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惯性思维" 防止"上转下不转"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鹏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的需要。严格落实“三转”,才能厘清工作思路,聚焦主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自“三转”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定位,强化主业主责,提升履职能力,通过“三转”取得了新成效。但是,由于受多年的“惯性思维”和原有工作方式方法的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还存在不少问题。本期,记者就如何摒弃“惯性思维”,深入推进“三转”,采访了部分市县纪委书记。

1 问题:上转下不转,身转心不转

马又生(吉林省桦甸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从落实“三转”工作实践来看,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凝聚力、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但落实“三转”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上转下不转,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内转外不转,工作习惯不易改。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政府部门仍然在廉租住房分配、招投标、土地征收等事项上找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习惯把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作为履行自身监督职责的依靠。三是身转心不转,观念调整不同步。四是明转暗不转,具体落实暗渡陈仓。比如,有的基层党委明着对纪委书记分工进行了调整,下发了文件,但实际上原来分管啥还管啥。

章菊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一是“三转”力度不够,转得不彻底,特别是行政监察的许多职能难以脱离,一些与纪委主业无关的工作仍然会按原来的模式去分工。二是乡镇纪委人少事多任务重,乡镇纪委一般只有书记和副书记2名专职纪检干部、3名兼职的纪委委员。如此这般,虽然明确乡镇纪委书记70%的精力要放在主业上,但在农村工作中,仍然分管了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等中心工作,抓执纪监督经常是没有时间、没有力量、没有办法,分身乏术,难以真正“转”出来。

江贵华(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乡镇纪委存在着两种现象:一是等待观望,不想转。不少纪检监察干部认为“三转”后会失权失位,坐冷板凳,对“三转”有抵触情绪,不想转。二是能力水平欠火候不会转。“三转”后哪些是自己的地,哪些是别人的田,分不清弄不明。该监督什么,如何监督,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想转也不知如何转。

郭建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瓦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根据“三转”要求,原来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一些工作,必须转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但部分职能部门主动承接、勇于担责的少,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配合“转”的协调性还不够,一些本该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的工作没有及时承接。二是职能转变不彻底。虽然我们已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在继续参与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本应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的事项,尤其是乡镇纪委承担了大量的维稳等其他任务,履行纪委监督责任不到位。三是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机会少,存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现象,导致干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缺乏创新,影响了履职效果,也直接影响着“三转”的顺利推进。

2 症结:“惯性思维”依然存在,习惯固步自封

李永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首先是“大环境”的影响。多年来由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模糊,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大多数都习惯认为只要是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几乎都应该是纪检监察机构的事,加之“三转”以前,纪检监察工作“八面出击”,现在回归主业主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转变和落实责任担当上还需要一个过程。其次是“小环境”的影响。多少年来形成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面临新的运行机制“水土不服”,“三转”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少,转变观念和改革探索也还需要一个过程,当然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问题。

罗国华(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深化“三转”的阻力在于长期的工作惯性。县委、县政府希望县纪委能紧紧围绕县里中心工作开展工作,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长期以来,县纪委揽了不少活,各项事业都有纪检监察干部的身影。突然之间,很多方面的工作,纪委不再牵头或不再参与了,让大家有点无所适从,包括我们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三转”初期,有些基层纪委、纪检组总惦记着县里的某些重点工作,跑不出对其监督检查的“工作惯性”。

王慎非(浙江省杭州市高新(滨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三转”不到位的原因在哪里?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不转,固步自封。当前,一些基层纪委领导干部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学习不够,对中央纪委推进“三转”的战略决策、任务要求、目的意义看不清、吃不透,也有的存在等待观望心理,主观上缺乏积极性,因此出现了上面反复讲,基层仍旧那个样。二是能力不足,无力面对。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注重能力培养,得过且过,有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一年不办一个案件,对查处“四风”问题也是避而远之,面对当前中央纪委部署要求的“三转”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少干部明显感到能力不足、本领恐慌。三是外部阻力大,领导不担当。“三转”后,纪检监察机关原先参与的大量事务,大多数要交还给主责部门,而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领导和一些分管部门领导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准备不充分,一时间难以接受纪委交还的主责工作,特别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对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仍停留在浅层次上,一遇到事情还是想着请纪委支持,让纪委帮忙,对于纪委提出收缩战线、回归主业,有的不但不支持,甚至还拒绝。加上一些地方的纪委书记自身也存在着信心不足、不敢担当的问题,导致“三转”成了空喊口号、做做样子。

3 对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主业主责

谭先权(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为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就要严格按照党章等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回归和聚焦主业主责,全力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首先,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对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其次,强化责任追究,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力的,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严肃进行问责。其三,提高案件查办能力,与公、检、法等执法部门建立涉及党员干部案件的信息共享和通报平台,拓宽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的来源,及时对违纪违法人员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李永平(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一是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的第一责任,进一步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从把责任“喊醒”到把责任夯实,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递压力,为推进“三转”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要建立健全“两个为主”领导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上级纪委领导,进一步深化县级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和派驻机构改革,为推进“三转”提供动力。三是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完善考评体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探索建立跨区域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制度,把“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树起来、用起来,为推进“三转”提振信心。

马栩健(甘肃省陇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点推进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有的放矢,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职能,有效调动主责部门的积极性,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督促责任部门抓执行、抓落实上,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督促而不取代。二是要强化监督,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快查快办,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强化培训、广纳人才、加强管理,实现“强身健体”。四是要形成合力,善于借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之力,借部门和群众支持之力,调动各方面力量,聚拢五指,形成拳头,共同营造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监督格局。

蒋晓放(安徽省歙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一方面,纪委自身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讲清楚“三转”不是撂担子、不干事,而是集中精力把主业干好、更好地服务于党委中心工作;另一方面,党委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在工作分工、干部选拔、经费保障、办案装备等方面,全力当好坚强后盾,为纪委工作解除后顾之忧。同时,上级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议事协调机构、纪委分工未按要求调整落实的,限期督促整改,把不该由纪委担负的工作坚决清理出去。要把相关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纪委负责“再监督、再检查”,彻底改变以往大包大揽、精力分散、职能泛化的局面。(本报记者 陈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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