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宝典

《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宝典》

一、前言

每年上海都有针对非上海生源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台打分落户政策。结

合过去2014年的落户政策,上海玉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大家精心制作了

这份《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宝典》。

每年高校毕业生落户分为两批,第一批是针对3月份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第

二批主要是针对6-7月份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当然没赶上第一批毕业的毕业生也

可以在第二批进行申请)。

二、基本条件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

业生,与在上海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成立至少满1年的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

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或“四联单”等)。培养方式为委

托、定向或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

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针对服务行业没有企业注册资金要求,一般与外服中智签合同是不允许落户

的。签订就业协议后,将由人才部办理落户手续,统一落户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

就业指导中心的集体户口。

三、申请落户的材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

原件(包含《学习成绩评定表》);毕业生必须在改评定表中由培养部门明确毕

业生就读的二级学科代码和名称,该申请表可以从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www.firstjob.com.cn下载。

2、由培养单位或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其中的一联,即为“三方协议”。

4、由培养单位或学校的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一般成绩单按学期分列。书复印件。如果遗失,可以由四六级考试中心出证明,或由考试的学校出成绩证

明并附上考试花名册,成绩证明由教务处盖章,考试花名册由档案馆、学校教务

处盖章。

6、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所获各类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

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原件审核后返还),荣誉称号证书为:校级(含校级)

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

7、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原件审核后返还),该类证件为: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

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

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国际性和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8、授权发明专利证书。拥有发明专利证书(在授权证书正本上须为发明人并提供

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

师签名的证明材料)。

9、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注意事项:

①、以上材料全部要准备好并按照要求盖章。

②、个人申报的话,最好提前将上述材料交到上海市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查

看是否符合中心规定的要求。如果是由用人单位集体办理的话,那也要把材料及

时准备好交给公司人事。其中,第1-8项材料由学生准备,第9项材料由企业人

事准备。

③、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同类奖励取最高

分。

④、材料的准备流程可以关注学生事务中心官方网站,或咨询辅导员、学生事务

中心老师。

⑤、关于发明专利证书:

2014非上海生源应届生落户标准分72分。虽然系出名门,很多知名高校的

毕业生同学由于相差2-4分而无法顺利落户。

上海玉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可为您提供一站式专利服务解决方案。近年

来,已经成功便捷地为上大、交大、东华、同济、复旦、华师大、华理等知名高

校的毕业生同学办好授权发明专利,轻松加5分而顺利落户。

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189-3996-9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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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于2014年10月正式上线)

四、户籍申请批复后办理入户的材料1、《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白联)。

2、《户口迁移证》原件(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完整,注明:非农业户口;出生地、

籍贯填写省、市(县)二级;户口迁往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

3、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就业单位应与《通知》上的单位一致,

若有不一致处请办理相关更正手续。

4、身份证复印件2份(二代证必须复印正、反面),身份证上除住址外的各项内

容须与《户口迁移证》上一致,若有不一致处须先更正一致后办理。

5、身份证专用照片二张(照片可到各公安分局拍摄,照片背面应写上姓名),

若需办理身份证须另交身份证照片一张(手续另办)。

6、已婚者还需附《结婚证》复印件两份。(这条主要针对研究生)。

7、完整填写并由委托单位盖章的《人事代理委托书》。委托单位必须与《报到

证》和《通知》上的单位一致,《人事代理委托书》可凭《通知》到中心领取或

通过中心网站下载。

8、《个人信息表暨身份证领取回执》。

9、劳动合同原件(验查,不收取)。

10、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11、《受理凭证》。《受理凭证》可在备全以上材料后到中心领取并填写,无需

单位盖章。注意:千万别忘记带钱,档案委托高教中心保管,年费为240元;落

户在高教中心,年费也为240元。(上述材料可参考《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

代理服务指南》)。

五、办理落户流程

1、本人接到单位办理落户申请的通知后,在规定日期内将申请落户材料(标题

二)提交人才部。

2、由人事专员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落户申请材料,等待打分结果。上海

户籍批复出来的时间大概是提交材料后的20天左右,可在www.firstjob.com.cn

查询到结果。每年的评分标准都差不多,一般72分能落户。

3、单位收到《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通知本

人领取第一联和第二联。凭《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

知》到中心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下载落户所需相关表格及材料,但《上海市高校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籍、档案受理凭证》(以下简称《受理凭证》)必须到中

心领取。

4、本人凭《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二联通知

学校将档案移至“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邮编:200235”,查询档案到达

情况: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可在学校档案寄出三周后凭《通知》到中心

查询档案到达情况或在中心网站www.firstjob.com.cn或通过声讯电话

16002388查询,查询出的档案编号应填写在《受理凭证》的左上角

栏。并到学校领取“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上海市长

宁区延安西路900号)。然后将户籍批复后办理入户的材料(标题三)交人才部。

5、档案到达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后,由人事专员前往冠生园路办理相关落户手

续。本市身份证的凭“回执”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份证的信息采集,在递交材料

11个工作日后到长宁区新华路590弄21号(周一-周六,9:00-17:00)打印2

份户籍证明,1份交单位用于缴纳社保,另1份本人保管用于办理社保卡。外省

市身份证的,在递交材料15个工作日后凭“回执”到长宁区新华路590弄21

号(周一-周六,9:00-11:30/13:00-17:00)进行信息采集和指纹采集,同时打

印2份户籍证明,1份交单位用于缴纳社保,另1份本人保管用于办理社保卡。

六、办理落户地址

申请上海户籍的部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网址:www.firstjob.com.cn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邮编:200052)

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9:00-17:00

落户申请时间:每年的1月7日起受理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

生落户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交通:公交71路、127路、925路、76路、96路、138路、44路、62路、01

路、地铁2号线到江苏路站

咨询电话:021-62403626

七、附件:

1、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2、2014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3、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4、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

5、学生获得已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在学校网站公示证明(样张)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沪教委学〔2014〕1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

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人才引进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紧缺急需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是加强人才强市,培养和集聚各类人才的重要措施,对进一步完善上海人才发展政策,实现人才活力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本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和用人单位要从保持和增强上海人才优势出发,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优秀人才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充分发挥居住证和户籍吸引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服务,强化以积分制为主体的居住证制度的主渠道作用。要优先满足上海实施国家战略和“四个中心”建设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人才的落

户需求。

二、为了保障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就业创业的合法权益,各用人单位应按照《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见附件1)和《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见附件3)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用人单位应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失信信息记入诚信记录。对已骗取获得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及时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规范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管理,用人单位须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及居住证积分申请的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四、相关主管委办局、在沪央企、市属单位、部分区县等具有申请材料初审权限的机构(以下简称“初审机构”),要认真审核下属(辖)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在3月28日前提交《初审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见附件4)。

五、相关主管委办局、总部在沪央企、区县、市级及以上开发园区要结合2014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在2014年4月10日前,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推荐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重点用人单位(以正式公文报送),并填写相关推荐登记表(见附件5)。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2014年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实际需求予以研究认定。对于2013年重点用人单位,退工率较高的,2014年将不再认定为重点单位。

六、各高校要认真做好2014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和具体手续办理方式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优秀毕业生到本市重点用人单位、重点领域就业,并认真为其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鉴证工作。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获准办理本市户籍后,原则上应于2014年9月30日前办理相关落户手续。各《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受理点要根据《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切实做好受理和服务工作。

附件:1.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

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

2.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紧缺专业目录

3.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

4.初审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5.2014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重点用人单位情况登记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2日

附件1

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

申请《上海市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办法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二)《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同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二、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二)申办材料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三、申请居住证积分

(一)已持有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二)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可作为应届毕业生积分指标的对应材料。

四、其他

不符合本办法申领条件的,可至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其他条件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附件2

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进沪就业

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紧缺专业目录

序号专业代码[***********][***********][***********][***********][***********][***********][***********][***********][***********][***********][***********][***********][***********][***********][***********][***********]20031

53020300

专业名称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植物保护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航海技术国际航运业务管理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船舶检验航道工程技术船机制造与维修船舶舾装民航运输飞行技术空中乘务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特种车辆维修航空油料管理与应用飞机制造技术航空电子电气技术飞机维修

飞机控制设备与仪表航空发动机装配与试车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应用化工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高聚物生产技术

所属类别农业技术类农业技术类农业技术类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水上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民航运输类港口运输类化工技术类化工技术类化工技术类

[***********][***********][***********][***********][***********][***********][***********][***********][***********][***********][***********][***********][***********][***********][***********][***********][***********][***********][***********][***********][1**********]9

58020900

化纤生产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炼油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化工设备维修技术涂装防护工艺化工设备与机械生物制药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输变电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电机与电器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精密机械技术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焊接质量检测技术技工加工技术飞行器制造工艺药剂设备制造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工业网络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

化工技术类化工技术类化工技术类化工技术类化工技术类化工技术类化工技术类化工技术类制药技术类电力技术类电力技术类电力技术类电力技术类电力技术类电力技术类电力技术类市政工程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自动化类自动化类自动化类自动化类自动化类自动化类自动化类自动化类

[***********][***********][***********][***********][***********][***********][***********][***********][***********][***********][***********][***********][***********][***********][***********][***********][***********][***********][***********][**************]5

67020500

包装自动化技术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设备安装技术导弹维修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

航空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无线电技术飞行器电子装配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通信服装设计与加工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印刷设备及工艺出版与电脑编辑艺术麻醉学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医疗仪器维修技术康复工程技术临床工程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

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表演

自动化类机电设备类机电设备类机电设备类汽车类汽车类计算机类计算机类计算机类计算机类计算机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类通信类通信类纺织服装类包装印刷类包装印刷类包装印刷类包装印刷类临床医学类护理类医学技术类医学技术类医学技术类医学技术类公共服务类公共服务类公共服务类表演艺术类表演艺术类表演艺术类

附件3

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

一、申办条件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13年3月1日前注册登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除外)、信誉良好的各类直接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14年4月1日前由其主管政府部门、所在区县政府或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受理。

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二)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已与第(一)款规定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3.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二、申请材料

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由用人单位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的《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申请表须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firstjob.com.cn)(以下简称“就业信息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申请材料清单将根据网上填报内容自动生成,须一并打印提交)。

(二)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表中所涉及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信息网上下载)。

(三)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如该协议书含有毕业生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将解除就业协议内容的,不予受理)。

(五)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按学期分列)。

(六)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本专科文科专业学生须提供“一级”以上,本专科理工科专业学生须提供“二级”以上)。

研究生毕业生及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于提交计算机等级证书。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毕业生,其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可免于提交。

(七)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其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领到有关证书的,须提供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在2014年6月30日前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2.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

(八)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非法人企业须另提供以下材料(已连续3年获准受理落户申请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项材料):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014年上级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权书原件(当年有效);

3.上年度在职员工在沪社保缴纳通知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4.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税单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九)其他材料:

1.毕业生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支边”、“支内”职工的,须提供:⑴由父母当年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⑵父母双方或一方“支边”、“支内”工作经历证明;⑶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毕业生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上海市的,须提供:

⑴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⑵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在本市出资创办企业(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补注入资金的创业企业)并担任法人代表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与其创办的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并须提交公司非零注册验资证明和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自主创业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企业经营状况证明材料(具体要求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决定,并在就业信息网上另行公布)。

4.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须提交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并须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证明样表可在就业信息网上下载)。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单位认为确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关材料或有关说明。

三、申报流程

(一)初审机构须在2014年3月28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初审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见附件4)。

(二)用人单位登录就业信息网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初审机构。

(三)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人事工作人员带好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至相应初审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四)相关初审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受理。

(五)其他特殊情况(如用人单位尚无相对应初审机构等)可登录就业信息网上的“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携相关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四、受理期限

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的集中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不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五、审核依据

依据《2014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在就业信息网另行公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予以评定。

2014年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六、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及结果查询详见就业信息网()。

附件4

初审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人事部门负责人

联系人传真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组织机构代码

下属(辖)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全称

信息登记号

组织机构代码

此表可另附页

说明:此表由材料初审机构填写,并于2014年3月28日前递交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综合受理部(地址:冠生园路401号2号楼200室,联系电话:64823057)。

附件5

2014年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推荐重点用人单位情况登记表

主管部门名称(加盖公章)

名称单位性质人事部门负责人

被推荐重点用人单位情况

联系人

信息登记号所属行业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14年度承担国家或市级重大项目情况(可附页)

项目一名称

立项部门:□国务院□中央各部委□市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项目种类:□科研创新类□重大建设工程类□“四个中心”建设引进机构类□其他类项目二名称

立项部门:□国务院□中央各部委□市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项目种类:□科研创新类□重大建设工程类□“四个中心”建设引进机构类□其他类

推荐申报重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介绍(可附页)

往年是否为重点单位:□是(□2013年□2012年说明:1.1张登记表仅可推荐1家重点用人单位

□2011年)

□否

2.此登记表作为相关主管部门正式推荐申报报告的附件,须由主管部门盖章,并于2014年4月10日前,统一由主管部门一并递交至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邮寄地址:冠生园路401号1号楼208室,邮政编码:200235,联系电话:64823082),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抄送: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印发

2014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一、毕业生要素分(一)基本要素1.最高学位、学历博士、研究生27分硕士、研究生24学士、本科生

分2.毕业学校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1)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5.计算机水平毕业研究生分

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二)导向要素1.荣誉称号

(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1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5分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2分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一等奖10分

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1.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2.同类奖励取最高分;3.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拥有发明专利证书(在授权证书正本上须为发明人并提供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证明材料)5分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5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按相关政策执行二、用人单位要素分(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直接签订录用协议5分(二)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3)毕业生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上海市、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3分

2.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

3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后予以公布)

3.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且经营状况良好)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5分⑵创办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5分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不低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并获得相应的积分。

标准分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2014年为72分。附件:1.“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2.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3.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名单

说明:《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评分办法》每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

“985工程”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建设高校、

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第二军医大学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中科院上海天文台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科院声学研究所东海研究站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其它“211工程”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

上海各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东北师范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苏州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

郑州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

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新疆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贵州大学西南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石河子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金融学院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商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海关学院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上海材料研究所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上海内燃机研究所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电子科学研究院华东计算技术所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香料研究所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上海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所舰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设备所舰船研究院上海船用柴油机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中国航空研究院(640研究所)上海飞机研究所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激光等离子体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

一、研究生学科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2中国哲学010103外国哲学020101政治经济学020102经济思想史020104西方经济学020105世界经济020201国民经济学020202区域经济学020203财政学020204金融学

020205产业经济学020206国际贸易学020208统计学

020209数量经济学025100金融硕士

025200应用统计硕士025300税务硕士

025400国际商务硕士025500保险硕士

025600资产评估硕士030101法学理论030102法律史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刑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030107经济法学030109国际法学030201政治学理论

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30204中共党史030207国际关系030301社会学030302人口学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45116心理健康教育045117科学与技术教育045118

学前教育

[***********][***********][***********][***********][***********][***********][***********][***********][***********][***********][***********][***********][***********][1**********]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法律硕士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硕士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

比较教育学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基础心理学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体育学

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舞蹈学艺术硕士音乐

045119特殊教育045200体育硕士045201体育教学045202运动训练045203竞赛组织

045204社会体育指导

0453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400应用心理硕士048101学校课程与教学048102学生发展与教育050100中国语言文学050101文艺学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3汉语言文字学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中国古代文学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200外国语言文学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02俄语语言文学050203法语语言文学050204德语语言文学050205日语语言文学050206印度语言文学

050207西班牙语语言文学050208阿拉伯语语言文学050209欧洲语言文学050210亚非语言文学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300新闻传播学050301新闻学050302传播学050400艺术学050401艺术学050402音乐学050403美术学

050404设计艺术学050405戏剧戏曲学050406电影学

050407广播电视艺术学077002运动人体科学077100心理学077101基础心理学

0771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80803

戏剧戏曲电影

广播电视舞蹈美术

艺术设计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笔译俄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法语笔译法语口译德语笔译德语口译朝鲜语笔译朝鲜语口译

新闻与传播硕士出版硕士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基础数学计算数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

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

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态学

教育技术学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077103应用心理学

077300电子科学与技术077301物理电子学077302电路与系统

0773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773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774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401计算机系统结构0774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77403计算机应用技术077600生物医学工程077900药学077901药物化学077902药剂学077903生药学

077904药物分析学

0779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077906药理学080200机械工程

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机械电子工程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080204车辆工程

080400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1精密仪器及机械

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2材料学

080503材料加工工程080600冶金工程080601冶金物理化学080602钢铁冶金

080603有色金属冶金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1工程热物理080702热能工程

080703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4流体机械及工程080705制冷及低温工程080706化工过程机械082101纺织工程

082102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082103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082104服装设计与工程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087100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控制科学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学

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土木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水工结构工程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

纺织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

城市规划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

082301道路与铁道工程

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401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082402轮机工程082403水声工程

082404运载工具运用工程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01飞行器设计

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082503航空宇航制造工程082504人机与环境工程083100生物医学工程085100建筑学硕士085201机械工程

085203仪器仪表工程085204材料工程085205冶金工程085206动力工程085207电气工程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9集成电路工程085210控制工程085211计算机技术085212软件工程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4水利工程085216化学工程085220纺织工程

085222交通运输工程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085230生物医学工程085232航空工程085233航天工程085234车辆工程085235制药工程085236工业工程

085237工业设计工程135100艺术硕士135101音乐135102戏剧135104电影

135105广播电视135107

美术

[***********][***********][***********][***********][***********][***********][***********][***********][***********][***********][***********][***********][***********]130500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护理学麻醉学药学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

药物分析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中药学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护理学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运动人体科学生物医学工程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林业经济管理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

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

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135108

艺术设计

二、本科专业

[***********][***********][***********][***********][***********][***********][***********][***********][***********][***********][***********][***********][***********][***********][***********][***********][***********][***********][***********]00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社会学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俄语德语法语

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波斯语朝鲜语菲律宾语梵语巴利语印度尼西亚语印地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蒙古语僧加罗语泰语

乌尔都语希伯莱语越南语豪萨语

斯瓦希里语阿尔巴尼亚语保加利亚语

[***********][***********][***********][***********][***********][***********][***********][***********][***********][***********][***********][***********][***********][***********][***********][***********][***********][***********][***********]00

波兰语捷克语

罗马尼亚语葡萄牙语瑞典语

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土耳其语希腊语匈牙利语意大利语

捷克语—斯洛伐克语泰米尔语普什图语世界语孟加拉语尼泊尔语

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荷兰语芬兰语乌克兰语韩国语

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挪威语丹麦语冰岛语翻译新闻学艺术类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绘画雕塑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舞蹈学舞蹈编导戏剧学表演导演

戏剧影视文学

[***********][***********][***********][***********][***********][***********][***********][***********][***********][***********][***********][***********][***********][***********][***********][***********][***********][***********][***********]000807240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

录音艺术动画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学影视学

广播影视编导书法学照明艺术

会展艺术与技术音乐科技与艺术考古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科技防卫信息安全

信息科学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信息工程软件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0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制药工程飞行技术

船舶与海洋工程纺织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航空航天类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航空航天工程

工程力学与航天航空工程航天运输与控制质量与可靠性工程基础医学麻醉学

医学影像学中医学护理学类护理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会计学

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男

□女

生源地(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身份证号码学校名称学

□博士

□硕士

□本科

□专科(高职)□已婚□未婚

政治面貌婚姻状况

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荣誉称号、重大奖励(时间、名称)

获专利情况父母、配偶户口情况

自主创业情况

□发明专利证书

□无

□父母双方户口已迁入沪

日)□无

毕业生个人信息

□父母一方因支边支内户口由沪迁往外地□配偶户口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结婚日期:□自主创业且担任创办企业法人代表

年年年年

月月月月

□无

个人学习经历(从大学阶段填起)

年年年年

月至月至月至月至

本人确认以上内容属实,并明确个人信息表背面的相关告知。本人声明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未曾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毕业生本人签名:

同学系我校

专业(专业代码:

,培养方

学习成绩评定

式:)毕业生,预计于2014年月取得毕业资格,并能取得(请打“√”:①博士②硕士③

学士)学位,其在读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经认定为(请选择):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经办负责人签名:

学校教务部门(研究生培养单位)盖章

注:如学习成绩评定等级选项为空,视为四级

校意见

同学是我校2014年月(□春季□秋季)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自主

择业。经确认,表内所填资料属实,该同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记录,未曾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同意推荐。

经办负责人签名:

学校就业部门盖章

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填写须知

一、“毕业生个人信息”栏目填写要求

1.“生源地”栏目应填写毕业生在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名称;如连续升学且中间没有因工作等原因间断的,以第一次参加升学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为毕业生的生源地;如期间因工作等原因在其他省市正式落户,后又继续升学的,其中间所落户的户籍所在地为毕业生的生源地。

2.“培养方式”栏目职培养的毕业生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3.“外语等级证书”栏目以教育部认证的证书与等级为准。4.“计算机等级证书”栏目请填写以下证书和等级。

(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2)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文字处理”、“电子表格”、“C语言”模块);

(3)上海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考试证书(一级、二级、三级等);(4)上海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办公室颁发的“办公自动化”或“中级”合格证书;(5)其它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的合格证书(一级、二级、三级等)。

注:毕业研究生及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于提交计算机等级证书。所学专业为体育学类和艺术学类毕业生,其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可免于提交。

5.“获荣誉称号、重大奖励”栏目中“荣誉称号”栏目指在获得的校级(含校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如没有获得荣誉称号的,应填“无”。“重大奖励”栏目指在最高学历学习阶段获得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以上奖项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如没有获得重大奖励的,应填“无”。二、“学习成绩评定”栏目填写要求

学校教务部门(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根据教育部所公布的最新专业代码表,准确填写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须填写二级学科专业代码,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以免出现错填或漏填的情况。

注:如学习成绩评定等级选项为空,视为四级。

三、“学校推荐意见”栏目填写要求

学校就业部门须确认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并核实“毕业生个人信息”栏目内容后,由经办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

□男

□女

婚姻状况

□已婚

□未婚

身份证号码民

政治面貌

生源地(省、专业名称

□博士

□硕士

□本科

□专科(高职)

学校名称学

业生个人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人按照填表要求如实填写了以上栏目有关信息,且明确登记表背面的有关告知。本人声明未曾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毕业生本人签名:

用人单位资料

学校推荐意见

同学是我校2014年

月毕

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经确认,表内所填资料属实,该同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法

单位名称信息登记号成立注册时间企业注册资金

记录,未曾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用人单位意见

是本单位所需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

业生,同意录用。

经办负责人签字:

学校就业部门盖章

经办负责人签字:

用人单位盖章

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须知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二)《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同时,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二、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一)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二)申办材料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居住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居住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三、申请居住证积分

(一)已持有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二)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3.劳动(聘用)合同;

4.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可作为应届毕业生积分指标的对应材料。四、其他

不符合本办法申领条件的,可至本市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或其他条件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接收资料日期年月

日收件人

学生获得已授权发明专利证书在学校网站公示证明(样张)

姓性

名别

学校名称学院名称专业名称

身份证号发明名称发明人专利权人专利号证书号公示日期学校公示网址公示结果

2014年

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2014年

日共10个工作日

带教导师确认签字:

日期:

学校(或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经办负责人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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