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阴阳观

中国古代阴阳观

“阴阳”是中国哲学的最基本范畴。古往今来,中国人常用“阴阳”来解释种种事情,判断各种行为。它与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都有联系。 用“阴阳”和“五行”来解释自然现象乃至社会现象的做法,可以追溯到殷商西周之际。它起源于氏族社会人类对自身和自然界物象的观察。到西周春秋时期,形成了具有自然哲学性质的阴阳二气说,从战国中后期至汉代,阴阳学说沿着朴素辩证法的阴阳观念和宗法伦理化的阴阳观念两条线索发展,形成了二元化的阴阳学说。西汉儒家大师董仲舒对阴阳学说的发展在于:他把宗法伦理化的阴阳观念提炼成“三纲”,深化了宗法伦理关系,同时构建了“天人阴阳”观念,形成了三元化的阴阳学说。

(一)夏商时期的阴阳观念:

1、表示自然现象

早期的阴阳,最初的意思非常简单,分别指太阳照到没照到:阳就是有太阳,晴天;阴就是没有太阳,阴天。后来,渐渐地被用来描述地,说地也有“阴阳”,比如山南为阳,山北为阴。可见,阴阳的早期含义就是对天地现象或者说是最简单的自然现象的描述,没有任何哲学思想,神秘思想。

在传世文献中,甲骨文之后很长的时间里,阴阳的意义只是用来

表示下雨、不下雨;低处、高处;背阴、向阳等等,有时候也引申为白天和黑夜。

《诗经》为我们探讨阴阳思想提供了很好的例证。《诗经·公刘》在描述周人先祖公刘率众迁徙时,使用了阴阳一词。这是我们迄今发现的最早把阴阳合用的文献。诗中说:既溥既长,既景既冈。相其阴阳,观其流泉。意思是说:“到了一个地方,先要搞清楚它的宽度和纵深,然后观测日影确定方向,再到山坡上,看高、看低,看东、看西;看南、看北来研究它的阴阳;再看看有没有可供使用的水源。”显然。这里的阴阳就是对地理环境阴阳向背的描述。

2、内涵不断抽象化,附加表征意义逐渐增加

随着文化、哲学的发展,阴阳的内涵日益抽象化。

阴阳可以指天上的两种现象,地上的两种现象,甚至于天地之间的白昼和黑夜。也就是说,“阴阳”既可以表示时间,也可以表示空间。请注意这里的阴阳是无形无象,介于虚实之间的东西。它没有形状,你不能说阴阳是扁的还是圆的;它也是不可触摸的,但是它有“象”。形与象的不同在于前者更具体一些;后者更抽象一些。比如一个地方背阴,“背阴”只能是象,不能使形,形必须是长的或方的或圆的。阴天也是如此,只是一种现象没有固定的形状和大小。所以,阴阳介于虚实之间。

(二)西周时期的阴阳观念

经过提炼得以具有哲学意味的阴阳观念不断与《易经》结合。 从本质上来讲,《易经》是一本关于“卜筮”之书。“卜筮”就是对未来

事态的发展进行预测,而《易经》便是总结这些预测的规律理论的书。但是它又不同于一般单纯的卜筮之书,在卜筮的形式和外壳之下,通过生活经验和精神智慧的积累,易经孕育出哲学的内容,已经铸造出中国哲学的概念和具有哲学性质的世界模式,因而标志着中国哲学的开端。

《易经》有符号和文字两部分。最基本的符号是阴、阳。用“一”代表阳,用“--”代表阴;《易经》的文字部分共450条,4900多字。分卦辞和爻辞。

大家都知道,《易经》是讨论阴阳的,庄子干脆说:《易》以道阴阳,“

(《易经》是用来阐述‘阴阳’的)。但是《易经》恰恰没有怎么谈阴阳。”

阴阳在《易经》中只出现了一次,还只有一个字,《易·中孚》:“鸣鹤在阴,其子和之”。很多人认为这不能说《易经》中已经有了阴阳观念,但是更多的人认为,不管卦辞中有没有阴阳二字,以阴爻、阳爻为标志,六十四卦所表示的阴阳观念是没有任何疑问的。而阴爻阳爻符号所具有的抽象水平,已经达到了哲学概念的抽象水平。因而阴阳作为中国哲学特有的和最先出现的矛盾观念,在《易经》中实际上已经形成和出现了。

(三)西周末年阴阳观:

阴阳与气结合

“阴阳”后来被提升为天地之间的“气”。西周末年就已经出现了这种观点。尽管阴阳观念形成于氏族社会,但由于受文字、宗教观念等因

素的制约,直到西周末年,夏、商时期神事笼罩一切的宗教迷雾渐渐散开,阴阳观念才由伯阳父提出。他把阴阳看作是存在于天地之间的两种气,用阴阳二气的交感变化来解释地震的现象,已具有自然哲学的意义。

《国语·周语上》记载公元前780年,周幽王二年,西周泾渭洛三河流域地震,西周宣王、幽王时的太史伯阳父,分析其原因,说了下面这一段话:

“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蒸,于是有地震。”

周幽王二年时,西周三川都发生地震。伯阳父说:周将要灭亡了!那天地的气,有自身的规律;若是违背它的规律,民众就乱了。阳气埋伏于地下不能出,阴气受压迫而不能上蒸,于是就有地震发生。这是以“气”来解释地震这一自然现象。

在这里伯阳父提出“天地之气”的概念,并直接把它与“阴”“阳”联系起来,这的确代表了中国自然观的传统。这一点,被后来的不同哲学流派所继承,并作出了各自的解释。

(四)春秋时期的阴阳观: 及至春秋时期的《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已经把阴阳二气当成为万物生成、演化的内在根源,这就把阴阳理论发展为先秦最深刻的哲学形而上学。

(五)战国秦汉时期的阴阳观念:

至《周易》成书的战国晚期,封建的宗法关系逐渐形成,《易传》的作者在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命题的基础上,把自然界中对立统一的阴阳观念类比为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君臣、父子、夫妇等宗法关系,把宗法关系体现的尊卑贵贱也赋予阴阳的属性,形成了双重的阴阳观念,把具有自然哲学性质的一元化的阴阳学说发展为朴素的阴阳观念与封建宗法关系相结合的二元化的阴阳学说。约从战国中晚期迄于汉代,阴阳学说的特点已不是单纯的自然哲学,而是沿着朴素辩证法的阴阳观念和宗法伦理化的阴阳观念两条线索发展。我们从成书于战国秦汉时期的《易传》、《黄帝内经》、《礼记》、《春秋繁露》、《白虎通义》等著作中可以看出阴阳学说的这个发展特点。

(六)东汉末时期的阴阳观念:

东汉末年,随着皇权的衰落,由阴阳学说构建的机械的、僵化的维护皇权的理论,已无力挽救东汉王朝所面临的深刻危机,作为一种过渡性的理论形态,它的没落,最终被魏晋玄学所取代,是必然的。在学术领域,两汉经学大师辈出,他们把阴阳学说融入经书的框架之中,作为解经的自然哲学依据,尽管仍有所发展,但从此失掉了它作为一家学说而独立存在的根据,随着经学的衰落,具有自然哲学性质的阴阳学说逐渐失去了独立地位,保留在医学、卜筮、风水等学科之中。

人们在大量的观察和实践中总结出阴阳十大定律,用以概括和象比现实中的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

一、阴差阳错

事物运动过程中由于时间和空间发生变化所产生的差错。

二、阴腐阳焦

不流动的水容易出现腐烂,火太旺容易烧焦。

三、阴刑阳德

阴代表刑罚;阳代表讲道理。

四、阴阳互根

阴阳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相互为用、相互吸引地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五、阴消阳息

指午夜子时即23点~1点,阴气渐渐消散,阳气还没有升起来。

六、扶阳抑阴

阳代表事物运动过程中产生的新鲜事物,阴代表静止不动。

七、阴降阳升

冷空气下降,热空气上升。

八、阴争阳扰

指身体的内脏出了问题,必然会反应到身体外部的一些症状。

九、阴厌阳移

长期不下雨,引起的干旱。

十、阴和阳合

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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