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方位角的建筑日照间距控制

基于方位角的建筑日照间距控制

宋小冬 田 峰

【摘要】 随着高层建筑比例的增加,日照遮挡问题变得复杂,严重影响到各地城市规划管理的效率。本文针对高层建筑,以太阳方位角为基本出发点,对建筑间距的协调、控制展开讨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二级间距控制方法,并且举例进行解释、说明、检验,希望基于方位角的间距控制在城市规划管理中具有可操作性。 【关键词】 建筑日照间距;二级间距控制;方位角;城市规划管理

1 日照标准、控制方法的发展

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正式的建筑日照标准,这种情况持续到1980年12月结束,原国家建委颁发《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80)建发城字492号)规定:“房屋间距,在条状建筑呈行列式布置时,原则上按当地冬至日住宅底层日照时间不少于一小时的要求计算房屋的间距”。1987年10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37-87)中通过第3.1.3条明确规定住宅应每户至少有一个居室、宿舍应每层至少有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1小时。1993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作为国家标准开始执行,2002年4月1日起,该规范中针对住宅日照必须满窗、保证一定时间的第5.0.2.1条款上升为城市建设管理的强制性要求。目前各地城市规划管理机构,基本上依据这一规范(简称《居住区规范》)来控制、协调涉及住宅的日照问题。而且,依据这一规范的商业化日照分析软件也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领域得到迅速推广,主要用于建筑设计方案的检验(常称日照时间检验)。

历史上,住宅建筑以多层为主,往往采用行列式布局,只要保证一定的南北间距,和满窗日照之间的误差不大,方法也简单,因此用南北间距代替满窗日照时间检验已被长期使用。但是,对大城市的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旧城改建越来越频繁,高层、超高层建筑的比重越来越大,单靠南北间距控制日照已不能满足规划管理的实际需要。

为此,市场上出现了计算机软件用于日照检验,依据《居住区规范》,先有建筑方案,再检验日照时间,只能发生在建筑设计方案产生之后,还需事先测量要检验的窗台位置。窗台-时间法虽然精度高,但是不如间距法操作简便,后者的透明度高、防范措施可提前,也许还可协调多方利益。

2 方位角的特点和认识

建筑物获得日照可以分为两种方式——高度角和方位角。简单来说,太阳光越过南边(前排)建筑的屋顶,照射到北边(后排)建筑外墙或窗户称为高度角方式,正南北向多层板式住宅就是典型的高度角方式,其日照间距由太阳高度角决定,只要保证南北间距,后排住宅就能保证日照时数(图1)。如果阳光穿越前排建筑的侧墙,照射到后排建筑,就称为方位角方式(图2)。建设高层建筑,利用方位角为后排建筑留出日照,是提高地块容积率的基本方法,由此也带来了日照间距控制的复杂性。

南北向多层住宅行列式排列布置情形下,高度角和间距之间的计算公式比较简单:

D =H ×ctgHs ×cos As ……………………………………………..(1)

公式(1)中:D 为阴影区长度,需要保证的建筑物间距,H 为遮挡建筑物计算高度,Hs 为正午太阳高度角,As 为被遮挡建筑法线偏离正南北的角度。

图1 高度角方式日照间距计算示意

如果南侧(即前排)出现高层塔式建筑,北侧(后排)建筑要靠方位角来控制日照,阳光通过前排建筑的侧向间隙到达后排(图2),侧向间距(也就是方位角)对后排建筑的影响比南北间距更敏感,目前还没有单一的侧向间距计算公式。

图2 方位角方式日照示意

需要指出,即使是多层建筑,如果面宽较小,也可用方位角来控制日照。高层建筑,如果面宽足够大,如高层板式建筑,也可能靠高度角来控制日照。建筑高度和面宽的变化,会造成日照控制在高度角、方位角两种方式之间转化。

对日照方位角问题曾经有学者进行研究(范耀邦1988,钱本德1994、1995),因阴影相互叠加,变化复杂,不能单纯依据几何原理推算。钱本德认为,应结合实际,借助计算机软件来验证,但是未提出验证方法。

3 若干基本要素、概念和术语解释

本节对研究所涉及的若干基本要素和术语进行解释,如果未作说明,均依据上海市地方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

3.1 通道与夹角

高度角:太阳光线到达物体和地表水平面之间的竖向夹角。 方位角:太阳光线到达物体和正南北方向之间的平面夹角。

凭借方位角或者高度角获得有效日照的现象可称为“通道”。分为立面通道和平面通道两种情形:南北向多层条形建筑为主,受影响者主要靠立面通道获得日照(用建筑物的侧立面图可以明确示意)。塔式高层建筑对后排产生遮挡,受影响者主要靠平面通道获得日照(用建筑总平面图可以明确示意)。立面通道和太阳高度角对应,平面通道和太阳方位角对应。如果同一建筑物有多个日照通道,可以在管理上规定:至少有一个通道使受影响的建筑满足日照,或者多个通道累加后满足。

3.2 平面通道角

建筑物靠平面通道获得日照,从开始到结束,两个时刻的阳光方位角之差称平面通道角。获得1小时日照,平面通道角就有具体要求。为了简化前期研究,暂时将平面通道角按整数时段划分,9:00-15:00划分为6个基本时间段,再以0.5小时细化。如果11:30-12:00和12:00-12:30连续两个0.5小时细化的基本时段,加起来也是一个平面通道角(详见表1和图3)。例如图4的布局,北侧建筑拥有10:00-11:30和13:00-14:00两个平面通道。实际的平面通道不可能正好是1小时,也不一定在某时刻的正点,如何再细化,将另文讨论。

表1

基本时段 细化时段 平面通道角 平面通道角

9:00-10:00 14:00-15:00

9:00-9:30 14:30-15:00

9:30-10:00 14:00-14:30

10:00-11:00 13:00-14:00

10:00-10:30 13:30-14:00

10:30-11:00 13:00-13:30

11:00-12:00 12:00-13:00

11:00-11:30 12:30-13:00

11:30-12:00 12:30-12:00

5.8° 6.5° 6.9° 7.9° 8.1° 8.5°

12.4° 14.9° 16.6°

15:00

图4 平面通道示意

3.3 参照日、参照时间段

目前存在两种参照日、参照时间段标准:大寒日8:00-16:00时段和冬至日9:00-15:00时段。本项研究暂时以冬至为参照日,9:00-15:00为参照时间段,日照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将计算时间9:00-15:00划分为6个基本时间段,再以0.5小时细化基本时段。

3.4 遮挡的影响范围

本研究以上海为参照城市。冬至日,正午12:00,在上海,建筑高度和阴影长度之比为1:1.4,高于200米的建筑为特例,因此正南北方向所考虑的阴影长度在280米以内,虽然上午、下午的太阳斜向阴影比正午要长,为了计算方便,暂时将所考虑的南北净间距限定在300米之内,如果出现超高层建筑,再扩大。

3.5 建筑高宽比和建筑体型判断系数

假定建筑物正南北朝向平行布局,靠平面通道获得侧向日照,分析可知10:00至14:00时段方能满足1小时日照,以10:00为例(图5)阴影区长度(相当于正南北间距):

D =W /2×ctgAs ……………………………………………..(2)

(2)式中:W 为遮挡建筑面宽, As为上午10:00时刻的太阳方位角)。如果靠立面通道获得正午日照,时段为11:30-12:30,以11:30为例(图6)阴影区长度(相当于正南北间距):

D ' =H ×ctgHs ×cos As ' ……………………………………..(3)

(3)式中:D’为南北间距,H 为遮挡建筑计算高度,Hs 为11:30太阳高度角,As ′为11:30太阳方位角。

图5 10:00时刻方位角日照间距

'

图6 11:30时刻高度角日照间距

当D ≦D’时,应采用平面通道方式如果两者相等, 是建筑物获得日照方式在方位角和高度角之间的转换条件可知:

W /2×ctgAs ≤H ×ctgHs ×cos As '

简化可得

(4)式中:

W /H ≤2×tgAs ×ctgHs ×cos As ' …………………………….. ………(4)

W 为遮挡建筑面宽,H 为遮挡建筑计算高度,As 为10:00的太阳方位角,As ′为11:00太阳方

位角,Hs 为11:00的太阳高度角。从(4)得到正南北朝向建筑物日照获得方式在方位角和高度角之间的相互转换条件,在此将建筑正面遮挡长度(建筑面宽)与建筑高度的比W/H定义为建筑体型判断系数,该系数指建筑正面遮挡长度(面宽)与建筑高度的比例,不需要具体单位。以上海冬至日为例,W/H = 1.729 ≈ 1.73,当W/H小于1.73,

可定为塔式建筑,当W/H大于1.73可定为板式建筑。

W 图7 建筑体型判断系数

3.6 建筑侧向空隙系数

多个塔式建筑之间侧向间距偏小,会导致诸如日影线摄动、岛状阴影以及类似板式建筑的遮挡效果。通过定义建筑侧向空隙系数和规定最小侧向间距,可以确定塔式建筑群是否向板式转换。侧向空隙系数指两个相邻单体建筑侧向间距和群体遮挡宽度之比,无单位。经验分析表明,两相邻单体建筑侧向空隙系数≦0.25时,会导致类似板式建筑的遮挡效果,两个相邻单体建筑最小侧向间距大于等于20米时即可有效降低日影线摄动、岛状阴影等情形发生的可能。

3.7 板式建筑与塔式建筑的定义

板式建筑:建筑正面遮挡长度(面宽)大于、等于自身高度的1.73倍。非正南北向排列的塔式建筑侧向空隙系数小于0.25,或两个相邻塔式建筑侧向间距小于等于20米,也视为等同于板式建筑。

塔式建筑:建筑正面遮挡长度(面宽)小于自身高度的1. 73倍,建筑侧向空隙系数大于、等于0.25,相邻两个单体建筑的侧向间距大于等于20米。

3.8 自遮挡和主朝向

自遮挡常见于东西向建筑布局和一梯多户户型以及过深开口平面情形,将另文讨论。主朝向是指能够获得有效

图8 建筑侧向空隙系数

日照的建筑朝向,一个建筑可能有一个或者多个主朝向。

3.9 立面通道的朝向折减系数、平面通道的方位增加系数

一般认为非正南朝向,建筑物的南北间距可以折减,在《居住区规范》以及各地方规定中都有非正南向住宅南北间距的折减系数规定。靠高度角获得日照条件下,因建筑朝向偏离正南,加大了自身的方位角,日照方位角依然用正午,这时南北间距可减小,其折减系数已在公式(1)中反映。靠方位角获得日照,上述条件不成立,被遮挡建筑靠平面通道获得日照,该通道偏离正南北,获得日照的时间也偏离了正午,上下午的太阳高度角肯定比正午要低,而且离开正午的时间越长,高度角也越低,当太阳升出(或落下)地平线时,高度角为零。

如果高层建筑群有平面通道,通道的方位角增加,通道内阳光高度角降低,如果该通道内出现建筑物,高度不变,它和被遮挡建筑之间的间距应该增加,才不影响被遮挡建筑,因此要用增加系数来控制。初步计算可得到平面通道内建筑物高距比的增加系数(表2)。

表2 平面通道内方位增加系数(上海为例)

平面通道的方位角 对应的日照时段 方位增加系数

0°- 16.6°

16.6°-31.5°

31.5°-44°

12:00-11:00 11:00-10:00 10:00-09:00

1.0 1.23 1.76

3.10 最不利点

最不利原则是为了保证建筑全体部位日照满足要求,应贯彻在方位角方法中。在高度角方法中,一般在立面上将底层窗户平台作为最不利点,对应立面通道。在方位角方法中,一般在平面上选择最不利点,对应平面通道。平面上的最不利点,靠经验判断并不难,如果用计算机,可采用穷举法试算,比较后也不难得到。

4 二级间距管理方法

4.1 遮挡情形模式分析

方位角方式获得日照,按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的平面关系可以分为两种模式(图9)。遮挡模式一为中央通道情形,遮挡建筑位于被遮挡建筑主朝向前方两侧,正午时刻,阳光可以到达被遮挡建筑。遮挡模式二为斜向通道情形,遮挡建筑位于被遮挡建筑主朝向前方中央,正午时刻的阳光不能到达被遮挡建筑,在现实中,斜向的平面通道往往会有两个。

模式一和二的区别是相对的,模式一也会出现多个通道,模式二也可能只有一个通道,两种通道可相互转化(图10)。

二者的关键差异为,模式一获得的日照,靠近正午时刻,太阳高度角较高,获得的日照质量也较高,如果在平面通道内有遮挡建筑,其可建高度可接近中午时刻的太阳高度角,接近高度角所确定的间距。模式二只能在上午或下午获得日照,此时太阳的高度角比较低,如果平面通道内出现建筑物,允许高度也较低,或者离开被遮挡建筑应更远(符合增加系数)。规划控制中应鼓励模式一、避免或限制模式二。

遮挡模式一遮挡模式二

图9 两种建筑情形示意

1) 原遮挡模式一转变为遮挡模式二1) 原遮挡模式二转变为遮挡模式一

图10 朝向偏转引起两种模式转化

4.2 二级间距管理方法

方位角方式和高度角方式往往同时并存,但是必有一种为主导。高度角为主导,只要控制遮挡建筑的高度,南北间距。方位角方式比较复杂,本研究提出二级间距控制,第一级间距依靠方位角,控制对象是平面通道的角度,第二级间距依据高度角,控制对象是平面通道内建筑的高度,或间距。方位角方式涉及范围较大,本文开头曾提出南北方向净距离大约300米,根据经验,在该范围内出现高层建筑一般用二级间距可以协调(建筑高度大约在35~150米之间,对超高层建筑按特例处理)。对于被遮挡建筑,形成平面通道的建筑称为第一级间距控制对象,位于平面通道内可能遮挡阳光的较远建筑称为二级间距控制对象(图11)。

图11 两级间距示意

为了行文方便,暂时将建筑朝向设定为正南北,但在现实中大多数建筑不是正南北布置。二级间距管理方法的主要依据是平面通道,关键是两个条件:(1)平面通道角是否足够大,(2)平面通道内如果有遮挡建筑,高度、距离是否满足。建筑主朝向必须有平面通道才需要二级间距,主朝向偏离正南北的角度有多大并不重要。

4.3 二级间距的控制原则

对二级间距分别采取不同的控制策略。

第一级间距所管理对象是形成平面通道的近距离建筑,和被遮挡建筑之间的南北方向净间距必然小于同等条件下靠高度角获得日照的间距,否则平面通道失去意义,也体现不出高层建筑在用地上的经济性。间距过近,可能有空间压抑感、视线干扰,也有日照问题。上海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用遮挡建筑高度的1/2来控制南北间距,这是根据上海1小时日照等时线区域为44°等腰三角形得到的,尚未考虑群体叠加遮挡。

图12 模式二的一级间距分析

第一级间距控制对象是平面通道的方位和角度,影响平面通道的主要因素有三个:一是遮挡建筑的位置,二是遮挡建筑的面宽,三是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的南北间距。

关于遮挡建筑的位置,应鼓励为北侧建筑留出的平面通道接近模式一,即通道的方位应靠近正南北。关于遮挡建筑的面宽,应鼓励塔式、小面宽,扩大通道的角度。

关于遮挡和被遮挡建筑的南北间距,和不同的遮挡模式有关。首先分析建筑遮挡模式二(图12),若遮挡建筑从0.5倍间距调整到0.6倍,被遮挡建筑中央最不利点的日照时间就能从上午09:00-10:00和下午的14:00-15:00约2小时多一点提高到上午09:00-11:00和下午的13:00-15:00总共4小时,以1小时为通道数目单位计算,通道数目调整前后相差一倍。由于14:00-15:00时段的阳光高度角比13:00-14:00时段低,该通道内允许建筑高度也低,或者距离要远,两者的差距大约是1.42倍。因此对模式二的第一级间距应当从严控制,不能过近。经若干实例较,模式二的第一级间距取遮挡建筑高度的0.7倍较适合。根据经验,如果在被遮挡建筑的北面还有建筑,和遮挡建筑之间形成的二级间距也容易保证。

图13 模式一的一级间距分析

模式一举例如图13所示,若遮挡建筑从0.5倍间距调整到0.7倍间距,被遮挡建筑中央最不利点的日照时间反而减少,可见对模式一,第一级南北间距可适当减小。在前面4.1节曾经比较了模式一和模式二,显然缩小模式一的南北间距,正好是鼓励模式一,体现政策导向。根据经验分析,模式一的一级间距取遮挡建筑的0.5倍较适合(和 上海市的规定巧合)。

4.4 第二级间距的控制系数

第一级间距不管朝向,靠经验分析,提出相对固定的系数: 当遮挡建筑H1 ≦100米时,模式一取0.5H1,模式二取0.7H1。 当遮挡建筑100

第二级间距根据平面通道方法计算得到(过程略):

D =(H2 - β)×α …………………………….. ………(5)

(5)式中:D 为第二级间距,H2 为第二级遮挡建筑的可建高度,α为方位角间距控制系数,β为高度调节参数。第二级间距不管朝向,依照平面通道所在朝向(即方位角)以及所属平面通道控制D ,按照式(5)计算,α和β取值见表3。

二级间距控制方法有三个要点:一要鼓励主朝向平面通道的方位靠近正南北,二要保证通道角度足够大,三是控制平面通道内的建筑间距、高度。如果平面通道角内的日照跨越0.5小时时段,应根据最不利原则将其归属到不利时段(目前对时段作了简化,细化问题另文讨论)。

表3 二级间距控制表格

时段 朝向

9:00-9:30 14:30-15:00

9:30-10:00 14:00-14:30

时段与平面通道角 10:00-10:30 13:30-14:00

10:30-11:00 13:00-13:30

11:00-11:30 12:30-13:00 8.5°- 16.5°

11:30-12:00 12:30-12:00 0°- 8.5°

16.5°-24.5°

平面通道角

当H1≦100米时,模式一,取0.5H1,模式二,取0.7H1

第一级间距

当100

(H1为第一级遮挡建筑高度)

系数α 系数β 第二级 间距

D =(H2 - β)× α

(H2 为第二级遮挡建筑可建高度)

将上表换算成各平面通道下不同距离的控制高度,可制成间距控制图(图14),图表结合,适合不同条件下快捷使用,方便查询。

图14 二级间距控制图

5 典型举例

5.1 第二级间距问题

举例见图15,被遮挡建筑南侧已有建筑,高度为54米,西南侧地块拟建100米高层建筑,显然是遮挡模式二。在第一级间距内有遮挡建筑,该建筑和被遮挡建筑间距过近,被遮挡建筑最不利点P 仅能在14:00-15:00时段获得1小时日照,而拟建高层建筑恰位于该建筑14:00-15:00时段的平面通道内,成为第二级间距管理对象。遵循最不利原则查表3知14:00-15:00时段平面通道α=2.58,β=0.8,则拟建高层建筑与被遮挡建筑的日照间距根据(5)式得第二级间距D 为256米。但是拟建高层建筑与被遮挡建筑最不利点P 的实际最小间距为110米,无法满足第二级间距要求。

如果只能调整西南侧的建筑,解决办法有两种:一种是位置不变,降低高度直至满足被遮挡建筑最不利点P 的日照要求,另一种是高度不变,将拟建建筑移动到被遮挡建筑平面通道以外。

先考虑降低高度,将D=110,α=2.58,β=0.8代入公式(5),得到可建高度H’=43.4米,也就是说拟建高层建筑须由100米降低到43.4米方能满足被遮挡建筑最不利点P 的日照要求,显然严重影响西南角地块的开发利益。为保证14:00-15:00时段平面通道角,拟建建筑也可向西北方移动,使100米高的建筑移出平面通道,不影响P 点日照。但是,调整后的位置将严重压占道路红线,也不能实施。

图15 侧向限制举例

5.2 第一级间距问题

上例第二级间距问题的根源是被遮挡建筑与南侧已有建筑的第一级间距过近,或者南侧建筑面宽过大,位置偏西。导致西南角地块位于平面通道内,无法满足建筑高度。解决的办法有四种:

(1)降低遮挡建筑高度。参照第二级间距控制办法,高度角正南北朝向有α=1.43,已知D=27,可建高度为H =27/1.43=18.9米,也就是说遮挡建筑须由目前的54米降低到18.9米,使被遮挡建筑靠高度角获得日照,这在现实中是最难实现的。

(2)扩大遮挡建筑和被遮挡建筑的间距。按模式二中的第一级间距控制,H ≦100米,南北间距取0.7H ,遮挡建筑向南移动(比较图15和图16)。可知调整后被遮挡建筑最不利点P 处获得两个平面通道。东侧平面通道能获得多于9:00-10:00时段的1小时以上的日照。西南角拟建高层建筑的位置、高度均不受影响,被遮挡建筑增加了一个1小时的平面通道,不但西南角地块的开发权益得到保障,被遮挡建筑获得了2个平面通道。

(3)遮挡建筑缩小面宽,从板式调整为塔式。可以获得向南移动的同样效果,P 点有9:00-10:00和13:00-14:00两个时段的平面通道(图17)。

(4)遮挡建筑向东移动,保证P 点有13:00-14:00的平面通道,但是该建筑的日照最不利点可能也向东移,由遮挡建筑东移的距离决定。

图16 侧向限制调整-加大间距

图17 压缩遮挡建筑面宽

5.3 为北侧地块预留日照通道问题

高层建筑的阴影范围大,在大城市旧区改造中,经常引起相邻地块建筑布局的矛盾,本文前例就是从现实中获得的。相邻地块开发权益的平衡,往往因高层建筑密集,叠加遮挡导致。其中有建筑物自遮挡,也有外遮挡。对自遮挡问题,将另文讨论,在此简单介绍二级间距如何保护北侧未开发地块的权益。按二级间距控制原理可以有三个操作原则:

第一原则是在适当后退红线的条件下,使北侧地块的建筑有可能从高度角获得日照。这在大城市旧区改造中较难实现。

第二原则是对北侧用地留出平面日照通道,有一定要求。南侧高层建筑应该用塔式布置,加大侧向空隙系数(图

18右侧)。

第三原则是小地块条件下,对北侧建筑,鼓励遮挡模式一,避免遮挡模式二,使北侧建筑获得较高质量的日照,也有利于在南侧第二级间距内布置建筑(防止前例的问题产生)。

多地块间距协调、控制问题比两个地块更复杂,因受论文篇幅限制,无法展开讨论。

图18 控制原则示例

6 小 结

本文分析了太阳方位角对建筑日照的影响,提出了高度角和方位角相互转化的条件。为了便于城市规划管理,进一步提出了二级间距控制办法,以日照平面通道为基础,用计算公式、模数图、表格三种方式作为操作手段。因方位角带来的建筑相互遮挡情形复杂、多变,本研究删繁就简,试图让读者能理解二级间距控制方法,可指导实际工作,希望能被规划管理机构接受、试用。

高层高密度开发,可提高建筑容积率,也会引起相邻地块之间的权益冲突,靠《居住区规范》很难协调。如果将二级间距控制方法应用于旧区改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保证较高容积率要求下,按日照方位角限定建筑高度、后退红线、建筑密度、建筑面宽、建筑间距等因素,可以事先平衡不同地块的开发权益,土地批租时的规划设计条件也能兼顾多方利益。如果用窗台—时间法协调多个地块的关系,必须要有建筑设计方案,一般已进入建设工程许可阶段,对相邻关系的协调为时已晚。

和窗台-时间法相比,方位-间距法的计算精度较低,只能控制到外墙,但是在建筑设计之前就可发挥作用,能协调多方利益,使规划管理机构从被动审查、否定建筑设计方案,变为主动协调、事先防范,而且有利于城市改造中的公众参与。当然也不排斥针对方位-间距法开发计算机软件,提高计算精度。

方位-间距法还是新生事物,本文提出的控制方法、计算公式、有关参数、系数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经验、试算

获得,有些因素还考虑不全,需要多方实践的检验,以及理论探讨。因此本文也是抛砖引玉,期望有更好的方法出现,促进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序性。

鸣 谢

上海市规划局胡建东、刘锦屏、黄俭、杨云卉、顾守柏、王磊,杭州市规划局何志延、樊伟胜,南京市规划局陈乃栋、姚炬、周亮,无锡市规划局任颐、黄永进, 上海营都城市规划设计公司黄均德,青岛勘察测绘院郑生春、牟雪松等对本研究提供了支持与帮助。洛阳众智软件公司、北京天正软件工程公司免费提供了日照计算软件。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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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田峰,高密度城市日照间距研究[D],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04

作者简介:

宋小冬,男,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会员。 田峰,男,博士研究生,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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