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培训班上的总结讲话

孙松青同志在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培训班上的总结讲话

信息发布时间:2015-05-05 信息浏览次数:1461 字号:【 大 中 小 】

同志们:

从4月27日开始在珠海市举行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培训班,到今天下午我们在这里举行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培训班,并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整个培训活动只有3天时间,但大家都感觉很充实,很有收获。这次培训的内容很丰富,既有政策解读,又有工作梳理;培训形式很灵活,既有现场学习,又有集中授课;会务作风很务实,既紧扣主题、解决难题,又广泛交流,深入探讨。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培训内容,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了更好地抓好培训成果的转化,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珠海和深圳的先进经验

这次会议的现场是经过精心选择的,也是厅里研究决定的。珠海的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深圳的海绵城市建设,目前都走在全国前列,非常值得我省各地学习借鉴。这次培训之所以不安排在省内,而是选在这两个城市进行,就是让大家通过现场学习,能够更直观、更生动、更高效地学习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有关情况,提高培训质量。

要认真学习珠海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经验。4月9-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珠海市组织举办了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培训班,陈政高部长主持召开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现场学习了珠海的经验。全国培训刚结束,我们就安排组织这次培训,通过现场学习,大家对珠海经验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珠海的经验可以概括为:一是立法先行。2009年1月,珠海市人大常委审议通过了《珠海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将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二是高起点规划。横琴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前瞻性强,在建设之初即确定采用综合管廊模式建设地下管线,规划了覆盖全区的共33.4公里的综合管廊。三是建设水平高。横琴新区的综合管廊分为单仓、双仓、三仓3种断面型式,纳入了电力、通讯、给水、中水、供冷及垃圾真空管道,管廊内通道宽畅,附属设施完善。四是运营机制优。管委会制定了《横琴新区综合管沟管理办法》,成立珠海大横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物业管理的运营管理模式。同时,出台了综合管廊收费政策,编制了《横琴新区综合管廊保护管理规定》,这些都为综合管廊后期运营维护奠定了基础。

要认真学习深圳的海绵城市建设经验。深圳光明新区自建区伊始就开始对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的探索,并于2011年10月被住建部正式批复列为国家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光明新区按照建设海绵城市的要求,在城市规划建设中调整雨水控制思路,遵循源头控制、生态治理的原则,将原来的“快排”转向“渗、滞、蓄、净、用、排”,利用透水铺装、下凹绿地、人工湿地、地下蓄水池等措施,提高雨水径流控制率,扭转了新区“逢雨必涝、雨后即旱”的困境,成效显著。主要做法:一是规划先导。编制了《光明新区雨洪利用规划》和《启动区低冲击开发详细规划》、《建设项目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规划设计导则》等规划,明确了控制要求。二是网格管理。将新区划分为22个开发网格,网格用地规模在30-50公顷,采用了下沉式绿地率、绿色屋顶率、透水铺装率三个引导控制指标,对低影响开发指标赋值,确保开发网格低影响开发目标的实现。三是示范引路。先后启动了18个政府投资的示范项目,其中:公共建筑项目1个、市政道路项目5个、公园绿地项目3个、水系湿地项目2个、居住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5个、工业全区项目2个,示范项目的有效开展为

全面推开积累了宝贵经验。四是完善制度。出台了《深圳市光明新区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规划设计导则实施办法》,将低影响开发的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严格把关,形成合力。4月27日,财政部、住建部和水利部有关司局在常德举办了海绵城市培训班,对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珠海和深圳的经验还有很多,专家授课内容也很丰富,大家要结合现场学习和理论学习,深刻领会,把握内涵,将两个城市的建设管理经验融入日常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工作开展,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进一步提高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二、要明确国家和省关于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代表了城市建设行业的发展方向,是当前城市建设行业的中心工作,国家和省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下发文件、召开会议提出要求。各个授课专家也都进行了充分解读,大家要认真领会,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理念,明确要求。

一是要更新工作理念。综合管廊同原有的地下管线埋地铺设相比,具有从根本上解决道路反复开挖、集约利用道路下空间资源、管线增设及扩容方便、延长管线寿命、便于养护维修、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等明显优势,是今后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方向所在。海绵城市是改变过去每逢大雨主要依靠管渠、泵站等“灰色”设施来排水,以“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控制为主的理念,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存蓄、缓释作用,节约水资源,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都是城市建设方面的重大变革和理念创新,要求我们必须首先转变工作理念,从内心真正认可和接受,才能更好更快地适应形势发展要求。

二是要明确国家和省工作要求。《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省政府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13号)都对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进工作开展,国务院和省政府也出台了系列配套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提出,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具备条件的城市要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综合管廊。省政府办公厅4月16日下发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16号)明确,到2015年年底,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长度力争达到300公里以上,2020年年底力争达到800公里以上。开展工作试点,财政部、住建部确定包头、沈阳、哈尔滨、苏州、厦门、十堰、长沙、海口、六盘水、白银等10城市为2015年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确定我省济南市及迁安、白城、镇江、嘉兴、池州、厦门、萍乡、鹤壁、武汉、常德、南宁、重庆、遂宁、贵安新区和西咸新区共16个城市为2015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并对这些城市的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

三是要找准我们的工作差距。在综合管廊建设方面,我省的济南、青岛、烟台、济宁、日照、聊城等市积极开展试点,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建成综合管廊209公里。但从全省看,开展综合管廊建设的城市数量少,建设规模小,管廊项目档次不高,管廊建设投资模式单一,进一步推进综合管廊发展的难度不小。海绵城市建设方面,我省前些年主要在节水型城市建设、节约型园林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但这些工作都是从点上开展的,还不够系统,缺少整体谋划,海绵城市的建设才刚刚起步。

三、培训后要重点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关于全省2015年度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润晓处长已经做了全面的介绍,工作思路很清晰,工作目标很明确,工作重点也很突出,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这里,我想就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再强调几点:

一要汇报好。各位回去后,要立即着手向当地政府做好汇报,将培训内容、学习经验、国家要求等形成专题报告,报当地政府,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

二要做好规划。一是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要按照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相关内容。二是编制好专项规划。要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立即组织对本市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摸清现状,找准问题,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等,编制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三是通过控规落实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要求。

三要积极做好试点和前期准备工作。省内各城市要按照国家政策和有关技术要求,做好规划的修订、项目的可研、立项、环评、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准备申报今后几年的试点城市。省里也将参照国家做法,积极争取省财政的支持,联合组织开展省级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试点工作。济南市作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城市,要根据国家要求,扎实做好试点工作。各地要结合各地的实际,制定本地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为今后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要部门配合。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多个部门,仅靠建设部门是不行的。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争取财政、水利、国土、交通、电力、电信及系统内规划、城管、市政等部门的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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