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技术服务规划方案

2010—2011学年产学研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为指导,以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纲要为指南,紧紧围绕省级特色院校申办和第二轮评估的要求,以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为核心,以项目管理为抓手,全面深化校企合作,着力推进专业实体化建设;以提高教师社会服务能力为重点,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研发、技术攻关,强化教师服务社会责任;加强管理,提升各类项目数字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校企合作工作

(一)以校企合作体制创新为核心,完善“校、系、专业”三级开放式、立体化合作办学组织结构。

1.学校层面——做好“合作办学董事会”成立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市政府牵头,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科技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经委、农委、商务局、卫生局等部门、相关行业企业和学校等组成的“合作办学董事会”,建立董事会内部工作组织机构和相应章程,开展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

2.系院层面——成立“合作办学理事会”,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3.专业层面——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逐步推进专业实体化建设。以专业(群)为单位,进一步完善专业负责人牵头、行业企业专家、技术骨干、兼职教师等组成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运行机制,分期分步推进示范专业实体化建设,完成“校中厂”、“场中校”一期工程。

(二)以校企合作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政校、政企、校企”三个层面合作制度,提高行业、企业、教师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1.从政校的角度:积极推进地方政府进一步完善将校企合作管理费、企业兼职教师课时费、学生实习耗材费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制度,以及学生工伤保险补贴等制度。

2.从政企的角度:建立健全理事会对合作办学各方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按章程、协议和项目制定年度、阶段工作目标,对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运用考核结果,完善项目合作的内容和方式,并作为政府实行“奖、免、补、返”的依据。

3.从校企的角度:一是依托校企合作董会与5个校企合作理事会,推进出台《行业企业支持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实施办法》,使校企合作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联合行业企业,出台并完善《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办法》、《专兼职教师一体化管理办法》、《学生轮岗实训与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校内外基地“两化”建设规划》;三是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出台规范校企合作的文件、协议,进一步规范合作行为,保证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四是完善《教师企业工作制度》、《校企合作管理办法》等,将社会服务纳入专业核心要素和教师年度考核及职称评聘的重要内容,提高教师服务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三)以校企合作项目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1.推进紧密型合作项目和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对已立项的各类合作项目,按照建设内容和进度安排,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展紧密型合作项目和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立项工作,计划立项5—10个。

2.适应企业多种需要,继续开展灵活多样的“订单班”、“冠名班”。新增订单培养班级10个,订单学生500名,按照“订单”培养要求,切实做好与订单企业共同培养工作。

3.积极主动推进“校中厂”建设工作。引企入校,共建汽车检测与维修等6个“校中厂”,积极推进专业实体化建设。重点与中瑞教育集团和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共建“汽车检测与维修服务中心”,推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教学、服务一体化”

(四)开展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建设的试点工作,探索“双主体”培养高技能人才新机制。

1.认真寻求“厂中校”建设方法。进一步加强与大型知名企业的联系与合作,以紧密型合作项目中的知名合作企业为基础,选择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社会责任感强的规模以上的2—3家企业,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厂中校”建设方式方法。

2. 积极探索董事会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在示范专业和教改试点专业建立董事会管理机制,制定工作章程,明确利益相关方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义务、权利和责任。

3.探索实施“双主体”培养方式。选择2—3个专业,以校企共建专业为载体,以卓越技师教育培养计划为抓手,将技师职业资格标准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1/3教学任务在企业完成,专业课程主要由企业兼职教师承担,实现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与专科学历证书相互融合的“双证书”制度。

(五)继续推进数字化管理,提高校企合作管理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1.加强对所有立项项目的全程管理。及时开发校企合作项目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实时申报、评审、立项;对项目的开展实施全程跟踪和重点监控;保障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质量;实现项目管理网络化、智能化。

2.完善专业产学合作动态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校企合作工作的要求,细化专业“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考核指标,将校企合作机制制度建设、教师开展社会服务、专业实体化建设等纳入专业核心要素考核,进一步完善产学合作考核指标,加强网上申报、考核与反馈,推动全院所有专业校企合作常态化、持久化。

3.制定《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类校企合作项目内容与建设标准、验收与考核办法等,体现项目管理和项目运作的规范性,提高管理的时效性,提升项目质量。

二、教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

(一)教学研究工作

1.围绕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课题研究的实效性。

重点围绕校企合作机制制度建设、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分段式教学组织模式改革、“专业实体化”建设、生产型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专兼结合、一体化管理”的师资队伍建设、“四位一体”学生教育管理模式等重要课题开展研究,切实推动我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建设与发展。省级示范专业和学院重点特色专业围绕上述内容至少申报一个教改项目,高教研究所围绕学院建设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申报1—2个项目,组织团队加强研究。

2.加大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的组织申报力度,进一步提高教研课题的前瞻性。

计划申报省教育厅教学研究项目3—5个,力争立项不少于2个,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0—13个,力争立项不少于7个,其中重点课题1个,申报教育部和国家教育科学规划办1—3个,教指委项目1—2个。

3.进一步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切实搞好教改成果的应用推广工作。

加强对项目的过程指导和监控,特别是对重点课题的开题、中期检查、申请结题、申请鉴定等规范管理,保证已经立项的研究项目能按计划高质量结题。对已结题教研项目进行跟踪辅导,力争成果有更多的推广应用,为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改试点专业和示范专业建设、湖北特色院校建设等提供强大支撑。做好院级教学成果奖组织、评选和成果应用等工作。

(二)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工作

1.认真做好科研机构的规划与建设工作。

积极筹备建设5个应用技术研究中心,着力培育科研与技术服务团队,提高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力争每个研究中心承担1—2个技术服务项目。

2.构建质量效益型教科研管理与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教科研成果管理与转化的制度和平台。

(1)修订教科研量化考核办法,强化对应用研究成果、标志性成果的奖励力度。尽快制定教科研量化考核办法和科研奖励办法,把教科研工作任务考核和对成果的奖励分离,考核结果和工作质效挂钩;科研奖励重在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研工作优秀教职工及优秀成果,发挥奖励的导向作用。

(2)建立对各类成果的应用跟踪服务制度,提高成果的管理和转化应用价值。完善学院成果管理办法,规范成果应用管理,促进成果应用与转化,提高转化率和经济社会效益。制定教职工技术(社会)服务管理办法,规范管理,鼓励、支持教职工有序、高效开展技术服务,全面提高学院服务社会能力。

3.认真做好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基金项目、企业技术攻关招标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 在院级科学研究立项项目中,选择优秀和有针对性的项目,推荐到市、省和国家科技主管部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立项。力争省级自然科学立项1个,社会科学立项1-2个,市(厅)级立项2—5个。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横向课题研究,力争开展横向项目3—5个。争取各级科技经费突破10万元。

4.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全面实施项目跟踪管理,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对各类重点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责任到人,加强过程监控,及时跟踪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协调和指导项目开展,保证当年应该结题的项目能全部完成研究任务。

5.做好应用技术研究项目的成果应用与推广转化工作。

加强与企业科研合作、技术攻关、项目推广及社会服务工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努力实现已有研究成果尽快转化,成功申报的专利转让或转化。实现各类科研成果5项,成果转化不少于1项,取得国家专利不少于2项,全院实现社会服务收入不少于50万元。

6.积极引导大学生科研,为大学生开展科研提供支持。

将大学生的科研工作要纳入学院科研规划,加强引导和支持,产学研工作处将会同学工处和系院一起拿出办法,尽快实施。

(三)学术交流

1.认真组织学院、系(院)讲座的计划申报和管理工作。计划上半年举办院级学术讲座3—5场,系(院)级讲座40—50场,听众达5000人次。沟通我院与外界的学术交流,活跃学院的学术氛围,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2..进一步搞好对外学术交流工作。以各类学会、协会为载体,组织教师有针对性参加学术活动,特别是组织、参与鄂西圈内高职院校开展学术交流,提升教师学术水平,扩大学院影响,提高学院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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