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理措施

管理制度

一、周例会:

1、召开时间及地点:每周二下午3:00,办公区会议室;

2、参会人员:业主,项管,监理,总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分包(现场负责人) ,不能按时参加会议,提前告知。

3、管理措施:

1)、无故缺席,罚款200元;

2)、迟到十分钟以内,罚款100元,十分钟以上,按无故缺席处理。

3)、会前总包提前打开会议室门,并准备好投影仪;

4)、会议期间,手机不得响铃。

二、进度管理

1、瞒报、虚报数据(人、材、机),每次罚款2000元-3000元。

2、无法兑现承诺,每次罚4000元-5000元。

3、三令五申屡禁不止,每次罚款7000-8000元。

4、无正当理由拖期,每天罚款2000元或按合同。

以上所有涉及工期的,除罚款外仍按原计划进行,所损失的工期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人;

2、高空作业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违者罚款200元/人;

3、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通道、警戒线、安全网、防护栏杆、安全警示标志等),违者罚款500元/处;

4、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按专项方案及有关规定搭设,及时报验,违者罚款500元/次;

5、塔吊运转违规操作、违章指挥,罚款200元/次;塔吊司机无证操作、信号工、司索工不在岗,违者罚款200元/人;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符合有关要求,违者罚款100元/处;

7、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时报审,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审查不合格,不得进行相关作业,违者罚款1000元/项;

8、施工单位应及时排除现场安全隐患,业主、项管、监理指出(口头或书面)的安全隐患,应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完毕,违者罚款500元/次;拒不整改者,罚款1000元/次,并暂停施工;

9、现场材料堆放:原材、成品、半成品、构件、周转材料等集中堆放整齐,不得散放,违者罚款200元/处;

四、质量管理

1、材料进场:提前1-2天报送样品及质量证明文件,检查合格后方可材料进场;实物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及时退场,违者罚款500元/次;

2、施工方案报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报审相关施工方案,审查合格,方可施工,违者罚款500元/次;

3、施工过程报验:施工时,应按相关要求,及时报验,验收合格方可运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违者罚款200元/次;隐蔽工程不报验或验收不合格进行隐蔽的,罚款500元/处,并重新进行隐蔽验收;

4、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结束,应及时组织验收,否则不允许继续施工,违者罚款1000元/项;

五、资料管理

1、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应提前报审,没有审批合格的方案,不得施工,违者处罚见上;

2、施工资料应与施工过程同步报验,不得延迟,尤其是取样送检试验报告,应及时上报,违者罚款200元/次;

3、应及时回复监理通知单,违者罚款50元/张;

2016-9-9 国机机器人项目项管及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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