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搅拌桩作业指导书 1

中铁二十局集团怀邵衡铁路项目部

水泥搅拌桩施工作业

指导书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怀邵衡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2014年12月1日

目 录

1、目的 ............................................................................................................................................ 3

2、编制依据 .................................................................................................................................... 3

3、适用范围 .................................................................................................................................... 3

4、施工前准备工作 ........................................................................................................................ 3

5、水泥搅拌桩施工工艺流程......................................................................................................... 5

6、施工要求 .................................................................................................................................... 5

7、搅拌桩质量检验 ........................................................................................................................ 6

8、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标准......................................................................................................... 7

9、安全措施 .................................................................................................................................... 7

怀邵衡铁路水泥搅拌桩施工作业指导书

水泥搅拌桩是利用水泥浆液作固化剂,使用深层搅拌机械,对地基深层的软土、软弱土原地进行搅拌使之与固化剂均匀混合后起化学反应,对软土或软弱土加固的一种方法。它的使用能提高地基的承载能力,减少地基沉降。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加固的效果,为保证水泥搅拌桩的各项指标达到设计标准,对施工提出以下技术要求:

1、目的

明确水泥搅拌桩作业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和相应的工艺标准,指导、规范桩基作业施工。

2、编制依据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施工图设计文件》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各种土质层桩基础的施工。

4、施工前准备工作

4.1材料

水泥采用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普通水泥或矿渣水泥。严禁使用过期受潮、结块变质的水泥。生产厂家应分批提供有关标号、安定性等试验报告。承包单位应按批次出具水泥材料试验报告,每200吨要抽检一次,不足200吨的按一批次记并出具试验报告。搅拌桩施工用水为人、畜饮用水。

4.2配合比试验

水泥掺入量不得小于加固体质量的15%,水灰比宜为0.4~0.5 ,用天然含水量时的加固土制备7。07㎝立方体试件,在标准养生条件下养护。桩体28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单位桩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小于150KPa。

4.3做好施工现场准备,施工前应进行现场清理、平整、压实,平整度误差不超过5㎝,地面坡度不大于2%。当遇到有池塘或洼地时,应首先清淤并回填粘性土料予以压实,使之符合施工要求。路基两侧必须开挖排水沟,保证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不被水侵泡。布置水泥搅拌桩所需水泥材料的堆放场地,要求堆放场地设置地台,平台应高出原地面50㎝以上,水泥砂浆抹面,必要时,采用木板等支垫,防潮,并用苫布全覆盖。安排机具设备安装地点、水电供应点等。

4.4各施工段的桩位的平面布置图应编号,注明该段落桩距、桩径、加固深度和搅拌桩根数,交监理审核,在现场进行放样定位,搅拌桩对行、排位置线在施工范围外设固定桩。

4.5调查、了解各作业段施工范围内的地质状况。熟悉设计文件。

4.6检查钻机技术性能和指标要求

4.6.1、搅拌桩机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规格桩机,动力大,扭矩大具有正向钻进反向提升能力,提升力大并能实现匀速提升。

4.6.2、必须使用配有搅拌深度、喷浆量、电脑自动打印记录系统的桩机进行施工。

4.6.3、泵浆量、搅拌深度永录仪、压力表必须经国家计量部门认证合格。

4.6.4、活塞泵应与搅拌机相匹配。

4.6.5、要求搅拌钻头搅拌叶片不小于10㎝,保证反向旋转对土体产生压密 。

4.6.6、施工前应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5、水泥搅拌桩施工工艺流程

地上地下清障、路基碾压整平→桩位放样标记→搅拌桩机定位调平→钻杆下沉钻进→上提喷浆强制搅拌→复搅喷浆下沉→提升搅拌→提杆出孔→搅拌桩机移位

6、施工要求

6.1固化剂浆液应严格按预定的配合比拌制,搅拌时间不少于3 min 。备好的浆保证整个喷浆过程中不停地搅拌,不得离析,桩机不得停滞过长,超过三小时以上,该未完成桩作报废处理,重新打桩,新桩与报废桩距离不大于设计桩距的15%。

6.2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1%,桩孔位置与图纸位置偏差不得大于50㎜。喷浆必须连续进行,拌和必须均匀。一旦因故停浆,为防止断桩,应使搅拌机下沉至停浆面以下1米,待恢复后再喷浆提升。因

故停机2小时,必须提钻清管。

6.3采用两喷四搅一停的施工方法,即将搅拌头对准设计桩位,启动电机,待搅拌头转速正常后,边旋转切土下沉,直至达到加固深度,至桩底后停止占进连续喷浆30秒,从桩底向上喷浆,同时搅拌提升,直至地面,再重新边喷浆边搅拌至桩底,最后搅拌提升至地面。搅拌头的回转数、提升速度应匹配,确保加固深度范围内的土体的任何一点均能经过20次以上的搅拌。不得以减少搅拌次数来提高施工速度。

6.4每个桩都要有影像资料。

6.5水泥必须由项目部统一采购,统一管理,分发至各施工队做好使用台帐并保留好进料单经备检查。

6.6做好安全用电,文明施工。

6.7大风大雨大雾天停止施工作业并应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7、搅拌桩质量检验

水泥搅拌桩质量控制应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施工质检人员,现场监理人员严格控制施工工艺质量。施工中随时做好施工记录,并依照施工工艺对每根桩进行质量评价。检查重点是:水泥用量、水泥浆稠度及比重、桩长、搅拌头转数和提升速度、喷浆压力、喷浆时间、复搅次数和复搅深度及停浆处理方法等。

7.1成桩7天后,采用浅层开挖桩头目测检查搅拌均匀性、整体性及外观质量、测量成桩直径和垂直度。

7.2成桩28天后,由相应资质的中标检测单位,钻芯取样做无

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和单桩承载力、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

8、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标准

见下表

水泥搅拌桩检查项目

9、安全措施

9.1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9.1.1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

根据本投标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具有

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的操作要求及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须知及电路架设养护作业制度;便道通行及养护作业制度;高空作业安全作业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工区防洪、防火、防风措施;航道中大临设施施工防碰撞安全措施;跨越既有道路影响地段作业安全措施;跨线作业安全措施;起重作业安全作业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等。

9.1.2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对所有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工程特点及该工程的危险源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由工程技术管理中心组织对员工进行技术交底、说明操作程序要点、该工程的危险源采取的相应防范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对于从事电器、起重、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船驾驶、张拉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进行本工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

项目专职安全员除进行日常的一般安全教育、宣传外,还要充分利用广播、录像、板报、警示牌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宣传。

通过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安全员坚持持证上岗。

9.1.3 加强现场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抓好现场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工程材料的合理堆放,各种交通、施工信号标示明晰,正确操作和驾驶工程机械与工程车辆,正确使用水、电线路,施工工序有条不紊。如施工便道全部硬化,便道沿线安设照明灯等。施工现场布置安全标语,安全警告标示牌和指示牌,生活区设黑板报和宣传栏,并悬挂施工铭牌。

9.1.4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批

开工前制定好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对于跨越公路地段连续梁、深水基础施工、施工用电等安全重点防范工程,结合现场和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9.1.5 积极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

依据建设单位对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本投标人安全管理办法,实行目标管理,本项目全面实施“事故易发点控制法”,针对性强,记录规范,做到安全质量标准工地资料台帐齐全,填写认真、规范。施工现场文明整洁,辅助设施合理布置,材料堆码整齐有序,标识规范,安全警示标志齐全醒目,工作环境舒适安全。厂(场)内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等档案齐全,定期检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肃施工纪律和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操作,保证防护设施的投入,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管理科学、技术先进、防护可靠的基础上。对可能突发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9.1.6 注重技术安全,抓好方案论证

严格遵守国家、铁道部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生产要求。根据本合同段的特点,开工前制订好安全生产计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建立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方案的论证制度,确保施工方案的安全可靠性。

9.1.7 消防保证措施

消防工作必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成立专门的消防小组,设专职消防员,专职消防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制定并实施消防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工作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发现违反规定者予以处罚。

工地内木工加工间、易燃物品仓库内严禁烟火,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动火管理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炔和氧气两瓶使用时其间距在5m以上,存放时必须封闭隔离。

生活区临时设施及施工现场有良好的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设施,并设置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头、灭火砂、灭火桶、灭火铲、消防斧、消防水管等设施,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存放要有明显标志。

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备有灭火用具。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执行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责任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2 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9.2.1 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

⑴由我公司负责安排专职民警,负责项目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其他安全保卫工作。

⑵与当地派出所、公安局积极沟通,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警。 ⑶与施工沿线的各村、街道的治安部门保持密切配合,确保施工的安全有序进行。

9.2.2 现场用电、防火、防汛安全措施

⑴电工必须熟悉用电安全规程、规范,认真执行。并建立临电档案,及时记录有关资料。电工负责填写临电纪录和维护临电线路及操作开关。电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⑵维修和操作开关时,电工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⑶设备移动前进行检查,不得与电力电缆相接触或钩挂。在移动

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力线的安全。

⑷施工用电应坚持“一电、一闸、一盒、一漏”的原则。

⑸专职电工要不定期对所管地段的线路进行检修,发现破皮、悬挂高度不够、以及未按要求设漏电保护装置等应及时修复。

⑹现场配备灭火工具、器材,确保现场电气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安全。

⑺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少于5m;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料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附近堆放。

⑻现场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并保持其有效性,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油料库、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实行定人定责、定期检查,严防火灾发生。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组建业余消防队,定期训练,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⑼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⑽雨季成立防汛小组,设专人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制定防台预案,提前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备足防台、汛材料,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

⑾施工现场的临时住房、工作棚、标志牌、脚手架等的搭建应高于所在地的历年最高风力标准。

9.2.3 施工机械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⑴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⑵机械操作手上岗前,要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有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准从事机械操作工作。

⑶机械操作人员工作前,应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使用,严禁酒后作业。

⑷机械操作人员只要离开机械设备,必须按规定将机械平稳停放于安全位置,并将驾驶室锁好,或把电器设备的控制箱拉闸上锁。

⑸严禁在行走机械的前后方休息(包括乘凉、午睡),行走前应检查周围情况,确认无障碍时鸣笛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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