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生产制度

有机肥生产制度

一. 质量检验工作管理制度

1. 质量检验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2. 质量检验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3. 质量检验人员应检验规范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检验数据要及时、准确、无误。

4. 质量检验人员应认真搞好检验仪器的养护,保证标准溶液的准确性,使化验室满足准确的进行批量化验。

5. 对质量管理人员、质检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出现质量事故的,要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工部。

二. 配方工作管理制度

1.产品配方由质量部门负责制作,由配方负责人签字,经厂长批准方可使用。

2.产品配方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含量配比、产品规格、生产日期,原料配比。一般情况下,各种原料以千克为计量单位,特殊情况需注明。

3.各种产品配方应由质量部统一保管,不得外借、丢失。

4.质量部门制作配方完毕后,按配方填写产品下料通知单。由生

产班长。组织实施并保管,生产结束时将下料通知单交与质量部存档。

5.车间生产要严格按配方规定的原料取料,不许私自篡改。

三、原料质量管理制度

1.供应部门应按原料质量的国家标准及进厂原料验收标准与供方签定采购合同,并对供方进行评价、确定合格供方保证原料的及时供应。

2.原料进厂后,保管员要及时通知质检部门对进厂原料及时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写报告单,并依据供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判定是否合格。报告单送厂长、生产部门、供应部门各一份,质检部门存档一份,质检部门不能检验的项目,应要求供方提供验证证明。

3.供应部门保管员按检验报告单对进厂原料进行标识,生技部门根据原料报告单制作产品配方,对不合格原料由供应部门与供货方协调处理。

四、成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1.成品库保管员对成品负责管理,生产班要按成品保管制定位置摆放,保管员对每班次产品入库同时抽查袋重(每次10袋),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成品库保管员负责对每批次产品做好标识。标识内容:产品名称、规格、班次、数量、检验状态。

3.成品装车时应清理车厢内卫生,保持产品包装袋干净、不破损。

4.产品库保管员有权制止不合格品的出厂销售。

五、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进厂原料按采购合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时,由供应部门与供货方协商解决。

2.生产车间在生产过程中自检判断定不合格的半成品可由车间直接返工处理。

3.产品袋重、包装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必须返工处理。

4.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经过返工后必须按国家标准重新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六、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质检部门和生产岗位的计量器具应配备齐全,并符合工作需要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2.计量器具由质检部门统一编号,并负责申请、送报检工作。

3.新购进的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必须校准并确定校准周期。

4.质检部门负责编制计量器具校准计划的制定,强检设备送上级计量部门进行检定,经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应贴上校准合格标识并做好记录。

5.重要计量器具的调整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防止因调整不当而使其失效。

6.搬运、使用计量器具时,应轻拿轻放,避免震动。使用和储存期严格按计量器具说明书或相关要求操作,不得擅自拆卸,保证计量器具的标准性和稳定性。

7.计量器具由质检部门负责建立台账,并保存检定记录,并经常对所有的计量器具进行校准。

七、质量记录管理制度

1.质量记录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表格设计要求项目齐全,符合实际需要。各部门各自负责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保存。

2.各项质量记录不能用铅笔、红色笔填写,记录要求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填写及时、真实,错误处用划改方法更正,并在更正处签字或盖章。

3.质量记录包括成品及原料的检验记录、报告单、质量台账、抽查检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的相关记录以及其他相关的质量记录。

4.质量记录按年度归档,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一般保存2~3年,超过保存期,确认无保存价值,经领导批准后统一销毁。

5.相关人员借阅质量记录时,由部门领导批准,按期归还,不得损失。

八、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贮存运输制度

1.库房应有足够的空间,尽量满足本厂生产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存放,库房应尽量干燥通风,避免潮湿。

2.原料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按规定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3、库房管理应做到帐、卡、物相符。

4、库房内的物质应摆放整齐,对散袋、坏袋要做随时处理,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

5、部分临时放在库房外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应用苫布盖好,以防潮温或丢失等。

6、运输工具应干净平整,无突出的尖钻物,以免刺穿刮破包装袋,严禁违章装卸。

九、设备管理制度

1、主要生产设备要有专人管理,每台设备要有明确的责任人来操作。

2、认真贯彻执行工艺操作规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交接班要对设备运转状况做以交待,设备运输前和停止运输时要观察有无异现象。出现异常及时上报,采取相应措施。

3、根据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原理,做到定期、定量加注或更换润滑油及其它零部件,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4、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违章作业,不得非岗位或非本机人员擁作,不准随意改变设备结构。

5、新上岗的操作规程人员,必须进行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6、维护人员要经常巡回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消除隐患。

7、生产技术员及设备维修人员应适时做好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经厂长审后落实实施。其中设备的小修由维修人员提出维修所需要的材料,经车间主任审查,主管厂长审批后即可实施,设备的中修由车间主任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共同研究,提出计划,经主管厂长批准方可实施;设备大修计划要在停产后进行,由主管厂长组织车间主任及维修人员共同研究提出大修计

划,经厂长审批后方可实施。

8、凡是停车检修的动力设备,首先切断电源,挂上标牌,方可检修。

9、每台设备都要建立设备档案,内容要齐全,包括设备的规格、

型号、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及使用状态、维修情况、检修时间、更换备件名称规格及检定情况等。

10、设备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借用时应履行借用手续。

十、电器设备安全操作制度

1.所有电器设备使用权前须仔细阅读改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了解掌握该电器的性能,按说明书要求正确使川。建立各种电器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掌握其性能,要严格按其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出现问题。

2、所有电器设备的安全附件必须完整,电器导电部位不得裸露,各种安全措施必须齐全。电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一且出现问题,应及时切掉电源,由专职的电工及维修人员进行修复,修复正常方可使用,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检查、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3、接通电源时,闸刀开关必须扣严,切断时必须拉到最下部位,严禁用湿手或导电物触摸电器开关,操作规程电器设备精力要集中。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立即关掉电源。下班前要做全面检查,车间交接班时要对电器设备的运转情况给予说明,杜绝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4、在电器设备运转时,要注意观察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请电工检查,严禁带病运转。

5、电器设备周围及防护设施表面不得有潮湿现象,更不允许有水,以免漏电伤人。

6、更换保险丝应由电工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更不允许以其它材料带替保险丝。

7、电器开关箱上不准放任何物品。

8、化验室及车间的电器设备均需建立设备档案,各种技术资料必须齐全,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要及时维修、更换,并做好检修、更换记录。

十一、岗位安全生产制度

1、 生产部门要组织全厂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知识法规树立“安全第一防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每生产期开车前,进行一次全厂人员的安全教育。

2、各岗位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工艺规定的标准程序操作,并随时观察设备运转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上级报告,由主管领导安排维修。如擅自检修发生人身事故者,后果自负。

3、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要配戴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不得上岗操作。尤其机修人员检修、维修设备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4、从事电气、焊接、化验、司炉等专业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或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遇到火险能果断处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安全的,可按情节轻重给以处罚。

7、操作工人上岗操作前。须经安全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不许上岗。

8、为保证安全生产,生产车间设备安全检查员(可以兼职),随时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情况。

9、设备完好运转是安全生产的保证。因此每生产周期结束后,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设备保养、维修工作,生产期间,可在每月检修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及时维修,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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