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建设管理

深圳市华夏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cdscm—dem—002 v1.0 起草人:李国清 审核人:王丽 复审人: 校对人: 梁渝 批准人: 邹二伟 密级:绝密( )保密( )受控( √)一般( ) 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参照性,实现对规章制度的有效管理,

不断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体系,促进公司各项事务的规范管理,持续维护iso9001质量管

理体系,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以公司名义制定发布的,用以调整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工

作(如财务、行政、人资、信息、内审、资产、项目、操作、销售等)关系的制度、细则、

规定及政策性的文件等。

规章制度应当坚持建、改、废并重,并且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可延长或缩短规章制度

的时效性。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夏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以及下属各深圳分公司、事业部的制度建

设管理工作。

三、正文

第一条 规章制度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规范原则。既要对涉及公司经营管理的行为做出全面规范,又要让总公司

与各分公司之间、企业各系统、模块之间的制度相互衔接、支撑,让总公司及分公司的制度

形成完整的体系,并符合iso9001体系标准;

(二)统一、齐备原则。所有制度的格式、内容、体例、行文、vi要按公司统一标准,

度涉及的流程、表格等要配套齐备;

(三)务实、落地原则。制度建设及管理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程序、管理流程

晰,更新、监督、检讨机制健全,确保制度能落地执行。

第二条 职责

(一)总公司、各分公司的总经理为制度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

人,管理部为组织、推进、执行监督责任人。

(二)管理部负责统筹总公司及分公司制度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具体职责为:

1.组织。统筹组织总公司及各分公司制度体系建设,制订年度制度修订、完善规划,每 年11月份组织汇制《xx公司xx年制度建设规划表》(见附表一),组织相关分公司、责

任部门编写和修订相关制度,上述工作在12月31日完成;

2.执行。按制度建设规划,推动总公司各项制度建设执行,并监督各分公司制度建设执 行情况;

3.更新。根据意见反馈,协助各项制度主拟部门做好制度的更新;

4.检查。按制度建设规划的时间结点,做好总公司及各分公司制度建设检查和反馈;

5.发布、培训。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总公司制度的发布,组织重要制度培训,监督各分公

司重要制度培训情况;

6.存档。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总公司及各分公司各项制度的归类、存档。 (三)各分公

司负责人负责统筹本部的制度的建设与管理,具体职责为:

1.组织。统筹分公司制度体系建设,响应管理部汇制《xx公司xx年制度建设规划表》 (见附表一),经本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核后报总公司,经总公司审批后组织相

关责任部门编写和修订;

2.执行。按制度建设规划,推动分公司各项制度建设的执行; 3.更新。根据部门意

见反馈,协助制度主拟部门做好制度的更新; 4.检查。按制度建设规划的时间结点,做

好本分公司制度建设检查和反馈; 5.发布、培训。负责公司制度的发布,组织重要制度

培训;

6.存档。做好本分公司各项制度的归类、存档。

第三条 各项规章制度必须要按照总公司公文统一发布的格式来编写,不仅内容要规范

化,而且文字表述要力求严谨、规范、简练。各项规章制度都由管理部负责审核格式。

第四条 程序

(一)规章制度新订、修订、废止的权限原则上一致,即负责审批制订规章制度的层级, 同样负责审批修订、废止。

(二)涉及面较广的重大规章制度,在提交审批前,负责拟订部门应采取有效形式,多

征求、听取意见。

(三)新订规章制度的程序为: 总公司:

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或制度拟订规划安排提出拟订申请,填写《制度拟订申请表》(附 表二),厘清拟订原因,制订制度纲要,提交管理部; 2.管理部根据公司制度建设

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后报总经理; 3.总经理审批同意的,由管理部交主拟部门拟定;

4.主拟部门拟出草案后,提交管理部,由管理部发公司领导、各部门、下属分公司征求 意见;

5.意见反馈后,由主拟部门统一修改; 6.管理部做最后文字修正;

7.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由总经理审批。 下属分公司:

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或制度拟订规划安排提出拟订申请,填写《制度拟订申请表》(附 表二),厘清拟订原因,制订制度纲要,逐级上报,提出意见后提交管理部; 2.管理部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建设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后转总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3.审批同意后,

由管理部交主拟部门拟定;

4.主拟部门提出草案后,由管理部发公司领导、各部门、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5.意见反

馈后,由主拟部门统一修改; 6.管理部做最后文字修正; 7.按4.3.1.2流程审核、审批。

(四)规章制度的修订。规章制度需要修订时,由原适用部门(原则上是原拟定部门)

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制度修订申请表》(附表三),说明修订原因,按新订制度审批程序办

理。新修订的制度为原制度的升级版。

(五)规章制度的废止。凡已有新的制度颁布,应同时宣布废除原制度。

第五条 总公司每年11月份组织对各下属分公司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效果进行管理审计,

并对下年度制度建设规划进行调查,其结果将作为相应公司管理层的年度考核。考核依据为

《绩效管理制度/办法》(绩效管理制度须增添制度建设管理考核办法)

第六条 附则

(一)、本管理制度由总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

执行。(2012年6月1日)

第七条 附表

1、《xx公司xx年制度建设规划表》(附表一) 2、《制度拟订申请表》(附表二) 3、《制

度修订申请表》(附表三) 附表一 公司 年度制度建设规划表 篇三: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使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

审核、发布、执行、修订、废止等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规章制度作用,加强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组织起草的有关公司经营管理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业务政策、规定、办法、操作

规程、实施细则等。

本办法所称制度建设管理是指对各类制度的起草、审批、发布、执行、修订、废止等各

环节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第三条 规章制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且法律、法规、政策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二)完整协调

规章制度应形成一个互相关联、高度统一的体系,制度设计要从全局出发,使各项具体

管理事项与公司整体发展目标有效衔接;规章制度要覆盖全部管理事项,避免缺失;同时,

要保证各项规章制度间相互协调,有效衔接,不交叉重复;下级制度与上级制度不相抵触。

(三)操作性强

规章制度应尽可能结合公司实际编写,同时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管理需要,相关流程及

措施应能够落到实处,力求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四)适度超前

按照“制度先行”原则,提前做好制度体系规划,在开展新业务、推出新服务项目时,

应建立相应管理、控制制度,推动制度建设和创新。

(五)保持稳定

规章制度制定后可进行修订和完善,但尽可能保持稳定适用,便于执行落实。

(六)准确规范 规章制度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易懂、逻辑严谨,避免产生不易理解或歧义的文字

表述。相关图样、表格、数值等内容应准确无误。规章制度中的术语、符号、代号应统一,

已有国家标准的应采用国家标准,已有行业标准的应采用行业标准。同一概念与同一术语之

间应保持唯一对应关系,类似部分应采用相同的表达方式与措辞。

第二章 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为规章制度承办部门,负责发起制度制定、修订及废止计划,

起草、修改规章制度,开展规章制度培训,落实执行已发布的规章制度。 如制度涉及多个部门,应根据制度内容确定一个主承办部门,其他相关部门需进行配合。

第五条 合规风控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建设的年度计划;

(三)督促、协调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四)开展规章制度培训及执行情况检查。

第六条 审计部对规章制度建设、培训、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牵头组织制度评

估,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第七条 公司成立规章制度审查小组,由合规风控部、办公室、审计部及相关部门负责

人及业务骨干组成,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审核。经审查小组审核合格后的制度草案,根据制

度的重要程度提请董事会、总裁办公会或制度相关部门分管总裁审批;达不到要求的制度草

案,提出修改意见,发回草拟部门修改。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总裁办公会及分管总裁分别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

废止权。董事会审批公司基本及重要的规章制度,如合规管理政策、战略规划管理制度、三

会议事规则等;总裁办公会审批除需董事会审批以外的其他基本制度;分管总裁审批细则类

及流程类制度。

第九条 办公室负责规章制度的文字审查,审批通过后规章制度的发布,规章制度管理

台账登记及档案管理,制度汇编、排版及印刷等。

第三章 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

第一节 计划

第十条 每年年初,各职能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要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

及经营管理需要,拟定本部门《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见附件2),提交合规风控部审核,

合规风控部汇总并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形成公司《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如监管政策变化、

新业务开展等因素需要新增或修订规章制度,各部门应提出临时性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并报

合规风控部备案。

第十一条 各部门规章制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章制度的名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和必要性;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宗旨;

(四)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五)拟完成的时间。 第十二条 对因情况变化已列入年度计划而无制定必要或不能完成制定的制度,由承办

部门与审计部协商,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可撤销该项计划。

第二节 起草

第十三条 列入年度计划的规章制度,由具体承办部门(规章制度内容所涉及的部门)

负责起草,明确完成时间,落实起草责任。 第十四条 承办部门起草规章制度时,应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公司有关要求,注意与现有规章制度的衔接、配套和协调。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部门、岗位、事项和活动。

(三)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或岗位的责任和权限。

(四)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工作及业务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五)相应活动、事项的流程。

(六)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七)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

(八)制度的施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涉及操作过程的规章制度应包括基本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两部分。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节、条、款、项、目结构表

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

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三节 审查和修改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完毕,由承办部门提交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形成《规章制

度(草案)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承办部门参考相关部门合理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修

改后形成规章制度送审稿,由相关部门会签后,连同《规章制度(草案)反馈意见表》一并

提交规章制度审查小组审查。 第十八条 审查小组应召开审查会议,共同讨论送审制度及相关部门反馈意见,主要从

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

(二)是否符合业务发展及风险控制要求;

(三)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有无冲突、重复;

(四)格式、体例结构、条款等是否规范;

(五)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第十九条 审查会议要形成《规章制度审查会议记录》(见附件4),在研究讨论基础上

形成书面《规章制度审查修改意见表》(见附件5),交由承办部门按意见进行修改。

第四节 审批、发布

第二十条 规章制度草案经审查、修改后,由办公室进行文字审修,并根据制度的类别

及重要程度,分别提交董事会、总裁办公会或制度制定部门分管总裁审批。 第二十一条 审批通过的规章制度,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编号并发布。

第五节 执行、检查、后评估 第二十二条 规章制度一经发布,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 对新出台的制度,相关部门应组织培训及考核,确保相关人员熟知制度规

定。

第二十四条 合规风控部、审计部通过合规检查及内部审计项目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

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 规章制度执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规章制度存在缺乏可操作性、不符合

业务发展或经营管理需要、有违规或法律风险、与现行规章制度重复或冲突等问题的,应立

即报告规章制度审查小组,并提出修改、废止或重新修订规章制度等建议。规章制度审查小

组应及时组织对执行部门提出建议的审议,如确实存在问题,应及时修订或废止相关制度或

制定新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六条 规章制度审查小组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规章制度实施后评估工作,以确定

现行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及业务发展的适应程度,是否发挥规范管理、控制风险的作用等。

登记《规章制度后评估报告单》(见附件6)并根据评估结果,组织对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

第六节 修订、废止

第二十七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订:

(一) 规章制度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

(二)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业务发展需要的;

(三)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四)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五)所涉及的部门和岗位名称,已与现制不符的。 第二十八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一) 规定事项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或与公司经营方针不符。

(二) 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三) 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四) 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五)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九条 规章制度的修订和废止由原承办部门自行或根据规章制度审查小组(或审

计部)的意见,由原承办部门提出《规章制度修订(废止)申请》(见附件7),经规章制度

审查小组审查,并报相应审批人审批后进行修订和废止。 第三十条 规章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必须公布修订后的规章制度并提示修改的条

款,便于员工掌握。

第七节 其它

第三十一条 办公室负责登记《规章制度管理台账》(见附件8),记录每项篇四:规章

制度建设与管理情况总结汇报 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情况总结汇报 近年来, 公司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三集五大”工作重心,以推进农电”四接轨”为企业

内部管控建设目标,以标准化建设和依法治企专项行动为抓手,梳理接口,规范管控,在企

业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下面我对县公司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工作做以简要汇

报:

一、规章制度专业归口管理情况 公司领导对规章制度的建设十分重视,明确了企管部为专业归口部门,负责对公司规章

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并设兼职管理人员对规章制度进行发布和宣贯。

二、自有制度建设开展情况 对照《国网公司基础标准目录》,通过收集清理、整合修订,公司现有工作标准26项、

管理标准290项、技术标准13项、规章制度296项。在公司oa系统上进行了宣贯公示传达。

形成了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框架的标准化建设体系。

三、上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积极与“三集五大”制度标准体系建设进行对接。从2012年至今,共接收执行上级

下达各项规章制度77项,其中包括《国家电网公司xxx办法》等国网公司规章制度7项,《省

电力公司xxx五项制度》等省公司规章制度40项, 《市公司xxx办法》等市公司规章制度30项,全部贯彻执行到位。

四、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具体执行情况

1、抓好规章制度的“制定”环节: 总的来说把握以下原则: 上级单位省、市公司有明确规定的,按省、市公司规定执行;上级单位省、市公司没有

明确规定的,按县公司已有的规定执行;上级单位省、市公司、县公司都没有明确规定的,

由公司会议集中商讨一个方案,权限范围内的按方案执行,权限范围外的报市公司审批同意

后执行。

2、抓好制度的“执行”环节: 一是抓好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对上级下达和公司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的对口

部门必须事先仔细研读,在透彻掌握、领会要义的基础上,要及时组织系统的宣贯培训。让

干部员工在准确掌握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能践行到位。 二是分层次监督、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 修订中层干部管理及考核办法,2011年,2012年连续对所有中层管理人员实行了年度测

评考核,加大中层管理团队在规章制度方面的执行力度。 打造一个有效的管控流程,各部门通过每月至少一次的 “月履职”方式,检查各单位在规章制度方面的落实程度并进行月度考核。 安排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督查其他职能部门在规范性文件方面的执行情况,加大问责力度,

对未按规范性文件执行的行为,严格按规定扣减责任部门月度绩效工资总额。 三是强调与上级单位的沟通。

引导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充分注意与上级单位,主要是市公司对口工作的管理部

门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避免具体工作中因缺乏与上级单位沟通而导致“无用功”的现象

出现,使公司职能部门和上级职能部门之间形成“热线”畅通,提升工作质效。 通过紧抓“制定好”和“执行好”两条主线,经过近年的不懈努力,公司中层管理团队、

基层员工对上级单位省市公司、县公司各方面的管控要求、管控目的更明白,对规章制度的

具体内容掌握的更加详细到位。公司在制度执行力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观。为推动公司发展再

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基础。篇五:建设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建设单位

工程建设单位管理制度

一、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和职能分工

1、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驻的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监

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

工作,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3、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4、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水电暖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5、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

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

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

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

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

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领导做好

汇报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

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

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

等,要抽检其供货严格守法、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

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

人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和

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监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 备。

5、对于电梯、电器、通风等关键设备,要成立采购工作组,进行采购。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

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3、检查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

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承包人,以

免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

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

求为止。

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承包人是否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

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

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建设单位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监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承包人

欢迎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随时检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

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

事。

(五)工程资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

复。

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承

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

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5、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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