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

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

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工作流程说明

一、建设单位需完成下列各项准备工作:

1、完成经市人防工程设计图纸审查中心核准图纸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 2、人防工程的平战功能转换预案;

3、人防工程的全套竣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风、水、电); 4、工程验收需归档的其他相关资料(详见《南京人防工程验收归档资料说明》)。

二、建设单位完成上述各项准备工作后,通知人防质监站人员至现场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实体质量,提出工程实体质量与资料整改意见,并告知建设单位办理人防必建区域标注、申报人防工程地下环境检测等工作。

三、建设单位至市人防办工程处办理人防必建区域标注事宜。(联系人:王荣玉、吴畏,联系电话:86631661—8406、8402。)

四、建设单位按照《南京市人防工程地下环境检测说明》相关要求填写《人防工程地下环境检测申报表》,联系人防工程环境检测中心对本工程进行地下环境检测(联系人:常成,联系电话:86631661—8620)。

注:在整改过程中,如具备条件第三、四两项工作可同时开展。

五、建设单位按照《南京人防工程验收归档资料说明》要求,完成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经人防质监站核查后,由建设单位归档至人防工程综合档案室。

六、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验收前5个工作日将《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申报单》(附《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自检表》、《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参加人员名单》)送达人防质监站,申报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

七、人防质监站至现场监督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过程中,监督人员应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标准的执行情况及评定结果进行监督。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将《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质量验收情况记录表》送至人防质监站,人防质监站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人防工程

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至南京市人防办备案管理部门办理人防工程专项竣工备案事宜,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合格后出具《人防工程专项竣工备案证明》。如未通过竣工验收(存在有违法违规和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或实体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在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申报验收监督。

八、人防质监站负责通知区人防办、市人防办平战结合处相关人员在竣工验收时到场。现场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工程监管权的移交工作。

南京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及环境检测工作方案

(本工作方案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

一、检测依据 1、《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2009) 2、《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2002) 3、《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4、《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GB/T17216-1998) 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二、检测内容

1、非收费项目:防护设备(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密闭阀门的生产质量和安装质量)

2、收费项目:通风量、噪音、照度、温度、相对湿度 三、检测原则和收费标准

1、防护设备检测项目由“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允许偏差项目”三部分组成。防护设备的生产质量采用抽样检测的方式,即抽样检测同一规格型号产品的生产质量,抽样检测率为20%,抽样检测数量不少于1份。抽样检测的产品中如有一樘(一件)达不到检测等级时,应进行加倍随机抽样检测,若再有一樘(一件)达不到检测等级时,判定此批次产品为不合格,待整改结束后再进行检测。防护设备的安装质量采用全部检测的方式。

2、通风量检测:若通风管为矩形断面,将其划分为若干个接近正方形的面积相等的小断面,每个小断面的面积一般不大于0.05平方米(正方形边长在150~250毫米) ,测点布置于正方形的中心。对于圆形断面,将其划分为若干等面积的同心圆环,在圆环面积等分线上布置测点。

3、噪音、照度、温湿度:测点应覆盖人防工程每个防护单元(防火分区) 的送风机房、排风机房、配电房等功能房间,即一个功能房间里需布置一组点。人防区域车库或储藏室的测点覆盖面积以不大于60平方米为宜,并在此区域内放置一组点。测点布置应选择在人员经常活动的区域。功能房间的噪音测点宜选择在距离设备1~2米、距地面0.8~1.2米处,其他区域测点的高度同前;功能房间的照度测点宜选择在设备控制柜面板处和距离设备1~2米、地面处,车库区域测点高度宜选择在地面处,储藏室区域测点高度宜选择在距地面0.8米处;功能房间的温湿度测点宜选择在距离设备1~2米、距地面0.8~1.2米处,其他区域测点的高度同前。

4、通风量检测价格为50元/点次,噪音、照度、温度和相对湿度检测价格为20元/点次。 5、复测同样收费,收费标准同前。 四、检测标准

1、防护设备检测标准见附件1-5。其中防护设备的安装质量是指:附件1中的第7、8、17、19、20项,附件2中的第9、11、12项,附件3中的第4、11项,附件4中的第6、7项,附件5中的第6、7项。其余指标为生产质量。

2、通风量:

实测单台风机通风量与设计通风量的偏差不大于15%, 实测双台并联风机通风量与设计通风量的偏差不大于20%。 3、噪音:

通风机房实测值≤85dB(A) 配电间实测值≤65dB(A)

车库、储藏室实测值≤65dB(A) 4、照度:

通风机房(控制柜面板、地面)实测值≥20Lx 配电间(控制柜面板)实测值≥20Lx 车库(地面)实测值≥20Lx

储藏室(距地面0.75米水平面)实测值≥20Lx

5、温度、相对湿度:

以自然温度、相对湿度为宜或采用下列参数值 温度:夏季≤30℃;冬季≥5℃

相对湿度:夏季≤85%;冬季≥35%

五、检测前报送资料(请提前报送资料,以便摘抄检测信息) 1、南京市人防工程检测申报表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人防工程建筑平面图纸和全套通风图纸(竣工蓝图)各一份,含图纸说明和材料表(用后归还建设单位)。

3、人防工程通风机产品样本(原件)一份(现场安装的通风机参数应能在样本中查找到),含性能曲线或性能参数表(用后归还建设单位)。

4、人防防护设备(人防门扇、战时封堵框、观察窗等)规格、型号、数量统计表一份(与现场核对无误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人防区域内消火栓数量、消防水池容积统计表一份(与现场核对无误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人防区域平时通风设备合格证复印件一套(合格证数据应与现场安装的通风设备性能参数相吻合)。

上述六项资料齐全后,我中心将在报送资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现场开展检测工作。 六、系统调试内容和准备事项

1、检测前,应完成所有土建、安装工作量,清理干净工程内部环境。

2、检测前,应完成人防防护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确保所有防护设备均能正常启闭,且不受临时穿越电缆、闭门器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3、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通风系统调试。检查通风设备运行时的电压是否达到额定电压、电流是否达到满负荷时的电流、电机的发热情况是否正常、风机叶轮旋转方向和风阀状态是否正确。检查通风竖井百叶风口是否通畅,叶片倾角以30度为宜,叶片间的遮挡应适度。清洗通风管路(风机箱)的滤尘网。调整风机传动皮带的张紧度。确保各通风系统能稳定运行30分钟。

4、检测时,工程内部照明系统应安装到位,并能够正常开启。风机控制箱面板应有光源直接照射,若无光源直接照射,需重新布置灯具位置,提高风机控制箱面板处的照度。 5、检测前,应保持工程内部的干燥,确保无大面积积水情况。

6、现场需准备打孔电钻4 把。其中:打孔用手枪电钻2把,钻头直径6毫米;扩孔用飞机电钻2把,钻头直径12.5或13毫米。 七、检测配合事项

1、检测前,应确保人防区域内各防护单元(防火分区)的送风口部、排风口部和配电间的所有人防门扇、管理门扇安装完毕,启闭灵活,且处于开启状态。

2、检测时,人防防护设备厂家至少指派两至三名人员进行现场配合,并由技术负责人现场确认检测结果。

3、建设单位应指派至少四名同志进行配合。其中一名同志负责配合检测人员采集照度、温度和相对湿度;两名同志负责配合检测人员布置风量测量孔的位置;一名电工负责配合检测人员测量通风量,当发现风机反转时,及时调整电源相序。

4、建设单位需准备梯子一把,便于摘抄风机铭牌信息、放孔检测。 八、检测报告

1、现场采集的所有数据合格后,我中心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人防工程检测报告,并告知建设单位到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办公室(209房)丁华处(电话:86631661-8652)办理缴费、取报告事宜。

2、我中心提供被检测人防工程的收费明细表(复印件)。 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环境检测中心 联系人:常成 电话:86631661-8620、8621

南京市人防工程验收归档资料说明

一、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复印件)

二、市防办关于同意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批复。(复印件) (宁防办工字[2×××] ××号)

或市人防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三、市人防审图中心关于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核意见。(复印件) (宁防工施审[2×××] ××号) 四、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复印件)

五、竣工图(人防工程及相关楼层建筑、结构、风、水、电,含各专业图纸目录),盖竣工图章,并按竣工图章内容如实填写。(详见附录一) 六、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预案原件及电子光盘一张。

注:以上归档资料均一式两份

七、建设单位须提供的主要设备有关资料包括:一)通风机、二)防爆地漏或防爆清扫口、三)人防门、四)手、电动密闭阀门和超压排气阀门。 一) 通风机

1、通风机须提供人防工程地下环境检测鉴定书。(复印件)

2、通风机须由厂家提供合格证,相同型号通风机只需提供一份合格证。 二)防爆地漏或防爆波清扫口

1、防爆地漏或防爆波清扫口须由厂家提供清单与合格证,相同型号防爆地漏或防爆清扫口只需提供一份合格证。 三)人防门

1、人防门须由厂家提供清单与合格证。 四)手、电动密闭阀门和超压排气阀门。

1、手、电动密闭阀门和超压排气阀门由厂家提供清单与合格证。

以上所须提供的设备清单、合格证须原件,应注明工程名称、产品数量、规格、型号、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八、江宁、浦口、六合三区的建设单位只需向市人防工程档案室提供一套竣工资料,另一套请自行交到所属区的人防档案室。

九、以上资料不需装订,竣工图必须按要求折叠盒装(折叠方法请电话预约学习),档案盒要求硬纸质,规格为220mm ×310mm ,厚度40 mm。 联系电话:86631661、86631662-8653 监督电话:86631661、86631662-8650

南京市人防工程档案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

附录一

A 、建筑: 1)图纸目录 2)设计说明

3)防空地下室各层平时、战时平面及剖面图 4)地面一层平面图 5)出入口详图

B 、结构: 1)图纸目录 2)设计说明

3)墙板、底板、顶板、梁、柱配筋图 4)战时封堵大样

C 、暖通: 1)图纸目录 2)设计说明

3)平、战时进排风系统及平面图 4)平、战时进排风机房详图

D 、给排水: 1)图纸目录 2)设计说明

3)平、战时给排水系统及平面图 4)防空地下室喷淋系统及平面图 E 、电气 1)图纸目录 2)设计说明

3)强、弱电(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平面图

南京市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预案说明

一、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预案文本一式三份, 内容如下:

⑴、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预案(封面、目录) ⑵、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预案(1-5章) ⑶、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预算(6章) ⑷、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预案施工图(7章)

⑸、预案装订成A4文本

(6)、封面盖甲方公章,设计会签栏盖设计院公章、出图章及施工单位竣工图章

二、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统计表格(电子表格1份) 三、预案编制注意事项

根据《南京市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预案编制要求》,预案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注:上述预案各章节表格及编制要求可在

南京市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处人防质监站 联系人:王涛 电话: 86631661—8621

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监督申报单

南京市建筑安装质量监督站人防分站: 监督注册号:

我单位建设的 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具备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南京市有关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的条件,现定于 年 月 日进行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请届时安排现场监督。

附:1、《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参加人员名单》 2、《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自检表》。

建设单位: (公章)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申报人 送达日期 收件人 收到日期

(注:此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和人防质监站各一份。)

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自检表

南京市 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参加人员名单

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质量验收情况记录表

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各一份)。

工 程 及 有 关 单 位 概 况

注:此表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的工程及有关单位基本信息,由建设单位填写完整,与《南京市人防工程专项质量验收情况记录表》一起送至人防质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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