偿:

4.4.1 不听劝告、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

4.4.2 尚未掌握操作技能或未了解量具、检测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就轻易动手操作; 4.4.3 工作疏忽,不负责任或保管不当造成的被盗、丢失、损坏; 4.4.4 盗窃或以坏换好的,当事人应做书面检查,除按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

相应的批评教育或处分;

4.4.5 有意制造事故,或故意违反操作规程;

4.4.6 没有经过培训或主管部门允许使用检测设备者,一经发现、确认后作罚款100元处理; 4.5 处罚、赔偿标准

4.5.1 经确定为人为损坏的,修理费用由责任人全额承担; 4.5.2 对无法修理报废或遗失的量具按使用年限进行赔偿,使用年限在一年内的,按量具购价

的100%赔偿,一至二年按量具购价的80%赔偿,二至三年按量具购价的60%赔偿,三年以上按量具购价的50%赔偿; 4.6 以下原因造成量具或检测设备损坏或丢失,可不予赔偿: 4.6.1正常使用中发生的磨损;

4.6.2量具、检测设备使用和存放缺少必要的防护条件,经主观努力后仍造成了轻微损失; 4.6.3确因量具或检测设备本身质量原因,在正常操作过程中造成了损坏; 5 量具的降级和报废 5.1 降级

5.1.1 经修理仍无法达到原精度,但尚能做低一级精度使用的量具可作降级(或限制)使用,

并标出降级后的标识,此量具不能做为最终测量的依据; 5.1.2低值量具的降级使用需经质保部经理同意,厂长批准后方能使用; 5.2 报废

5.2.1 经检定不合格又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量具应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由设备工

程师提出方案,质保部确认,厂长批准后报废,并以报废单申购新量具。 6 相关文件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7 使用表格 量具领用登记表 采购申请单 量具报废申请单 量具清单 量具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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