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党中央作出了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是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管理,减少贪污腐败现象,本文就企业如何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的“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规定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暂行规定》,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强化组织监督,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作用,促进国有企业的各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首先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抓好“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工作,必须要落实责任。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要多次组织召开职能部门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关于“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意见精神并分析讨论企业的实际工作情况;

  二是结合实际制订相关的实施制度,并成立“三重一大”决策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可以任组长、副组长,而小组成员由办公室、政工部、监察部、工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发展策划部、审计部、综产部、物流服务中心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三是由监察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修订党委会议、厂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议事规则;

  四是根据“三重一大”制度决策内容,对各职能部门进行明确分工,落实分工责任;

  五是制订“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单项效能监察方案,确保执行与监督到位。

  二、科学运作

  第一,建立健全制度。

  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的要求,从查制度入手,修订党委会、厂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职工代表大会等会议的议事规则,针对企业制度存在的“缺、旧、繁”等现象,企业各部门把制度修编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行全面清理,凡与现行政策不相符的,凡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该制定的制定,该废止的废止,该修编的修编。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决策实施细则》、《中层干部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重大资金使用办法》等相关制度,做到应有尽有,用制度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

  第二,突出决策规范。

  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原则、决策方式、决策程序。

  规范决策的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逐级细化集体决策的内容,明确集体决策的具体范围。企业领导班子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提出并经集体讨论决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等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党政主要负责人缺席或领导班子成员到会人数不足三分之二的,不得讨论决定重要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统一认识,以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集体讨论决定的各项决定,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都要认真执行,按照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实施的情况和结果应向决定该事宜的会议汇报;实施过程中如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或提请讨论。

  规范决策方式。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方式有:党委会、厂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大会等。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当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规范决策程序。一是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提出研究决定的事项;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确定需要讨论决策的议题;三是分管领导召集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四是根据所要决策事项的内容,召开党委会议、厂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会议形式讨论决定事项;五是所决定的事项,按照规定实行厂务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

  第三,强调执行到位。再好的制度不执行,也是一纸空文。在“三重一大”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决策执行三个阶段的决策程序上要狠抓落实,从查制度、查执行、查记录、查监督、再完善的工作步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是查决策前是否按规定进行相应酝酿、讨论、论证;二是决策时是否充分发扬民主,按程序方式形成决策;三是决策过程有无记录;四是有无重大失误,有无评价机制和纠错机制;五是“三重一大”制度是否一贯坚持。严格履行党委会、厂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预算管理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等职能。建立重大决策报备表制度,规范了各种会议记录格式与要求,规定会议记录部门在会后3日内填好《三重一大决策报备表》交企业纪委审核盖章存档备案。在决策过程中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记录在案。并明确规定,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未按程序决策,一律不予执行,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控、行为失范。

  第四,发挥监督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的督查制度,对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实行跟踪监督检查,企业纪委、监察部组织有关部门参与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特别是加大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和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做到项项参与,事事监督,防止管理失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违反“三重一大”规定的,按照有关条款实施责任追究。

  三、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决策方式

  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方式有:党委会、厂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联席会议、预算管理委员会议等。

  建立决策报备制度。为使党委会、厂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议、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联席会议、预算管理委员会议等会议决策程序更加科学、规范,建立了“三重一大”决策报备表。此表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程序、结论等内容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记录完整、详细、规范,并规定会议记录部门在会后3日内填好交厂纪委审核签名盖章存档备案。

  对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当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对未按决策程序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坚决不执行。

  三重一大制度对于我国国有企业有着重大的意义其不仅仅能够有效的提升企业内部的管理效率,减少贪污腐败的现象,更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当然,对于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光做到以上这些还是不够的,还要建立对决策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逐步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的科学发展。

  结语:通过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并在企业内部实施,对于企业的执行力能力必定有所提升,而企业管理行为上的偏差也能够有效的避免,相关制度必定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相关制度也将得到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得到加强,风险防范能力也会得到有效提高。且对于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都会有所增强;企业内“干事、干净”的理念也会逐步形成,惩防体系框架逐步建立,有助于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湖南省电力公司凤滩水力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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