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塍镇"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东塍镇“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设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一、“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的责任范围是全镇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通过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及单位内部制度等形式,动员本村的村民、居民和单位职工搞好住宅门前及厂、企、单位生产或办工场所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凡在本镇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须遵守“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生活环境的义务。

二、各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农户应当承担以下“门前三包”责任:

1、包门前卫生。负责门前清扫、保洁,门前应无暴露垃圾、渣土、碎砖、杂草等;制止乱扔瓜果皮壳、烟蒂、纸屑和损坏公用设施等行为,严禁将生产、生活垃圾倒在路边或倒入溪坑。

2、包门前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市容秩序,严禁门前乱堆乱放、乱摆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吊乱挂晾晒衣物、乱贴乱画、乱摆放广告及其他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保持门前秩序井然。

3、包门前绿化。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除花坛的垃圾秽物,制止攀折树木、侵占门前绿地、损坏花草树木、绿化设施等行为。

三、各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农户 “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定:所称“门前”系指所有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农户的构筑物、建筑物的进出门,旁边道路、溪坑、围墙、栅栏。责任区划定为有毗邻单位(户)的,从房基线至道路和溪沟中心线。无毗邻单位(户)的,从房基线至整条道路和溪沟。

四、各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农户承担“门前三包”责任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临海市有关管理部门以及东塍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的监督检查。

(二)确定专人并配备必要的工具,负责“门前三包”的日常维护管理。

五、加强“门前三包”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实行季监督检查制度,检查中,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各村、企事业单位、户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治不彻底、卫生隐患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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