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欠薪问题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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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欠薪问题的现状、原因及对策

摘要:随着最近几年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大城市大力推动房地产建设,造就了建筑行业不断地蓬勃地发展。从而形成全国各地的农民不断涌向城市往建筑工地打工,他们离乡别井、忍受寂寞、日晒雨淋地在工地上辛勤劳动是为了凭自己双手脚踏实地养妻活儿、追求自己的理想生活,并且为城市的建设出份力就能让其感到欣慰。但是社会上存在很多有意无意地拖欠、无故克扣农民工血汗钱的个人或企业现象屡见不鲜,而且越发严重。这样不但影响了城市的稳定发展,更严重地侵害了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不利于社会和谐。

关键词:建筑行业欠薪现状原因对策

最近的几年,经常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大媒体报道频发跳桥或跳楼事件、山西太原农民工讨薪被警察打死等事件,大部份是建筑业的农民工只能通过自己偏激的行为引起媒体关注其诉求希望能达到讨薪的目的。从而显而易见地反映出目前劳民工的诉求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及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血汗工钱问题的严重性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虽然早前四部委发文《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被纳入刑法,但由于种种诸多的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更有呈现恶化的迹象。针对这一现象作如下分析:

一、建筑行业目前欠薪的现状:

目前农民工欠薪情况大概可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1、建筑工程大部份是以分包、转包的方式施工,存在违法转包、分包形成三角债的普遍现象。当工程开展前总包通常会把工程根据需要分包给施工单位,而施工单位也视情况分别转包给不同的包工头,包工头再将工程转包给小包工头,而农民工在工地现场工作却容易受到多重包工头的管理,角色与隶属关系上容易发生错乱或分歧,当工程款在任何一点不能及时到位,都容易引发农民工欠薪的现象。2、工程量不稳、流动性大。由于建筑工期基本上就是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每个工程会有明确规定开工

日期与竣工日期,工期的长短不一,包工头一般只承担某一方面的专项工程或某阶段工期,所以转换施工地点快、流动性大,当专项工程或某阶段完工时部份农民工要么跟随包工头到下一新工程项目开工,要么就被动地停工等待新工程的到来,容易造成工程款结算进度慢或造就包工头卷款潜逃的情况。3、房地产商欠包工头工程款的情况,即是开发商因种种原因没结算工程款给包工头,而包工头却没有办法给农民工支付工资,被迫与农民工走上讨薪之路。4、材料供应商讨薪。目前大部份建筑材料采购都是采取与供应商签定供货合同并供货安装后,定期或期票的方式结算货款。有些工程完工后地产商已经给包工头结算工程款,但包工头收钱后却不给材料供应商付款,材料供应商没办法之下只能去讨薪。5、建筑施工的工作性质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农民工的防护意识簿弱时相对较容易发生工伤事故,有些包工头在事故面前无能为力时只好将责任往总包或房地产商里推,农民工只能找地产开发商追讨责任与工资。

二、建筑行业欠薪的原因:

据了解造成农民工讨薪原因的多种多样、问题比较复杂,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既有政府的责任,也有企业的责任;既有包工头的问题,也有农民工的问题;既有执行不到位,也有政策上的不足。具体分析以下五方面的原因:

1、建筑工程开展前招投标工作没根据相关要求以合法化的程序进行。目前很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程大部份是没有经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正规流程招投标的,只是凭着往来的关系直接向不具备资质条件或经济实力的包工头和企业进行招投标选定施工队,忽略政府部门对施工队资质能力和房地产商经济实力的审核把关。当这些项目出现资金或管理等问题时往往很容易间接造成农民工工资没了保障。2、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维权意识簿弱、不懂法,当出现欠薪情况走司法程序时耗不起漫长的时间和证据不足,所以不愿意用司法程序解决。建筑行业老板、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没签劳动合同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以致发生了劳资纠纷的情况,由于农民工不懂得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同时也怕麻烦,老板说不用签合同就不签;也有建筑老板、包工头在合同文件上故弄虚假或故意制造不利于农民工立场的劳动合同文件。在这种情况下当出现欠薪情况时,农民工申诉证据比较难确立或没足够的证据向相关部门申请处

理。3、建筑行业工资计算方式独特,比较普遍使用以工序方式结算和按工程完成阶段结算。以工序方式结算,每道工序由不同的农民工来完成,例如:挖土打桩、土建结构、室内装修等都有不同的施工队负责施工完成,而工序的结算方式比较杂,有时当工序钱还没算出,农民工就已经要撤场离开,走人就要付工资,但当工程不合格要返工时,就要扣钱,一扣钱就容易产生更多的矛盾,从而就形成讨薪的现象。按工程完成阶段结算工程款,即是每完成一阶段工程合格后才结算工程款。但有的工程阶段可能出现不合格现象造成工程款难结算形成欠薪现象。也有些工程阶段延续的时间比较长,有些农民工因自身的原因在工程阶段完成前就要离开,也会出现欠薪的情况。4、建筑老板、包工头品性不好的情况。即由于农民工市场劳动力供多于求,农民工处于求职的弱势,某些品性不好包工头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考虑,利用自己的优势排除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存在恶意拖欠劳民工工资的情况。大部份的建筑老板、包工头在建筑行业有着丰富的经验,对建筑工程有着各种各样的叵测,变幻莫测地算计着如何压榨农民工工钱或合法权利。而农民工处于弱势根本没意识或没能力保护自己合法权利和义务。5、政府监控力不足和保障制度不到位。目前可能是劳动监察队伍人手不足,所以劳动监察部门每年定期发表格给企业填写数据、收集资料只是存在形式上的调查作用,而很少能客观上地全面做好劳动监察工作。近些年国家已经出台了很多加强建筑行业管理相关的法津和行政法规,例如有些省市要求凡是外省企业进驻建筑施工的企业,必须在当地政府劳动部门缴交相应比例的劳动保障金才能获得施工许可,当发生劳资纠纷时,就能首先用这笔保障金支付劳民工的工资。但现实却存在着很多建筑老板少报、瞒报等问题不能按时、按标准、足额缴交保障金,甚至存在有些政府工作人员明知其存在违规情况,也不去监督处理,所以建筑老板不当一回事。另外有些政府工作人员对农民工的态度生硬、怠慢、冷漠甚至用胁迫等方式对待劳民工,让农民工反感、害怕、从而不信任政府,而采取极端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讨薪。

三、建筑行业欠薪的对策:

目前解决建筑行业欠薪问题的对策是比较复杂和棘手的难题,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努力去建立和遵纪守法地实施,具体可以有以下四方面:

1、由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而行之有效的管理和培训机制。劳动政府部门可定期义务组织农民工活动,从生活上和工作上不同角度地深入了解农民工的情况、了解他们的心声,同时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针对性地制定出更合适、更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办法,大大增加农民工在城市的归属感。另一方面可对建筑行业义务定期组织或实地现场宣传可增值的培训课程,如专项技能培训、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和加强进行依法维权的教育,令他们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提高防范意识。劳动政府部门还应对建筑企业加强进行制度管理和检查监督工作,多下建筑工地实地检查、抽查、监督作业,严格管理施工资质和相关行政制度,对于不符合施工条件或违规作业的工程决不手软地律令改正或实施行政处罚;对于屡教不改的建筑企业,可采取资质降级或取消制度;对于喜欢恶意欠薪的企业,建设部门、劳动部门等要建立相应机制,把欠薪问题在刑事立法中加以考虑建立,并密切配合,把建筑企业欠薪的问题在萌芽之前解决。2、加强建筑业劳动关系的管理。劳动政府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检查、监督建筑行业的劳动用工合法化,强调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用工备案,使农民工能与建筑企业签订内容、程序合法,公平,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劳动合同,同时也能让农民工能依法享受社会保险等福利。从根本上解决劳动用工不规范、员工意识簿弱的问题,建筑老板就不会那么随意欠薪了。3、发挥媒体舆论作用,强化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宣传。利用媒体的宣传效应定时对合法经营、依法用工的企业进行宣传表扬,同时也对不遵守劳动用工法律、行政法规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进行教育报道,增强建筑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用工、诚实守信的观念。4、劳动政府部门建立畅顺、快捷的投诉通道,友好地接纳农民工的申诉、查明事实真相、解决每一个案件;能让更多劳民工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真实、有效、及时地反映恶意欠薪的问题,从而维护劳动者工资权益的司法保障。

综上所述,目前建筑行业欠薪的情况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与原因,这个问题值得劳动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以营造劳动和谐的社会。参考文献:

(1)沈静:《劳动者工资权益的司法保障》,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06年05期。

(2)刘晓薇:《恶意欠薪罪初探》,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

(3)孙振江、王晓雨:《农民工欠薪问题在刑事立法中的思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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