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自检"隐患整改报告

罗平县聚丰煤业有限公司

阿贵联办煤矿安全“自检”

编制:阿贵联办煤矿技术科

编制日期:2017年6月20日

罗平县聚丰煤业有限公司

阿贵联办煤矿安全“自检”报告

2017年8月9日,按照罗煤局【2017】37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的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经现场检查,共查出隐患及问题安全管理11条、开拓开采系统11条、通风系统14条、水害、防灭火及爆炸物品管理12条、顶板管理3条、机电管理48条、应急处置与救援6条、职业病危害防治4条,共计隐患109条。通过长时间的整改,对已整改完成的隐患进行销号处理,并通过隐患验收小组的验收。特做出以下报告。

一、设立安全、复查验收领导小组

组 长:王国强(矿长)

副组长:张小昆(安全副矿长)、 刘永(总工程师)

成 员:尹保良、赵永平、刘星卫、章福春、袁贵乔、王乔昌、陈强能、赵云浩、崔成坤、资文生、张爱坤、马志波、陈建安、陈采柱、刘绍金、李家全、张丙坤、尹永宽

二、安全、复查验收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所有整改项目复查验收工作,对整改不合格的必须重新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2)制定各项整改项目验收标准,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

(3)对整改期间“三违”现象进行督查,对各类违章、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狠抓整改工程质量,对各项整改工程质量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整改工作失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6)对整改各项安全检查记录进行检查、完善。

(7)整改结束并经自查自验合格后,报请集团公司验收。

三、各项目隐患验收结果:

(一)、安全管理

1、煤矿主要负责人无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无注册安全工程师。

2、煤矿配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有相关毕业证书,但无相关资质证书。

整改措施:以上2条隐患问题由办公室主任王国稳于2017年12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单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评审或考核。

整改期限: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

责任人:王国稳

整改资金:8.8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过程中

3、煤矿特种人员操作资格证不足。其中有2个工种分别只有2个人有特员操作资格证。

整改措施:以上1条隐患问题由办公室主任王国稳于2017年6

月30日前将需进行培训的人员名单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培训学习.

整改期限: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

责任人:王国稳

整改资金:2.8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

4、煤矿今年还未购买工伤保险。

整改措施:于4月底全面完成2017年所有在岗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的购买工作。并及时与劳动部门更换入岗离岗人员。

整改期限:2017年4月30前。

责任人:王国稳

整改资金:11.8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

5、煤矿有成立相关组制机构的文件,其中技术科人员也在通风科工作不符合,但无地测防治水管理机构。

6、煤矿成立组制机构的文件中无专门的地测部门。

整改措施:以上2条隐患问题由技术副矿长刘永负责立即落实完善煤矿组制机构设置中明确各职能部门,并设置地测、防治水管理机构。

整改期限: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

责任人:刘永

整改资金:0.06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7、煤矿新老职工未签订师徒合同。

整改措施:由生产副矿长尹保良负责对新老职工进行分开,并负责落实要求新老职工必须签订师徒合同,新职工3个月实习期,在实习期内必须由老职工全程带领作业。

整改期限: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

责任人:尹保良

整改资金:0.1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8、煤矿有各种管理制度,但部分制度内容不完善。(如:煤矿十六项制度中第十四项制度“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中规定检身员必须看入井人员是否穿戴劳保,安全帽的护绳是否脱落,是否穿化纤衣服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需进行完善。)

9、煤矿有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要求带班人员同职工同上同下,不符合“煤矿交接班制度,煤矿带班领导、班组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在井下作业地点交接班,其他人员等待上一班作业人员出井后在地面交接班,严禁两班交叉作业。”的规定。

10、煤矿有日检制度、周检制度、月检制度,但无相关“煤矿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排查、周分析、月总结、季通报制度,每季度分县、市、区向全省通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以上3条隐患问题由技术科长资文生配合技术副矿长刘永认真完善煤矿相应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组制相关人员认真贯彻学习落实。

整改期限:2017年5月15日前完成

责任人:刘永、资文生

整改资金:0.08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11、安全费用提取方面,煤矿制度规定按10元/吨进行提取,不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未见到相关资料记录。煤矿有“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但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无相关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的具体内容。

整改期限:2017年4月底前完成

责任人:李荣芬、徐小兰

整改资金:0.08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毕

(二) 、开拓开采系统

1、未做到每五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

整改措施:由办公室主任王国稳负责联系聘请相关资质部

门编制矿井地质报告。

整改期限:2017年7月前完成

责任人:王国稳

整改资金:2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2、掘进和回采前,未编制地质说明书。

3、采区开采前未编制采区设计。

4、未绘制巷道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相关人员未签字。

5、未制定井巷维修制度,报废的井巷未做隐蔽工程记录。 整改措施:以上4条隐患问题由技术科负责在开采前编制完善地质说明书、采取设计、各种制度等相关资料,并做好相关图纸的绘制工作,及时报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填写报废的井巷隐蔽工程记录。

整改期限:2017年5月10日

责任人:资文生、马志波、张爱坤

整改资金:0.68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6、井巷交叉点设置路标不全,路标应标明所在地点,并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整改措施:隐患问题由技术科马志波、张爱坤负责对井下

所有巷道标识牌进行补充完善,并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整改期限: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

责任人:马志波、张爱坤

整改资金:0.06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资文生 7、1905水平水泵房未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设置了监控摄像,但尚未启用。

8、2030水平水泵房未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未实现图像监控。

9、1905水平中央变电所未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整改措施:以上3条隐患问题由机电副矿长刘星卫负责对1905水平水泵房及2030水平水泵房、1905水平中央变电所进行定制并安装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督促相关人员将监控摄像正常启用,并随时进行维护。

整改期限:2017年7月30日前完成

责任人:刘星卫

整改资金:6.8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资文生 10、20701采煤工作面通到回风巷道的安全出口巷道高度不足1.6m ,需检修。

11、M7煤进风巷部分巷道高度不足,部分工字钢变形,有一根已断裂,需进行更换并卧底。

整改措施:以上2条隐患问题由技术科编制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组制相关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后按措施要求组制人员对20701采煤工作面通到回风巷道的安全出口巷道及M7煤进风巷部分巷道进行检修,检修后的巷道断面必须与掘进时巷道断面一致,保证人员正常通行。

整改期限:2017年5月8日前完成

责任人:资文生、马志波、张爱坤、张小昆

整改资金:8.6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三) 、通风系统

1、20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20402机运巷掘进工作面 局部通风机只有一台,无备用局部通风机,且局部通风机无管理牌版。

2、20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风筒吊挂不规范,未做到逢环必挂,部分接头未反边,接头漏风。

3、20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数值在正常供风的情况下高达0.7%左右,瓦斯涌出量大,应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瓦斯超限分析处置制度。

4、煤矿井下通风设施(风门)较多,需进一步加强通风设

施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稳定。

整改措施:以上第4条隐患问题由机电副矿长刘星卫负责安排落实对20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20402机运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装备用局部通风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机电设备进行挂牌管理。并督促各跟班瓦检员按规定对井下各通风设施、局部通风机风筒进行检查,及时处理漏风现象,并将风筒吊挂整齐,及时粘补漏风风筒,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加强瓦斯管理工作。

整改期限: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

责任人:刘星卫、赵云浩、李家全、陈建安、张德坤

整改资金:3.8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5、2030联络巷、20403输煤巷风门无风门传感器。

整改措施:由尹永宽负责立即对2030联络巷、20403机运巷及其它风门进行安装风门传感器并加强维护管理工作。

整改期限:2017年4月8日前完成

责任人:尹永宽

整改资金:1.83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6、直读式粉尘浓度测定仪、井下粉尘采样器等未进行检

验检测。

整改措施:此条隐患问题由机电副矿长刘星卫负责将煤矿直读式粉尘浓度测定仪、井下粉尘采样器等设备及时送至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验检测。

整改期限:2017年9月前完成

责任人:刘星卫

整改资金:4.3万元

验收结果:等待检查部门的检测报告。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7、2009年12月进行通风阻力测定,不符合每3年至少进行1次通风阻力测定的规定。

8、2009年后未进行通风阻力测定,不符合每3年至少进行1次通风阻力测定的规定。

9、2017年未进行反风演习。

整改措施:以上3条隐患问题由技术副矿长刘永负责按照煤矿编制的《通风设计与供风标准》规定对煤矿进行通风阻力测定及进行反风演习,并将测定、演习等结果及时上报矿长等人。

整改期限:2017年6月前完成

责任人:刘永、资文生、张小昆

整改资金:7.3万元

验收结果:等待检查部门的检测报告。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10、矿井隔爆水棚数量不足,采、掘工作面回风巷未安设。并且安设不规范;采、掘工作面回风巷无风流净化水幕,回风巷粉尘浓度高。

整改措施:由生产副矿长尹保良负责安排人员对井下隔爆水棚数量进行检查,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及总回风巷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设,并设专人进行维护。

整改期限:2017年4月12日前完成

责任人:尹保良、陈胜荣、王玉明

整改资金:1.2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11、矿井测风、测尘报表未报送矿长、总工程师等人。

12、瓦斯检查只填写原始记录,由矿长、总工程师签字,瓦斯检查日报表未报送相关人员。

整改措施:以上2条隐患问题由技术副矿长刘永督促测风、测尘工及各班瓦检员认真按要求及时对井下进行测风、测尘、瓦斯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报表报送矿长、总工程师等人审批签字。

整改期限: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

责任人:刘永、张爱坤

整改资金:0.6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13、主要通风机、防爆门无检查记录。

整改措施:由机电副矿长刘星卫负责督促主要通风机司机认真及时主要通风机各装置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台账记录。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整改期限: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

责任人:田登勇

整改监督人:刘星卫

整改资金:0.34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四) 、水害、防灭火及爆炸物品管理

1、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针对性不足,建议补充。

2、缺少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未建立14种基础台账。应补充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建立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气象资料台账、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矿井突水点台账、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井下水文地质钻孔成果台账、水质分析成果台账、水源水质受污染

观测资料台账、水源井(孔)资料台账、封孔不良钻孔资料台账、矿井和周边煤矿采空区相关资料台账、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等14种基础台账。

3、开展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划定了警戒线,但未划定禁采线。

4、井上下对照图上标绘了本矿井采空区,但未对老窑、小煤矿进行标绘。

5、煤矿编制了防治水设计,但未制定水害防治措施。

6、建立了暴雨洪水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撤人制度,但针对性不足,未切合本矿实际,建议修改。

7、煤矿未制定采空区管理制度,未建立采空区密闭墙周巡回检查分析制度。

整改措施:以上7条隐患问题由技术科负责完善各种水害防治相关制度、体系,并组制相关人员进行贯彻落实。做好水害防治14种基础台账,如实绘制好井下各种相关图纸,认证填写相关记录台账。

整改期限: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

责任人:资文生、张爱坤、马志波

整改资金:1.35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8、2030水平水泵房存放的灭火器已失效,需更换。

9、井下未设置专门的消防材料库。

整改措施:以上2条隐患问题由机电副矿长刘星卫负责组制人员在井下1905水平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将消防材料补充齐全。并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消防材料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补充或更换失效、损坏物资。

整改期限: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

责任人:刘星卫、赵云浩、崔成坤、刘绍金

整改资金:4.8万元

验收结果:失效灭火器整改完毕,井下消防材料库还在整改中。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10、永久密闭密封不严,采用砖石材料,密闭墙厚度不足。

11、永久密闭墙体未留设连通采空区的取样观察孔。

12、井下密闭墙构筑前未编制专项设计或安全措施。

整改措施:以上3条隐患问题由技术科编制密闭墙构筑规定和要求组制职工进行学习后,按要求进行掏槽构筑,张小昆永久密闭密封不严,采用砖石材料,密闭墙厚度不足。

整改期限: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

责任人:资文生、张爱坤、马志波、张小昆、尹保良

整改资金:6.8万元

验收结果:已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五) 、顶板管理

1、20701采煤工作面机运巷有5-6m 左右的巷道采用木支护。

2、20701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使用木支护。

3、20702机运巷掘进工作面部分巷道使用木支护。

整改措施:以上3条隐患问题由技术科编制相关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并组制工人进行贯彻学习后,再安全副矿长张小昆负责组制人员按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对20701采煤工作面机运巷、20701采煤工作面回风巷、20702机运巷掘进木支护段采用金属工字钢进行更换,更换前必须打设5m 双托棚加强支护,并从外向里逐架进行更换。

整改期限:2017年8月30日前完成

责任人:张小昆、尹保良、章福春

整改资金:11.6万元

验收结果:整改中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六) 、机电管理

1、无钢丝绳、三环、插销的定期检验报告。

2、机电设备已经检测,但无检测报告。

3、空压机油无闪点试验报告。

4、空压机压力表、安全阀未进行定期检验。

5、主斜井、副斜井绞车使用的钢丝绳未进行安全系数计算。

应根据绞车提升量计算钢丝绳安全系数。

6、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检测工的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未定期进行调校。应按规定定期调校。

7、煤矿使用的甲烷、风速、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仪未进行检测(无检测报告)。

8、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甲烷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光干涉式甲烷测定仪应按规定定期调校。煤矿应定期送到有校检调校资质的单位定期校检调校。

整改措施:以上8条由机电副矿长刘星卫负责安排落实将相关机电、运输及安全监控各种传感器等需定期进行检验调校设备及时送至检验部门进行检测检验调校,并及时进行更换。并且确保流动人员佩戴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整改期限:2017年6月前完成

责任人:刘星卫

整改资金:6.8万元

验收结果:已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9、主排水泵房双回路电源未设置母联开关。

10、1905水平水泵房双回路电源未设置母联开关。

11、水泵房、中央变电所、M7煤层进风巷馈电开关均无辅助接地线。

12、副井轨道、主井皮带架、压风管路、排水管路入井前只有1处接地,应有2处接地。

13、入井电气设备检查记录无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号。防爆电气设备到矿验收时,应当检查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核查与安全标志审核的一致性。 入井前,应当进行防爆检查,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14、主皮带机配电室一台磁力启动器小电缆从大喇叭口出线,密封圈间隙大;配电室与井口采用彩钢瓦封闭,距离井口不足10米,操作工使用炉子取暖,原煤运输过程中吸附瓦斯会散发在空气中,容易造成瓦斯聚集,井口20米范围内不应有明火。

整改措施:以上6条隐患问题由机电科长赵云浩负责组制相关机电人员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失爆电气设备,安设接地线。确保所有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设备入井前必须签发合格证。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使用烟火。

整改期限: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

责任人:赵云浩、崔成坤

整改资金:8.8万元

验收结果:已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15、煤矿属于低瓦斯矿井,107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无“三专”供电,也无备用局部通风机,无备用电源。低

瓦斯矿井局部通风机应“三专”供电,无“三专”供电的应配备备用局部通风机并有备用电源。

16、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只有1趟电缆入井。应按要求设置2趟,并从不同的井筒或者一个井筒保持一定间距的不同位置进入井下。

17、安全监控及人员位置检测中心站无双回路供电。应安设双回路供电。

18、安全监控系统无备用热备机,人员位置检测系统热备机损坏,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联网上传。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不能在5min 内自动投入使用。安全监控和人员位置检测系统主机及联网主机应当双机热备份,确保能在5min 内自动投入使用。

整改措施:以上4条隐患问题由机电副矿长刘星卫负责安排组制机电相关人员对井下局部通风机、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系统等设备实行双电源进行供电,当工作设备出现故障或停电时,备用设备能立即进行工作,保证安全。

整改期限: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

责任人:赵云浩、刘星卫、崔成坤、刘绍金

整改资金:8.6万元

验收结果:15、18条已整改完毕。16、17条隐患正在整改中。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19、无漏电保护试验记录。

20、无全矿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21、提升系统、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空气压缩机等安全设备未制定维护、保养制度,无维护、保养记录。煤矿必须对提升系统等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2、无甲烷电闭锁设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每15天至少测试1次。可能造成局部通风机停电的,每半年测试1次。

整改措施:以上4条隐患问题由机电副矿长刘星卫负责组制相关机电人员定期进行漏电保护试验及矿井接地电阻测试、瓦斯电闭锁机风电闭锁等相关测试,并制定主要机电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做好相关记录,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整改期限: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

责任人:刘星卫、赵云浩、崔成坤、刘绍金

整改资金:1.6万元

验收结果:已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23、副井提升绞车闸间隙保护失效;

24、副井提升绞车未安装松绳保护。

25、主斜井变坡点下方一列车长度位置挡车栏为撞击式动作挡车栏,应安装与绞车联动的挡车栏,中部捕车器缺少撞块,不能动作。

26、主皮带井皮带机撕裂保护失效。

27、M7煤集中运输巷皮带机急停开关无拉线。

整改措施:以上5条隐患问题由机电科长赵云浩负责组制机电相关人员对副井提升绞车重新安装闸间隙保护装置及松绳保护装置,并按规定更换符合要求的联动挡车栏。对主斜井皮带机撕裂保护装置及M7煤集中运输巷急停开关设置拉线,便于故障时能立即停止运行,保证安全。

整改时限: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

责任人:赵云浩、崔成坤、刘绍金、陈东云

整改资金:2.3万元

验收结果:已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28、2030水平风门、M7上出风门、20403输煤上山风门只安设了1道风门开关传感器,不符合规定要求。应规范安设。

29、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安装不齐全。20403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安设数量不足,T1安装位置不对,缺T2甲烷传感器,10701采煤工作面未安装T2传感器。应按规定安设。

30、M4工作面回风巷未安设甲烷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应按规定安设。

31、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安装不规范。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屋顶)不得大于300mm ,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 ,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32、安全监控及人员位置检测信号传输线路悬挂不规范。

33、井下20402机运巷、10702局部通风机未安装开停传感器;地面主要通风机每台通风机只安装了一级开停传感器;主要通风机风硐压力传感器,安装方式不正确。应按要求规范安设安装。

34、20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甲烷电闭锁的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未安装馈电状态传感器。

35、204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风筒风量传感器安装位置不合理。应设置在风筒末端规范安装。

36、地面空压机房2个储气罐未装设超温保护装置。

空压机储气罐内的温度应当保持在120℃以下,并装有超温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并报警。

整改措施:以上9条隐患问题由机电副矿长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对空压机安设超温保护装置,并对井下所有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按照规定补齐安设相关传感器,传感器及线路必须按规定吊挂整齐,并随时进行维护保养。

整改期限: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

责任人:赵云浩、刘星卫、尹永宽

整改资金:2.3万元

验收结果:已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37、监测监控、人员位置监控系统联网主机未安装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应按规定装备。

38、煤矿中心站录音电话未按规定启用。应要求使用录音电话,音频文件应当至保存3个月以上。

39、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上传故障,数据未有效上传。应进行维修维护保证数据的有效上传。

40、煤矿安全监控值班人员操作监控系统不够熟练。应加强对监控值班人员的培训学习。

41、煤矿监测监控未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安全监控设备台账;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巡检记录;检修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报警断电记录月报;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网络中心每月未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

42、安全监控、人员位置检测系统数据未定期备份。要求煤矿每3个月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检测等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录音应当保存3个月以上。

整改措施:以上6条隐患问题由尹永宽负责立即对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系统联网主机安装防火墙等安全系统,随时检查维护保证通讯、监控数据能有效备份和上传,并加强监控值班人员业务操作能力的培训,督促相关值班人员及时填写相关记

录。

整改时限:2017年5月5日前完成

责任人:尹永宽

整改资金:0.08万元

验收结果:已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43、监测监控布置图绘制不规范,未及时更新与矿井井下不符,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未标出分站设备型号、传感器型号。煤矿安全监控布置图绘制不规范;安全监控布置图应对监控分站、传感器型号等进行标注。

44、未绘制断电控制图。断电控制图应标出断电设备型号、范围区域。

45、未编写监控设备检修停止运行安全措施。

46、未编写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

47、煤矿未编制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煤矿应编制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

整改措施:以上5条隐患问题由机电副矿长配合技术科制定安全监控停运、人工监测、故障处理等安全技术措施,绘制相关图纸,保证与实际相符,并组制相关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后实施。

整改期限: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

责任人:刘星卫、资文生、张爱坤、马志波

整改资金:0.03万元

验收结果:已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48、经查证件,安全监控检修人员、值班人员配备不合理,煤矿一共配备了四名监测监控工,其中三名维护工,一名操作工(均为女性)。不符合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

整改措施:由办公室主任王国稳负责统计上报安全监控检修人员、值班人员培(复)训名单,及时补充配足配齐相关人员,保证持证上岗。

整改期限: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

责任人:王国稳

整改资金:1.6万元

验收结果:已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七) 、应急处置与救援

1、煤矿救护协议是,由罗平县煤炭局与师宗县煤炭局矿山救护中队签订的不符合相关规定。因专业矿山救护队到达矿山的距离较远,路途行车时间超过30min 。

整改措施:由王国稳负责联系附近路途行车能在30分钟到

达的救护部门并协商签订相关救护协议,落实对煤矿兼职救护队加强训练,保证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整改时限:2017年7月前完成

责任人:王国稳、张小昆

整改资金:4.3万元

验收结果:已整改完毕。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2、煤矿有应急救援、煤矿有2016年度应急救援预案,未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3、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不完善,相关管理措施不到位,无相关检查维护记录。无应急广播系统。

4、煤矿井下避灾路线标识不全。

5、煤矿没有“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的相关内容。

6、煤矿编制了应急预案,但内容不完善。

整改措施:以上5条隐患问题由技术副矿长刘永负责完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相关人员加快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工作,安排人员补齐井下避灾线路标识牌,组制相关人员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整改期限2017年7月前完成

责任人:刘永、张小昆、尹保良、章福春

整改资金:4.3万元

验收结果:除第三条,其他已整改完毕。已签订了采购合同,货到后及时安设完好。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八) 、职业病危害防治

1、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与检测人员培训考核有效期过期。

2、职业卫生档案只有职业健康检查档案,无个人职业健康档案。

3、煤矿2012年进行了职业危害评价,2013年进行了职业危害检测,近期未进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

整改措施:以上3条隐患问题具体由王国稳负责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与检测人员进行重新培训考核。并负责收集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及个人个人职业健康档案收集存档。联系相关资质部门对煤矿职业危害进行检测、评价。

整改期限: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

责任人:王国稳

整改资金:6.8万元

验收结果:已整改完毕;等待办理证件和检测报告。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4、职业卫生检测设备未定期检定。

整改措施:由刘星卫负责将职业卫生检测设备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检定。

整改期限:2017年6月前完成

责任人:刘星卫

整改资金:1.68万元

验收结果:已整改完毕;等待检测报告。

验收人:刘永、张小坤、刘星卫、王国强、赵永平

通过对以上隐患进行验收,除未整改完成的,其他已全部整改合格,并通过验收。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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