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专业化问题正式提出的时间考证

  近年来,对教师专业化问题的研究成为教育研究的一大热点。而在有关教师专业化的论述中,几乎都会提到一个所谓的事实,那就是“1955年召开的世界教师专业组织会议率先研讨了教师专业问题,推动了教师专业组织的形成和发展。1966年国际劳工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则首次以官方文件的形式做出明确说明,提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的、持续的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1]。也有专家认为“自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教师专业化的问题就提上世界教育界的议程”[2]。按照这些说法,教师专业化问题是从20世纪60年代,最早是从1955年才开始提上世界教育界的议程的。然而,根据常道直先生1948年发表在《教育杂志》上的一些文献资料来看,早在1946年,“世界教育专业会议”已经正式提出了教师专业化问题,现介绍如下。      一、1946年召开的世界教育专业会议讨论了五个议题,其中两个与教师专业化直接相关      1946年8月17日-30日,世界教育专业会议(World Conference of the Teaching Profession)在美国纽约Endicott镇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召开。共有来自28个国家的38个教育团体的56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美国全国教育联合会发起,目的在于联合全世界各国的教育工作人员协同增进彼此共通的利益,并促成国际了解。中国教育学会和中华儿童教育社受邀。常道直代表中国教育学会参加了此次会议。   此次会议分为五个委员会,分别商讨了如下五个议题:规划全世界教育专业之组织;草拟国际了解之有效的教学方案;设法协助被战争破坏区域内教师与儿童之救助及其教育重建;建立教师组织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之联系;起草关于教师地位、儿童福利及改变教育方针以适应现代问题之种种决议。   在此次大会上,常道直先生以“制定世界教师专业道德规约”为题在大会上发言,并作为我国临时提案提交大会。此案经大会接受,决定将于下届大会中完成制定程序以资共同信守。[3]   “规划全世界教育专业之组织”与“起草关于教师地位的决议”是直接关联教师专业化的主要议题。制定世界教师专业道德规约更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内容。      二、“世界教育专业组织”的宗旨之一就是“增进全世界教师之专业地位”      此次会议上,经全体代表一致表决,决定成立一永久性之“世界教育专业组织”,并通过总章草案十条。其中第二条标明该组织宗旨为:   1.使高度完善自由之教育普及于一切人民无有差别   2.增进全世界教师之专业地位并促进其知能的、物质的、社会的、公民的权益   3.依据正确的知识在教育上奠定国际合作基础,藉以培植善意促进世界和平   4.对于联合国或其他国际性的机构之有关部门,提供关于教育及专业事项之意见[4]   鉴于当时美国各地教师纷起要求提高待遇,甚至有以罢教为手段者,但一般要求均以物质报酬为对象,绝少谈及教师专业地位之提高的情况,常道直先生提出:“提高教师之物质的待遇固然在所必争,但教育专业地位之提高实在尤其重要。学校及教育行政之民主化,包括教师任职之保障,参与课程编订及关涉本身法规之制定,以及教育国策之形成等等,均与教师地位之提高中间有相互依存的关系。”[5]“教师如不获享有与其所负使命之尊严性相融洽之地位,则一切经由教育以改进社会及国际关系之说,均将徒托空言”。[6]   这次会议在教育专业化方面取得的成果,除在“世界教育专业组织总章”中将“增进全世界教师之专业地位”列为其主要目标外,还通过了如下决议:“教育专业人员首需在经济、社会和专业上获有完满之地位,然后世界的教师们方能协同推行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之主旨。本此理由,本会特建议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各会员国家,即行筹计一提高各国教师地位之世界全盘计划,并促进其知能的、物质的、社会的和公民的权益”[7]。   由上可见,无论是世界教育专业会议,还是在这个会议上决定成立的世界教育专业组织,都将促进教师专业化作为其主要议题或主要目标。      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成立之初就十分关注教师专业化问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46年11月4日在巴黎宣告正式成立。其宗旨是“通过教育、科学及文化促进各国间合作,对和平与安全作出贡献,以增进对正义、法治及联合国宪章所确认之世界人民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均享人权与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中国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始国之一。   据瞿菊农介绍,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一次大会上,中国代表团即提出制定尊师约章或教师宪章之建议。其大意是:“联教组织①理想之实现端赖教师,世界若干国家原有尊师之传统,此种传统实应发扬而光大之。关于约章内容提出三点:一为教师地位之提高,一为教师之精神的文化的使命与讲学之自由,一为待遇进修等之提高。”[8]据说制定国际教师宪章的提案“颇获各国代表之赞助”[9]。世界教育专业组织亦为此致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表示该组织愿意承担汇集世界各国教师团体之意见并拟定宪章草案之任务。   根据194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二届大会的决议,中国教育部将《国际教师宪章》的起草任务交给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委员会的教育组,常道直先生被推举草拟初稿。   于是,常先生用英文拟就了《国际教师宪章》共三节十八条。[10]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节 提高教师专业之社会地位   一、未来的教师必须选自优秀之青年,具备教学成功上所必需之质性,以及健全的品性、良好的健康。   二、为师范生所设定之教育程序,其用意不仅在养成某种教科及其教育技术之专家,而且要使之成为胜任愉快的社会领袖。   三、教师当享有与其专业的尊严相称之社会地位,并应有直接或经由所依法选出之代表,参加学校和教育行政之权能。   四、合格教师之待遇须足够使其生活能与其他专业人士保持同等之社会的和经济的水准。   五、凡曾受师范训练之教师,经历试教期间以后,应以国家法律予以周密的保障,以防所有分内权利有遭受侵犯之虞。   六、退休之教师有领取适度年金之权利,俾能在老年时期维持优裕之生活。   第二节 世界教师之基本信条   一、教师应自视为全民教育机会平等权利之守卫者。   二、教师应注视学校中所有由于性别、种族、肤色、阶级、党派、宗教等差异而发生之歧视迹象,并随时有以矫正之。   三、教师应认识教学不仅是一种谋生的业务,实乃一种神圣的使命,此项使命之贯彻端赖一般具有苦行传教精神之男女教师之虔诚的服务。   四、教师应确信,经由教育专业界之集体的行动,能以使全人类逐步进于至善之境。   五、教师之工作应常为人类之价值与尊严之崇高理想所鼓舞。   六、教师须能获致各种正确的知识与报道,是乃为有效的指导在校学生及一般社会所绝对必要。   第三节以教育争取世界和平   一、全世界的教师为争取和平应形成统一阵线,以新的世界秩序之建立为其终竟的目标。   二、教师们当致力根绝各种发现于教学资料、教科用书或通俗刊物中足以挑拨民族间误解之各种迷执偏见。   三、教师们应认定一切文明或文化并非某一民族独有之产品,而乃多数民族之集体之业绩。每一民族兼当竭力对于人类之共同的精神资产有所贡献。   四、应使各地的教师经常获知其他会员国家之学校内关于增进国际了解所为诸般设施之情况,以期彼此间得以更有效的合作。   五、各科之教师在其教学上均有随时启发阐扬各民族之文化的和经济的相互依存观念之责任与机会。   六、教师当视联合国及其教育科学文化组织为促进国际了解与合作之有效机构,并且行将臻于健强,足以保证人类安全,解除对于战争之恐惧。      教师宪章,既是教师专业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教师专业化进程的重要步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之初就将制定国际教师宪章的任务摆在其重要的议事日程,而且将“提高教师专业之社会地位”列为其首要内容,这都说明其对教师专业问题的极大关注和重视。      综上所述,世界教育专业会议将有关教师专业化的内容列为会议的主要议题,而“世界教育专业组织”从1946年成立之初就将“增进全世界教师之专业地位”确立为自己的宗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之初就关注教师专业问题,中国代表起草的《国际教师宪章》也将“提高教师专业之社会地位”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宪章。这些都是教师专业化的核心内容。因此,对于教师专业化问题,世界教育界不是从20世纪60年代才开始提上议程,也不能说1955年召开的世界教师专业组织会议“率先”研讨了教师专业问题。我们至少可以说,早在20世纪40年代,世界教育界就明确提出并十分关注教师专业化问题了。      注释:   ①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师专业化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3;刘捷.专业化:挑战21世纪的教师[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2:26-27.   [2]顾明远.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十年的思考与建议[J].教师教育研究,2008,(3).   [3][4][5][6][7]常道直.世界教育专业组织与国际和平[J].教育杂志,1948,第32卷第1号.   [8][9][10]常道直.国际教师宪章私议[J].教育杂志.1948,第33卷第11号.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金资助(项目号:08JA880034);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项目号:NJSZ07023)“《教育杂志》与中国近代教育变革”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1.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责任编辑:张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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