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自愿性失业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摘 要:高等教育普及化使得大学生特别是女大学生的就业状况不容乐观,近年来,大学生失业问题已经备受关注。女大学生自愿性失业现象的存在更是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两难选择的结果。女大学生自愿性失业问题的产生,可能是由两类因素造成的:一是个人、家庭的因素;二是外部的社会环境。本论文按照先“个人状况”后“外部环境”的顺序对女大学生自愿性失业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据此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女大学生;自愿性失业;对策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5-94 -03  就业是女大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主要途径,也是决定她们个人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手段。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时代转为“大众化”阶段,中国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大学生求职就业问题将更显突出。 2009年温家宝总理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座谈时坦言他最担心忧虑的一件事就是大学生就业分配,要把大学生就业放在首位。有数据显示,近5年全国大学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70%左右,最高没有超过74%,每年约有1/3的大学生不能就业,而在这部分大学生中约60%的毕业生是出于各种主客观因素有就业机会而不愿意就业,占到每年高校毕业生15%左右。[1]调查发现,这当中女大学生自愿性失业的比例存在,而且程度不低。本文在对女大学生自愿性失业的状况了解的基础上对其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对策。  一、自愿性失业的涵义  自愿性失业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的经济概念,指行动者由于不接受现行的工资或比现行工资稍低的工资而出现的失业现象。[3]也就是说,出于主观意愿,行动者能够胜任某项工作,具备劳动能力,并且拥有工作机会,但是对于已有的工作机会不满意,于是宁愿暂时选择失业。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自愿性失业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主动性和暂时性。自愿性失业者不同于自愿性不就业者,前者愿意工作并且有工作机会,只是对已有的工作机会不满意而暂时不工作,后者则不论是否有工作机会均不愿意工作,这一部分人不称为失业者,不计入劳动力人口范围。  本文在选择女大学生群体进行研究时,将女大学生自愿性失业定义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的女大学生自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后三个月内,以某种方式在寻找工作,有过至少一次工作机会但主动选择放弃,并且还在继续寻找工作。  二、女大学生自愿性失业的成因  (一)女大学生个人、家庭因素引起自愿性失业  1、女大学生的就业期望值造成她们的自愿性失业  大学生就业期望是指大学生在择业时,对工资、福利、职业声望、工作环境、发展前景等工作特征预先设定的最低标准,如果低于这一标准,大学生就不会接受这一工作。从现象上看,虽然在就业期望上,高校女大学生对薪水的要求要低于男生,但是女大学生在就业地点的选择和就业范围的选择上要求高于男生,女大学生更倾向于找到一个工作环境好,工资福利待遇高又相对比较稳定的职业岗位。但是,诸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部门劳动力市场毕竟工作岗位有限,竞争相对比较激烈,进入比较困难,对女大学生的实际需求所占比例也不大;而面对非国有部门劳动力市场,工作稳定性和条件相对差,工资福利待遇低,女大学毕业生宁愿暂时失业也不愿意去选择这样的工作。所以在高校校园里就常常出现“漂族”,调查显示,55%的“漂族”集中于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在京、沪、深的最多。毕业了的女大学生依旧呆在校园里,再考研、再考公务员,直到成功为止,而公务员“百里挑一”的录取比例又让很多人的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  为了搜寻到满意的职业,他们宁愿承受一定时期的失业成本,于是作为对自己的一种“理性”的选择,自愿性失业就这样产生了。  2、优越的家庭条件成为女大学生自愿性失业产生的温床  在调查中发现,很少有贫困家庭的女同学选择自愿性失业,她们很少挑三拣四,不是说她们没有能力找到更好的工作,只是她们们需要赶快挣钱,养活自己、养活家人。而那些衣食无忧的女大学生们即使需要独自面对生活压力时,也可以从父母手中源源不断地获取经济来源,同时,他们肩负着家庭所赋予的期望,希望谋求到一份“体面”以及具有社会地位的工作。于是,她们绝不愿意在就业时给自己降低标准,所以在没有合适工作之前她们首选待业而不是就业。  3、心理成本更加促成了女大学生的自愿性失业  个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实际水平常常是其多年智慧和心血的结晶,女大学生接受了专业系统教育,学习付出更多的精力,付出了心理成本。[6]他们在毕业后选择工作时往往将运用专业知识,充分发挥自己所学和才干作为判断工作价值,选择工作岗位的基本核心前提;再者,女大学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常会不由自主地与其他同学比较,看到自己的好友、或者学习成绩不如自己的同学找到知名度高、效益好的单位,或进入大城市、选择了高层次部门,总会感到一定的心理压力,希望自己也能找到类似的工作。  如果抱有这些想法,他们在择业时就会产生犹豫徘徊,更加挑剔,以至放弃就业。部分女大学生就是因为此自愿失业。  (二)社会因素引起女大学生的自愿性失业  1、城乡差异及大中小城市差异导致女大学生自愿性失业的产生  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个地区发展较不平衡,城乡间、地区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大城市生活的居民生活环境和条件优越,社会保障齐全,而生活在小城镇和广大农村的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较差,收入较低。女大学生一旦选择小城镇及农村市场,以后要进入大中城市市场需要付出很高的工作成本,特别是从小城镇、农村到大中城市迁移的心理成本,也就是离开熟悉的朋友、失去方便快捷的联系方式以及放弃因熟悉周围环境而享有的收益等所造成的损失,还有对未来在大城市成家的预期。权衡再三,女大学生在毕业时即使难以在大中城市就业,也宁愿暂时失业而不去小城镇和农村。这就是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的自愿性失业的状况更为严重的原因。  2、户籍档案制度所产生的“后顾之忧”使得女大学生选择自愿性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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