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良性互动

2012年第2期第30卷(总第139期)JOURNAL OF BIJIE UNIVERSITY 毕节学院学报NO.2,2012Vol.30General No.139论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良性互动

汤宇华

(毕节学院政治与法学学院,贵州毕节551700)

摘要:在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基本保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倍受重视的同时,经营性文化产业也在政府积极推动、需求日趋旺盛、市场活跃繁荣的大好形势下蓬勃发展,旧的关系尚未理顺,新的格局正在建立,在这一关键的时段,认真思考并努力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良性互动,是文化发展繁荣的前提。

关键词: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互动

中图分类号:G1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059(2012)02-0097-06

“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①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完善文化政策的三个重要方面,其中,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同时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①基于“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①的文化发展目标,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必须形成有效的互动,在创新“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②的过程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从而实现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中,我国的文化产业长期在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母体中孕育,至今尚未完全脱胎。但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在世界性的文化市场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大众文化作为文化产业的生长平台,目前虽然褪去了文化批判话语之下的贬义色彩,实现了由mass culture (以“肥皂剧”为代表的商业文化)向popular culture (借助现代化、大众化的传播媒介,通过市场化的运作,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广泛影响的,既依赖大众又为大众所依赖的文化)的华丽转身,成为国家文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与生俱来的侵占性必然影响着文化产业的方方面面,存在“对人类文化资源的透支,对人类文化文本的曲解,对大众精神生活的误导,对个性文化的摧残”[1]乃至危及国家文化安全等一系列问题。为此,必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同时,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谐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目标。

一、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现状分析

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承担着主流价值培育与社会教化、群众性文化产品生产与消费供给的双重任务,体现出点多面广、资源共享、雅俗共赏、寓教于乐等优点。特别是在文革前,“二为”方向把握得好,“双百”方针全面贯彻,涌现出许许多多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文化工作者,创作了一大批把群众娱乐与社会教化有机结合的,在今天依然堪称经典的优秀文艺作品。至20世纪80年代,随着对文革前大量优秀文化成果的“复兴”,随收稿日期:2012-01-20

作者简介:汤宇华(1964—) ,男,贵州威宁人,毕节学院政治与法学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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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对人类经典文化资源的广泛传播与利用,随着一大批高水准的文艺作品的涌现,人们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文化事业平台建设迅速推进,建立起了世界上覆盖最广的电影放映网络、有线广播网络、报刊发行网络、基层文化活动站点。同时,诸如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这样的项目也基本上实现了在二、三级城市的普及,由行政、事业混编的文化管理部门、生产单位、服务机构组成了一支庞大的文化工作队伍。此间,在计划经济体制保障之下,电影、出版物、室内演出等领域一直实行定价收费和定价销售,虽然是低成本运行,但仍然属于文化经营活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文革之前还是文革期间,文化生活的群众性特征都是十分明显的,区别主要在于文革之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文革期间形式单一、内容枯燥。

改革开放以后,文化经营活动凭借原有的物质基础和制度平台,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形成垄断经营,一方面低成本甚至零成本运行,另一方面又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在文化开放环境中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这种局面在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被逐渐打破,显著的标志是行政与事业的分离、文化执法纠察活动的开展、文化事业拨款制度的改革、文化经营市场的放开。由于竞争机制的引入、市场利益的驱动、现代大众传播平台的建立,许多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甚至是政府文化管理部门与新兴的民营、外资文化经济实体同台共舞,完成了中国特色的大众文化市场的培育,开拓了巨大的产业空间,为文化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这一过程中,一大批机构臃肿、反应迟钝、自主权受限的文化经营单位因缺乏竞争力被淘汰,许多本应由政府负担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又因经费缺乏、设备陈旧、人员缺编等原因被迫面向市场,或出租房屋,或开展培训,不同程度地以副业代主业,直接的后果是:几十年建设起来的文化服务基础、文化工作阵地在基层丧失功能甚至倾家荡产,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业务无法正常开展,若干本应参与市场竞争的文化经营单位又无法生存,成为与传统国企相似的包袱。

经过多年的探索,党的十七大报告正式提出了破解文化工作难题的方略,即: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以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发展文化产业以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利用大众文化的广阔市场,开辟新的经济增长途径,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文化需求。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方面明确“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②要通过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现代传播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来确保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一方面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力求在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推进文化科技创新,扩大文化消费的过程中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由此,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今后必然由于体制、机制的区别而形成两条线的关系,前者是政府投入为主,其业绩全靠社会评价,后者是自主经营,在政府监管之下参与市场竞争,在获利的同时承担风险。就社会效益而言,两者的义务和目标是不同的。

目前,我国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在明确身份与职能之后开始了新的、高起点的建设,继《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之后,《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立足“文化强国”战略,从“大文化”的高度来审视“文化再生产”的各个环节,调动全社会力量来推动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随着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步伐的加快、传播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扩大、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加强,特别是政府投入保障政策、文化经济政策、文化贸易促进政策、版权保护政策的出台,通过《纲要》的贯彻落实,将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多种免费、优质的文化服务,从而保障人民基本的文化权益,成为民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门类,在结构上更加趋于合理,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新的消费方式不断涌现,在数字化浪潮推动下,迅猛发展的电子消费正导致新娱乐时代的来临。由于文化产业链上移,内容原创倍受重视,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的水平实现历史性的提升,文化创意在全国范围的产业布局开始形成,文化贸易逆差形势有所扭转。在我们这样一个文化大国、人口大国,文化产业最好的发展动力就是强劲的内需和广大的国内市场,规模效益上的优势决定我国文化产业一旦在体制、机制上得以理顺,必将以持续的高速增长给予国民经济以新的贡献“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98

撑”。②

在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同步发展的新形势面前,问题和困难也是显而易见的,突出体现在这样一些方面:

1. 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在相当一个时期不能实现实质性分离。公共电视台与商业电视台、图书出版发行与图书营销机构、党报党刊与娱乐消闲报刊、传统文艺团体与新型演出单位等之间的非公平竞争将继续存在。

2. 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尚无法定保障,原有基础设施严重老化,新建项目集中在中心城市,人才、设备、资料、经费等普遍短缺,不务正业的零星经营活动和公益事业收费运行现象仍然存在。

3. 公益性文化事业从业人员在文化产业机构中兼职获利的现象十分普遍。

4. 国家投资的文化资源挖掘、文化成果原创、文化遗产保护被文化产业机构无偿利用。

5. 文化产业运作中政府参与较多,监管者、服务者、经营者共同完成一个项目,责任、利益主体模糊,文化产业的依赖性强。

6. 文化消费总量过低,需求与消费互相促进的机制尚未建立。

7. 市场开放不足导致文化体制改革缺乏动力,由文化经营向文化产业的转变还很艰难。

8. 文化产业选项雷同,区域发展不平衡,存在决策性浪费。

9. 官方或半官方的节庆文化项目、为旅游业服务的区域推介文化活动在传统政绩观影响下求大、求新、求洋,不仅造成投入产出倒挂、政企责任不明、文化定位错乱、资源严重浪费,同时滞阻和侵扰了文化产业的正常发育。

10. 许多本应以社会教化为己任的公共文化平台(特别是上星电视台、官方门户网站、主流报刊杂志)在收视率、点击率、发行量极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驱动下,广泛参与甚至引领娱乐市场活动,导致“三俗”之风蔓延,严重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传播。

11. 文化产业政策供给不足,监管手段滞后,没有理想的发展环境。

12. 文化产业的理论研究与文化产业发展不适应,决策咨询能力较弱,人为的投资风险得不到防范。

二、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互动前提

1. 文化发展方向与文化风格的把握

无论是公益性文化事业还是经营性文化产业,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有效的文化供给“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把握既是双方的社会责任,又是共赢条件。

首先,公益性文化事业代表主流社会意识,主导文化发展方向,形成话语优势,但向社会成员表达的方式单一、渠道有限、规模较小,经营性文化产业则可以凭借其发达的网络、灵活的机制、成熟的市场,把社会主流的信息播撒到不同阶层、不同爱好、不同认知水平的人群中。

其次,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国家的文化资源贮备基地,在修史编志、考古发掘、遗产保护、民俗活动、经典传承等方面的不懈努力,是国家民族个性化文化叙事的过程,事关我们的“血脉”与“精神家园”,也是经营性文化产业创作、生产、营销的基础,是“原料”供应最可靠的渠道,是最稳定的市场环境。在这一点上,欧洲各国相对独立的文化产业风格定位、印度“宝莱坞”与美国“好莱坞”数十年的抗衡,给我们以很好的启示。如今,“全球化时代的话语霸权、政治势力、大众文化、消费潮流等诸多力量,正无情地动摇着一切个性文化的根基,使之丧失明显的外部特征和紧密的内部结构,……物极必反,文化的高度趋同削弱了个性文化的生命力,导致文化生态的恶化,威胁到社会的和谐”,[2]用丰富的有国家、民族、地域特性的文化产品去占领市场,是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共同的任务。

再次,经营性文化产业对广大消费者的影响巨大,“正如一份国务院(美国)报告所强调的那样:‘美国电影就像不用美国纳税人供养的亲善大使,让世界各国了解美国的生活方式,无论是从政治上、文化上,还是从商业上的角度来讲,其价值都是无法估量的’”。[3]文化发展的先进性、文化风格的独特性通过大众文化的运作对社会生活产生广泛的影响,在不可避免的文化市场开放过程中,

·99·①文化发展方向与文化风格的

“吸收外来文化,贵在以我为主、为我所用,重在实现中国化、本土化”,[4]一切都要有利于我们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在提升文化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引导文化消费者的关注视点过程中,一方面要扩大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覆盖面,一方面提升经营性文化产业对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贡献意识。

2. 文化资源的保护、培育、发掘与利用

我国文化内需市场广阔,出口市场潜力巨大,其核心竞争力就是悠久的历史文化、丰富的地域文化、多样性的民族文化、生机勃勃的时代文化,这是世界上最大的文化宝库,近年来不断成为国外文化产业“掏金”的富矿。从十年前的美国动画片《花木兰》到十年后的《功夫熊猫》,典型的美国励志故事却用中国经典主题元素来展开,好莱坞动漫争夺文化资源、抢占文化市场的典型案例提醒我们,要确保国家的文化、经济利益,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必须联手开展文化资源的保护、培育、发掘工作,共同投入,共同利用。

第一,必须加大政府对文化资源建设的投入,发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专业、人才、网络优势,扩大知识产权总量,划定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制订文化资源建设规划,奖励文化资源建设的有功单位和个人,保持自身的文化资源优势。

第二,必须建立文化资源建设的投资与回报制度,鼓励经营性文化产业在文化资源的挖掘、培育、利用方面多投入,如影视城、风情旅游、特色演出等。本着让投资者受益,让受益者负责的理念,一方面形成动力,一方面形成制约,确保文化资源建设的社会化进程稳步推进。

第三,必须有一整套文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文化资源建设奖励制度、文化资源价值评估制度、国外文化产品认证制度,使我国文化资源的保护、培育、发掘与利用在法制化基础上实现与国际文化产业的接轨和与世界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全面合作。

3. 文化产品的综合竞争力与文化产业市场的繁荣

经营性文化产业的生存基础是文化产品的综合竞争力,要有品牌优势、集团优势、产业链优势,这样才能赢得市场。对此,公益性文化事业应通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措施,提升社会成员的文化品位,开拓社会成员的文化视野,增强社会成员的文化吸收能力,从而推动文化消费结构的升级,如电视的互动性改造、出版发行的领域拓展、新型演出平台的搭建,必将进一步发展文化生产力,带来文化产业市场的繁荣。

三、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互动机制

经营性文化产业是指文化事业中通过产业方式运作的那一部分,往往与公益性文化事业相对。其实,与公益性相对的是营利性而非经营性,也就是说,是否经营不是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与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本质特征, 这是我们考察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互动机制的基本立场。

1. 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渠道与经营性文化产业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反哺

“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根本任务,是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根本任务,是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5]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加大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的投入,增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活力,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氛围,通过捐赠、志愿者服务、优化文化资源管理等方式降低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运行成本,扩大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要努力推动文化企业的兼并、重组、上市,把一些长期以来靠政府作为事业单位拨款的文化团体推向市场,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战略投资者”。文化也具有一般产业的特征,在我国推进文化产业,同样要按照国企改革的思路,通过由“国营企业”向“国有企业”再向“国有经济”的转化,把计划体制遗留下来的“包袱”变成市场环境中的资源,在市场化运作中,把更多的行业和投资者引入文化产业的大潮,给文化产业的发展以更大的战略回旋空间。其间,公益性文化事业是否可以通过股份制等形式进入文化产业的运行体制,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事实证明,游离于市场之外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失去的不仅仅是群众基础,其自身的创造能力也将在飞速发展的形势面前弱化。应该看到,当前一大批由主流媒体衍生或扶持的娱乐消闲类报刊、频道、院线、网站,在政策引导、市场需求的双重作用下,同样是道德伦理、法治观念、文明风尚等社会教化活动的重要渠道,对此如加以正确引导、大力支持,则同样可以弥补公益性文化事业投·100

入方面的不足,这是经营性文化产业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隐形反哺”。

虽然对文化产业在起步阶段要多予、少取、放活,促使其形成规模、夯实基础、增强活力,但随着市场的扩大、效益的提高,文化产业的社会影响力必将凭借其无与伦比的优势超越公益性文化事业,而一个国家的民众如果把商业性文化产品作为主要的文化需求,其社会进步必然受阻,这就需要大量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来调节。文化产业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利用了社会多种资源,故文化产业的成本核算中必须对政府前期在资源保护、市场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有所计算。政府要通过税收、知识产权有偿使用、文化资源保护经费分摊、文化市场建设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形成经营性文化产业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显性反哺”,确保公益性文化事业在国家文化发展中的领先地位、基础地位。

2. 公益性文化事业对经营性文化产业的资源支撑

文化产业的可利用资源既是显性的又是潜在的。在我国,绝大部分历史文化资源、民族文化资源、地方文化资源由官方掌握,而控制权广泛分布在各类公益性文化事业和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部门、团体中,部分现代文化资源由文化产业投资者掌握。在计划体制条件下,文化资源的保护、培育、发掘、利用动力不足,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资源不磨损、可反复利用、能多角度加工的优点凸显出来。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前景往往由其可支配的文化资源来决定。在文化产业飞速发展的今天,发挥公益性文化事业对文化产业的资源支撑作用,既保证了文化传播的导向性,又体现国家对经济生活的有效干预和推动。在文化资源的保护、培育、发掘、利用过程中,公益性文化事业既有政府的行政执行优势,又有市场的利益驱动,在文化资源的总量、纵深、辐射等目标追求上可以说是得天独厚。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随着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的健全和职能的重新划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对文化资源建设的主体性作用将得到更好的发挥,我国的文化产业将凭借大规模、大纵深、大跨度的文化资源优势,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过程中,文化产业无疑是各级政府首选的朝阳产业,而政府的职能注定其在文化产业的发展方面必须也只能着力开展以下工作:一是通过新型产业园区建设,引入各类文化产业项目,形成行业聚集效应(如影视基地、动漫基地),助推文化产业,带动相关行业;二是搞好资源整合(如三网融合、团体改制),服务文化产业,增强发展活力;三是培育特色资源(如地方文化、民族文化),优化文化产业,提升品牌价值;四是实施基础工程(如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带动文化产业,增强发展后劲。目前,“广电湘军”现象、“云南映象”现象、“东北本山”现象、“海派清口”现象等,几乎都与当地政府的扶持有关,它表面上是文化产业的成功案例,实际上是GDP 构成中文化产业的比重在显著提升。与2010年英、加、美、法、澳等国家文化产业增加值对于GDP 的贡献达到5.7%—2.8%相比,我国还在2.5%以下徘徊,且主要分布在东部发达地区,而“文化产业在‘十二五期间’发展成为支柱产业这一目标已经高悬在国家发展的前方,实现它则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6]为此,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建设城市主要文化设施、完善基层特别是农村文化站点、拓宽文化交流渠道、提升信息传播质量、普及大众文化知识、保护文化个性特质、扩大对外文化开放,不仅是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需要,也是对经营性文化产业形成动态、持续资源支撑的重要举措。

3. 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评价

公益性文化事业主要是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要以政府为主导, 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 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经营性文化产业是通过市场来组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和消费。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要以市场为主导, 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 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样性、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具有双重性:既有事业性,又有市场性。所谓事业性指的主要是应承担社会文化公共服务的职能,也就是说文化公益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己任,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进一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所谓市场性指的就是文化公益事业也要研究市场,了解市场,强化市场取向,解决好面向市场,面向群众的问题,使我们的文化工作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利用市场机制激发活力,提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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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在新的形势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在坚持把事业性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必须同时兼顾它的市场性,强化运行过程中的市场取向,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我们的客观要求。因此要强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双重性的意识。

要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职责, 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 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 使政府部门实现从主要是办文化向更多是管文化转变,从主要是面向直属单位的微观管理向面向全社会的宏观管理转变, 从主要是行政管理为主向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管理转变, 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通过宏观调控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其中,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建立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评价制度,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益,让社会效益好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机构获益受奖,让社会效益差的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机构受限领罚,从而确保国家的文化安全,确保文化成为国家凝聚力,确保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质量。

总之,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产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在世界性的文化软实力较量过程中,在国际国内变化迅速的文化市场环境下,要实现促进社会进步、提升国民素质、保障文化安全、满足消费需求、推动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多重目标,必须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以两者的良性互动,去推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注释:

——在中国共产①胡锦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文化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②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参考文献:

[1]汤宇华. 大众文化与“大众的文化”、“文化的大众华”[J]. 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77.

[2]汤宇华. 个性文化的构成要求与现实境遇刍议[J]. 毕节学院学报,2007,(2):94.

——美国电影、流行乐、电视和快餐的全球统治[M ].北京:新华出版[3](加拿大)马修·弗雷泽. 软实力—

社,2006.12.

——对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思考[C]//中国文化软[4]云杉. 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

实力研究要论选(第一卷).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12.

[5]将建国. 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N ]. 人民日报,2010-11-22.

[6]张晓明,胡惠林,章建刚.2011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总报告)[C]//文化蓝皮书:2011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7.

On Benign Interaction between Public Cultural Undertakings and Profitable Cultural Industries

TANG Yu-hua

(BijieUniversity, Bijie, Guizhou 551700,China)

Abstract:While the public cultural undertakings are valued as the people's basic security of cultural rights and interests, as an important civil project, the beneficial cultural industry is developing vigorously by the active promotion of the government, the exuberant demand with each passing day and the active and prosperous market. The old relationship has not been straightened out, the new structure is established dur -ing this critical period, careful thinking and efforts to promote the benign interaction between cultural un -dertakings and cultural industries is a prerequisite for the development and prosperity of culture.

Key words:Cultural Undertaking; Cultural Industry; Interaction

(责编:罗

·102明责校:张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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